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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优秀21篇)

作者:雅蕊

读后感是我将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与他人分享的方式和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思路和写作方法。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

初闻乡土中国这个题目,我暗想它或许是专门研究农村风土人情的纪实文学,所感重在“乡土”,以为还有“时尚中国”之类与它相互补充,组成一个圆满的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体系。看完之后对这种认识作了进一步的更正,乡土中国不是孤立的某一个部分,比如农村,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传统中国总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总轮廓。

关于这一点,需要做进一步的澄清,作者在序言中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的理解是,作者是在基层农村社会的载体上对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一种抽象,从而提炼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这种乡土性不只是在乡村,而是放之中国而皆准的。在这本书中,作者都是在论证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和它的表现,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证经验,都是试图在简短的文中引导我们整体上把握我国的乡土本色。

二、在第一章中,作者主要阐释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来源,从农业社会的经济基层到相对稳定的集聚地,从对语言等文化的依赖到封闭的社区,我们可以感受到深植与中国人心中的“安土重迁”的思想。在农业社会里,自给自足是常态,因而人们彼此之间对外交易的需要,原始社区的相对稳定和封闭,为熟人社会即礼俗社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二到第五章主要是谈论我国古代乡村社会存在的问题,一为“愚”、一为“私”,但是作者的观点是辨证的。第二到三章费老谈到对文化下乡的看法和文化对于乡村的需求,从而引发了对“愚”这一问题的思考,此时我想到了晏阳初先生提出的中国农民“愚、穷、若、私”的通病,“愚”被晏阳初先生放在平民教育运动突破口的首要位置,费老此书也以对“愚”的辨证分析为突破口,不管他们关于此的观点如何,至少我们可以看出民智和教育在我国社会的改进方面发挥着多大的作用!

第四到第五章从农民的“私”开始分析,在这里费老提出了他最著名的论断:中国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差序格局。这一点是在中外的比较分析中发现的,他用一个比喻加以比较:西方社会基层结构仿佛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中国社会基层结构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西方社会是“有机的团结体”,而我国社会是“机械的团结”,一个崇尚个人主义,而一个崇尚自我主义;一个靠法理来限制欲望,而一个靠道德来规制行为;一个是团体格局,一个是差序格局。这是因为在西方的社会里他们在传统的商业贸易中形成了良好的交流和信任基层,基于需要他们可以彼此组合,各取所需,当作为一个团体时,他们内部的组合和对外利益的维护都是有相应的规则来明确表达的。而在传统的中国,商学不发达,交流和互信的机制不发达,从而只有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来处理人际关系,但是由于在长期封闭的农业社会里,由自己到亲人到朋友乃至其他,人与人的关系存在很大的伸缩性。相比而言,西方国家是以普遍稳定的规则运用于所有的团体,而我国传统社会的“面对面的社团”是以道德维系着的、不稳定的。因为私是人的本性,仅靠道德自觉是不够的,即使在理想的乌托邦,那里也有因贪婪而被虐待的奴隶。总的来说,这一部分是乡土中国的基础部分,后文都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向前推进的成果。

第六到第八章主要讲我国传统社会的几种典型的人际关系,着眼点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里的家族内成员关系、男女关系、和权力结构的上下级关系。首先,在家族内,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婚姻不是感情的简单连结,而是家族拓展社会关系的方式,如果一段婚姻是一个家族不需要的,他的意义完全可以被忽视。婚姻除了上叙功能,主要的还是生育功能,这一点在费老的家庭社会学著作《生育制度》中有详细解释。还有,我国的家庭是单系的,以男子为家庭的主轴,这是男女在社会分工上的迥异导致的,然而,家庭的“主心骨”意识过强反而导致了家庭与家庭间的相对疏远。

说到这自然转到了男女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男女的界限是划得很清晰的,因为在过去手工业和商业还没有独立出来时,社会分工不发达,男主外女主内几乎是普遍的家庭生产模式,所以事业分工代替了情感和性的需要,因为在那个近乎“小国寡民”的社会里,秩序和稳定被看得很重要。最后,我们要接触的这个主题是对社会秩序的关注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向来重视伦理和等级的社会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得关系表现的很是微妙,在西方很多著作里我们可以知道政府权力的来源是人民权力的让渡,但是这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是未被发现的,传统的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也称作熟人社会)。从儒家经典里我们可以找到这些论据,人们宁愿相信人的“善治”(说到底是人治),而无法在差序格局里找到一个平衡点,建立一套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来维持社会秩序(即法理),这也是差序格局对我国社会治理影响的体现吧。

