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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优秀13篇)

作者:琴心月

实施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以便后续对其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1、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4、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6、“双创双建”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7、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8、整五脏治五乱改善人居环境,提知晓创满意赢取奖杯口碑。

9、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进程。

10、强化服务理念,打造高效政务。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2、今日不种树,哪来明日林。

3、多一分绿色,添一分清新。

4、小草在休息,大家莫打扰。

5、小草有生命,请您勿践蹋。

6、小草有生命,足下请留情。

7、盼望江山绿,请爱一株苗。

8、绿带来生命,花带来色彩。

9、人人爱护绿地,绿地回报清新。

10、人人维护绿地,绿地维护人人。

11、保护一片绿色,珍惜人类净土。

12、如果您珍惜生命,就请爱护花草。

13、小草也有生命,请您脚下留情。

14、已有阳光大道,何必另辟蹊径。

15、珍惜一草一木,热爱美好家园。

16、追求绿色文明,减少环境污染。

17、公共绿地齐爱护,美化龙乡石油城。

18、我是寸寸纤细草,请您走路绕一绕。

19、我给您一片绿,您给我生存的余地。

20、毁坏绿地不文明,保护环境美家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1、在和谐中寻求发展。

2、静以修身,学以育德。

3、"静"字高悬,知识乐园。

4、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体验别样浪漫的人生。

5、"净静竞",提高成绩,修身养性。

6、悄悄地你走了,正如你悄悄地来。

7、安静的氛围营造温馨的环境,无声的静思给你无穷的智慧。

8、沉默在这里已升华为一种品德。

9、公共空间大家一起来分享,公共秩序大家一起来维护。

10、此时无声胜有声。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3、创建生态园林县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5、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提升县城绿化品位。

7、突出自然山水特色创建生态园林县城。

8、科学创建彰显特色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9、加快生态文明县城建设推动园林绿化持续发展。

10、树立爱绿植绿护绿新风建设优美生态园林县城。

11、树为德者绿,花为善者红。

12、坚持标准,攻坚克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县城。

13、创建生态园林县城,保护蓝天碧水绿地。

14、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创建生态园林县城。

15、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县城生态环境建设。

16、爱绿植绿护绿,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

17、发展生态经济,构建生态家园。

18、发展为要,环境优先。

19、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0、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

21、携手建设生态园林县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22、手拉手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心连心描绘山水共融美好画卷。

23、打造优美环境共享碧水蓝天。

24、建设绿色县城优化人居环境。

25、美化环境造福后代保护生态功在千秋。

26、依法保护自然生态,传承创造社会文明。

27、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绿色文明家园。

28、绿化县城,美化环境,共建和谐xx。

30、认建认管认养绿地光荣。

31、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32、突出“水在城中、城在绿中、山水共融、文化生态”特色,建设生态园林县城。

33、爱绿、植绿、护绿是公民的义务。

34、认真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努力提升县城绿化品位。

35、植树造林是公民应尽的责任。

36、绿色与你我携手,美丽与大家同行。

37、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情愫,一举一动凸现精神文明。

38、建设生态园林县城共享蓝天青山秀水。

39、保障住房饱含社会温情,道路桥梁展现县城文明。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3、千里始足下,高山起微尘。

4、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5、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6、人生包括两个部分:过去的是一个梦;未来的是一个希望。

7、在风雨中飞翔的鸟才是勇敢的,顶着困难往前跑的人才是有出息的。

9、汗水是滋润灵魂的甘露,双手是理想飞翔的翅膀。

10、多一份投入,多一种学习,多一些反思,多一点执着。

11、鹰美在高空中,花美在绿丛中,话美在道理中,人美在劳动中。

16、一个真正美的心灵总是有所作为而且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17、乐观是一首激昂的进行曲,时时鼓舞着你对事业的进取精神。

18、在宁静的环境,悠闲的心情静静地读书,是人生最有味的享受。

19、世界上荣誉的桂冠,都用荆棘纺织而成。

20、一个人可以得到他想做的一切,需要的只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持久不懈的努力。

21、学习是创造的前提,又是创造的过程。

22、懦夫把困难当作沉重的包袱,勇士把困难当作前进的阶梯。

23、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日。

24、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25、胜利者往往是从坚持到最后五分钟的时间中得来的。

