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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专业16篇)

作者:HT书生 供热工作方案供热方案(专业16篇)

在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背景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提高工作的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供热工作方案

2、话务员:6人。(见倒班表)。

3、维修工:9人。

小区名称。

入网面积。

预计维修工人数。

天子庄园。

38万平米。

3人。

税苑小区。

6.8万平米。

雷捷小区(含新坐标)。

22万平米。

2人(兼管税苑)。

隧道局。

3.4万平米。

1人(兼管道桥)。

道桥公司家属院。

4万平米。

新锐时代。

23万平米。

2人。

冶金。

76万平米。

首钢。

12万平米。

1人。

4、换热站运行工:3人,负责一次网操作,夜班换热站巡检,水质监测,处理站内电器设备故障,监控系统故障排除。

供热公司工作计划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为贯彻落实《_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9号)、《_办公厅转发__、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于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实现“一户一表”管理的,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一)明确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做好对接和沟通工作,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加强移交过程中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二)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的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接收单位为非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应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移交。

(三)加快协调对接。召开协调会议,涉及部门和单位就有关分离移交工作现场对接。市房管局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与移交企业之间的协调对接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企业与移交企业的协调对接工作;南通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设施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之间的协调对接工作。关于移交和改造的顺序问题以及分离移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具体协商。

(四)强化项目管理。交接双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加强招投标和施工管理。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移交。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工作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五)解决遗留问题。移交前,移交资产产生的费用、风险、争议、担保、抵押、赔偿、负债等均由移交企业承担;如果移交企业不能承担的,由移交企业的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移交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七)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分离移交单位的稳定问题,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过渡。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八)探索移交途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在物业管理移交前,各企业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清理补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及时移交属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

(一)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新设备设施购置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二)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按国办发〔20xx〕45号文件规定执行,省属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按苏政办发〔20xx〕2号文件规定执行。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属地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部门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一)成立专项小组。设立专项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_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相关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_,办公室主任由市_1名副主任兼任。专项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与区域协调,共同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研,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统一解决分离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总掌握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_、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全市驻通央企和省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企业职工家属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家属区各项实施维修改造标准,明确有关工作流程,指导供水、供热、燃气和市政设施维修改造等工作;市房管局负责指导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移交等工作;市经信委、供电公司负责指导供电设施施工和电表分户设表工作;市_负责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化解和处理移交接收中各种纠纷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维护稳定工作。

(三)实行属地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之后社会管理主体,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推动落实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确认、规划、施工和验收等工作,协调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的移交,帮助落实专业化企业或机构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协调职工家属区与所在街道、社区衔接、落实好社区管理职能。

(四)落实主体责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所属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并承担分离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分离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推进方案。移交企业向专项小组办公室先行申报详细资料,各职能部门指导移交企业与有关单位制订费用测算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工作措施,加快对接工作,落实相应接收单位,建立接收方与移交方对接协商通道和机制。制订《南通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联络表。部分条件成熟的企业签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底前。组织、指导、督促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加强对接,合力推进,统筹做好资料收集、项目确认、现场勘查、改造规划、费用测算、进度安排等方面具体工作,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正式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认移交,并启动维修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完成阶段:20xx年6月底前。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落实分离移交协议,完成维修改造等各项具体工作,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收尾阶段:20xx年10月底前。根据完成情况,组织回头看,对重点难题推进解决。梳理分离移交工作全面落实情况,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清算,进行工作总结。

供热工作方案

为克服冬季气候严寒困难,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冬季生产中防寒防冻积累经验。

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主要成员:xxx。

工作成员:各单位、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预警小组:xxx。

组长:路鑫。

成员:牛洪刚、张庆涛、楼厦。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打电话给当地气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会上汇报,在当地气温降至零下14-16℃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一)正常检查阶段。

1、各单位列出重点防冻部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冻工作,并成立防冻重点检查和抢修小组,报工作小组备案。

3、当气温在0-零下14℃时,各单位检查小组组织防冻重点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防冻记录,并每天向防冻领导小组汇报。

4、物业处检查所有室内外供水、供暖管路,对管路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处理,防止管路冻裂、冻堵现象。

5、各单位要及时将防冻液注入支架内,以防将支架冻坏。

6、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重点项目部位防冻检查。

7、技术部负责对出厂的支架进行逐架检测,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注足防冻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冻、影响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维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充注防冻液的工艺标准。

(二)预警启动阶段。

当防冻预警系统启动后,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当出现供电故障时,物业处要在保证水暖管路不被冻住时,及时将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将管路冻裂。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所辖区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厂房的保暖工作。

4、办公室要及时给车辆加防冻液和防滑链,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5、如为雨雪天气,各级人员作巡回检查及操作时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滑倒伤人。

