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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故调查报告(模板6篇)

作者:GZ才子 最新事故调查报告(模板6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事故调查报告篇一

1.事故名称(简题)____违章触电事故 事故编号:

2.事故单位全称:_____电业局__农电所 地址_______

3.业别: 供电企业 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 上级主管单位:___电业局

4.事故发生时间xxx年xx月x日xx时xx分

5.事故类别:一般人身事故 主要原因分析 违章作业,触电死亡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事故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关正是xx和xx工作地段电缆电源控制开关)。xx就去和xx开始拆除路灯电缆导线接头绝缘胶带,胶带拆除后,xx用右手去摸拆开绝缘胶带的导线接头,被电击了一下,喊了声“怎么有电”往后退了一步,同时xx也趴在裸露的线头上。这时xx正好到现场送胶带,发现xx趴在电线上、立即拉xx的衣服把他翻过来,先拉xx左胳膊,使左手脱离电源,又发现xx右手也握着导线,又拉xx右胳膊使右手脱离电源,由于xx左右手分别抓住裸露的两根导线致使电流通过杜波的心脏,(两根导线间电压为220v)。在xx脱离电源后,xx立即对王波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 大约1-2分钟后陈__开车路过现场,看到不少人围观,就下车查看,看见xx在救治王波,xx就和xx一起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执行人、完成期限以及执检查人:

1)加强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执行力的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避免不停电、不验电、不装设接电线(使用个人保安线)就进行工作。

2)针对低压作业麻痹思想,展开学习。加大员工技术培训和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9.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而当事人xx、xx违章作业,王波工作中操作开关后、没有验电、使用个人保安线等安全技术措施,造成王波一人触电死亡。

2)由于xx两手同时分别握住两根导线。以至于触电后,没有立即脱离电源。

3)xxx未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中的规定“任何人发现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未发现和制止xx、xx违反安规违章作业的行为。

处理意见:

依据xxxx〔20xx〕x号文件《______电力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的通知》处理如下:电工xxx工作中,作为工作负责人,严重违章,停电时拉错开关、没有验电、使用个人保安线等安全技术措施,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应处以解除的处罚,因xxx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电工xxx违章作业,对安规学习不彻底,没有发现违章作业,负次要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0元。xxx所副所长xx在工作现场让杜波合上控制箱总开关后,没有监督王波拉开路灯电源的三个控制开关,也没有检查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监管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8000元。所长xxx作为xx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次要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8000元。

10.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负责人: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盖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

事故调查报告篇二

一、序言

在行进至105#高锍坑时,杜耶抄近路沿刚浇铸的105#高锍坑一侧行走时,右脚不慎滑入105#高锍坑拐角内,并将左脚带入坑内,造成杜耶双下肢烧伤。

二、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的由来:镍冶炼厂是集火法与湿法生产为一体的公司镍产品的最终生产单位,全厂现有职工3580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54人,其中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5人,全厂包括10个职能管理室,9个车间,全厂现有62个班组。

全厂现有各类设备a类设备35台;b类设备341台;c类设备3881台(除ab类以外的槽、罐、釜、泵等)。

其中:大型冶金炉窑16座,中频电炉2台;电解槽1162个。

拥有特种设备通用起重机械221台,冶金起重机9台,电梯3台;压力容器210台,其中加压釜7台;余热锅炉11台。

2、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性质:镍冶炼厂是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

3、经营管理方式:镍冶炼厂在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火法和湿法冶金作业,顶吹炉车间是镍冶炼厂下属的生产车间。

4、持证情况:厂长和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镍冶炼厂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厂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

6、事故发生前政府和部门管理情况: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都有安全工作的布置和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检查、专化检查和督查管理。

7、发生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的状态:发生事故时,顶吹炉车间正常组织生产。

三、事故简要经过与抢救过程

20xx年3月14日5时19分,顶吹炉车间生产丁班(大夜班)1#转炉吹炼至终点,停风开始进行出炉作业。

转炉缓冷区域指吊工杜耶指挥3#吊车,将1#转炉的`第一包高镍锍浇铸到本班西端的76#坑内。

随后,又指挥2#吊车,将1#转炉的第二包高镍锍浇铸到本班东南角105#高锍坑内,之后,2#吊车朝东开到电炉区域工作。

杜耶继续指挥3#吊车将1#转炉的高镍锍分别浇铸到本班西端75#、102#、103#高锍坑内(75#为上个班的一个半坑,此次又接着注满)。

浇铸至6时10分左右,1#转炉的最后一包高镍锍还有三分之一没有浇铸完,杜耶随即指挥3#吊车到缓冷区域最东侧,打算将剩余的高镍锍浇铸到本班107#坑内,杜耶从缓冷厂房南侧通道自西向东行走至东南角105#高锍坑附近时,没有继续走人行通道,而是从东南角105#高锍坑西侧抄近路行走,注意力不集中右脚滑入刚刚浇铸的105#高锍坑拐角内,身体失去平衡后将左脚带入坑内,自己本能爬起,跑到坑边。