26、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27、力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28、母亲赋予了我们以灵魂和肉体,我就以我的灵肉来探索人生。

29、千锤成利器,百炼成纯钢。

30、不管理想多么美好,总得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

31、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32、路虽近,不行不到;事虽小,不为不成。

33、天生我材必有用。

34、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35、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36、只有学习精彩,生命才精彩;只有学习成功,事业才成功。

37、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有千难万难。

38、知识像烛光,能照亮一个人,也能照亮无数人。

39、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川上的桥梁。

40、立志不高,则溺于流俗;称身不严,则入于匪辞。

41、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42、我是‘白雪公主’,我不要做‘花花公子’。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双创双建”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进程。

七、立足自然生态景观,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八、整五脏治五乱改善人居环境,提知晓创满意赢取奖杯口碑。

九、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生态安全造福子孙后代。

十、优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十一、强化服务理念,打造高效政务。

十二、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十三、一言一行彰显文明风范,一点一滴凝聚创建真情。

十四、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十五、坚定信心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迅速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2、绿色牵动你我他,园林绿化靠大家

3、移步异景皆是绿,人与自然若比邻

4、创建园林城市,创造优美环境,造福生态人民

5、添大地绿茵为市民造福,创园林城市促追赶超越

6、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奋力争创园林城市

7、创建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

8、人在林中林在城中如画美景绿化先行

9、打造绿色生态,创建园林城市

10、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营造天蓝、水清、地绿、花红绿色生态

11、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2、高起点绘就创园蓝图,高标准建设幸福生态

13、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4、绿色改变生态生态需要绿色

15、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优美和谐生态

16、保护生态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7、打造绿色生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8、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奋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19、全民总动员,全员齐参战,切实增强创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大力实施治污护蓝增绿工程,稳步推进生态生态建设

21、搞好园林绿化,建设生态文明

22、创建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

23、创建园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

24、坚定信心,放眼全局,一举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25、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创新美丽幸福生态

26、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27、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28、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温情,一举一动展现生态文明

29、加大宣传,凝聚生态绿色生态共识

30、总结城区绿化经验做法,示范引领全市绿化美化工作

31、宣传绿化美化政策举措,引领群众理解支持创园

32、高点定位,完善提升创园各项规划

33、修订完善绿化专项规划,引领生态绿色生态建设

3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美生态城市盆景

35、统筹兼顾,推进城区绿化全面实施

36、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乔灌结合,绿美相融

37、统筹推进山、水、林、田、路全方位绿化美化

38、保证绿化用地,支持绿化建设

39、加强工作协调,整合资源,共同推进绿化工作

40、注重引导,调动全民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41、专业化施工,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管护

42、栽植一片管护一片,管护一片成绿一片

43、坚持绿化、美化、亮化、香化“四化同步”,推进园林城市建设

44、增绿补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破硬植绿

45、整合捆绑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绿化美化步伐

46、丰富城市绿化层次,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47、实施荒山绿化造林,构筑城市生态屏障

48、建设滨河绿地,打造滨河景观

49、实施沟峪综合治理,恢复水体生态系统

50、实施公路沿线绿化,推进防护林带建设

51、完善社区配套设施,保证数量达标运行

52、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确保创园工作顺利推进

53、创园工作全面联动、整体推进、合力达标

54、了解创园,支持创园,参与绿化,爱绿护绿

55、创园硬件上档次,软件提质量,亮点增特色

56、实施创园精品工程,体现生态地方符号

57、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全力保证创园项目建设

58、规划大引领、建设大提速、城区大变样

59、综合施策,加快绿化配套产业发展

60、美化城市环境,造福生态人民

61、拓宽资金渠道,助力项目建设

62、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奋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63、园林城市人人共创,美好环境人人受益

64、增绿增景、增色增美、增香增业

65、创建园林城市,让城市变得更绿、更美、更亮

66、创建园林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67、上下齐动员,全员齐参与,奋力争创园林城市

68、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69、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塑造生态宜居品牌

70、紧盯目标,严格标准,夯实责任,奋力开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

71、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拉大城市发展框架,创造和谐人居环境

72、创建园林城市,改善城市面貌

73、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74、实施拆墙透绿打造示范亮点

76、突出重点,对标落实,迅速掀起创园工作热潮

77、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全面达标,成功创建园林城市

78、爱护园林绿化成果,我为生态增绿添彩

79、落实创园经费,保证项目建设

80、增加城市公共绿地,提高绿化覆盖面积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16]45。

“干净连云港”,确保。

2017。

年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1.

