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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范文(19篇)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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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

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

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

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

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剪一段时光,掬草尖凝露,嗅枝叶芬芳在一盏茶香里,细品光阴静好。

——题记。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它百转千回,终究改变了一切,而那份痴迷却从未改变…。

小时候每次回老家,总是会对家中那口黑黝黝的大铁锅感到好奇,总缠着爷爷问来问去,让爷爷讲述当年的故事。

在爷爷那个年代,那口铁锅是家中最宝贵的东西,在物质贫乏的时候,爷爷他们每日的操弄铁锅来维持家中几十口人的温饱。每次下锅都要凭着心里的经验估算粮食的多少,柴火的分量,蒸煮的时间,看着白烟从锅盖下一缕一缕地跑出,便知道煮的差不多了。

每逢有人来借锅,爷爷心中自是不愿意,碍于情面,又不得不借出去借,借出去时,他必要千叮咛万嘱咐,拿回来时,也必定要检查几遍。

炊烟不断向外扩散,慢慢填着贫困的漏洞,虽然日子依旧过得不是那么富裕,但铁锅总是很忙,人们用它略有痕迹的身躯,煮出孩童的欢笑,煮出大人的期盼,设计好人们对那些年代独有的记忆。

每当村子里的年轻人远行之时,浓浓的烟雾弥漫整个老屋,将远行之人推上离乡之路,但渐渐的烟雾出现的次数慢慢减少,铁锅也日渐鲜亮,回到那个僻静的角落。

不久,又一次寻着当年的有炊烟味儿回了老家,铁锅也照例准备着,准备着我最爱吃的番茄炒蛋。虽不比当年,但我依旧能在铁锅的怀抱中受到记忆的味道。

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是那远行之人,而爷爷奶奶的生活又是忙碌的,所以一个人一碗白饭配上番茄炒蛋,再撒上切好的葱,看着红色与黄色的交织,心情愉悦,因为黄色的是生命,红色的是热情,鸡蛋与番茄炒后最为单纯,让我感慨那种温馨,那种奢侈般的满足,因为在那最好的年纪,一无所有的同时拥有着整个世界。

那时候我总在最饥饿的时候才想到要吃饭,无人问津,饿了没有更没有人烧了一桌子的菜喊我吃饭,于是番茄炒蛋成了我桌上最常见的菜。

或许最饥饿时的保足就是幸福,还好我们有一颗纯粹倒不像这个世界妥协的心。

铁锅是生存的印记,是生活的'气息,就算是时间的刀刃锋利无比,能磨去许多过往的事,但铁锅依旧会在那个僻静的角落,轻抚身上的痕迹,缓缓吐出未曾露面的烟雾。

青春,一盘孤独的番茄炒蛋,一个人的时候就会细腻的体会着这一切,对深深的绝望,和自己谈判就能从深渊中挣脱,这种独处,就是青萝拂行衣的涌生感叹,也是不为人知的咏叹,但平凡却也美好。

时光,流年,在岁月中蹉跎;安心,坦荡,在默然中释放;清风伴舞,在缄默中重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初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记忆里,那有些泛黄的水粉盒被我偷偷从书架高处拿下,急迫的打开,痴痴的望着那四十八个色块。这小小的盒子承载的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是那份对艺术的痴迷。

从小便热爱画水粉,一抽屉的奖状和别人羡慕的表情,赞美的话语都是我的“获奖品”。可上了初中便被迫放弃绘画,以学业为重,抱着那些我的“老朋友”,水粉盒、笔盒、颜料,将离开画室,我分明看出老师的无奈失望和同学的不舍,心情沉重的迈出画室。

水粉盒被母亲偷偷藏在了书架上,我便开启了初中夜以继日的学习生活,没有了绘画的生活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毕竟那份痴情我始终戒不掉。几次央求母亲让我回到画室受到的却是无情的拒绝,一天夜里我实在按捺不住,踩在椅子上,踮脚将我那老朋友轻轻地放在地上,我蹲下了身,痴痴而小心翼翼地将那盒面上的灰弹掉,打开盒子,我看到的是我曾经多么熟悉的四十八个小精灵,不知怎么的鼻子忽然酸了,想起我曾为朋友偷偷定稿,想起不顾我们反对拿起写生的苹果就吃的怪老头老师,想起曾经不顾手上粘满颜料痴痴望着成品笑的我,一滴眼泪落在了那白盒上。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假期母亲突然跟我说想不想再回去画画,那一刻我似是在做梦,嘴巴不由自主的大声说了个“想”字。我已经顾不上母亲为何突然变卦,就又重新抱着那些“老朋友”返回画室,我敲敲画室的门,打开,还是原来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布满铅灰的墙,地上排放着各种石膏像的样子没有变化,就像是我对艺术始终不变的痴迷。找到那我曾经喜欢坐的角落,怪老头老师欢欢喜喜的扔给我个桔子吃,同学们还像原来这么亲密,我潸然泪下,那眼泪很甜很幸福。

我就这样持着那支画笔步入了初四,虽学业紧张我却依然秉持着那份对艺术的痴迷,继续做着我所热爱的事情,做到学习与爱好双飞。怪老头老师总爱称我为“大艺术家”,和他当年一样痴气,我呵呵笑了。

临毕业,我和母亲在小路上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我忽然想起当年的事情,问母亲为何变卦,母亲说:“那夜里我看见你瘦瘦的蹲在地上的背影,我想我又有什么权力去阻止一个孩子坚持自己的梦想,那小小的身躯会因那份痴迷迸发无限力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已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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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的天空总是布满了星星,像是一颗颗亮闪闪的钻石镶在了天上。外婆手中的扇儿摇摇,温柔的把嗡嗡作响的小飞虫赶走,好不打搅我的甜蜜的美梦。

儿时的我是在乡下长大的,那时的我痴迷于乡下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它们在春天醒来,在冬季睡去。它们是我儿时最亲密的玩伴。但长大后的我住在了城市,但在高楼林立间,我寻找着夏日的蝉鸣,林间的流水与夜晚的星辰。把对乡间生活的痴迷永远的刻在了心底。

春天是槐花开放的季节,学校的操场边有两排高高大大的槐树。还没进校门,远远地就闻见一股淡淡的苦味的清香。这股若有似无的清香总会勾起我心底最深处的迷恋。我常常一个人坐在槐树下看书,微风吹过,漫天的槐花纷纷扬扬的从树上落下来,落在衣襟上,落进书页里,落在泥土里。我的思绪也在这“槐花雨”里纷飞,外婆最擅长做槐花糕,白白糯糯的槐花糕,咬一口清香四溢。校门口现在也卖,槐花糕的味道没变,但给我做槐花糕的人却不是从前的那个了。

秋天的瓜果都成熟了,不用自己去摘,商贩们已经在街边摆好了摊。新摘的瓜果,一口下去,满嘴都是甜甜的汁水,味道比以前好多了,但快乐也就仅此而已了。

乡间的山山水水已经成为了儿时遥远的梦。我曾天真地以为日子。

会一直一直悠哉悠哉的过下去,却不知相聚是短暂的,离别才是永远。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天真懵懂的孩童,外婆也慢慢被岁月压弯了腰,乡间的小河树木也不再是记忆中的模样。时间会改变许多事情,但心中的痴迷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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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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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