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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大全8篇)

作者:灵魂曲 最新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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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精神,根据同心县教育局及中心学校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缺乏状况,增加饮食营养含量,逐步提高农村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1、成立惠安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长:马福

工作职责:全面统筹、合理安排和落实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与供货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组长:周玲

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方案的落实与实施,负责对营养餐的监督工作。

成员:

周玲: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宣传、信息公示、学生秩序和安全卫生工作。

马怀清:负责与供货企业的业务联系,负责实物的采购、验收收集整理学生、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调查。

张汉喜:负责实物核对、进出库工作

早餐:鸡蛋;午餐:米饭+炒菜。全部由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厨房供应。

1、教导处在学期初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人数,并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实名制的营养餐管理。

2、做好营养餐食品的验收、保存和留样工作。确保营养品的质量,不让学生食用过期和变质营养品。

3、严格做好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实行营养餐食品的发放登记和签名制度,防止漏发和重复发放。加强营养餐发放的监督工作,经常组织监督小组成员到各班了解营养餐的发放情况,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按时吃到营养餐食品。

4、加强宣传,准确、深入地向社会宣传此项惠民政策,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并且积极向家长、师生宣传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营养观念、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5、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做好营养餐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广泛征求家长、师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我校学生营养计划实施工作。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红柳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魏佳万

副组长:李映贵展天补

成员:李爱滕燕展全蕊薛再新赵会玲高晓娜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

由学区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面点、牛奶、苹果。

2、星期一、二供应纯牛奶和鸡蛋,星期三、四供应纯牛奶和面点,星期五、六供应纯牛奶和苹果。

3、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价值3元的等值食品。

从2017年4月5日开始实施。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中心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7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2017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项目审计调查报告

关天召开学生资助管理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村学校关于营养改善项目的审计调查报告

小学读书活动计划方案

工程经济管理风险问题及改善方案论文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三

为切实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县教育局关于营养餐发放的会议精神,我校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现就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常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副校级领导和相关主任为成员的第四小学学生营养餐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以总务主任、会计和班主任为组员的工作小组,经校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校长负总责,常务副校长张光涛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总务主任马彦良、副主任王松负责接收和发放;各班班主任亲自领取、签字;会计房艳春负责管理发放单,监督领取人签字情况,账目管理;各班班主任给学生亲自发放,学生要人人签字。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行为。

四、确定流程,合理发放

(一)食品的采购

我校经过多家比对,最终确定具有资质、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信誉度高的经销商供货,与乐福源蛋糕城、与刘富水果店和鑫龙鹏批发部签订了供货合同,并让供货商提供了营业执照和合格证。

(二)库房管理、食品留样

1、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检查库房,确保库房清洁通风。确保留样冷柜正常使用。

2、食品要认真核对数量,及时入库,按时发放。

3、发放前要检查食品保质期,看外观表象。严守食品保质期,坚决杜绝把过期或变质及鼓袋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发给学生的事情发生。

4、食品留样必须达到48小时并做好记录。

5、库房钥匙由两位总务主任管理,进入库房必须相关人员两人及以上,其他不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经常调试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时刻正常工作。

(三)发放时间和种类

营养餐的发放时间:上午第二节课后和下午第二节课后两个时段。

上午发牛奶。下午发食品和水果,做到每天不重样:周一面包、周二梨、周三火腿肠、周四蛋糕、周五苹果。下午发放的食品和水果都是当天下午2点到货,确保食品和水果的质量。

五、信息反馈,效果较好

通过调查了解,学生对牛奶、食品和水果等营养餐的发放都非常高兴、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合理、很满意,。家长对此项工作也赞不绝口,感谢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学校对营养餐的发放用心良苦,工作细心、周到,每天发放的食品和水果,做到每天不重样,确实为学生的健康着想,给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增加了很多负担,都纷纷表示由衷的谢意。

总之,我们的工作和兄弟学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力求做得更好!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四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实施自主经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制。

1、开学初,学校认真温习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校完善了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食品采购、加工、食品安全监督、营养餐发放、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营养餐工程实施管理,负责每天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了学生营养餐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值班人员配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1、自20xx年xx月以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食品原材料,对全校396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库管组)保管和验收(库管组)人员,对采购组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并且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的饭菜留样保存48小时。

5、分管食堂工作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食堂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三、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按照4元的标准对学生供应营养午餐,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签字,每月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蔡俊峰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收库管组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组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4、及时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让每生尽情享受每日4元的“良心”营养餐。

5、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杜绝浪费。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五

为了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根据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我学区于4月7日进行了过程演练,14日正式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落实及资料建设情况。

我校否严格履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专抓工作机构,负责学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机构较完善,已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健全,做到规范装帧、上墙公示,认真推行营养餐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营养餐有关信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留有纸质痕迹,各种资料装订整齐,专盒专柜存放,开学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食品库房建设及管理情况。

