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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讲话(实用19篇)

作者:雁落霞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智力劳动成果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权益的总称,它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个方面,是保护创新和鼓励创造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知识产权保护工具和资源,欢迎大家使用和分享。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早晨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创新是知识产权永恒的主题》。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1999年,中国和阿尔及利亚提议将4月26日设立为世界知识产权日。20xx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第35届成员大会,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的提案,决定从20xx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宗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也就是智力成果权。所谓智力成果,是指依靠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教师写一份教案、设计一套试验方案、讲一堂课就是智力成果;学生写一篇作文、解一道科学应用题、制作一套手工工艺品也是智力成果。我们都是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和拥有者,每个人都依法享有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20xx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定为“创新”。提起创新,有些人总是觉得很神秘,似乎只有少数人才能创新。其实,创新很简单。别人没有想到的你想到了,别人没有发现的你发现了,别人没有做成的.你做成了,这就是创新。一个班级将脏乱差的教室变成美丽的风景;一教师简化试验步骤;一位学生解出一道数学难题,甚至防止一场口角的发生……这些都是创新。

创新不只是科学家、发明家的事情,创新已经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之中。一位超市老板为了让顾客多购买东西,用购物车代替顾客手中的购物袋,为超市经营带来了活力。爱迪生在招聘助手的时候,要求应聘者走遍全城,找出20件感兴趣的东西。应聘者回来后,爱迪生让他们在第一栏中列出10件,在第二栏中列出10件,第一栏和第二栏随机组合,尽你所能,提出你想到的所有发明。谁的发明新颖、谁的发明多,谁将被录用。由此可见,如果说你认为知识产权对于你来说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东西,那么你将是一个没有品德,没有策划你诚信的人。

大家对知识产权这几个字并不是不了解吧。其实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如果我们要转载他人的作品,那就必须经过他人的许可。

我相信人们完成的智慧成功都会申请专利,这个专利不只是有自己的专利权,还有发明权等等,这个专利一旦公布后,也是你对你自己的认可,对自己的信任。

这个社会上的人转载了他人的作品并没有告知他人或经过允许,这样的人很多,甚至随处可见,而且我也有这样的遭遇。他们往往都是自己在网上随意的转载,而没有通知我,只要自己在网上一搜索就会有一大片出来。我当时就在想,他们是不是没有知识产权这方面的意识,还是自己的文化水平不够而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他们又为何不自己创作,又为何转载不通知他人,按理论来将这也算是强制获取,也可以说成偷盗吧。

这个社会上的人都应该对知识产权有一定的认识,除非我们自己承认自己是文盲,而且我们还要对人们的非法侵犯别人的作品举报,要大力的宣传知识产权对我们经济贸易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我们的生活有紧密的联系。

所以知识产权将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底,从它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诚信,是否有没有的品质,是否可以成才,是否可以用诚信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知识产权”是一个让人们值得重视的问题。现在有些人,没有经过作品或发明、发现等一些东西作者的同意,也没有付给作者应付的费用,就私自做成一些盗版的,没经过法院同意的东西出去用便宜的价格销售出去。或许有些人会这样想,虽然盗版的.东西是没有正版的好。可是,正版的影碟,作品等都非常贵,有些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可买不起,盗版的比正版的好点。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我这里就有一个例子。在我小时候,有一次,我同妈妈一起去买我最喜欢的影碟。原本,我们是打算去大商店买一些碟。可是,我们去到商店,商店里的影碟有很多,但都价格不菲,我要的《猫和老鼠》非常贵,要几百元。妈妈说太贵了,她如果买了这套碟,就不能去买别的东西了。于是,我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商店。在回家的时候,妈妈看见一些小店里也有这套碟,而且很便宜,只要40元。可我进去一看,这些碟看上去还可以,可是好像盗版的。我就叫妈妈别买了,妈妈说:“商店里的有点贵,这里也有这种碟,还很便宜,就买吧。”我只好答应,但我有个条件,买一张回去看看先。妈妈欣然同意了。

回家后,我高高兴兴的打开电视机,刚要播放到一半时,电视里就死机或是屡见不鲜的状况。看了这个事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盗版的东西就算再好也只能是正版中的害群之马。我也知道了为什么正版的作者都在喝“西北风”了,这是因为正版的东西太贵了,老百姓迫不得已才买了盗版碟。我认为正版的销售上应该少要点利润,把价格先降下来。这样才能让人们尊重、重视你的知识产权,让老百姓出得起钱来买。这样,买的人就多,人多自然就会卖得火了。只有这样做,作品的作者就不会再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而烦恼了。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迎来了第_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值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我县知识产权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迫切需要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自主创新之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寄予了很大期望。我们要把促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摆在知识产权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一要抓紧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二要有效激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三要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产业运用。四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五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是我们的历史使命!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建设现代,共创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

在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讲话

大家上午好。

春风又绿江南岸。在这满山碧透、鲜花盛开的季节里,我们又一次相聚在一起,共同迎接即将到来的。

第1。

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围绕活动主题,我们安排了丰富的宣传活动,将通过一周时间集中展示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状况和进展。今年的宣传周启动仪式选择在宁波召开,是因为宁波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就,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亦于去年9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跨区域管辖专利技术类案件和大标的知识产权案件,标志着宁波为代表的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按照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制定的目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件,同时审查执结了一批涉知识产权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余杭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权利人通过电商平台恶意投诉竞争对手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有助于净化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竞争环境。

德清法院与当地民宿行业协会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助推民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保障公正高效司法——成立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并建立配套机制。根据最高法院批复并经省编办批准,2017年9月8日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对全省专利技术类案件和大标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两家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裁判标准,但在短期内也带来了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异地保全任务繁重等问题。为此,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与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中院就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事宜达成共识,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会议纪要》,在全省法院“三大机制”跨域立案的基础上,建立了包括送达、保全、执行在内的全方位跨域协作机制。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与相关中院也建立了类似的协作机制,有效地解决异地保全等问题。

