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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 广州医科大学考研调剂公告(汇总5篇)

作者:紫衣梦 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 广州医科大学考研调剂公告(汇总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篇一

《考生情况简表》(需贴照片)。

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身份证(需正反面)。

学历学籍证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xlcx/)。

《政审表》(需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考生本人持初试准考证照片。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签名)。

考生在收到研招网“同意复试”通知后,务必尽快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提交院系负责老师审核(邮件名称使用“准考证号(15位)+姓名”)。如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报考院系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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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广州医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广州市流花湖畔,是一所全日制本科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现有主校区、龙洞校区、南校区和江高校区,占地面积共38.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6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3万平方米,宿舍面积3.88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8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49.72万元,图书馆藏书54.46万册。

学校设有基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7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和附设广州卫生学校;学校还设有广东省唯一一所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13个本科专业。

学校拥有7所直属医院,其中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3所,分别是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是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羊城医院为口腔专科医院;荔湾医院是一所以全科和社区医学为特色的综合医院;港湾医院是一所以康复医学为特色的综合医院。另外,拥有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分别是附属市一人民医院、附属儿童医院、附属妇婴医院、附属脑科医院、附属广东省妇儿医院、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附属市八人民医院、附属深圳沙井医院。此外,还有30所教学医院和29个实习基地。

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6286人,其中,校本部682人,专任教师344人。教师队伍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具有博士学位57人,具有硕士学位16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59.46%;教授34人,副教授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非本校毕业的教师比例为72.60%。近年来,学校先后有2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37人获省、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80人入选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15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215人,硕士生588人,博士生37人。建校49年来,培养了各层次、各类型学生1万多人。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研究生就业率为100%,本科生就业率达99%以上。

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精品课程10门,校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优秀课程2门,省级重点课程11门,市级重点课程9门。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3个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和护理学为广州市名牌专业。基础医学实验中心是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立项2项、省部级立项46项、市级立项32项、校级立项212项,发表教改论文448篇,获得教改成果国家级1项、省级9项、市级15项、校级29项。学校主编和副主编教材63部,参编教材85部,主编教材获得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

学校内科学(呼吸系病)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等15个学科为广东省重点或重点扶持学科。学校有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个(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3个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内科学,涵盖8个三级学科)博士点1个;设有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下设第一附属医院工作站、第二附属医院工作站、附属市一人民医院工作站和深圳大学生命科学院工作站。

学校设有呼吸疾病研究所、蛇毒研究所、神经科学研究所、化学致癌研究所、肿瘤研究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妇产科学研究所等7个直属研究所。设有广东省伦理学研究中心、广东省窥镜外科研究开发中心。呼吸疾病研究所实验室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另外拥有省厅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局级重点实验室12个。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40多项,其中国家“863”计划6项、“十五”重大科技攻关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32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460多项。获合同科研经费达8910.50万元。发表科研论文4000多篇,其中sci等收录的论文160篇,在《自然》发表论文1篇,在《柳叶刀》发表论文1篇,在《循环》发表论文2篇。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14项,市级15项。

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广州医学院学报》、《现代临床医学生物工程学杂志》、《血栓与止血学杂志》、《中华关节外科杂志》、《chest》(中文版);协办刊物有《中国医学伦理学》。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新英格兰医学中心、美国国家毒理学研究中心等高等院校和研究部门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一批国外著名高校专家被聘为学校特聘教授、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

49年薪火相传,学校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学校恪守“厚德修身、博学致远”校训,实施“学科强校、人才兴校、附属医院组团发展”三大战略,从整体上提升了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为创建教学研究型医科院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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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广州医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广州市流花湖畔,是一所全日制本科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现有主校区、龙洞校区、南校区和江高校区,占地面积共38.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6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3万平方米,宿舍面积3.88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8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49.72万元,图书馆藏书54.46万册。

学校设有基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7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和附设广州卫生学校;学校还设有广东省唯一一所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13个本科专业。

学校拥有7所直属医院,其中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3所,分别是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是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羊城医院为口腔专科医院;荔湾医院是一所以全科和社区医学为特色的综合医院;港湾医院是一所以康复医学为特色的综合医院。另外,拥有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分别是附属市一人民医院、附属儿童医院、附属妇婴医院、附属脑科医院、附属广东省妇儿医院、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附属市八人民医院、附属深圳沙井医院。此外,还有30所教学医院和29个实习基地。