6、经营规划部提前准备所有防冻、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当发现到矿支架上冻无法下井时,上井支架防冻,在井下注防冻液后再上井,施工项目部和公司技术部分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压软管立即对支架立柱、片阀、管接头等容易上冻的部位进行供暖、化冻,把影响时间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8、当启动应急预案后,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安排。

1、喷灯10个;

2、氧气、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风机3个;

4、棉绒手套300副;

5、镐、铁锹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吨;

8、焦炭炉20个;

9、劈柴2吨;

10、高压软管100m,管接头10个;

11、工业用盐500kg。

城镇供热保障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冬季供热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今冬明春全区供热安全、稳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为做好全区供热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把供热保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纳入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凝聚思想共识、协调行动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切实强化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供热单位主体责任,努力做到准备工作扎实充分、供热运行安全有序、突发事故限时处置、供热质量明显改善,城市供热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努力争取供热工作的主动权。

(二)抓住关键,把握重点。围绕重点供热时段、重点供热单位、重点供热区域,落实重点监督管理措施,切实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确保供热规范有序进行。

(三)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牢固树立“供热服务人人,人人支持供热”的大局意识,坚持条块管理相结合、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落实三级监管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供热保障水平。

(四)补齐短板,优化服务。客观分析供热现状,紧盯供热管网改造、老旧楼院改造、三供一业改造遗留问题处理等重点方面,集中解决供热服务不规范、投诉处理不及时、应急保障能力不强等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1.做好供热设施检修与维护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在供热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辖区内供热单位通过自查自纠,限时整改锅炉设备、燃气管网等存在的隐患;督促供热单位规范落实压力仪表、安全阀、燃气报警装置等重点设施设备的校验维护;重点督促辖区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所属各换热站认真落实换热器及相关设施的检修维护,彻底消除设备隐患,确保符合安全运行技术要求。

2.做好供热管网隐患整治工作。对影响供热的老旧管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在不影响按期供热的前提下限期进行维修改造。重点对上个采暖期暴露出的因“三供一业”改造引发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各供热单位实施的供热管网改造维修项目必须在2021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确保按期投入运行。

3.做好供热用煤正常供应保障工作。工信部门要牵头落实好煤炭储备工作,确保采暖季前热力煤炭储煤量及合同签订量不低于整个采暖季使用量的90%;做好储煤量动态监测工作;加强与煤炭一级市场及型煤生产企业的联系,协商解决煤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必要时由区工信局上报市工信部门,调运本市煤炭生产企业煤炭,优先保障我区供热用煤供应。区住建局要督促指导辖区燃煤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燃料保障相关工作。辖区燃煤供热企业要根据供热需求,科学制定储煤计划,满足冬季供暖需求,务必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日常20天供热生产用煤的现煤储备量;争取供热用煤直供直销,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不得因煤炭供应不足出现停供及供热温度不达标现象,不得出现哄抬煤价、突击乱涨热费现象。

4.做好按时达标供热工作。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和辖区各供热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案,细化关键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要提前完成现有应急调峰热源的维护检修,切实做好极端情况下的供热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开展注水打压工作,优化管网水力平衡调整,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网漏点隐患,确保11月1日零时达标供热。如遇极端严寒天气,全区各供热经营单位需根据市政府统一调度命令安排适时启动提前供热。

5.做好各类供热矛盾化解工作。针对供热前期个别供热单位弃供、热用户拖欠暖气费等问题,区供热管理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主动介入、强化督导,确保影响今冬供热的各类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切实强化供热运行监督管理。

1.聚焦供热监管。区供热管理部门联合相关街道办事处,对供热问题突出、正常供热难以保障的重点供热站,落实专人重点监管督导,实行采暖期全程监督,直至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供热服务明显改善。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依托“兰州市智慧供热运行监督管理平台”技术优势,切实发挥平台对全区重点供热企业供热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作用。

2.紧盯问题整改。区供热管理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解决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确保各供热单位按时点火供热。对供热质量差、用户投诉多的供热站及时约谈,限时整改;全面推行低温常运行供热,努力提升供热质量。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供热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区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在供热生产、运行维护、投诉处理、热费收缴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做到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担负起供热行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区供热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及时开展供热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供热投诉处理机制。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供热单位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供热宣传入社区活动,及时公布供热故障报修投诉电话,广泛宣传供热常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热用户合法用热,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为供热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值班值守,畅通投诉渠道。在民情通热线设立供热专席,认真解答供热政策咨询,集中受理供热投诉、意见反馈等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前公布值班投诉电话,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投诉受理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3.加强协调处理,实行分级限时办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供热投诉的协调处理。市热力公司三供一业运营处负责全区“三供一业”供热移交改造引起的投诉处理。各类投诉(除突发爆管情况)务必在3—5个工作日办结,影响面较大的投诉采取区供热管理部门联合相应镇、街集中协调处理,必要时及时上报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处理,其中对政策咨询建议类和供热服务质量类投诉,限定5个工作日办结;对市民情通热线、相关媒体转交的投诉,限定3个工作日办结;对市供热管理部门转办的及区供热管理部门直接受理的投诉,确保2个工作日办结;对供热站受理的投诉,要做到随时受理随时处理。