——设立长兴、新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绍兴市新昌县均是我省的科技强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尤为强烈,浙江高院考虑到目前基层法院申请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较为困难的现状,指导两地通过设立司法保护服务中心的全新方式,为当地企业提供法制宣传、诉调对接、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诉讼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长兴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于去年5月9日正式授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设在无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新昌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随后也于9月27日成立。2017年12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专门介绍了长兴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的工作成效。

——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浙江高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全省各地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审判队伍专业化程度等因素,结合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的案件管辖权变化情况,制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杭、宁、温、金、台地区全面开展“三合一”审判,最高法院已于近日批复同意,我们将尽快组织实施。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浙江法院自2015年以来通过成立综合性第三方平台的方式升级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先后成立了义乌、宁波两家第三方平台,2017年4月温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第三方平台也正式成立。这些平台与以往分散、独立的诉调对接模式有所不同,是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的背景下设立,以法院为枢纽,广泛吸收了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律协等多方主体的参与,所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能够涵盖各种类型,从而形成了“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原有的符合当地案件特色的诉调对接模式仍在发挥作用,如余杭和滨江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的涉网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海宁法院与海宁市家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的涉家纺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机制、丽水中院依托云和县玩具行业协会开展的涉木玩企业诉调对接机制等。2017年,全省通过各类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诉前及诉中知识产权纠纷共计8792件,调解成功5514件,成功率达62.72%,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专业调解的优势和作用。稍后,我们将专门向在我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过程中作出卓越贡献的调解员代表致感谢词。

——积极参与智慧法院建设。各地主动将知识产权审判纳入法院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审判机制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将包括网络著作权纠纷在内的五类涉网民商事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实现“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其他法院也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探索网上送达、网络调解、视频庭审、庭审同步语音识别等“互联网+审判”模式。今天上午我们将旁听的庭审就是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广应用的“移动微法院”平台上开庭的案件。

还接受最高法院委托调研起草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建议稿)》,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推定、证据保全、证据披露、降低证明标准等多种方式,适当降低权利人的举证难度,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权利人维权难、举证难、获赔难的问题。衢州中院实地走访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了《关于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报告》。绍兴中院在浙江工业大学设立了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提供了崭新的平台。

为统一裁判标准,提高案件质量,浙江高院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案件巡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下指导。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对温州、台州、丽水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质量巡查,并对上诉至省高院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下发《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质量通报(第六期)》。此外,完成2016年重点调研课题的成果转化,制定引发《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审理指南》,明确认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总体导向与具体方法,为实现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契合提供了指导意见。

四、广泛开展宣传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全省法院充分利用“4.26”宣传平台,拓展司法公开途径,丰富宣传方式。浙江高院于去年宣传周期间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媒体见面会和新闻发布会,启动“辉煌三十年”杭州地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展,并联合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以“司法助推创新,创新改变生活”为主题,于第一个“中国品牌日”推出专题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浙江》,专题片以浙江企业在创新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展现了浙江法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举措,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同时,注重司法公开和宣传常态化建设,2017年共在“浙江法院新闻网•知之汇”子网站发布全省知识产权新闻动态、案例分析、学术文章60余条,直播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庭审20余次,“讲述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传播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声音”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浙江高院还联合国内知识产权新媒体“知产力”、知识产权法律数据服务平台“知产宝”在嘉兴中院成功举办第二届“三知论坛”。论坛聚焦“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问题”,邀请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官、学者、专家参与研讨,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全景展示,在扩大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的同时,也为完成最高法院委托开展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调研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省知识产权法官的辛勤付出,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浙江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今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中央“两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知识产权审判既面临着艰巨繁重的挑战,更迎来了大有可为的机遇。

探索设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专业化水平;

深化第三方平台建设,争取在全省范围内构建由党委主导,法院、政府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以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四是及时开展调研指导,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为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尤其要。

总结。

研究“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我省电子商务、软件研发、动漫游戏等涉互联网产业健康规范发展。五是打造过硬队伍,推进专业化建设,在落实司法改革任务的同时注重保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在成功举办两届“三知论坛”的基础上,探索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相结合的新模式,营造我省知识产权学术氛围。今天下午,浙江高院将组织召开“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各项工作。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时代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浙江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难攻坚、扎实工作,为推进“六个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谢谢大家!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就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部署而言,与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是完全一致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求和必然选择,也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必由之路和关键之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支持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要把增强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文化,推动知识产权事业不断进步。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其客体是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通过对发明创造和创新创意进行保护来鼓励发明的创新热情,它激励了人们的创作热情,促进了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步伐加快,知识产权全球一体化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出来以后,外国保护了,而你不保护,全世界都要向权利人交使用费,这是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极力想促成的一项制度,也就是说大势所趋,在这种形式下,我国只有去适应,否则就会被淘汰,另外,从国内看,我国也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家、创造者,他们为了发明、为了创造耗费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有的甚至倾家当产,一无所有,但最后研究出的成果确被别人一分钱不花的拿去了,这公平吗?那这以后还会有人去研究、去创造吗?大家都等着别人的研究成果就行了,那中国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成为世界强国?这些都是我们值得需要的问题。