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6286人,其中,校本部682人,专任教师344人。教师队伍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具有博士学位57人,具有硕士学位16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59.46%;教授34人,副教授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非本校毕业的教师比例为72.60%。近年来,学校先后有2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37人获省、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80人入选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15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215人,硕士生588人,博士生37人。建校49年来,培养了各层次、各类型学生1万多人。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研究生就业率为100%,本科生就业率达99%以上。

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精品课程10门,校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优秀课程2门,省级重点课程11门,市级重点课程9门。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3个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和护理学为广州市名牌专业。基础医学实验中心是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立项2项、省部级立项46项、市级立项32项、校级立项212项,发表教改论文448篇,获得教改成果国家级1项、省级9项、市级15项、校级29项。学校主编和副主编教材63部,参编教材85部,主编教材获得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

学校内科学(呼吸系病)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等15个学科为广东省重点或重点扶持学科。学校有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个(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3个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内科学,涵盖8个三级学科)博士点1个;设有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下设第一附属医院工作站、第二附属医院工作站、附属市一人民医院工作站和深圳大学生命科学院工作站。

学校设有呼吸疾病研究所、蛇毒研究所、神经科学研究所、化学致癌研究所、肿瘤研究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妇产科学研究所等7个直属研究所。设有广东省伦理学研究中心、广东省窥镜外科研究开发中心。呼吸疾病研究所实验室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另外拥有省厅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局级重点实验室12个。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40多项,其中国家“863”计划6项、“十五”重大科技攻关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32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460多项。获合同科研经费达8910.50万元。发表科研论文4000多篇,其中sci等收录的论文160篇,在《自然》发表论文1篇,在《柳叶刀》发表论文1篇,在《循环》发表论文2篇。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14项,市级15项。

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广州医学院学报》、《现代临床医学生物工程学杂志》、《血栓与止血学杂志》、《中华关节外科杂志》、《chest》(中文版);协办刊物有《中国医学伦理学》。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新英格兰医学中心、美国国家毒理学研究中心等高等院校和研究部门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一批国外著名高校专家被聘为学校特聘教授、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

49年薪火相传,学校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学校恪守“厚德修身、博学致远”校训,实施“学科强校、人才兴校、附属医院组团发展”三大战略,从整体上提升了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为创建教学研究型医科院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篇四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院校专业组录取的,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上海市、重庆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医学类专业(除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费7656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学费 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专业、预科生学费 5510元/生·学年。番禺校区7号楼、8号楼、9号楼三楼宿舍350元/生·学年,其余宿舍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报考、鼓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的奖助学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

招生网址:https://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广州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篇五

答: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的网址:http:///,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栏公布了招生简章等信息,可查询到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内容。研究生招生的咨询电话是:020-37103094。

二、问:广州医科大学全国统考硕士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广州医科大学全国统考的报名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或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可报考。

5.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以及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不予报考。

6.可接收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

7.生物和医学类各专业(学术学位)只接受本科学历为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8.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本科是麻醉学专业的,只可报考“麻醉学(105116)”专业;本科是医学影像专业的,只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专业;本科是医学检验专业的,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3)被录取为临床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广州医科大学不接受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答:不需要。

答:

(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 。

3、现场确认(约11月10日前后) 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

(二)如选广州医科大学作为报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在: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a区教学楼1楼大厅,现场确认时间:约在11月10日前后(具体时间以后续网上公告为准),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考试地点也将于12月23-24日,安排在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五、问:如何确定每个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答:

我校2018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一般每个研究方向(导师)招收1名研究生。对于报考人数严重不足和过多的专业(方向),在复试阶段会适度调整招生名额。

答:

(一)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的自命题科目及代码如下:308护理综合、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352口腔综合、353卫生综合、611生物综合、612西医综合、613中医综合、616药学综合a(学术学位)、821分子生物学、822管理学,以上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可参阅后续通知。

(二)我校不以任何形式出售或提供历年真题,切勿通过任何渠道购买历年真题,以防上当受骗。

七、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什么区别?

答:培养目标不同,学术学位研究生以科研能力培养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应用技能培养为主。

八、问:哪些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答:临床医学类(专业代码1051**)、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药学(专业代码 105500)。

九、问:广州医科大学的复试分数线是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吗?

答:是。广州医科大学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来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分数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十、问: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有哪些内容?

答:研究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和操作能力等,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的题型由复试时所在医院(学院)的复试导师小组拟定。

十一、问:广州医科大学硕士生的录取办法是怎么样的?

答:按照每个研究方向(导师)招生名额数,依据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50%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