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导员,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是本科室、本单位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自条块的创卫工作。(

5

20。

日完成)。

2.

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及区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5

20。

日前完成)。

3.

召开推进工作会议。

-->。

5

20。

日前完成)。

4.

细化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逐类逐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项任务具体到点,责任落实到人。(

5

20。

日前完成)。

5.

营造创建氛围。

在城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广告中,创卫公益广告达到

20%。

;垃圾转运站、公厕设置创卫宣传标语。(。

5

25。

日前完成)。

1.

实施环卫设施硬件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建、改建、维修公厕、转运站,确保建成区内无旱厕;重点抓好垃圾池撤池换桶,增设、更换垃圾桶、果皮箱。新建改建公厕、转运站

6

月底前开工建设,增设、更换的垃圾桶、果皮箱。

6

月底前完成投放。

2、实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责任主体根据任务分工,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对早、夜市饮食摊点、疏导点要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乱张贴、乱吊挂、乱堆放等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无破损残缺;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5

20。

日前启动开展)。

3.

实施环境整洁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以治脏为突破口,重点组织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铁路沿线、拆迁地块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建筑装璜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

5

20。

日前启动开展)。

4.

实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我局牵头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污水排放设施建设、道路硬化建设、无害化户厕改造任务。(

6

月底前启动建设)。

7

10。

月进一步整改提高,

7

10。

月底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准备。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创卫目标任务。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和创卫任务分工,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卫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责任主体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创卫宣传活动,建立创卫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映创卫进度和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在创卫期间将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近阶段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周至少组织

2

次创卫专项督查,每。

2

周出一期督查通报。

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为积极开展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提升和完善管理水平,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形成长效管理体系,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持久、扎实开展。现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创卫为民、创卫惠民”原则,以实现卫生长效管理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督查考核和奖惩问责为保障,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破解管理难点,提高管理效能,努力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和提高省级卫生城创卫成果。

二、目标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根据我市创卫实际,提出“12345”长效管理总体要求。即一个目标:如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让全市人民拥有一个美丽、舒适、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态宜居的城市。两个驱动:目标责任驱动和考核奖惩驱动。三个不减:工作力度不减、工作经费不减、工作人员不减。四个转变:实现创卫工作从“行政推动”到“制度保障”转变、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由“非常态创卫”向“常态有效管理”转变,由“规矩”向“习惯”转变。五个加强:加强创卫工作组织领导、加强经常性爱国卫生工作、加强薄弱环节整治、加强城市卫生管理综合执法、加强群众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管理机制。市创卫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各镇(街道)设置创卫领导机构,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构,保证编制、人员、经费落实。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创卫“到基层、进社区、属地化、网格化”的基本思路,形成市为主导、城区为重点、镇(街道)为主体、社区(村)为基础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格局,强化镇(街道)和社区在创卫管理中的基层、基础地位,使创卫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把手”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推进调度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兑现奖惩机制,各行业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层级负责、行业监管”的管理机制。

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创卫长效管理,确保长效管理工作体系的运作和城市卫生常态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强日常管理经费保障,落实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

物业。

管理小区、楼院、河道、城市进出口通道等公共服务区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经费,加强自动化保洁设备的购置与维护,提高城市自动化保洁率;建立高效环卫保洁队伍,加强对环卫保洁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对在高温严寒雨雪等恶劣气候下仍坚持保洁作业的环卫工人给予适当补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卫工作,构建社会捐赠激励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洁员ab岗制度、创卫问题排查制度、整改制度、奖惩制度等,全方位落实网格区域内的环卫保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七小”行业整治、“十乱”(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写乱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治理等工作责任。违法、不文明交通行为、车辆乱停放、违法建设等作为整治重点内容进行综合执法,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活动,对违规、违章、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罚。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凡在城区范围内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均应签订门前五包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认真履行承诺义务。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城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巩固提高城市长效化管理水平。开展,提高市民创卫参与度;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群众回访制度,开展创卫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创卫工作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在市融媒体中心公布,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处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创卫督导员,通过他们行使检查、监督、建议权,促进创卫工作,逐步形成政府服务热线为主、新闻媒体主动曝光和部门积极落实的社会监督落实机制。