中国要保护知识产权,既是世界的需要,也是我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从世界来看,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为加入wto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中国如果不严守信誉,世界上的公司将不会在中国投资,不和中国人做生意,试想培育一个世界知名品牌需要投入多大的精力,花费多大的心血?名牌的高价位是品牌价值的体现,当老百姓随便在地摊上就能买到“价格便宜质量又好的假名牌”时,名牌还能否称之为名牌?一个中国的老百姓积攒了很久的钱买了一个高档名牌产品,却被别人认为肯定是冒牌,随便在地摊上就能买到时,心里又会怎么想?况且人都是利益主体,无论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注册商标的.持有人都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如果创造成果得不到保护,将大大挫伤人们的创造热情,不利于人类社会的进步。从中国自身来看,中国要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在知识经济时代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就必须适应并利用相关的法律、政策,中国如果能诞生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就可以向外国的使用人收取专利使用费,中国如果有一大批向可口可乐,麦当劳这样的世界知名品牌,也可以通过商标特许,收取品牌使用费,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把中式快餐开遍全世界,提升国家形象的同时,赚外国人的钱。

总之一句话: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最终凭借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中国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获益,应该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之下,制订既满足国际社会最低标准,又符合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全体人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这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发明、创造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时代要进步,民族要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创造力,所以创造者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而这种保护势在必行,这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民族的进步。

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许多东西在我们生活中未必会引起我们的关注。那么,从最简单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软件,反对盗版。

现在,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独立设计的商标,并以此作为公司的标志。商标权同专利权必须向国家申请专利,审批下来后,这个商标就属于这个公司了。其他团队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是违法。

违法?对!违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于知识产权有关明确的法律条文。但由于知识产权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才得以重视,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触犯了法律!还有就是盗版是严重侵害著作权的表现。但因价格低廉而被许多人认同。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微软控诉中国的许多集团侵权案。

上、国内外的名牌之林中,是否已经有了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相应的“一席之地”,而决不是看外国人怎么论、怎么说,不管是外国学者还是外国政府。20xx年底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对这个问题的结论是清楚的、明确的。这的确让中国的广大作者、发明人、决心创名牌的诚信企业等等知识产权权利人感到欣慰。

中国现在处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的十字路口。不完全到位的保护(04年12月低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不宜再用“远不到位”的提法)与尚有缺失的权利限制(广义的,即授权前与后的限制)问题都有待解决。知识产权制度并非仅有利而无弊。我从来就反对不加分析的“接轨”(请看我1998年即出版的《知识产权论》分析“与国际接轨”一章,该章于1997年发表过)。我从来主张知识产权的批判研究与对策研究都是不可少的。但有一个重点放在何处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定位的问题。

等我们长大了,开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标,大到使用物品的专利。我们都应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可以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损害更大的利益。我觉得,每个人了解知识产权的人都应向周围的人多多宣传知识产权有关知识。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在全质量标准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知识产权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打击侵权行为,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力度。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2019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思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昆明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及呈贡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工作思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要求,制定知识产权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以进一步提升呈贡区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及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安排的精神,制定《呈贡区2019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4月27日上午,对呈贡斗南花花世界附近区域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查看附近超市、药店、经营情况,对10种食品、药品标注的专利号进行检索、比对、查看。对超市、药店管理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对经营者进行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期间到信息产业园区“云上云”和“启迪k栈”等企业开展以“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园区发放《云南省专利行政保护维权指南》、《知识产权宣传读本》、《知识产权宣传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4月20日-26日利用微博、微信向全区宣传“4.26”知识产权活动。扩大了宣传活动力度。

(三)做好知识产专利权授权的统计和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呈贡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势企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5月20日市局下达了2018年呈贡区专利授权量总计641件,发明专利授权104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15件,外观专利授权122件。9月我局对授权专利进行资助,已有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资助,共计资助授权专利131件,资助金额9.07万元。我区的专利的快速增长,充分体现了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动县(区)域经济发展。我区2018年6月申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今年5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建设周期自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根据《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2019年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7月12日—31日组织云南晨鸣电器有限公司、云南呈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滇王花卉有限公司,认真申报2019年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

(六)组织开展2019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云知发〔2019〕8号)的通知,7月17日组织各企事业单位人才积极进行申报,呈贡区网格中心杨翰挺等进行了申报。

(七)积极开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24日收到市级部门转发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了《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呈市监发〔2019〕112号),并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完成市局下达的11件专利执法指标。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联合6个市场监管所进行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超市、药店进行检查,共检查出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12件,并向超市、药店管理人员反馈检查结果,要求建立完善的商品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确保了消费品的质量,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下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加大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快呈贡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区域性创新型城市。

(二)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按照云南省知识产权强区培育工程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促进新区建设”的示范区。联合区科工信局、区文旅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呈贡区专利补助办法,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打造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培育企业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

(四)开展专利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各类食品、农用品批发市场、超市等生活生产消费品领域为重点,全年独立办案不少于12件。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你们好!

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新世纪,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高速发展并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伴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现在的中国,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中国,它已经是一个闻名于世界的古老的强大的国家,中国的科技发展也在飞速前进,可是一些十分优秀的科技知识,却因为没有及时注册知识产权,而被其他非法人员盗用,甚至成为他人的作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也十分无奈,十分气愤。可是我们由于疏忽了这些方面,导致了自己多年的.心血送之他人,却不能挽回。也许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导致了许多损失。在发达国家,许多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的高度保护文件,不公开与社会,即使是自己的友好邻国,也要保密三分。因为这是国家的利益,牵扯到国家的发展。

知识产权不是技术先进国家的打狗棒,而是这些国家之所以领先的原因。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在英国已经经历了几百年的曲折发展历史,于17、18世纪形成基本雏形。英国同时是蒸气机的故乡和世界上率先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英国还是一个从区区一岛崛起于欧洲,竟至19世纪已称霸世界,成为世界上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曾占有全球1/4土地大不列颠国。这一切绝非历史的巧合,这全是英国自己的努力。再说说美国吧,美国从1776年宣布从英国独立,1787年首部宪法中就写入了相关知识产权规定,1790年第一届国会就通过了第一部版权法。这都是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努力,这正是因为这样,一个个把知识产权列入法律的现行国家,最终经济得以飞速发展,成为世界强国。

