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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实用15篇)

作者:雅蕊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实用15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为了保证工作秩序和人员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管理,使之即满足员工工作需要又杜绝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内所有部门及分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及报废等管理。

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详见:附件1)交行政部。

行政部统一汇总、整理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并经核查库存状况后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详见:附件2),呈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各部门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报总公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实施采购任务。

为有效完成采购任务,原则上由行政人部统一负责实施采购任务。

对专业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协助行政部共同进行采购。

临时急需办公用品可经行政部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先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并将最终议定价格呈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任务。

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人员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办公用品采购发票应由行政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入库后,方可报销。

员工领用办公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详见:附件3)。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员工离职时应依《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所领办公用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u盘、刻录光盘、文件盒、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各种办公表单等单位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尺、剪刀、美工刀等物品。

3、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1、办公用品: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惩罚的原则。本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到办公室领取。

2、公用物品:每个部门领取一套作为公用。由部门主管统一领取,并负责保管。

3、电脑耗材:实行部门领取,由部门指定责任人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

第3条领用及采购程序。

1、各部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提交下月《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办公室汇总后填报《办公物品请购单》到单位领导处后采购。

4、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5、部门主管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

6、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办公室备补。

第4条应急物品采购。

原则上按计划采购使用,计划外物品采购领用只能用于应急物品,应急物品采购必须说明采购理由,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新聘人员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门提供的名单,负责为其配备。

第5条物品采购的报销。

物品采购人员凭入库单、采购发票到单位领导签字审批后,由财务部直接报销。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u盘、刻录光盘、文件盒、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各种办公表单等单位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尺、剪刀、美工刀等物品。

3、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1、办公用品: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惩罚的原则。本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到办公室领取。

2、公用物品:每个部门领取一套作为公用。由部门主管统一领取,并负责保管。

3、电脑耗材:实行部门领取,由部门指定责任人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

1、各部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提交下月《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办公室汇总后填报《办公物品请购单》到单位领导处后采购。

4、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5、部门主管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

6、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办公室备补。

原则上按计划采购使用,计划外物品采购领用只能用于应急物品,应急物品采购必须说明采购理由,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新聘人员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门提供的名单,负责为其配备。

物品采购人员凭入库单、采购发票到单位领导签字审批后,由财务部直接报销。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规定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物品的发放、采购、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耐用物品包括:电脑、汽车、生产设备及器材、电话、计算器、钉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易耗物品包括:公司生产原材料、生产工人使用工具、汽油、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美工刀,印泥等。

使用人填写《公司物品使用申请表》到总经理处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发放,使用结束后,需及时归还公司,并在《公司物品使用申请表》处填写归还时间。(特殊情况需紧急使用公司物品时,可先电话告知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后续再补填物品使用申请表。)

部分易耗品使用完,公司需重新采购时,需填写《采购申请表》到总经理处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考虑到易耗品的使用时间及不可重复使用情况,易耗品使用结束需重新申请新物品时,需由总经办审核注销,审核注销结束后,使用人重新填写《公司物品使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一、酒店工程部物品的领用,要按计划、实用数和审批手续办理,维修人员需领料时,要填写领用单,写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日期并签名后交工程部经理审批。

二、将领用单经库房人员认可后,方可领取所需的维修材料或工具。

三、库房工作人员应每周统计各班组的消耗并将资料存档。

四、物料用品应勤领少储,防止积压和浪费。

五、物品及工具的保养,应由领用人负责。专用工具由专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贵重工具、仪器、仪表由主管负责人保管。

六、有关工种所需的个人工具,必须填写“工具登记卡”,若工具损坏需调换,要以旧换新;若工具遗失,需填写“工具遗失表”,由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有关工种需配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要建卡登记,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并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八、工具和设备要随用随借,并执行借用归还手续,按时归还,工程部物品不准借给其他部门,特殊情况需办理工具借用手续,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视具体情况赔偿。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公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第二条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办公室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贵重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经办公室审批,董事长批准后,填写《申购单》交办公室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的物品不予同意购买,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 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五条 办公用品中的易耗品如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中性笔、涂改液、复印纸等,各部门在月初由部长统一申领。

第六条 各部门在领用办公用品时统一在办公用品领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由保管人统一领出。遵循先签字后领物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保管人应对领用物品做好登记,并时时对仓库的货物进行盘存;对于库存不多的物品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办公室主管人员以便申购补充。

第八条 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由公司办公室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各部门申报的办公经费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第九条 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尽量以旧换新。

第十条 各部门主管领用的记录本特别是重要的会议记录本用完后要求回收到资料室存档。

第十一条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负责申购。

第一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制定,董事长批准执行。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3、内容。

3.1.1办公文具:包括纸、笔、笔记本、复写纸、计算器、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尺、剪刀、美工刀、打孔机、日期印、证件套、证件小夹子、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3.1.2日常用品:园林剪刀、水管、扫把、拖把、撮箕、洁厕液、长柄刷子、洗衣服、垃圾桶、小铁铲等物品。

3.2.1领用办公文具领用必须要课长级以上或专用指定人,应在《领用登记表》上填写好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取人、领取时间后,方可发放物品。

3.2.2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即:领用人必须凭已写完的笔芯和本子来领取,且要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领取的物品、数量。