(七)诚信评价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城管、公安、卫健委、市场监管、环保、住建局、大数据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公民信用征集和评价系统,将市民参与创卫相关工作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系统征集,针对各领域的不同特点,分别设置不同评级标准,科学合理进行加、扣分事项的设置。对各行业、各部门所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坚持以激励与惩戒并重原则,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把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在一定时间内保存,加大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多次被罚仍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罚。

(八)考核奖惩机制。市政府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城乡环境整洁工作纳入对各单位、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市创卫指挥部每年对成员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评比的情况和测评分数,结合群众投诉问题的多少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评,促使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建立一周一抽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奖惩制度。对创卫工作不力、在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和创建中影响全市大局的单位,以及在年度创卫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动员大会上讲话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刚才,*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等一会,市委*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要以“首创必胜”的信念凝聚思想共识。

*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四城同创”的目标。现在,我们将迎来国家园林城市的考核验收,这是我市“四城同创”面临的第一次“国考”。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按照“首创必胜”的要求,从三个方面凝聚思想共识。

(一)从前期开展的工作看,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必须坚定“首创必胜”的信心。近三年来,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市直各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工作。一是通过以创促绿,老百姓绿色福利大幅提高。近三年,市区每年新增绿地面积*万平方米以上,总共新增*多万平方米。其中,槐荫公园形成了*公里的绿色生态走廊。二是通过以创促建,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强力推进槐荫河截污、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市政工程,组织实施了*等拉通工程,改造提升了*多条主干道,配套完善了*条背街小巷,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改善。三是通过以创促管,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开展城市管理第三方考评,建立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保持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我们要坚定信心,再接再厉,确保考核验收顺利通过。

(二)从存在的问题看,还有不小的差距,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对照这次考核验收的要求,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重点区域绿化任务重。二是少数迎检项目进展缓慢。三是市容市貌的整治任务繁重。四是市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五是少数单位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整改,在最短的时间内见效果。

(三)从现实需要看,创园是大势所趋,必须确保目标实现。国家园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居民生活质量的标志,也是一个城市的重要品牌和名片。可以说,创园工作,既是重要的城建工程、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一是积极顺应了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决定生死”理念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二是可以满足老百姓对生活质量的新需求,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新、绿色、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是一项最普惠的民生工程。三是有利于提升我们投资环境的“软实力”,增强对人才和投资者的吸引力,是一项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发展工程。现在,迎检在即,我们要倒排时间,以天为单位,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要以临战冲刺的状态迅速开展整治攻坚。

创园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没有任何缓冲的余地。当前,要迅速抓好绿化“三项行动”、市容市貌“六项整治”、两个重点市政项目,攻坚冲刺,确保硬件上达到要求。

(一)抓紧实施绿化“三项行动”。绿化是创园最基础、最重要的任务,也是关系创建成败的关键因素。考核验收主要以遥感测定的数据为准,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抢抓时机,争分夺秒,抓好增绿、养绿、护绿“三项行动”。在增绿方面。一是*区要千方百计按时间节点完成*的绿化建设任务。二是城区各单位庭院和社区要充分利用好楼间、楼顶、阳台及院(区)内道路两旁的有效空间,大力建绿、造绿、添绿,拆墙透绿,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三是临街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在门前绿化带摆放花卉式的绿色植物,营造各具特色的小景点。四是学校、医院、客运站、加油站、酒店等公共场所,要按照要求搞好配套绿化。五是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的节点绿化,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塑造好城市窗口形象。这里我强调,分配到每个单位的任务,不得找任何借口、找任何理由打折扣,都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养绿方面。前段时间,持续的高温直接影响了苗木的成活率。要抓紧时间全面清查,该补植的要补植,该除草的要除草,要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公园是迎检的必看点,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确保迎检过关的要求,做好管养工作。在护绿方面。一是要加强市民爱绿护绿的宣传教育,增强爱绿护绿的市民自觉。二是对损绿毁绿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从严批评教育。三是对乱砍树木的行为,要严格执法,处罚到位。