面对知识产权,中国更面临着巨大挑战。中国才进入wto七年,民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强,所以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只有更好的保护好知识产权,国家才有更好的发展。总之知识产权是公众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应该保护它。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迎来了第x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值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我县知识产权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_,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努力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20xx年,我县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00件,专利授权量达115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到加强。知识产权产出效益不断增长,15项专利技术得到转化运用,新增产值2.3亿元,有力地助推了全县经济发展。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迫切需要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自主创新之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寄予了很大期望。我们要把促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摆在知识产权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一要抓紧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二要有效激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三要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产业运用。四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五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是我们的历史使命!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建设现代,共创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2. 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正成为各国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本国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成为国家之间进行科技、经济、贸易和文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各国企业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建设创新型国家已经成为中国未来15年的战略目标。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实现由资源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的`转变。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释放。必须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激励个人和企业创新的热情和动力,让知识、智慧、技术的活力竞相迸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同时也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受害者,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企业也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担负起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历史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今天,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发起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全国工商联将充分发挥民间商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民营企业自觉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国际贸易规则、自觉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主知识创新活动、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步伐,为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崇尚创造的社会经济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保护知识产权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

你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吗?你认识它吗?如果不知道,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仔细听哦!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相信你已经部分地了解了知识产权咯!那么接下来我们来了解它的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同学们,不要以为它只有表面上四个字的空壳子哦,它也有很大、很多的作用哦!例: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相信同学们已经认识什么是知识产权了,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讨论怎样保护知识产权。要学会保护知识产权,那我们得先认清一点——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但是不能过度保护,必须在专利权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把握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在专利制度的实施中,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这四个环节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必须保持这四个环节的全面协调发展。创造是源头;管理是基础;保护是手段;运用是目的。

但是,有些人往往不顾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片面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甚至把知识产权工作单纯地理解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知道还有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等其他环节;或者是即使知道还有其他环节,也把保护环节置于其他环节之上。

知识产权需要的是合理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当年,有人高价向伦琴购买x光射线技术专利,但是伦琴认为“我的发现属于全人类”,没有申请专利权,他的做法使x线的应用得到迅速发展和普及。他知道,如果这项技术被独占,穷人根本付不起钱去拍x光照片。今天,仍有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无法支付昂贵的专利费用,导致无法获得医治疾病的有效药品。

我们作为中学生,第一点就是不买盗版的书和碟从自己做起,以后再也不用盗版软件了,玩游戏再也不买盗版光盘了,看小说再也不用盗版书籍了。

甚至可以从一些小细节做起。例:

1、引用文章,段落,写名出处,注名作者。

2、不把有版权的图片或者文字用做商业用途。

在全质量标准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泰州市知识产权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很荣幸地成为20xx年度泰州市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的学员。从5月下旬开始,我参加了为期15天的网络远程培训的学习和培训教材的自学,并以8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网络考试。6月21日,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以集中脱产面授形式的集中学习。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自学阶段认真收看视频课程,阅读培训教材。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细心记,珍惜各位教授讲师的每一节面授课程。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收获颇丰。自学阶段主要学习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利法概论、商标法概论、著作权法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知识。面授阶段主要学习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解读及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商标审批流程、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

在当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显得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文化繁荣等方面逐渐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概括地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只有创新,不断产生新的产品,才能抢占市场先机,在某个或某些产品中达到基本垄断的市场地位,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创新回报。如果没有创新,固步自封,仅仅依靠现有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夜郎自大、坐井观天,满足于狭小的一片天空,必然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被淘汰,企业对此应该警醒。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建立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必须考虑、实施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是我们在工作中时常接触的,那么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怎么拟订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 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 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 不侵权保证

1.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 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 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 对专利权的保护:

1. 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 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 商业秘密的保护:

1.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 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促进两岸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标

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等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的创新、应用、管理及保护。

二、优先权利

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三、保护品种

双方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植物种类)范围内受理对方品种权的申请,并就扩大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可申请品种权之植物种类)进行协商。

四、审查合作

双方同意推动相互利用专利检索与审查结果、品种权审查和测试等合作及协商。

五、业界合作

双方同意促进两岸专利、商标等业界合作,提供有效、便捷服务。

六、认证服务

双方同意为促进两岸著作权贸易,建立著作权认证合作机制,于一方音像(影音)制品于他方出版时,得由一方指定之相关协会或团体办理著作权认证,并就建立图书、软件(电脑程式)等其他作品、制品认证制度交换意见。

七、协处机制

双方同意建立执法协处机制,依各自规定妥善处理下列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事宜:

(三)强化水果及其他农产品虚伪产地标识(示)之市场监管及查处措施;

(四)其他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事宜。

在处理上述权益保护事宜时,双方可相互提供必要的资讯,并通报处理结果。

八、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开展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业务交流与合作事项如下:

(二)交换制度规范、数据文献资料(资料库)及其他相关资讯;

(三)推动相关文件电子交换合作;

(四)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对相关企业、代理人及公众的宣导;

(六)双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项。

九、工作规划

双方同意分别设置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品种权等工作组,负责商定具体工作规划及方案。

十、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在执行本协议相关活动中所获资讯予以保密。但依请求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

十一、限制用途

双方同意仅依请求目的使用对方提供之资料。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十二、文书格式

双方同意交换、通报、查询资讯及日常业务联系等,使用商定的文书格式。

十三、联系主体

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十四、协议履行与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本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十五、争议解决

因适用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六、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七、签署生效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本协议于六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会长 陈云林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董事长 江丙坤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六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

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6.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7.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8.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9.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0.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1.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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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新制作能力的一种保护,要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听之任之,如果发现应该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

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

(一)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

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

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

(四)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分为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种知识产权。

合同。

纠纷案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第二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类是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这种保护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遭受严重侵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行政部门查处。

