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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印花税交(优质5篇)

作者:飞雪 没签合同印花税交(优质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没签合同印花税交篇一

专家解析

没有合同的聘用所产生的关系称为事实聘用关系。《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终止聘用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聘用单位提出终止聘用关系,应当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员……”聘用单位并不能随心所欲地终止聘用。

对于没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过错,《关于实施〈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又进一步明确:“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自始未订立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聘用合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终止聘用关系。”所以事业单位迟迟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的,不能这样一甩了之,只提前30天就终止了事实聘用关系。

来源:文汇报

没签合同印花税交篇二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有的毕业生经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

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最大的意义就是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相当一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和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欠缺,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这两个目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如何签定就业协议

注意: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校招毕办鉴证。

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

第一,不要轻易交出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具备唯一性,一旦签订就业协议而又不履行时,大学生就要到教育部门办理手续,重新获取就业协议。这会耗费精力和时间,得不偿失。

第二,违约金设定是双刃剑。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是否约定违约金,大学生朋友应该慎重考虑。很多大学生急于找工作,轻易地在就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但工作后不满意想换工作时自己不得不承担违约金。但要是不设定违约金,对用人单位的限制显得过少。违约金上、下限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大部分企业都在2500左右,若超过5000元学生需慎重考虑。

第三,利用好备注栏。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绝大多数的就业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第四,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这样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

《不要轻看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五,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

1. 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还有2%的求职者说“没有试用期”。

专家建议:关于试用期问题,最好将条款都写明在劳动合同内。

2.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建议:如果遇到公司在试用期内的薪资结构是“底薪+提成”,那薪资的规定最起码有一点可以保证,就是底薪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试用期离职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专家建议: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实习期、见习期就是试用期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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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印花税交篇三

由于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的11个月里,都没有和公司的财务行政经理梁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四川中达凌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公司)付出了高额的代价。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梁女士33万元的双倍工资。这1.67万元的月薪中,包含了“提成工资”。对此法官解释,梁女士的“提成工资”非一般意义上的“销售提成”,而是根据该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发给员工的奖金,应当作为梁女士的工资计算。

没签劳动合同 公司面临高额索赔

2005年6月29日,梁女士到凌志公司应聘成功,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她担任该公司财务行政经理一职。一年后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签劳动合同,但梁女士仍在凌志公司工作。就这样又干了两年多时间,2008年12月,凌志公司与梁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凌志公司应该在该法律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并没有这么做。”梁女士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凌志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2008年12月的工资是1.67万余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凌志公司应该赔偿我2008年2月至12月双倍工资共计33万余元”。劳动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梁女士的申请,后凌志公司向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己方不用支付这33万余元。

赔33万 “提成工资”应算为工资

庭审辩论中,凌志公司表示,双方在2005年签订过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原合同约束,应视为双方劳动合同的'延续,并不能认为凌志公司在2008年后未与梁女士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1个月内,与各自全体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并无规定“在2008年1月1日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履行完毕”的情形,可以免除用人单位的该义务。因此,没有采纳凌志公司的答辩意见。

“梁女士是行政人员,不能享受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凌志公司还提出,即便公司应该双倍赔偿,但在发给梁女士的工资中,很大一部分是“提成工资”,该项不应当作为双倍工资的标准计算。对此理由,法院同样未予认可。“工资中应当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可以确认,凌志公司提供的梁女士的工资表中显示的‘提成工资’是根据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发给她的奖金。”承办法官解释,而非一般意义上个人所为的“销售提成”,应当作为梁女士的工资计算。

最终,法院认定凌志公司应当自2008年2月起支付梁女士每月两倍工资,至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于同年12月15日终止时,判决支付共计33万余元。

没签合同印花税交篇四

今年3月初,我和同学一起到一家装饰公司上班,也没和老板签合同,也没什么凭证。开始上班到现在除了第一个月发工资按时点(还是因为我们自己要的),后面都是几个月才发一点点工资,因为工资一直没发完我们暑假也就不好走,只能继续干下去,但是后面我们真的做不下去了(暑假我们要自己租房子还要吃饭,自己都找工作了不可能还问家里要生活费吧),我们在8月20号辞职了。但是辞职到现在工资还没有发(有三个月的工资),每次到约定给工资的时候老板就找各种理由拖,就在这几天现在电话也不接我们的,...没签合同,我提前一天跟老板说要辞职,但他不肯付工资,跟我说等到他对完帐没有问题才给我付工资,但没有任何凭证,我担心他到时候不给钱我,我没有证据可以告他吗? 我是上个月6月6日正式上班的,当时说工资不低于1500元,试用期5天,工资是35元一天(包括了午餐补贴)后来又说试用期1个月,之后要看自己能力,我做了一个多月差不多两个月,每天上班10几个钟,没有休息,没有节假日,公司是做网上销售的,只有我一个客服,工资是当面支付,没有凭据,没有工作证,我提前一天提出了...各位广大律师,你们好,我在一家家电维修部工作20天,没有合同,加上在高空维修空调,没有意外保险,辞职老板不给工资,去了当地的社会人力保障资源,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什么时候处理,现在我都不好找工作,请问如何处理快点你好 我是厦门的一个开挖掘机的司机,在海峡社区前面的工地中航紫金广场开机械。刚开始我和那老板口头协议是每个月20号发工资,其他也没说什么。做了三个多月想回家做所以跟公司经理辞职,经理和副经理几个老是敷衍我说现在没司机你不能走还说什么辞职要一个月,然后时间到了又和我说要拖我 ,然后别的司机和上面说辞职没几天就可以走了。凭什么我不可以走,他说要走可以但是不给我工资。请问下没有合同,什么都没有只有人证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在短时间内要到工资?合同上2012年5月20日才到我的试用期,我5月18日写了辞职申请,可部门经理和老板都说4月份已经加了我工资,就代表已经把我的试用期提前,可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加了工资代表试用期结束,我也没有签任何同意书之类的。可公司说公司有自己的政策,不需用通知也不需用签字。我提出做到5月底离职(没说准确是哪一天),公司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一定要到6月15日才能让我走,这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接下来这个星期会给部门同事完成工作交接,大概花5天左右,是不是过了5天我就可以自...我来这个公司上班,是一个月试用,第二个月正式录用,但不签合同。我是今年3.14号上的班,现在是两个月,并没有签合同。 一周前(5.8号)我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回复说,因为我是正式录用,如果辞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要不然就得按照制度办 扣除当月一半的工资。 我上班两个月,第二个月老板说我正式录用,但并没有签合同,而且公司一般都是三个月试用期。 今天我交了一份辞职信给老板,信上日期就是今天5.15号。如果我今天是最后一天班,明天就不来上班,这样做行不行?...