4.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从10月25日开始,区供热管理部门对供热值班情况、投诉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对抽查发现供热单位值班不落实、投诉超时办理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扣减政策性补贴。

(四)逐级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供热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健全完善供热站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职工全员安全培训,严格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2.强化运行监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倒逼供热单位规范操作,规范完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供热运行记录等,不断健全日常巡查、重点检查、隐患查改等安全生产台账。

3.适时督查检查。区供热管理部门要与各镇、街及社区,广泛及时沟通,适时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采暖期各项常规检查和主要时段的重点检查,健全重大隐患台账,实行挂牌销号督办,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确保隐患整改不留盲点,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建立长效机制。各供热单位要及时自查、自报、自改,建立各镇街及区供热管理部门督办、追责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查改隐患不认真、不彻底的,及时进行约谈告诫;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

1.强化应急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七里河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区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重点供热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处置科学、及时、有效。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采暖期严格执行供热站负责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全力保障供热安全运行。

2.强化应急抢修工作。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一般事故供热单位自主抢修,重大事故集中组织力量抢修。区供热管理部门联合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及其他有抢修实力的施工队伍,对应急抢修工作早准备、早筹划,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区住建局要及时督促范坪热网公司对供热应急抢修队伍的管理,强化抢修队伍力量,确保突发重大供热事故有效处置。

3.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工作。华能兰州范坪热电公司要提前做好热电联产主、备用设施设备各项检查调试工作,按照至少满足20天正常用量的标准足额动态做好煤炭储备,落实应急抢修相应设备、材料、人员储备,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发现故障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切实保障主干热网安全稳定运行。

4.强化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运行保障工作。针对上个采暖期“三供一业”改造遗留问题整改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各类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各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按期完工的基础上,继续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驻守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在本采暖期全程驻点保障,对管网及住户家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将可能对住户正常供热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六)协同联动做好供热保障。

切实加强区、镇街协调联动,成立全区供热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指导、推进全区供热相关工作,细化责任措施,切实加强供热保障工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方位强化本辖区、本系统供热工作。区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七里河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协调做好供热保障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电力、煤炭、天然气的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负责做好城镇优抚对象、低保户、困难群体等的供热救助工作;公安部门要负责处理因供热突发事故引发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负责供热锅炉、压力容器、供热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信访部门要负责相关供用热信访投诉的协调处理;水务部门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工信局协调保障好煤炭企业进口环节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供暖期供热煤炭充足。供气、供水、供电企业要优先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的供给,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故。

城镇供热保障工作方案

城镇供热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受能源、天气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挑战。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已进入全面供热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坚决守住群众温暖过冬民生底线,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各地要认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热取暖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供热用能,落实国家已有的支持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组织煤企与中小型锅炉供热企业对接,确保煤炭资源供应,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政府煤炭资源储备,支持供热企业正常运行。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加大城镇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热能耗水平,加强能源节约。抓紧做细做实煤炭、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组织有关企业充分对接,完善有序用能方案,扎实开展提前演练,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民生用能需要。对民生用能保障问题多发的城镇供热和燃气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清出市场。政府承诺的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及时精准发放困难群众取暖补助,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全面做好供热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加强设施巡查巡检,特别是对一些运行时间长、维护不到位以及处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运行的供热设施,要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备齐抢修车辆、设备等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区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高度重视供热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推动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供热服务水平。要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尤其是在供暖季初期和严寒期,主动走进社区、入户走访等,靠前了解群众诉求,加强沟通交流,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确保供热问题整改到位、室温达标。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和投诉处理等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主动发声,加强宣传解释,全力确保群众满意。

各地要充分利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坚持日调度、周平衡,狠抓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推动能源保供工作。严格落实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调度掌握供热运行保障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供热用能供应稳定。对于供热运行的个案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交办、立即处置,做到早知情、早处理、早解决,如遇无法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履行有关报告程序。

城镇供热保障工作方案

(一)城区供热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城区发展需要和供需状况,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安排、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编制。规划由县建设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风险。