与知识产权相关侵权行为涉及的行政部门。如食品工艺可能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介入。

一般来说,各个部门查处并非完全独立,有时需要同时使用多个机关同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维权。企业当发现知识产权侵权时应及时维权,这样才能有效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

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国家和企业都纷纷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措施,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实现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国家的发展,凸显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

不得不承认我国在初斯阶段对知识产权并没有强烈的观念,带来的现象就是随意复制、山寨别人的劳动成果,从而以最小的代价获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一家企业要建立一个受到大众认可的品牌,就需要投入巨大的财力来研发、宣传、来保证质量。这时如果市场上出现大量侵权同类产品、同标识山寨产品时对这家企业就会造成致命的信任危机。

同样的,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受损失的不仅仅是企业本身,消费者同样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当消费者以买正品价钱买到山寨的产品后,其心情可想而知。而且山寨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根本没有售后服务可言,一但出现问题,消费者只能自己埋单。

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造者的尊重。一但这种尊重受到挑战,被践踏。那么,企业、作家、音乐家、科学家等就会失去创新创造的动力,这种动力的消失,其实也是民族竞争力的消失。换句话说,如果社会失去了发明创造,那么我们也就失去了生活。

例:我国三大鞋都为全世界提供大约70%的各类衬衣,但价格方面一直是白菜价,这是什么造成的呢?难道我们的企业制造出来的东西真的这样差,或真的这样没价值吗?其实不然,中国制造不差,差就差在忽略了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的重要性。

例:上世纪90年代,我国原创音乐盛行,一批优秀的唱片公司与音乐人不断涌出。但随之而来的是盗版唱片与音乐网站将音乐人费尽心血所创作出来的作品共享于各大平台,使得音乐人失去了经济回报,使得唱片公司卖不出唱片,使得制力于投身音乐的艺术人才对前途感到迷茫,从而失去了继续创作优质音乐的动力。这些都使得中国乐坛的原创能力被重创,唱片业更是被盗版一举摧毁。

建立一个知名品牌就是建立了一张名为诚信的名片,任何投机取巧永远只配取短视之利,永远的山寨换之而来的是一个永远没有未来的明天。我国在20xx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保护知识产权就加以格外的重视,也是从那时开始,国家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能够增强经济实力,我们的民众与企业都纷纷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能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利益。

正因为此,我国近十几年来,加大利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造者的利益与权力,严利打击山寨。

例:20xx年8月21日乌鲁木齐海关下属的阿拉山口海口关查获了3万多双侵犯知识产权的鞋类产品,其中有耐克、阿迪达斯、reebok、newbalance、匡威、ugg、onitsukatiger、asics总共8个全球知名品牌鞋。

类似这样的案件,我国政府职能部门这些年查获了多起,而且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这些宣传让普通民众直接参与了进来,真正发挥了社会监督与沟通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需要我国职能部门监管,更需要民众的监督、企业的自觉。当这三者全面发挥作用时,相信我国将会诞生一大批优势的品牌,诞生一批可以承传百年的全球性民族品牌。那时,人民可以大胆的购买我国本土品牌,我国的经济水平也会进一步水涨船高。

企业本身需更积极主动事关知识产权不得有半点马虎。

企业本身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听之任之,如若发现应该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可惜的是在这一方面,本土企业与国外优秀企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例:20xx年8月份,阿迪达斯起起诉forever21侵权三道杠商标。为了一个简单的标志,阿迪达斯打起了官司,但在商场浸淫多年的阿迪达斯,又怎么会不明白这个标志背后所代表的含义?阿迪达斯三条杠标签多年来已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高端、时尚、质量的印象,这种印象转换而来的是销量、业绩与市场。所以,阿迪达斯果断起诉。

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知识产权更是与整个社会的创造力息息相关,人们幸福美满的生活离不开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而这些服务往往又源于好的创造,所以让我们一起对侵权说不,让我们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每一位创造者的利益,哪怕只是您也了一篇原创文章,他人也无权不经过你的同意就私自利用。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再如《知识产权侵害赔偿》中使用的知识产权概念,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工商业活动中商业标记所有人对其商业标记的权利的总称,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三)无形财产体系说。近几年来,有的学者认为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产权的"知识"一词似乎是名不符实。因此该学者建议,参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民法学研究中建立一个大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无形财产权体系,以包容一切基于非物质形态(包括知识经验形态、商业信誉形态、经营资格形态)所产生的权利。该无形财产权包括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和经营性资信权等3类权利。

由于国际经济、文化交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了空前的冲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也日益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都含有大量的涉外因素。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知识产权法确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集体、法人、合伙等,从国际交往来看既有内国人又有外国人。外国人在内国以及内国人在外国享有知识产权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知识产权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2、时间性,它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终止了,这种智力成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3、地域性,它是指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的某一专有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除非有条约规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具有流动性。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在国内外流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是没有国界的。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通讯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各种报纸、杂志、国际学术会议、学者访问、国际博览会、电视、广播、图书资料、卫星技术、计算机的国际互联网等的出现,使得在一个国家取得的某一知识产权很容易就会传播到外国。这种知识产权的流动性与地域性是矛盾的,特别是对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严格地域性对其很不利。因为,一方面他们想把自己拥有的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专利产品、商标商品、文艺作品输送到国外,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又惟恐这些智力成果到所在地国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以至被无偿使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他们希望在本国取得的这些权利,同样也能够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这样,就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十分重要的。除了各国通过国内法对涉外知识产权给予保护外,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还签订和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目前,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并没有给缔约国提供一套统一适用的专利法和商标法,它仅仅为缔约国规定了相互保护工业产权的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1、国民待遇原则。缔约国必须把它依法给予本国国民在工业产权方面的保护,也同样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2、优先权原则。成员国的国民就一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首先在某个成员国提出申请,自该项申请提出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以同一内容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应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在优先权限内,即使有任何第三者就相同的内容提出申请,专有权仍授予缔约国的申请人。3、强制许可原则。每一个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证,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例如,专利权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但强制许可只能在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者自批准专利权之日满3年(取其中较长者)未实施专利时才能采取此措施。4、独立性原则。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专利权彼此无关。(二)、《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解决了专利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三)、《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它是对《巴黎公约》中关于商标国际保护的补充。(四)、《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条约》简称《伯尔尼条约》基本原则:1、双国籍的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最低限度保护原则4、独立保护原则。(五)、《世界版权公约》,主要原则有: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2、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限度保护原则。(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2、最惠国待遇原则3、权利用尽原则。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指在一国所取得的某项知识产权如何才能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具体地说包括:1、外国人如何在内国取得知识产权以及对外国人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应依据什么法律,是内国法、外国法、还是国际条约;2、内国人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外国得到法律保护,如已经在外国取得的某一项专有权如何在内国也同样得到法律保护。