将劳保鞋甩掉,同时用手不停扑打引燃的裤腿,随后跑到距事发现场15米左右的岗位休息室内,用饮用纯净水冲洗双腿和双脚。

此时3#吊车上的吊车工谢军呼喊在缓冷区域的另一位岗位工赵长友,去现场休息室看杜耶怎么样了?并打电话告诉转炉炉长王春祥,王春祥到达现场后一方面查看情况,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到其他岗位继续找来纯净水,冲洗杜耶烫伤部位。

同时,汇报了车间调度和当班班长李刚,并告诉调度伤情严重,赶快叫救护车。

6时20分左右,车间调度接到通知后立即汇报厂调、安全环保室和厂领导。

同时,调度拔打了公司“120”救护车, 6时45分急诊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杜耶送往公司医院救治。

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双下肢热灼伤

四、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14日6时15分左右

五、事故发生地点:转炉高镍锍缓冷区105#高锍坑

六、事故类别:灼烫事故

七、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杜耶,男,19xx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吊车岗位,本工种工龄3年,20xx年12月参加工作,受过三级安全教育。

八、直接经济损失:

九、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十、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厂主管领导、安全环保室、顶吹炉车间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当日上午厂主管领导、安全环保室、顶吹炉车间主任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了初步分析,次日上午由厂长组织机动能源室、安全环保室、生产室、党委工作室、工会、顶吹炉车间主任及相关人员召开了事故分析会,查明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如下:

1.杜耶在指挥吊车准备将剩余高镍锍浇铸到107#高锍坑时,没有走人行通道,而是抄近路行走,注意力不集中右脚滑入105#高锍坑,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杜耶违反高镍缓冷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在指挥吊车浇铸完105#高锍坑后,没有按照操作规程指挥吊车将105#高锍坑保温盖及时盖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事故间接原因有以下四方面原因:

(1)班长班前安全教育不到位。

班长临时安排主厂房炉窑区1#吊车工杜耶到缓冷区进行指吊,作业内容及现场环境发生变化后,班长未针对缓冷区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待。

(2)主厂房三台吊车在日常生产中协调作业,当1#吊车故障停用后,原本属于1#吊车的工作任务全部转移到2#吊车上,造成协同3#吊车出炉作业的工作秩序需要调整(原工作秩序是一台浇铸,一台盖保温盖)。

车间在安排1#吊车夜间停运时,没有同步安排2#、3#吊车非常规作业的具体要求,工作安排不细致、不到位。

(3)顶吹炉车间为配合闪速炉冷修,缓冷区域新增高锍坑20个,新增高锍坑占用了北侧堆放场地、西侧部分检修场地,以及东侧部分安全工作空间,随着高负荷生产的结束,车间没有及时填平东侧四个高锍坑,影响该区域的检修和安全通道空间。

(4)顶吹炉车间对缓冷厂房最西端16个高锍坑在作业过程中,只能用3#吊车浇铸和盖保温盖,中间需要更换包梁,针对此问题,车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实际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浇铸一个坑就及时盖上保温盖的操作程序。

十一、事故责任及处理决定

根据《镍冶炼厂安全、环保、消防专项考核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经厂务例会研究决定,考核顶吹炉车间78144元,其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杜耶违反《顶吹炉车间员工安全生产手册》高镍缓冷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动作标准第三项出炉操作3-1-4 之规定:“高镍锍铸满后,及时盖好保温盖,盖保温盖时,要看清周围环境,以防被保温盖挤伤”。

杜耶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镍冶炼厂安全、环保、消防专项考核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扣罚杜耶12000元。

2.班长李刚、转炉炉长王春祥未严格执行《镍冶炼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班前安全教育不到位。

当班安排炉窑区吊车工杜耶到缓冷区进行指吊作业,未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及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对当班人员及生产组织变化后存在的危险因素分析不足;班长李刚、转炉炉长王春祥对本次事故负有间接责任,依据《镍冶炼厂安全、环保、消防专项考核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考核班长李刚、转炉炉长王春祥各2000元。

同时,生产丁班20xx年3月10日发生2#转炉喷炉工艺事故,从这两起事故反映出生产丁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不扎实,免去生产丁班李刚班长职务。