(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10吨以下分散的供热锅炉。

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城区供热实行供热市场统一管理。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集中管网未覆盖区域暂时保留原有锅炉,但要做好防尘、环境污染处理。城区供热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其配套的供热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三)新建居住建筑的供热系统实行分户循环、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应当制定计划逐步改造。改造费用由热经营企业、住宅建筑立项建设单位、居民共同承担。县建设局对现有的居民室内单管循环供热系统。应当预留安装热量表位置。新建房屋设计施工时。要科学设计、文明施工,居民室内供热系统改造工程。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因违反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时,供热工程竣工后。应当邀请有关热经营企业参加供热工程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五)县建设局是镇赉县城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运行服务和供热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供热期内。设置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处理检查发现的和投诉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

(六)凡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七)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稳定、安全的热源;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3、有健全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有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热经营企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供热的由县建设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包括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十)城区采暖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热经营企业必须保证热用户冬季采暖165天的采暖期限。遇有气温异常。县政府根据气候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供热起止期。

(十一)房屋采暖系统已实行分户控制的`热用户要求停止供热一个采暖期的应当在采暖期前10个工作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热经营企业研究。不得申请停止用热。进入采暖期后。未进行分户改造的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基本热价按照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向热经营企业交纳。申请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缴纳基本热价。

(十二)热经营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一个采暖期结束后。

(十三)热经营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热保障方案。确保正常供热。

(十四)热经营企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供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开服务标准和投诉电话,加强生产运行和服务管理。

(十五)供热期间居民用户主要房间(卧室和起居室。下同)平均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含基本热费)。

(十六)居民用户主要房间温度达不到标准退费的具体确定依据:

1、热经营企业按规定设置的温度测试点的测试记录;

2、县建设局(县供热管理办公室)热经营企业跟踪实测至少三次以上,居民用户投诉后。并有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及供热管理办公室三方签字记录。

供热实施方案

按照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以清洁供热为核心,以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为发展方向,以满足城市发展用热需求和供热用热保障为长远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全面提升我市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

建成区坚持以集中供热为主,燃气、电能等其它能源供热为辅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热源替代方案,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型煤托底”的原则,实现供热清洁、经济、高效;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坚持市场主导、部门推动,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激励奖励措施,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集中供热管网、“气代煤”和“电代煤”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供热。x月底前,完成x个乡镇、xx个村、xxxxx户气代煤改造工程;加快推进xxxx年电代煤涉及x个乡镇,xxxxx户的工程进度,鼓励分散住户推广使用电能、太阳能、空气源等其它清洁热源,实现空气质量大提升。以城区供热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供热服务监管能力,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快热源扩能建设,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汽轮机升级改造、x#、x#炉防磨改造,三台锅炉的脱硝系统、烟气脱白、煤场降尘和供热首站换热器新增项目建设工作,谋划制定建设、改造方案,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极寒天气x台锅炉同时运行,满足用热需求。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扩大供热面积。在“汽改水”建设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网建设力度,本着提前谋划、提前下手、尽早解决的工作方针,做好新增管网辐射区域的入网及二级管网建设工作,重点加快对原新华公司担负的供热区域的入网改造工作,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做好供热财政综合补贴监管工作。参照近几年来供热财政补贴标准,结合xx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和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在供热管网建设、二级管网和交换站改造、环保设施提升改造、煤炭价格以及审计部门对供热审计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今年供热财政综合补贴为xxxx万元。

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工作。鼓励热源、供热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行供热能效系统信息化,用技术优势打通供热计量各个环节的梗阻,实现热源厂节能、热力公司不减收、供热质量提升。按照供热区域“一张网”原则,建立热网监控调度平台,逐步实现热网互联互通,保证供热安全,集中供热区域基本实现智能热网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供暖。

提高天然气在供热能源中的应用。结合我市“气代煤”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建设规模,加强气源战略储备和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投用新赵线lng加气站,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每日可向主管网补气x万立方米,缓解用气高峰气源不足问题。开展燃气知识培训,宣传用气安全常识,提高用气应急保障能力。

积极发展电能供热。各乡镇(街道)或城区燃气管网不能辐射的区域,要积极谋划电能供暖项目,居民较为集中的新民居、学校、医院和村委会等,可选择采用电(储)热锅炉供热。居住较为分散的居民住户,可采用电暖气、电空调分散采暖。太阳能、热溶盐等新型热源方式,不断总结新型能源供热试点经验,根据实际确定适合分布式能源供热方式的区域进行推广。