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义,基本偏重于执法方面,一般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或称知识产权保护仅仅栓释为执法、查处或审判等是不全面的,甚至此种概念上的定位会给实践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特别是某些发达国家经济制裁的压力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才力,动用多种机关进行打假冒、盗版的行动,我们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绩,但在相当多的地区和领域侵权活动有增无减,甚至越演越烈。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观念上不能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个立体、全面、宏观、深入的理解,对全社会特别是对产业界以至对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以全面、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培养、引导上十分薄弱:"公众"意识不强,视侵权为"合法";某些企业不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受利益驱动乐于侵害他人权利;在执法机构上出现部门分立、各成体系、地方保护、存有摩擦的严重现象。在此种环境下,知识产权焉能获得全面、完满的保护?因而,从知识产权的特点出发,建立正确、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知识产权,国家通过立法使其地位得到确认,并且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施行而使其取得现实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对法律和法律的施行依赖程度较其他有形财产的民事权利要高得多。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决不仅仅是行政执法和打"官司",而是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含义起码包含五个方面:

首先是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没有知识产权立法,就没有知识财产的法权形态,就没有其创造者和其他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其他财物(产)还可以通过储藏、占有等手段进行保护,但知识财产的特性决定如果其脱离、失去国家法律的保障,其创造者或其他所有人就会一无所有、丧失一切。即使他保有了知识财产的物质载体,但其知识财产并未因此获得保护。假冒、盗版、未经许可使用等将会成为不受法律追究的行为,权利人的知识财产被彻底剥夺。有学者将知识产权称为"诉讼上的权利",意指知识产权通常要通过诉讼等执法活动才能得以实现和保护。而实现诉讼上的权利,前提就要有立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个科学、先进、完备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是知识产权执法的前提和准绳。因此,建立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要任务。

其次,是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特色的"双轨制"的体现。从发达国家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司法途径保护。他们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指海关的边境措施,以及贸易委员会对他国和地区的盗版、假冒严重的,在双边贸易中的经济制裁等。一般没有类似我国各个行政机关对侵权行为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况。不论今后我国行政执法的趋向如何,对我国当前严重的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利用行政处罚手段,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仍不失有效措施之一。从几年的情况看,在某些知识产权领域如商标,行政执法占据重要的地位。

再次,是司法保护,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的一环,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在人民法院深入进行司法改革,强调严肃、公正和公平执法,为我国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司法保障的背景下开展的。也是在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下开展的。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

第四,是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集体管理组织是知识产权创造者或其他权利人自身权利予以保护的社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的历史中,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往往强大的使用者如出版商、广播电视公司等相抗衡,为保护权利起到很大作用。各国法律一般赋予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我国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就是类似的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函承认其与成员间的信托法律关系,该组织可以其名义作为原告为其成员进行诉讼。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协助政府作很多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情,可以自行处理涉及维护他们自身权益的事务以及发挥服务于社会的功能性作用,如完成收转作品等权利使用费、授权许可和转让、进行侵权交涉等许多事务。

第五,是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知识产权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侵权、盗版往往有切肤之痛。他们本身的知识产权及其法律意识有无或高低,对知识产权保护意义重大。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等都十分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设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在开展业务中避免对他人侵权等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以完善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的企业相对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不懂得利用多种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知识财产,对屡屡发生权益被侵犯、域名被强注、误将公知技术当"专有技术"受让当"冤大头"等,有的将发明专利的专利号等仅起到包装装潢作用等。知识产权人的自我救济范围很广,在主张权利阶段,就包括向侵权人提出警告、交涉,各类请求权的行使等等。

上述五个方面的保护互相渗透、互相配合,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才能有效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才能及时制止、制裁侵权行为,才能为人类智慧之火,添加知识产权保护之油,才能保障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得以实现。此外,最为基础、最为重要、最为迫切、难度也最大的,是树立和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此种意识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实现社会的真正文明。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范围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邻接权以及防止不正当竞争权等涉及人类智力成果的一切无形财产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水平基本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规定的范围和水平相同,并且将会受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积极影响。此外,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还将有关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各类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作为自己的收案范围。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我国于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20xx年10月进行修订;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20xx年8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20xx年10月进行了修订。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实施上述法律的条例、细则,确定了我国对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

上述法律、法规均属于实体法,没有冲突法条款。

一、对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依法取得专利权问题,我国《专利法》规定了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可见,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国与我国有条约关系;二是该国与我国有互惠原则。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必须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目前,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专利代理部、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等。外国人必须向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文件:(1)国籍证明;(2)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总部所在地证明文件;(3)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其他组织的所属国,承认中国公民或者单位可以按照该国国民的同等条件,在该国享有专利权和其他与专利有关权利的证明文件。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所享受的优先权问题,根据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规定,成员国的国民或在成员国有住所的人就同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可以凭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的证明文件,在我国享有优先权,即依第一次申请之日为申请日。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机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问题,依照我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按照对等原则办理。”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这就是说,我国对外国人的商标注册采取了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目前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万件商标在我国注册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外国人在我国注册商标,以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中国国际商会代理。委托代理,必须正式办理经过公证认证的。