(二)要迅速开展市容市貌“六项整治”。市容市貌关系到专家评委实地考查的直观印象。从现在起,各牵头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居民小区都要行动起来,全力开展“六项整治”,要让城区形象有明显变化,真正体现出“国家级”的创建水准。一是要整治好交通秩序。继续巩固*月份以来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扩大整治覆盖面,提高巡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二是要整治好环境卫生。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增加环卫清扫频次,扩大洒水降尘覆盖范围,及时清运处理垃圾,确保清扫保洁全覆盖,确保道路干净整洁,确保无垃圾死角。三是要整治好广告秩序。全面清理违规设置的小广告,清除不规范的横幅和各类广告招牌,确保公共设施、建筑物楼栋无“牛皮癣”。四是要整治好市场秩序。要集中整治夜市排档、马路市场、占道洗车修车、餐饮门店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无出店占道经营、无游摊游贩、无乱摆摊设点。五是要整治好城市立面。杜绝在行道树、电线杆上乱牵乱挂、晾晒衣物,坚决拆除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临街产权单位要对陈旧、污损的建筑进行整体修缮、清洗粉刷,确保城市面貌有新的变化。六是要整治好市民行为秩序。对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穿马路、乱翻栏杆现象,要加大劝导和曝光力度,确保市民出行文明。

董永路的改造,要确保在迎检前刷黑。对道路绿化带的站石、管道井盖等道路设施,该更换的要更换,该维修的要维修,确保大街小巷道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二是要确保垃圾处理场考核不丢分。垃圾无害化处理是这次迎检的重要考核指标,要加快工程进度,抓紧做好各项验收资料准备工作,确保迎检前通过省住建厅的项目验收,保证全面达标。

三、要以万无一失的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市有*大类*项指标接受考核验收。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是评审的四道程序。大家要逐一对照考核指标和评审程序,查漏补缺,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一)要“一对一”整改销号问题。最近,我们组织专班,先后开展了迎检自查和迎检线路第一轮巡查,分别列出了问题清单,印发了整改方案。现在,就是要对照问题清单,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天,“一对一”整改落实。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要迅速整改销号。市“四城同创”办、市创园办要加强跟踪督办,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所有问题在*月*日之前销号,不留死角。二是要加强日夜巡查。成立高规格巡查专班,日夜巡查,情况一天一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记录在案,以备查追责。三是要周全考虑迎检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对迎检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考虑周全,精准安排,充分准备,不留丢分的任何漏洞。市建委要会同相关单位,仔细研究,到现场踏勘,进一步优化、细化线路安排,精心做好准备工作。要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真实反映我市的创建水平和精神风貌。

(二)要高标准完善软件资料。硬件是个工作力度问题,软件是个工作态度问题。如果在软件上丢分,只能说大家没有尽责。资料准备,关键是要把事当事,标准要高。一是基础资料要准确完备、制作精美。创园资料涉及的*家单位,要按照市建委提出的统一标准,安排精干力量,精心准备迎检资料,迅速汇编成册。二是专题宣传片要突出特色和亮点。专题宣传片是我们展示创园过程、彰显创园成效的关键资料。要用心准备,高标准策划,高水平制作,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园的成效。三是沟通联系要主动、及时。要加强沟通汇报,把各项要求弄明确,随时动态做好迎检准备,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

(三)要全方位营造迎检氛围。迎检氛围浓不浓,直接关系到专家评委的整体感受,也直接影响着问卷调查的分值高低。要树立“人人都是创园宣传员”的理念,努力实现媒体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三个“全覆盖”,全方位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一是加强媒体宣传。*日报、*晚报、广播电视台、*门户网都要设立创园专栏,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跟踪报道创园工作。要通过开通微信、微博公众号,加大公益宣传的力度和频次,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各机关单位的橱窗、显示屏,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沿街墙面、办事大厅,各学校、医院、银行、酒店、客运站、火车站等窗口,都要利用自有平台,每天定时播放创园宣传片、宣传广告、宣传标语。三是加强活动宣传。要在社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巡演活动,机关干部要开展以爱绿护绿为主题的义务劳动、问卷调查等活动,宣讲创园知识,培养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