(三)加强供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强化集中供热管理。成立xx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见附件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资金监管组、运行保障组三个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组织协调、运行管理等工作。督导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冬病夏治”活动,一是对供热设备设施、供热管网、换热站进行全面检修,各类阀门、压力仪表一律按要求送检,领导小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针对上一采暖季低温区、故障频发区及老旧小区压力不足、温度不均衡等问题,进行回访检查,查明原因,采取不同手段“对症下药”,有效解决供热难题。

在供热期间,一是推行试运行机制,xx月x日前完成集中供热管网注水、带压测试,全网具备供热条件。xx月xx日零时进行供热试运行。二是实行测温检查制度,由供热办与供热企业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测温小组,发现有室温不达标或者偏低的住户,利用人为干预技术手段,及时迅速解决。三是实行应急信访接待制度。由热力公司成立供热应急抢修小组和信访接待小组,组建应急抢修队,开通供热抢修服务热线,xx小时专人值守,配备专用车辆、设备和器具,第一时间处理故障,及时解答处理供热投诉和矛盾纠纷。四是建立供热事故应急预警制度,供热企业分别制定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资金、物资和抢修队伍,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强化“气代煤”“电代煤”管理。成立xx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各乡镇(街道)清洁能源供热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双代”供热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双代”供热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供热保障工作的组织、督导,制定供热实施方案,组织全面排查,及时处理“双代”供热有关问题。二是各乡镇(街道)、村和有关供热用热单位要指定专职供热管理人员,明确供热管理职责,理顺供热管理体制,确保供热期间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稳定。三是供热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导,制定检查督导方案,保障居民正常供热。四是对已改气、改电的用户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防止私自烧煤烧柴现象发生。

(四)严格收费标准,落实优惠政策。

严格集中供热取暖费的征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集中供热取暖费,即:居民xx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xx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热价格为供热服务的终端价格,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计入供热价格。农村气代煤、电代煤供热补贴待xx市相关供热补贴政策出台后,严格执行到位。

本着抓“早”,务“实”,求“质”的工作思路,从x月份开始,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x日)。

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和“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要利用滚动电视屏幕、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单、宣传画等形式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宣传今年市政府有关供热的新举措,公布供热价格,公开供热抢修、举报投诉热线电话,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

供热企业要按时完成管网建设、设施设备检修、煤炭及辅料储备、人员岗前培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取暖费收取等工作。xx东方热电有限公司x月xx日前完成脱硫塔改造升级工作;x月xx日之前完成供热首站xx兆瓦换热器更换工作;xx月xx日前备足供热用煤x万吨,各种应急配件、酸、碱、油等大宗辅料全部储备到位;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xx月xx日完成南环路礼堂街交口至向阳花园、新华东路东延、孝德门口—菜市场等主管网建设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二级管网及热力站的升级改造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取暖费的收取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对各村的供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村民合理选择供热方式,居住比较集中的学校、医院、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推荐购置使用电锅炉,分散住户可采用空调、电暖气、型煤等方式,一律采用清洁能源供热。x月底完成摸底调查、选型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炉具安装工作。

第三阶段:供热实施阶段(xxxx年xx月xx日零时—xxxx年x月xx日xx时)。

xxxx年xx月x日xx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开始对主管网加水试压,逐步开启换热站,xx月xx日,向外网输送热力,xx月xx日xx:xx正式供热,xxxx年x月xx日xx:xx停止供热。xx月xx日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正式开通供热举报投诉、抢修两部热线电话,并实行xx小时专人值班。

各乡镇(街道)要对村民供热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村民家庭人员、供热方式、供热面积和采暖室温等情况进行统计,报农林畜牧局汇总。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热安全。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城区集中供热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牵头协调、执行工作,相关单位要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燃煤采购招标、资金落实、设备设施检修和供热期间的监管工作。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提前着手,组织摸底调研,确定供热形式,制定改造方案,确保“气代煤”“电代煤”等各项采暖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取得群众支持。实行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是优化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的大事,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电视台要充分利用电视节目滚动显示屏,利用室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供热的新政策、新举措,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供热。各供热企业要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供热,遇有极寒天气,保证供热质量。供热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供热检查,密切监控城区集中供热运行情况和乡镇居民采暖情况,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供热安全隐患,确保我市供热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供热稽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冬季防寒防冻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降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辖区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群众安全生产、安全过冬,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为加强对辖区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的防寒防冻工作。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其他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实行乡、街道包点工作制度,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农办、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城管办、环卫局、公安分局、城北供电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街行政一把手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8个小组:

1、工作督查组。组长:郑少会。由区政府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以及领导指示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时归纳、整理、总结全区防寒防冻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协调各小组工作。

2、交通保障组。组长:邱宁。由区交警、交通、水利农机、环卫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医疗卫生保障组。组长:周文源。由区卫生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医疗救助。