委托书。

和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注册商标所享受的优先权问题,按照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的原则,我国国务院规定,从1985年3月19日起,凡是公约成员国国民,已向《巴黎公约》的任何一个成员国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其后又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的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的,可以从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要求享有优先权。凡要求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出书面声明,以及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的副本和其他有关文件。

我国出口商品需在国外注册的,应依照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或根据对等原则,以及对方国家规定的无条件国民待遇原则,首先在我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并委托中国国际商会代理,在外国申请注册。

三、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的国际保护也采取了“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即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其在境内还是在境外是否发表,均作为中国作品,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30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

外国人已在我国境外出版的作品,应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上述外国人的作品不论是否在中国境内首次出版,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都在我国境内像中国公民的作品一样,自动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如要在外国受到法律保护,可以根据我国已经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公约某一成员国首次出版,在其他成员国也同时等到法律保护,或者首次在我国出版后的30天内也在《伯尔尼公约》某个成员国中出版,将被视为同时出版,则可以受到所有成员国的法律保护。

总上所述,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是各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并且能更好的利用国外的知识产权使之更好的服务于本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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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相关阅读:

(1)在技术类合同文本中约定以下条款,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内容:。

1)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非专利技术、技术方案、软件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

2)明确合同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技术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

3)明确合同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经营等信息的保密义务。

(2)在技术类合同文本中约定以下条款,明确合同相对人的担保责任:。

1)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相对人应保证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合同相对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使用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在买卖类合同文本中约定以下条款,明确出卖人对所提供产品的担保责任:。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合同相对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在各类合同文本中约定以下条款,明确合同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避免侵犯合同相对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

对于合同相对人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合同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合同相对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了指导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园区试点工作要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为基础,以增强区域知识产权产出和产业化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和对全省科技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群为目标,探索和总结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效带动全省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试点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

规章制度。

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和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的日常管理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园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提供经费支持。

以园区或联合所在地政府名义出台有关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促进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的创造水平。

园区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专利申请量增长率高于所在地的平均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园区申请总量的50%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有突破性的增长。

4、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为园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搭建产学研联合平台,促进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实施;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器、搭建专利技术转化平台,支持园区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园开展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服务工作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聘请法律专家或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园区内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或诉讼问题;鼓励园区内中小企业通过质押融资获得发展资金。

6、开展园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园区内优秀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7、开展专项研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分析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研究,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开展园区重点产业或重点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管理业务交流与研讨活动,提高园区内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和竞争意识。

(二)试点经费。

1、省知识产权局将为试点园区提供资金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在试点期间内的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公共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了指导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园区试点工作要以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为基础,以增强区域知识产权产出和产业化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和对全省科技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群为目标,探索和总结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效带动全省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试点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和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的日常管理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园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提供经费支持。

以园区或联合所在地政府名义出台有关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促进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的创造水平。

园区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专利申请量增长率高于所在地的平均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园区申请总量的50%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有突破性的增长。

4、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为园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搭建产学研联合平台,促进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实施;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器、搭建专利技术转化平台,支持园区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园开展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服务工作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聘请法律专家或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园区内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或诉讼问题;鼓励园区内中小企业通过质押融资获得发展资金。

6、开展园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园区内优秀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7、开展专项研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分析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研究,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开展园区重点产业或重点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管理业务交流与研讨活动,提高园区内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和竞争意识。

(二)试点经费。

1、省知识产权局将为试点园区提供资金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在试点期间内的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有关费用的支出。

2、试点经费不得用于专利申请及维持费用。

3、试点园区应配套一定资金开展试点工作,资金总额不得低于省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三)实施步骤。

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期两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根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试点。

工作方案。

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第二阶段: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全部落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初步开展;组织1-2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2-3期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

第三阶段: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分析、专利技术产业化可行性研究、园区重点产业或重点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研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第四阶段:试点工作方案得以全面落实,试点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三、考核验收。

试点园区应于第一年年底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

年度工作总结。

和第二年。

工作计划。

试点期限届满后报送试点工作总结。省知识产权局本着“服务指导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验收。

(一)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试点工作开展第一年年底,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试点资格。考核内容主要有:

1、工作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

4、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率在80%以上,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二)总结验收。

试点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有:

1、试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3、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

5、专利战略研究、专利预警分析研究等知识产权研究情况;。

6、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8、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保障措施。

试点期间,省知识产权局除拨付专项资金对试点单位予以支持帮助外,同时为试点单位提供教育培训、决策咨询、政策制定、战略研究、维权援助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并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

20xx年11月,龙游县被列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县,创建期限为20xx年至20xx年。为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验收考核办法(试行)》(浙知发管〔20xx〕69号)文件精神和衢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发展方针,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为核心,以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为主题,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力度,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凝聚全县之力实现“八倍增,两提高”目标。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两年努力,全县进一步实现知识产权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公共服务体系与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全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形成知识产权创造的聚集氛围、运用的市场氛围、有效保护的环境氛围、企业制度建设的创新氛围以及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向全省平均水平迈进。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总量超额完成“八倍增”专利工作指标,与创建前相比翻一翻以上,力争分别达到900件、60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力争分别达到150件、26件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万分之三;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组织(pct)渠道申请国外专利有所增加;规模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占全县总量的60%以上;省著名商标、注册登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其它知识产权得到明显提升。