四、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迎检达标。

关键时候顶得上来,豁得出去,就是一种担当。目前,创园工作到了最紧要关头,正是体现党员干部“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的时候。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到一线落实,以优异的迎检成绩,体现我们的担当精神。

协创责任单位要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要不分昼夜、迅速到一线落实。坐在办公室是发现不了问题的。在创园迎检的关键节点,更需要我们多到一线、多到现场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班成员要每天到公园、到街上转一转,白天看了,晚上还要看。我们专班将天天上街巡查,如果我们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还不清楚,那就是态度问题,责任心的问题。各单位的工作力量要沉到一线,盯住重点问题、重要项目,在现场办公,在一线拍板,解决问题不隔夜。

(三)要不讲情面、严格督办问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创园工作作为当前督查重点,与市“四城同创”办、市建委组成专班,每天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创园工作纳入年底的责任目标考核。对创园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同志们,“四城同创”是大局,创园验收是大考。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如期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为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马山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根据《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紧紧抓住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我县实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以白山镇、古零镇

“食品安全乡镇”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为载体,以点带面,逐区域、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环节、细节兼顾,“四小”单位(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大型企业一起抓,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全员动员,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以白山镇、古零镇为。

2018。

6

月底前,力争通过验收完成创建工作。

1.

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2.

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

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3.

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县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各乡镇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和制度建设,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加强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满足履职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食品、农产品检测资源配置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设置检测机构。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高毒农药经营示范和实名购买,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比重达

40%。

以上。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检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建立落实跨部门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提升食品监督抽检效能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黑名单”管理等管理制度,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生禁入”制度,惩戒失信行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召回问题食品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风险隐患防控会商探索,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广泛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园区,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园区对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

“双提升”。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校园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展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各乡镇结合当地的实际,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实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自评,重点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评结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将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一并报送市食安办汇总。接受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县创建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

长:县食安委主任、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县长。

长: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卫生与计生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公安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工商和质监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编委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县农林局局长。

县经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保障工作组、源头治理工作组、市场规范工作组、风险监测工作组。

1.

办公室。

任: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从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等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做好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起草创建工作相关文件、方案,收集创建工作信息,协调好各工作组的关系,做好对创建指标的分析和梳理,定期检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并主动与相关单位研究商讨,制定解决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2.

宣传工作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兼)。

副组长:县文新广体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旅发局、县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在本县的主要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和舆情管理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3.

督查工作组。

长:县监察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

保障工作组。

长:县政府办主任(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充实县、乡(镇)、村监管队伍,协调落实监管人员;编制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源头治理工作组。

长:县农林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农林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制订落实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体系建设。

6.

市场规范工作组。

长: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旅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小”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信用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7.

风险监测工作组。

长:县卫计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分析评价风险监测结果,通报风险监测信息;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各成员单位要各履其职,各司其责,切实把各项创建试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具体职责:

1.

县政府办:根据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召开相关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县委宣传部:制定实施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查处食品安全虚假新闻;协调有关食品安全涉外宣传工作。

3.

县监察局: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督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纠正和严肃处理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县发改局:指导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规划,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审批及组织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普及、宣传、科技成果推广等有关技术服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

5.

县经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产业布局;提出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6.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7.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投入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本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本县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8.

县住建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各地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监督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早点、排档和快餐摊点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9.

县农林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畜牧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督和使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无公害认证体系、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0.

县文新广体局: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大事件、活动的现场采访、报道;授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

11.

县卫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事故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对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工作;协助县食安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相关营养膳食的宣传和指导。

12.

县旅游发展局: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13.

县工商和质监局:承担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相关职责,负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14.

县公安局:承担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职责;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支持、协助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15.