第八章,把前面两个关系提升了一个层次,由中观引导我们向宏观层面来探索乡土中国了。

余下的几章,是马克思.韦伯的理想模型在乡村社会学的运用,具体表现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后面第九章到第十四章主要从静态结构和动态功能角度分析的,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为我们比较全面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特色,是全书的高潮。无讼是这个社会治理方式的理想境界,是人治向法治前进的目标,使人可以诉诸法理却可以使社会无讼,这是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首先,对于同意权力,它是一直以和平协商方式规定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契约,但是我国古代脆弱的小农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不明显,贸易也很少发生,所以同意权力缺乏成长的土壤,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很少有,即使是在现在,农村中当选村干部的基本上都是那些家族比较大的人。

其次,对于横暴权力,是一种依靠暴力剥夺他人权力为己所用的过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这是主要的一种权力,当然,这是一种极为极端的情况,一般的状态是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并存,我们也不能武断的说孰优孰劣,但显而易见随着社会变迁,同意权力更适应现代这个社会。再次,对于长老权力,这是存在家庭内微观主体的一种权威,在现在农村里,我们发现很多村里都存有一本厚厚的族谱,族谱里面记载着村里从落户到现在每代人的名字和生平,由每个村里最年长的人掌管,在非行政性的集会里,这个年长者往往会发挥领导者的作用。他是作为一种裁判者,一种权威存在的,但又不是法定权力的执行者,但是往往在乡土中国里,这种权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里体现着传统社会一种“柔和的等级制”。另外,在第十三章中,提出了另外一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冲突论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前面几种权力都是建立在社会稳定和相对孤立静止状态情况假设之上的。而这种权力强调社会变迁和动态的一面,这个时候的权威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发挥着精神导师和英雄领袖的作用。时势权力很好的把静态的社会结构和动态的社会功能结合起来,从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血缘造成了一个封闭的无组织的“社会圈子”,而地缘则慢慢的使人从这种禁锢中解放出来,人的流动带到了财富的流动,促进了社会流动,使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全面优化。这让我联系到后来得“业缘”关系,从血缘到地缘再到业缘关系,人际关系呈现出一种更加规范化、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趋势。

最后一章,全面的向我们表达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内在动因,人因需要而结群,也因利益而分化。

三、以上是我看乡土中国的主要思路和夹杂其中的一些感想,总的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在那个时代创作出来,对当时的社会学研究肯定是有很大的帮助的,然而,领略了它对中国社会的解释力,我又觉得它的影响也是跨时代的。书中援引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学名句,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内心敬仰不已;看过费老的人生简介,知道他因为田野调查失去爱妻,积累了很多的调查资料,作为一个求学者,这些都是莫大的激励。还有很多的营养是从费老的序言和后记中获得的,他在西南联大时的很多创新和治学作风对我有很多的感染。不仅是他的乡土中国,还是他的学术风骨,都是将是我在大学旅途中的“贵客”。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称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谷神,“土”是百姓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追求的幸福生活。乡土中国是“聚村而居”的,乡土社会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族群文化,他们会形成族规民约,遵守共同的规矩,人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制约。他们的生活经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与人交往的广泛,这种单一的交往方式就显出了流弊,被称为“土气”。

作者的观点是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对乡村的研究。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振兴乡村战略都具有意义,要研究乡村固有的生存生态,文化生态。

费孝通先生的论述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识字就是愚吗?没有文化就是没有德吗?没有文化就是低智商吗?原来愚不愚只看接受书本知识快慢是不够的,乡下的孩子和教授的孩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里有一则关于船夫与哲学家的故事:一次,一位哲学家坐渡船过河,他问船夫,你懂哲学吗?船夫回答不懂。哲学家便说,那你的生命就失去了一半。过了一会,狂风大作。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哲学家回答不会。船夫就说,那你的生命就将全部失去了。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对于乡村,也不能以一个“愚”一概而论。

至于文化与德的问题,文化与智商的问题也与此有类似的道理,不可以偏概全。所以费孝通教给了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全面,要认识乡土社会的本质。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格局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通俗地讲就是个人中心主义,儒家传统文化也是如此。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认识了差序格局,我们就会客观地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而形成的以族群为主的乡土社会,从而理解家族、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乡土社会的安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先生认为主要靠礼治,当然也不排除长老统治。“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黄金”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在振兴乡村计划的国家战略中,这种朴素的仪礼仍然能发挥巨大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是根据抗战时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的分期连篇文章。费孝通先生的教授方式也相对开放,从所提出的概念大胆而朴素到探索的方式多是以讨论展开,这种先进的教学模式也可以促进新的学术领域的.开拓。本书的内容也主要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