4、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组长:刘建。由区电力部门组成,负责电力供应维修。

5、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刘建。由区民政、经贸部门组成,负责居民群众日常用品、食品供应信息的掌握及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救助。

6、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组长:刘建。由区安监、消防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知识的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

7、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龙仕国。由区公安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社会治安的维护。

8、农作物防寒指导组。组长:邹金芝。由区农口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为全区防寒防冻工作顺利进行,各乡、街道、部门、单位要根据区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乡、街道要成立若干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区民众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区民众防寒防冻信心,发动全区民众支持配合区政府的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防寒防冻工作中来。

二要认真摸底。全区防寒防冻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同志要及时掌握防寒防冻期间全区群众的生活情况,摸清困难户的底子,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展开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准备力量。各部门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一声令下,确保人员快速集结,到岗到位,不能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四要准备物资。民政部门要准备好棉被等保暖物资,以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环卫、建设部门要准备好足够的除冰物资、融冰剂、除冰工具,确保各项除冰物资及工具到位,及时开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绿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畅通。防寒防冻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保障防寒防冻信息的畅通,一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否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防寒防冻紧急会议、下发防寒防冻紧急通知、指挥部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防寒防冻工作,下达防寒防冻指令。

办公室: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防寒防冻情况,及时下达防寒防冻指令,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汇报防寒防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督查组:按分工分赴责任区现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防寒防冻工作,协调解决责任区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将责任区防寒防冻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天一次报防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

2、交通保障组:区交警大队全员上岗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区交通局、区经贸局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运冰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区水利农机局要加强农用车的管理。

3、医疗卫生保障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冻工作中遇有医疗救助时,按要求及时给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冻行动,派出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

4、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防寒防冻期间合理调度用电,确保重点用电,及时处置电路险情。

5、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冻情况,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防寒防冻期间市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6、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检查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及火火灾等险情。

7、治安秩序维护组: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打击防寒防冻期间趁火打劫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8、农作物防寒指导组: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全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密关注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的通行情况,并准备好食品及其他防寒物资,随时应对交通堵塞时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

供热实施方案

为满足辖区群众日常用热需求,切实履行政府对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0xx年6月28日修订版)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认真实施新条例全面加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节能环保、规范服务、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热力供应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职能,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促进我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管理对象。

未央辖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的企业经营行为,集中用热的用户使用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等活动的监管,达到规范其经营服务的目标,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倡导用热法规及常识宣传,引导用户购买服务、维护使用等行为,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处理体系,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区政府成立未央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建住局、区发改委、规划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环保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供暖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集中供热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负责区级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急联动及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活动等。

领导小组以例会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决策部署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例会二次,分别于每年4月份(供暖期后)和10月份(供暖期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时,由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如发生人员更换情况时,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一)健全本辖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供热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配合辖区内用热用户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用热信息基础情况;负责供热行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反映违反集中供热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制定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用热事故属地处理工作。在采暖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因群众用暖产生的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牵头负责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核发本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受理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备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辖区运行数据台账,定期向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牵头组织全区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在采暖期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牵头处置因供热企业产生的事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三)对辖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并协调集中供热能源的供应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配合全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热源厂(站)及供热管道线位等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未央分局。

责任单位:国土未央分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类别、浓度指标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

(八)依法实施新能源供热企业(利用干热岩、污水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方式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

(九)依法实施辖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十)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十二)依法对故意损坏供暖设施的行为进行惩治,对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公安未央分局。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推进群众用暖保障工作。要对承担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供暖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要注重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对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权责,尤其是对辖区内群众供暖情况要及时掌握,对供暖问题及时处理,对供暖难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切实将群众供暖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服务基础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供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圆满完成清洁取暖试点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xx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年内,城区、县城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73万平方米(城区180万平方米,县城93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90.24万平方米(城区48.39万平方米,县城41.85万平方米);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753户。

(一)坚持政府引导,积极稳妥推进。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以平原地区为主。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长期无人居住和自愿放弃的住户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以政府补贴为主,鼓励企业以不同形式参与建设,确保群众在合理范围内负担;涉及“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方式。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坚持“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做到“先立后破”,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充分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作为热源,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市政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区域优先推广燃气、电力、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区域集中供热方式。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改造,电代煤改造以空气源热风机为主。实施农村地区光伏试点建设,将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建设相结合,推动“双清”暖心工程。

(三)坚持“五个统一”,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工程。对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工程要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施工、统一价格、统一运维,切实保障群众取暖效果,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三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市级财政三年奖补4亿元,剩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对农村地区实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运行补贴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采暖期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分散式气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xx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一)部署阶段。按照目标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制定完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施工队伍按时进场施工;为供电、供热、供气、设备供应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监督、指导其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调试阶段。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运行调试和验收工作,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10月底前完成。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工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工作。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确保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组织部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安全宣传,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保障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展示清洁取暖效果,深化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供热实施方案