增强全县规模企业专利意识,6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具有各类有效专利;引导、推动、扶持、培育一批依靠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快速发展的企业,全县力争10%以上的规模企业提升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聚合创新资源,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基础设施优势,在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中鼓励创建企业研究院;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的质押、融资和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联合执法不少1次/年;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侵犯商标权行为,维护和保障他人合法权益,年结案率达98%以上;开展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建立多渠道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四)知识产权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新培育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以上,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以上,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家以上;培育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乡镇(街道、园区)、试点(示范)学校、社区各1个以上。深化品牌载体建设,加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培育。

培养知识产权宣传服务志愿者20名以上,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传播;进一步提高行政和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掌握知识产权的能力,每年开展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与培训;重视对中小学生科学素养、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全面提升我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工作重点。

实施“专利清零“行动,提高规模企业专利申请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与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对具备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加大专利申请激励力度,有效促进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大幅提升和发明专利提质,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组织(pct)申请国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定。积极培育引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县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市场公平且有序竞争,计划引进县外专利服务机构2家,培育本地专利服务机构1家。实行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二)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工程。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实施转化专利成果,特别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企业实施发明专利技术和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产业化。建立健全专利技术投融资与交易机制,促进专利技术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完善培育机制,加大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探索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品牌示范基地和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中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鼓励企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区域示范创建活动,在乡镇(街道、园区)、学校、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创建。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完善公安、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好县域内的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加强指导,指导企业合理避免知识产权诉讼,积极依法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增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整体联防能力。鼓励企业实施行业联盟,加大对行业内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力度。

按照“全覆盖、多叠加、重深入”的要求,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好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宣传。组建知识产权宣传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活动。

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强化科技专项服务,通过发挥科技信息网、网上技术市场、科企合作、培育服务、中介服务等平台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龙游县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创建方案实施,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工业园区、县质监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科协、县广电总台和新闻宣传中心等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创建省知识产权示范县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市知识产权局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抓好创建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强化对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扶持力度,促进科技进步。

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县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将专利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高企业和公民运用专利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和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专利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专利申报、实施、保护等工作顺利进行;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使专利制度在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使之快速产生经济效益,为县域经济增添新的增长点,争取专利技术实施率达50%以上,发明专利产品产值逐年大幅增长,使全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二)加大支柱产业的科技攻关,快速提升支柱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与转化,建设我县专利工作的示范企业,并带动一大批企业和公民积极投身于创造发明。

(三)年申请专利量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调处知识产权纠纷,坚决打击各种侵犯专利权、高标权、著作权等各种违法行为,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攸县知识产权局,全面负责全县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到20xx年,在全县形成机构健全、关系协调、运转灵活、充满生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开展宣传和培训。积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办好攸县电视台的《专利之窗》节目,发挥攸县科技网的宣传作用。同时,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送科技下乡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1—2期专利知识培训;有计划的在龙头企业举行专利知识讲座,培训企业负责人,重点帮助和指导一批企业建设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20xx年,使90%的副科级以上干部、100%龙头企业负责人和100%的科技人员接受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培训。

(三)加强服务和执法。专利管理部门工作从上门服务、贴近服务、全程服务三个方面着手。上门服务即在抓全面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逐个分析排队,主动上门服务,使具备申报专利条件的创新技术均申报专利,不留空白。到20xx年,争取3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均有专利申报。贴近服务即培养1—2名专利事务代理人,设立办公电话,随时接受咨询和提供各种服务,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并在攸县科技网设立网上专利技术市场,为专利转让搭建平台。全程服务是在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后的产业化过程中,在资金、场地、关系协调等各方面确有困难时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困难。积极配合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专利“打假查处”工作,及时调处专利纠纷。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配合专利执法工作,在全县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合力。

(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企业建设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产品开发、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到20xx年,全县培育3家以上专利示范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科技局、农办、企发局、农业局、教育局、畜牧局、环保局、司法局、卫生局、农机局、工商局、发改局、技监局、文体局、攸州工业园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和健全专利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推介先进典型,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困难,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将每年的专利申请量纳入有关单位、乡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使专利成果的产业化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确保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快速增长。

(二)注重政策导向作用。一是继续执行已出台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根据攸政办发[20xx]25号、[20xx]10号文件精神规定,对已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开发自主专利技术而取得较好效益、企业产品商标被评定为弛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产品被评定为国家名牌产品的、企业产品评为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等给予奖励。二是建立企业专利申报资助制度。对申报专利的企业在信贷、科技费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建立专利实施开发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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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1号)和《xx省教育厅、xx省新闻出版局、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88号)精神,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合法授权出版者的权益,促进出版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特做出如下声明:

(一)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社)系xx版各类教科书的著作权人。

(二)未经社许可,编写、出版、发行配xx版各类教科书使用的教学辅导用书、报纸、杂志,开发、销售配xx版各类教科书使用的电子期刊、电子产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形式使用xx版各类教科书,以及其他未经许可使用xx版各类教科书的行为,均侵犯了社的著作权,社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经社授权的单位,有权在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编写、开发、制作、出版、发行配xx版各类教科书的相关产品,可在其产品上标注“经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使用”或“配xx版”字样。

(四)“xx版”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商标权人是社。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社的许可在其产品或服务中使用“xx版”注册商标,均涉嫌侵犯社的商标权。社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经社授权的单位,可在其产品上使用“xx版”注册商标。

(五)社已授权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原创版《同步解析与测评》、《课时练》教辅在xx市场发行以及下属海燕出版社、大象出版社分别负责相关教辅产品的编辑、制作、出版工作,品种分别为:《学习与巩固》丛书(1-6年级)、《基础训练》(7-9年级)、《高中学习指导》(高中1-3年级),并且全部入围《xx省-x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公告目录》。

(六)对于发生在xx省境内的未经许可使用xx版教科书的侵权行为,社和传媒将共同使用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在必要情况下,社将依法授权传媒代表其实施必要的维权手段。

出版社有限公司。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x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