我校营养餐库房储存做到专房专用,库房面积大小基本符合标准,储存库房前后有双开窗户,通风性能较好,库房屋顶已经用板材吊顶,四壁用白水泥粉刷,地面已经铺上地板革,库房内部设施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配备一台壁挂式空调、并已经投入使用,库房内安装干湿温度计,确保室温在25℃以下,我校营养餐库房由于条件有限没有食品储存架,食品分储物桶分装、营养餐食品能做到离地规范存放,学校要求营养餐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我校营养餐库房能够做到: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五防”设施,库房各种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营养餐从业人员业务素养情况。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我们学校是一所村小,人员紧缺、没有专职从业人员,只有兼职从业人员,所以,没有健康检查档案及业务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没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营养餐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没有穿特定的工作服及戴工作帽,从业人员能够做到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确保营养餐食品能够安全卫生发放。

四、学生营养课间餐管理情况。

我校学生营养餐配送是由中心校统一安排车辆,并有专人跟车负责到校,所以能保证学生营养课间餐的安全配送,配送次数是每周的一、三、五间周的二、四每次配送两天货,学生营养餐的'配送工作比较科学,营养餐安全配送到校后,我校从业人员亲自验收签字入库,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索取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包装异常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我们拒绝签收,我校能够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设备专用,标识明确,营养课间餐储存条件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营养课间餐发放我们做到现场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并且有专职管理人员,指导学生科学用餐,我校每天在发放营养餐前、餐后要求学生洗手做好保洁工作,教育学生不留餐、不弃餐、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午间食堂供餐管理情况。

我校是农村小学,学校没有学生用餐食堂,无安全隐患。

六、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领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我校营养餐是由县教育局集中招标采购、我校做到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办法,降低了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学校定期将营养餐发放及学生签领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六

1、为学生制作的营养加餐,学校按班级组织,由班主任带队到食堂统一就餐。每次安排值日学生负责在就餐表册上做记录,统计就餐情况,值日学生签字后作为就餐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2、为学生配发的牛奶加熟鸡蛋营养课间餐,由学校后勤人员和当天行政值日组分班装盒,并贴注标签,由班级学生干部到食堂领取,发放给学生,学生干部或值日学生在领取分发名册上签字作为分发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3、营养加餐必须按3元的标准,给学生配备营养加餐食品,以荤菜为主。学生基本餐(如米饭、素菜等),学校按成本价销售。未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吃上营养课间餐和营养加餐。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七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四条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八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十条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十二条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十九条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二十三条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小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方案有哪些篇八

为了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根据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我学区于4月7日进行了过程演练,14日正式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学区1-6年级共有35个教学班,学生716人,其中有1人对牛奶和鸡蛋过敏,1人对牛奶过敏,关于“营养餐”工程的自查报告。

二、硬件设施情况

为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进行,学校安排了专用房屋2间,即营养餐储藏间及营养餐加工间,并安装了防盗、报警、监控设施。购置了专门蛋奶加工设备。

三、机构、制度建设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学校总务、各班主任教师为班级发放监督员,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张贴上墙,相关责任人加以深刻理解。

学校与相关人员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专人负责蛋奶的验收、发放等工作,校长每天进行指导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

(1)验收、入库关。安排专人负责验收蛋奶,认真验货,每次由供应商运来的蛋奶必须经蛋奶管理人员认真检查验收,查奶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检疫报告单是否一致,对袋装奶的包装认真查看是否密封严实,是否有破损,是否有挤压褶皱和划痕,并用鼻闻闻是否有异味,整改报告《关于“营养餐”工程的自查报告》。对鸡蛋检疫报告单和包装认真核对,并对鸡蛋质量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平均克数,是否受到污染,用手电光照射和摇听等方法检查是否过期变质。对于不合格的食物拒绝签收。

(2)留样关:蛋奶做好留样,确保安全。

(3)加工关:对企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求加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加工。

(4)发放关:各班安排专人负责蛋奶的发放。学校及时收集信息,做好营养餐学生人数统计、营养餐发放登记,学生饮食用情况统计。

(5)回收关:要求各班对营养餐垃圾分类回收,存放于指定地点。

(6)把好安全关。对经验收合格的'蛋奶建立台账,学校暂时设有专门食品储存室,能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做好防鼠,防蚊蝇,防食物中毒。如果供应商一旦送来,就及时发放。没有过长的食品存放时间,并做好发放登记。

(7)把好发放关。蛋奶的食用领取由各班班主任老师统一到食堂和储存室签字领取,再由班主任老师到所在班级分发到学生手中,学生领取时必须签字。

(8)把好食用关。班主任把蛋奶发到学生手中后,当场要求学生统一食用,不得让学生放置,不得让学生过后食用,或放置后再带回家,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把好事故关。各班主任随时掌握学生食用蛋奶后的状况,班级建立信息员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食用蛋奶后有异常反应,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急处理措施,尽快控制事故的扩大和加剧。

五、加强“营养餐”资金管理。

上级专项资金拨款“营养餐”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挤占该资金,全部用于“营养餐”的供给上,绝不动用一分钱。保障了“营养餐”经费充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食品种类单一;数量少;建议营养餐配放如果加点水果之类,就更能做到营养的补充。目前供应商没有配备蛋奶的储藏室和冷藏设备;没有发放留样品:一旦学生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七、定期、不定期完善工作

学校定期、不定期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制度落实情况和蛋奶发放食用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了本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峡城学区

二xx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