3.顶吹炉车间生产组织不合理,安排工作不细致,制度规定存在缺陷,管理上存在漏洞,负有一定管理责任。

根据《镍冶炼厂安全、环保、消防专项考核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考核车间行政主任王涛2000元,车间责任区主任于英东2000元,专业化管理主任张国成1500元,车间支部书记张青山1500元,副主任杨想军、刘伟各1000元,安全组500元。

4.车间责任区管理人员、生产丁班相关人员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互保、联保不到位,由车间对责任区管理人员及生产丁班人员以及车间其它人员进行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安全环保室备案。

十二、防范措施

1.立即组织顶吹炉车间、闪速炉车间、熔铸车间集中排查缓冷作业区域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现场环境等方面的隐患,对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

2.各车间要高度重视同一岗位作业人员调整后,若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必须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车间要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予以明确。

3.顶吹炉车间在缓冷区域东侧安全通道上方3米高,架设浇铸指吊通道,指吊工在该区域作业只允许在指吊通道上指吊工作,禁止进入高锍缓冷红区。

4.顶吹炉车间对高锍坑重新集中划分,缓冷工只能在本区域高锍坑边沿通道上行走,禁止在高锍上行走,禁止到其他班组缓冷作业区域行走。

5.顶吹炉车间将影响检修和安全通行空间的东、西两端的14个高锍坑填平,增加检修和安全通道空间。

6.顶吹炉车间进一步修订缓冷作业操作规程和动作标准,明确正常作业时,两台吊车协同作业的程序和吊车故障时,单台吊车出炉时的特殊作业程序。

7.顶吹炉车间日常要加强对缓冷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浇铸一个坑,盖一个保温盖”和职工出炉时执行特殊作业程序的检查,教育职工需要摘包梁等作业时,不要怕麻烦,要严格执行员工安全生产手册中高镍缓冷岗位的规定。

一、序言

20xx年6月17日8时20分左右,镍电解三车间电调班机组操作工(上午班)兰建凯在2#始极片加工机组前端处理对辊压纹卡片故障时,不慎将左手反向带进对辊压纹机,造成兰建凯左手2—5指末节毁损伤。

二、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的由来:镍冶炼厂是集火法与湿法生产为一体的公司镍产品的最终生产单位,全厂现有职工3580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54人,其中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5人,全厂包括9个职能管理室,9个车间,全厂现有62个班组。

全厂现有各类设备:a类设备35台;b类设备341台;c类设备3881台(除ab类以外的槽、罐、釜、泵等)。

其中:大型冶金炉窑16座,中频电炉2台;电解槽1162个。

拥有特种设备通用起重机械221台,冶金起重机9台,电梯3台;压力容器210台,其中加压釜7台;余热锅炉11台。

2.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性质:镍冶炼厂是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

3.经营管理方式:镍冶炼厂在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火法和湿法冶金作业,镍电解三车间是镍冶炼厂下属的生产车间。

4.持证情况:厂长和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镍冶炼厂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厂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

6.事故发生前政府和部门管理情况: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都有安全工作的布置和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检查、专化检查和督查管理。

7.发生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的状态:发生事故时,镍电解三车间正常组织生产。

三、事故简要经过与抢救过程

事故调查报告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分厂、各部门未遂事故、轻微事故信息的报告程序,确保未遂事故、事故快报信息的时效性,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保证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本程序适用于各分厂、各部门未遂事故、轻微事故信息的报告程序。 本程序不适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 (a 版) “事故管理制度-3.1.6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事故分类” 中的事故。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国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xx】23 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21 号;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20xx。

4.1 安全环保处负责未遂事故、轻微事故的统计、存档,并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

4.2 事故所在单位管理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并简要说明现场情况。

4.3 事故调查的任务: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的责任,提出防范类似事故的措施。

4.4 事故处理的任务: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5.1.1 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岗位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须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安全环保处,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或微伤事故,还应同时报告生产部分管经理。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5.1.2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b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c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1.3 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认真填写《未遂事故报告》或《事故报告》,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安全环保处,上交时间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不得超过 3 天。

5.1.4 安全部门按规定每月对公司人员伤亡事故情况进行统计,月初按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出事故月报表,年初报出上年事故年报表。

5.2.1 一般未遂事故由事故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三日内将未遂事故报告报安全部门。

5.2.2 严重未遂事故和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处或公司指定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2.3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害情况;

b 确定事故责任者;

c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d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2.4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5.2.5 事故调查组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2.6 事故处理要求:

5.2.6.1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5.2.6.2 在处理事故时,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1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2 事故的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5.3.1.1 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从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5.3.1.2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5.3.1.3 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事故间接原因有以下七种:

5.3.1.5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5.3.1.6 劳动组织不合理;

5.3.1.7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3.1.8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5.3.1.9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5.3.1.10 其他

5.3.2.1 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

5.3.2.2 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然后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3.2.3 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是指某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5.3.2.4 事故调查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走群众路线,详细了解与事故有关的各方面情况,尽可能全面掌握事故的全过程,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5.3.2.5 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有的措施,以致造成事故恶化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5.3.2.6 凡因违章指挥,缺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职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或知设施有隐患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5.3.3.1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制定出全面的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规定整改期限,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5.3.3.2 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查报告整改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环保处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3.3.3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环保处组织检查验收。审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全环保处报告全部整改资料,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重新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5.4.1 一般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经安全环保处审查。

5.4.2 严重未遂事故、轻微事故由生产部分管领导或其指定部门负责处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落实整改。

5.4.3 事故单位填写未遂事故、轻微事故报告,报安全环保处统计、存档。

5.5.1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对事故苗头发现及时,及时报告或采取有效的,避免事态扩大的;

(3)对事故正确处理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5.5.2 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有的措施,以致造成事故恶化的,取消主要责任者当月 abc 证。

5.5.3 有关管理人员凡因违章指挥,缺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职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或知设施有隐患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根据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大小对其当月 abc 证进行相应分值扣除。

5.5.4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当月取消 abc 证:

(1)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3)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或者事故发生后擅离职守的;

(6)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7)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信息有重大疏漏的;

(8)《事故报告》或《未遂事故报告》报告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9)其他违规行为。

6.1 事故报告表 yk/aq-jl-030

6.2 未遂事故报告表 yk/aq-jl-030

6.3 事故调查报告 yk/aq-jl-032

事故调查报告篇四

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事故调查报告篇五

x年xx月x日晚x点分,xx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xx月x日晚x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xx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xx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x人,年仅xx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此次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公安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x总、x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事故调查报告篇六

近期,一些新闻栏目播放了几起消防官兵成功处置人员坠井事故,江苏省扬州支队、徐州支队成功处理过此类事故。坠井事故虽然在我们日常抢险救援事故中并不多见,但是在一些农村、山区也时有发生,因此作为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官兵必须了解坠井事故的特点极其处置对策。

一是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大。被废弃的枯井、矿井、和天然洞穴,大都位于远离人群活动的区域,且具有一定的深度,平时不引人注意,事故的发生带有偶然性。

二是遇难者逃生困难。一旦失足坠落枯井和洞穴后,光凭被困者自身的力量很难脱离险境,一方面遇难者可能受伤,另一方面不易被人及时发现。

三是消防官兵救援难度大。营救坠落在较小口径洞穴内的被困者,救助人员无法直接接近,只能依靠下放绳子让被困者自救;从边缘位置挖掘或切割钢管贯通难度较大,且容易伤到被困者;营救坠入废弃矿井或天然洞穴内的被困者,因井穴深入地表和井穴内部情形不祥等原因,营救工作难度很大。

一是认真做好现场勘察做好:

1、询问人员落井时间、人数、年龄、性别等情况,及时向井下喊话,试探是否有人回应;

3、利用生命探测仪搜寻遇险的人员,人数、人员的位置和状态;

4、可燃气体探测仪和有毒气体探测仪检测井下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浓度;

5、周围环境及道路交通情况。

二是与地方公安民警共同做好现场警戒疏散工作。疏散现场围观的无关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划分警戒区,设立警示标志,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三是迅速组织精干人员成立救人小组实施救援。

4、当井口已垮塌,造成人员被掩埋时,应及时调集挖掘机等机械设置到场实施救援;

6、井下有水或有毒气体,通过送风机向井内输送空气,或吊放空气瓶下井、氧气瓶,使井下被困人员能呼吸到空气;7、如在城市管道井内发生险情,则要针对不同的管道井特点,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一是救援人员要少而精,防止踩塌井口或掉落物品,发生危险。

二是加强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实施下井搜寻救助时,救援人员应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及防毒衣,携带照明灯具、导向绳、安全绳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三是注意避免救援器材损坏。在实施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要防止呼吸器面罩挂掉或供气管线破损而威胁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四是及时通知医疗救护人员到场,作好急救准备,赢得抢救时间。

五是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现场指挥员必须确定被困人员已被全部救出后,方可清理现场。在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检查有无受伤人员,做好记录后,队伍安全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