希望能尽快帮忙解答,感激不尽!我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幼儿园让我签的合同是三年的,每月6号发工资,都会拖延几天才发,而且工资超低,合同上试用期1100~1300,就发1100,第四个月过了试用期了,还是发1100,签合同时还签了一张培训费2000,就是要是我要走就要赔2000给幼儿园。我是比较特殊的,九月开学前两天才签的合同,根本没参加15天的培训。给我的补培训只是在幼儿园看了一两个小时上课视频。现在放寒假了,如果我要辞职该怎么做?是否要赔培训费?我是一名幼师,在一所私立幼儿园上班,老板定的'制度就是幼儿发生事故必须全部由老师承担,与幼儿园无关。 并且老师必须签订事故责任状。 幼儿坐园车,若是刹车出现碰撞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我们签订的事故责任状合法吗?我在一所私立幼儿园上了五年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因工摔伤住院,现在出院上班累了的时候就有点头痛,幼儿园方主动要求去查血脂血糖,都在正常范围内,医生说头痛并不是血脂血糖和摔伤引起的,但幼儿园现在以怕以后又出现类似情况为由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我本人又确实头痛,摔伤之前又没有,现在也能胜任这份工作,请问我还可以在幼儿园上班吗,如不能,可 以要求赔偿吗,找什么部门我是一名幼儿教师,最近班上有一名幼儿在游戏中摔伤手肘,造成手肘部骨头错位,孩子摔伤时,不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事后,我们及时将孩子送医,就医时产生的费用是我们在医院工作的另一位家长垫付,为此幼儿园一定要我们立即向幼儿园写借条借由家长垫付的的费用,将钱还给家长,不允许用其他方式筹集医疗费,幼儿园这一做法正确吗?幼儿园有多少责任,老师有多少责任?幼儿园如果因为这样开除老师,合乎法律?我们3岁的孩子白天在幼儿园,手摔成骨折,老师都没通知我们家长,到晚上孩子回家了手疼得不行,哭得很历害才跟我们说是在学校摔的,到第二天去医院才说是骨折了,到学校问,老师说当时就见他摔了一下,就没在意。现在孩子的手经过治疗好了,学校说按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来赔偿。请问学校跟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同等的吗?这样学校不是没有责任了吗?我们应该怎样要求学校理赔?我的租赁合同2011年5月31日到期。一、我园在二楼,洗手间在一楼,8月初,洗手间上半天没水,下半天有水,4号开始停水,一直到24号才有水,并且只有下半天有水,我多次打电话找房东,房东不是说让我克服,就是说找不到人,她也没办法。几十个孩子上洗手间,靠老师提水冲洗,导致楼道异味刺鼻。真好教育部门来检查,说环境不好,不适合继续办幼儿园,无奈,我电话通知房东,不办幼儿园了,房东怒气冲天,电话中说:你说不办就不办了,可能吗?8月28日,经教育部门同意,我把幼儿园搬...

孙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浙江一家私企上班,已经上班6个月了,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保险,并且,我们10月5日发的是8月份的工资,现在我想辞职,我可不可以要求老板支付我全部的工资然后走人?我辞职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太低并且拖欠工资太迟。希望能得到老师的帮助!谢谢!我在一所私立幼儿园上了五年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因工摔伤住院,现在出院上班累了的时候就有点头痛,幼儿园方主动要求去查血脂血糖,都在正常范围内,医生说头痛并不是血脂血糖和摔伤引起的,但幼儿园现在以怕以后又出现类似情况为由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我本人又确实头痛,摔伤之前又没有,现在也能胜任这份工作,请问我还可以在幼儿园上班吗,如不能,可 以要求赔偿吗,找什么部门我于2015年5月13日在新公司入职,离职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和出差的差旅费,直至今天才结清我所有费用,离职后答应赔付我双倍工资,今天人事经理告知公司不批准赔偿双倍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我上班的是黑龙江总公司的浙江办事处,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起诉黑龙江总公司,有几成胜算?听说有个新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被雇佣者起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败诉要罚款三万元,不知有没有这种说法?还望各位律师加以援手,小生感激...我是应届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工作三个多月,只领过一个月的工资。现在老板说大不多规定业务量连低工资也不给(原先合同上市没有规定的),我不愿意干下去了,听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上交提前报告,不然得付相应赔偿,那我是不是得先交辞职报告,然后就不能扣押我工资了。求助我因为过敏向公司提出辞职,老板当时就给我们发纸让我们写辞职报告,而且让我们立马交东西走人,我问第二个月工资什么发,老板说不知道有么有我的工资,说要扣我们在第一个月补助的钱,还有第二月得钱,就是么有提前给老板说辞职,我上到8月24号,整天加班,周末也加班,这给月他们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如果扣完了怎么办!

没签合同印花税交篇五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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