县食药监局:承担县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制定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6.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落实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17.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监督执法体系、信用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工作。

要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创建试点主体地位,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试点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力展现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创建试点工作需要。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防止借创建试点之名搞形象工程;要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纪、客观公正。县财政要相应落实保障经费,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创建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广泛宣传创建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永川区实施方案【精选】

21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工作方法;以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努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以创建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为基础,实现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培育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把我区建设成为。

“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及成效认可度高,全区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以上。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着力健全。

“三大体系”,突出抓好“四个工程”,重点实施“五项行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

组织管理体系。

加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镇(街道)要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落实

3

5

名监管人员从事创建日常工作,保持监管队伍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真正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纳入镇街综合考核评价。

2.

检验检测体系。

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监督抽检水平和快检能力,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食品。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支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建设,逐步形成监管机构快速检测、企业自检、社会检测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抽检品种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关。

3.

社会共治体系。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场所出租者因未履行职责及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参保率。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档案,促进信息共享,构建食品安全失信在其他领域惩戒制度。利用“

3

·

15。

”、“。

3

·

31。

”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定期播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发挥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1.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产销监管衔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2.

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和生产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重点将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所涉及的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

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企业、工地食堂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着力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门店、小餐饮,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防群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

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工业。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规范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逐步引导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临时划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大力发展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

1.

“源头治理”行动。

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和肉品出厂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不合格畜禽和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管覆盖率达

100%。

企业持证率达。

100%。

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及时召回和依法处置问题食品加强小作坊和摊贩的备案管理,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2.

“市场整治”行动。

建立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全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入市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做到依法监管有痕迹,监管覆盖率达

100%。

持证经营率达。

95%。

以上。落实经营企业问题食品召回、违法违规强制退市等制度。

3.

“明厨亮灶”行动。

大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接受消费者监督,提升餐饮行业自律水平。

2018。

年,实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

80%。

以上,其他餐饮单位建设覆盖率达。

50%。

以上。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达。

100%。

建立餐厨废弃物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4.

“违法惩治”行动。

-->。

5.

“示范创建”行动。

实行示范引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业街(圈)、示范门店创建活动,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

2018。

5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5

条示范商业街(圈)、

20。

家示范生产企业(含。

5

家种植基地、

5

家养殖基地、

10。

家生产加工企业)、

20。

家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100。

家示范门店。严格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审查复核,健全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以此来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制订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机构,报市食安委备案后,召开启动仪式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创建责任,按照《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社区、学校、企业、门店评价细则》,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区食安办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每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全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率先创建,通过自评达标的,可在。

2017。

10。

月前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各镇街在。

2018。

4

月前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及时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区食安办组织考评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对通过评价验收、公示结果得到社会认可的镇街,由区食安委授予“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未通过评价验收的镇街,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不超过二个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整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后,重新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再次接受考评验收。对获得“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的镇街实行动态管理,由区食安办定期组织暗访抽查,对不能持续保持创建要求的,撤销“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

各镇街全面完成考评验收工作后,区食安办向区政府报告全区创建工作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食安办,并向市食安办提出我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申请,迎接市食安委组织对我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考评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力量,做到经费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绝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各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设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与镇街创建工作实绩挂钩,对成功创建

“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的予以补助。

区食安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考评机制,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必要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期间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潼南区实施方案

23。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创建工作,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创建工作的主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积极培育、打造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示范商圈、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食品安全示范示范户(店)等,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全区资源,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有效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抓住本辖区本行业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2018。

3

2018。

5

月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2018。

12。

2019。

年,通过国家抽查复核。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机构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确保监管人员相对稳定;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

70%。

以上。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潼南区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安办备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部门实际,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丰富载体,全面深入开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列出创建计划和路线图,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区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自查测评组,对照评价细则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整改落实。

通过自查测评整改到位后,区创建办向市食安办申请。

“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接受市食安办组织的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通过验收后,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

在取得。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区长、区食安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

2

)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终衡量标尺,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开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全面搞好舆论宣传,促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将创建工作与区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绩考核相结合,对通过市级评价验收和暗访抽查,能够保持创建标准的镇街,不再另行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将相关经费和项目安排向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倾斜。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在全区推广其成功经验并给予表彰;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

“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程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规范创建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创建工作依法依纪、节俭高效,创建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可信。要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