市城乡管委为加速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xx〕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及《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则,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到20xx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四)20xx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

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六)修订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价格和收费细则。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物价局。

(十)加强供热计量改革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4月):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启动资金。

(二)制定计划阶段(20xx年4月-6月):制定、审批全年供热计量改造计划,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20xx年7月-10月,组织实施完成1000万供热计量改革任务;20xx年11月-20xx年9月,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供热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2月):20xx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20xx年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10月-12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一)严格落实“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明确改造路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居住建筑按计划落实项目逐年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坚持整体同步改造原则,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二)强化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主体责任。对新建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随建筑一并设计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并将安装情况列入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公示内容。监理单位对供热计量安装工程实施监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令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竣工验收、房屋销售阶段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新建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报请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安装的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进行查验把关。供热单位查验合格后,对供热计量装置加封保护、查表建档、入网供热。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文字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加强工程建设、房屋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备案,不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房屋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办理设计认证备案、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证、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供热单位对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供热单位责任。供热单位应与用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维护、更换、定期轮换和计量收费。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供热单位应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选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应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并取得节能产品认定和质监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并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热计量设施。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六)加强供热管网和能耗监测体系改造。为适应供热计量改革的需要,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安装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控制等调控装置;安装热源、热力站、居住区、建筑物供热计量装置,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单位能效考核,制定相应能耗指标;对煤炭品质、用量、锅炉供热量和热力站、建筑物、用户耗热量进行计算,实施供热能耗计量管理,对超过能耗指标的供热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供热管网改造和供热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级安排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中的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费用要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申报管理。供热单位应于年初向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待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每年4月份开始施工,9月底结束。负责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管理范围内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责任,可通过签订合同,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计量改造;也可与有资质的供热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向供热单位移交维护、维修和管理权。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书,建立供热计量改造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月报制度,将供热计量改造成效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作为对供热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对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二)政策配套,有序推进。在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中,要及时修订《市供热计量改造专业规划》,制定《市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健全《市供热计量审核验收规程》,出台《市供热计量表温控装置的选型采购检定安装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市供热计量改造融资及奖励管理办法》,确保政策配套、有序推进。

供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确保全区人民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管理职责,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为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xx市xx区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xx分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水务局、公安xx分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日常协调工作,督导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相关工作。

(一)相关部门。

1.区住建局:及时落实市、区各级部门提出的供热工作要求,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参照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3.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4.公安xx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区各派出所及相关科室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5.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

7.区信访局、区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2345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区住建局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发改委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区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的各类投诉,向相关街办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8.区气象局:负责全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9.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物发〔20xx〕117号、市发改价格〔20xx〕15号文件要求,负责调解各自辖区内供气供热矛盾纠纷工作。

(二)水电气暖企业。

1.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

2.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区自来水公司、经发水务)。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xx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xx玉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xx通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xx渭北供热公司、大唐供热公司、xx城区热力公司、中节能西北分公司)。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根据气象状况及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区住建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区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区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区住建局。公安xx分局每周向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向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供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联系人:xx)。

集中供热方案

组长:

组员:

1、组长:负责召开防寒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寒防冻安全事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校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3、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学校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寒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寒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

2、铲雪防冻组。

负责人: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校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负责人: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负责人: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

负责对全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学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5、安全教育宣传组。

负责人:郭金龙。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雨寒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寒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1、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监管,确保运载安全。

2、在师生中大力加强冬季防雪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课、教工政治学习时间,向师生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及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学生把雪和雨水、冰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在校活动安全。

1、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的校舍、水电安全,在每次的大冰雪到来之前和之后都彻底查一次。

2、成立扫雪突击队,及时清扫学校道路和校门前等的积雪,

3、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和请示,及时组织和安排好师生。学生由学校学生处组织,率全体班主任及时做好工作和安置,教师由工会组织安排。

4、做好学校各项防雪防冻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房屋、校舍及有关设施的安全,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准备好扫雪除雪等劳动工具,以备急用。

5、加强安全值班。在雨雪天,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正常门卫除外)并由学校校级领导在岗带班,结合冬季防偷防盗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排除雨雪天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一切工作,学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如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教师工作,学校所有的防雪防冻工作以教师为主,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供热运行方案

随着新区的快速发展,热负荷特别是工业热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受国家严格控制燃煤电源项目建设规模的影响,新区与新区热电厂项目难以同步建设,造成新区热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为有效解决新区热力供应短缺问题,促进新区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北环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石武客运专线以西、县新城区北边界以南。