费孝通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通过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等国际知名社会学家的论述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由浅及里的的展开,书中学术性与趣味性并重,虽然成书于上世纪,但书中理论却能广为当今社会学习借鉴。

“社会团体在日常生活合作中养成了团结的力量,总是会发生一种要求继续生存的趋势。家庭既是最基本的合作团体,这种趋势必然是很强的”这段之后关于“三角的团结”的论述读后豁然开朗,人社会的迭代是组成社会的三角结构的迭代,蚕茧的妙喻也是恰如其分,破裂是为了重生掺杂着一定的哲学意味在其中。“维持社会的完整最基本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足够数目的人口来担负分工结构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我说在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人类有死才需要生。”等论述正如作者书中所说看似不合于常理,深究其中正是社会完整蕴含的深刻规律。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书中作者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那么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这次白话文为您整理了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优秀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东校区高一·2班张永江。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千丝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完过后,感触颇多。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旧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它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里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而我却认为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中国乡村的根挖出来了,而且给我们介绍得十分详细,头头是道。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并不是实质上的贬义。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比较稳定的,即使经受过战乱、迁移,这些灾难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细致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再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自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理,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部分人往往总是想着“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令我受益匪浅。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分离,社会变迁剧烈,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但总的来说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还是“土”的,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写到这里,我不禁赞叹费孝通先生持之以恒、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费孝通先生已经逝世,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仍然散发光芒,他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得是如此透彻。因此,我要继续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中国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郭芳语。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蠢,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地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地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崔芳语。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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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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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在第19个世界读书日期间,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的陈雨露教授在中国知名大学校长推荐书单上推荐了《乡土中国》这部经典著作。《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著述中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书中所提出的“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为历代圣贤所推崇。

主要内容简介。

该书是由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者简介。

费孝通,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1938年先后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1981年,他荣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该年度赫胥黎奖章。1982年,他被选为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院士,又被澳门东亚大学授予社会科学博士学位。1985年,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获联合国大英百科全书奖。

费孝通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他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同时出版了《行行重行行》、《学术自述与反思》、《从实求知录》等著作。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江村经济》是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费孝通。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时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文的依据是作者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调查资料,最初以英文发表,题为《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1939年在英国出版,书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作者将开弦弓取名为江村。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本时沿用原书扉页上的《江村经济》一名。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费孝通先生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但是这个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伸缩能力的,《增广贤文》里曾言:“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正体现了这个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书中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例子:在贾府鼎盛之时,只要沾亲带故之人都可以包容进这个圈子,但到了风雨飘摇之时,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团了。圈子的大小与“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知识文化”水平都休戚相关,在这种由一个个社会圈子所组成的社会之中,群己的界限就模糊了,公私的范围也就有了相对性,“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德行。

乡土中国读后感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 “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

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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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了许多,滋生了许多贪污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社会学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挫折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杨晓康)。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研究中国社会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作品以文字下乡为起因,论述了中国社会的道德标准、婚姻爱情、礼治法制、政治统治、城市进程及社会变革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有以下几个反面的感想。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称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谷神,“土”是百姓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追求的幸福生活。乡土中国是“聚村而居”的,乡土社会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族群文化,他们会形成族规民约,遵守共同的规矩,人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制约。他们的生活经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与人交往的广泛,这种单一的交往方式就显出了流弊,被称为“土气”。

作者的观点是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对乡村的研究。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振兴乡村战略都具有意义,要研究乡村固有的生存生态,文化生态。

费孝通先生的论述破解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识字就是愚吗?没有文化就是没有德吗?没有文化就是低智商吗?原来愚不愚只看接受书本知识快慢是不够的,乡下的孩子和教授的孩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里有一则关于船夫与哲学家的故事:一次,一位哲学家坐渡船过河,他问船夫,你懂哲学吗?船夫回答不懂。哲学家便说,那你的生命就失去了一半。过了一会,狂风大作。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哲学家回答不会。船夫就说,那你的生命就将全部失去了。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对于乡村,也不能以一个“愚”一概而论。

至于文化与德的问题,文化与智商的问题也与此有类似的道理,不可以偏概全。所以费孝通教给了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全面,要认识乡土社会的本质。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格局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通俗地讲就是个人中心主义,儒家传统文化也是如此。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认识了差序格局,我们就会客观地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而形成的以族群为主的乡土社会,从而理解家族、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乡土社会的安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先生认为主要靠礼治,当然也不排除长老统治。“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黄金”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在振兴乡村计划的国家战略中,这种朴素的仪礼仍然能发挥巨大作用。

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的论文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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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近日学有余闲,我又一次拿起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于是草拟成文,和众位学子齐分享。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

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

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大学生的关系。

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

《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乡土中国》读后感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