3.2.3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公司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部门或员工,将予以通报表扬。

3.2.4急需领用物品者,其《物资领用单》由行政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3.2.5宿舍日常用品的领取务必要宿舍固定负责人来领取,应在《领用登记表》上填写好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取人、领取时间后,宿舍管理员方可发放(拖把、扫帚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未到期限,不可更换)。

3.2.6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人为损坏、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

3.3.1办公用品使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必须登记后方可领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3.3.2领用各类易耗品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以旧换新。

3.3.3领用其他办公用品由领用人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3.3.4凡领、借用物品价格在300元以上的,需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借用。

3.3.5借用物资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根据物品而定),自领日期开始,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仍旧未归还的,自督促当日起,赞助每天20元。

3.3.6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4、附则。

4.1新进人员到职时向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归还手续,未行政部许可的,其他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4.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用品领用总支出。

4.3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用物资、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损坏,对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或经济赔偿。

4.4行政部每月25日盘点库存物品(截止不可在领用办公、日常用品),盘点库存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在由财务部审核后,才能继续领用。

4.5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解释与完善,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审批: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物品的领用,要按计划、实用数和审批手续办理,维修人员需领料时,要填写领用单,写明领用物品名称、数量、日期并签字,经本班领班审批签字后交工程部经理审批。

2、库房工作人员应每周统计各班组的消耗并将资料存档。

3、物品应勤领少储,防止积压和浪费。

7、工具和设备要随用随借,并执行借用归还手续,按时归还;

工程部物品不准借给其他部门,特殊情况需办理工具借用手续,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损坏或遗失,视具体情况赔偿。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包括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名片簿、名片夹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尺、美工刀等物品。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硫酸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1.办公用品:

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惩罚的原则。本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到行政部库管处领取。

2.公用物品:

每个部门(分部)领取一套作为公用。由部门(分部)经理统一领取,并负责保管。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带回家或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3.电脑耗材:

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各分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采购申请。行政部库管经盘库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将采购清单交采购员进行采购。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主要为设计部)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当月所需电脑耗材,并按领料程序签字。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员工领用物品时,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部门经理领用材料时,填写《领料单》,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

其《领料单》由行政部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

物品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专人保管。

2、旅馆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旅客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另一道锁。

3、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4、旅馆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旅馆总经理,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在旅客面前当面撬开,损失请旅客赔偿。

5、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的使用说明。

6、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7、严禁总台私用放置私人物品。汇总大全相关:

物品管理制度

(四)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有立项权限政府的立项批文;

6、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审验一次。

(三)经审验,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对长期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可核发长期准运证,对临时运输的应核发临时准运证。长期准运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物品管理制度

包括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名片簿、名片夹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尺、美工刀等物品。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硫酸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1.办公用品:

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惩罚的原则。本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到行政部库管处领取。

2.公用物品:

每个部门(分部)领取一套作为公用。由部门(分部)经理统一领取,并负责保管。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带回家或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3.电脑耗材:

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各分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采购申请。行政部库管经盘库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将采购清单交采购员进行采购。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主要为设计部)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当月所需电脑耗材,并按领料程序签字。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员工领用物品时,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部门经理领用材料时,填写《领料单》,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

行政部库管员接到《领料单》,在《材料领用登记表》填写领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料人签字后,方可发放物品。应急需领用物品,其《领料单》由行政部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

物品管理制度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1、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1、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2、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1、董事长、各股东、法人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懂事会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2、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或征得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同意即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证实)。

3、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须放行条。

4、已离职的本司员工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必须严格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放行。

1、值班员检查物品时,应先通过观察和询问以证实物品携带人的身份后,再进行上述操作。如无法证实其身份则按一般程序进行:凡属该开放行条的均应开放行条。

2、如因非正常办公时间内或其它原因未能及时开具放行条的,值班员必须与业户单位的日常负责人取得联系(值班员可通知领班进行),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须登记)。

3、除迁出外,其他任何物品由其单位自己开具放行条(须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即可放行。

4、除本房地产公司和本物业管理公司外,其它任何单位任何时候迁出时必须凭大厦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有效。

5、值班员检查物品放行条或出闸纸时应注意:

(1)实物的性质、种类等必须和放行条上所列一致;

(2)实物的数量不得超过放行条上所列的数量;

(3)不得夹带;

(4)放行条上签名或盖章须和客户提供的签名样板一致,经检查无误后值班员将放行条收回并签名,交管理处存档。

物品管理制度

根据我酒店物品携出的批准权限和管理状况,保安部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携出的管理办法,以保证酒店物品的安全。

1、属酒店的物品,员工需借出店外的一律填写公物携出单。

2、外单位、酒店客人需携酒店物品出店时,必须填写公物携出单,然后由许可部门总监和原物品管理部门总监签字后方可离店。

3、公物携出单必须填写清楚,携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必须与实际相符;否则虽然已经签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4、属于外单位所有的物品进入酒店后,须由接待部门经理填签公物携出单,再经部门总监批签后,方可出店。

5、归还物品时应填写公物归还单,由部门总监签字。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 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 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 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 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物资类别包括: 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 液压弯管机、液压工具、砂轮、仪表、设备类 、备件类(单价百元以上)等。

第九条 本规定从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