(一)供热现状。

热源现状。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现有热源为宏伟热力公司,该公司现有3×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1×7.5兆瓦+1×6兆瓦背压机组,理论最大供热能力215吨/小时。宏伟热力公司现有热用户实际热负荷130—150吨/小时,在不考虑备用容量的情况下,理论上尚有富余供热能力65—85吨/小时。但是,由于工业生产的不可中断性,为保证可靠的热源供应,该公司一般采用2开1备运行方式,因此该公司现有产能已基本饱和。另外,受蒸汽供热半径的制约,天健热电有限公司和能信热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参数无法满足该区域工业企业工艺用热要求。热力管网现状。自年以来,新区范围内已累计建成以蒸汽为主的配套热网15千米,供热管网已覆盖北外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昌盛路以南、文峰路以西区域。

(二)热负荷测算。

初步测算,年前,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增热负荷为150吨/小时,其中卷烟厂50吨/小时。

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a6兆瓦背压机组;;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工a6兆瓦背压机组;中远期(年后)依据《市热电联产规划》实施。

xx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尚集产业集聚区工业蒸汽网建设;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县新城区民用采暖高温水网建设。同时,根据中原电气谷用热需求,同步建设工业蒸汽网和采暖高温水网。

热源扩建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2×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6兆瓦背压机组及输煤、化水、除尘、脱硫等公用设施扩建工程);热力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一)给予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单位财政贴息支持。由于煤炭和钢材价格持续上涨,热力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造成热源和热网企业经营困难。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由市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新区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项目予以融资支持,新区给予3至5年的贴息支持。

(二)民用采暖比照市区补贴机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倒挂,新区居民供热比照市区补贴机制,在核定居民采暖价格的基础上,由新区给予供热企业相应的财政补贴。

(三)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新区在进行市政设施规划时要预留热力网的敷设位置,并在拆迁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热源和热力管网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妥善处理新区热电厂与宏伟热力公司的关系。新区热电厂建成后,如占用宏伟热力公司已有的热力市场资源,应对宏伟热力公司予以补偿(或重组),并妥善安置其从业人员。

(五)妥善处理近远期热力网的衔接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能信热力有限公司尽快研究、制定宏伟热力公司与市区热网联网运行方案,提高市区北部的供热可靠性;中远期规划建设要按照《市热电联产规划》,搞好与新区热电厂的衔接与配套。

供热稽查方案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热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及冬季清洁取暖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冬季采暖“煤改电”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煤改电”工作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持续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20l8年全市“煤改电”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电能替代及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加快散烧煤替代步伐,把“煤改电”工作与大气污染防治及城市、农村电网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

20xx年是我市开展政府集中“煤改电”改造工程的第三年。针对20l7年全省较大范围推进冬季清洁采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出现的问题,结合《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20xx年我市仍要继续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及“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的实施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取暖覆盖率100%;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深入推进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长期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煤改电”作为其中一项具体措施,理应发挥积极作用。“煤改电”作为电能替代的一项内容,不仅减少散煤燃烧,改善空气质量,并且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是一项一举多得,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

为把这项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倾注了一定财力的惠民工程办好,在商环保、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并听取县区意见的基础上,20xx年我市“煤改电”工作方案确定为:

(一)积极适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发展的要求,尝试适度扩大居民采暖“煤改电”规模。经各县区调查上报,全市居民采暖“煤改电”总体规模预设在5000户左右。相关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设了相应改造户数,并经市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确认,转大同供电公司配合开展电网改造。

(二)全市及各县区预设改造户数不作为“煤改电”工作考核指标,各县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相应调整,但调整前必须向市、县供电公司汇报,同时将调整情况及时报市城乡居民“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与供电部门对调整意见不能统一的,由市城乡居民“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协调。

(三)对各县区“煤改电”工作的考核以国家八部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xx〕1054号)提出的“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市场运作、坚持有序推进”四条基本原则为标准,科学评判各县区“煤改电”工作成绩,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予以表彰和推广。为保证“煤改电”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财政要按规定足额的预留相应的配套资金。

(四)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20xx年“煤改电”工作,市财政给与积极配合,在年初预算中预留5100万元用于各县区20xx年“煤改电”工程的设备补贴、运行补贴和配套电网改造补贴。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煤改电”工程推进情况分批拨付补贴资金。设备和运行补贴标准按照《大同市20xx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xx〕137号)制定的补贴标准执行(文件明确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同时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xx〕30号),对电网改造工程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五)20xx年“煤改电”工作截止当年采暖季来临前结束,对各县区的补贴户数和金额按之前实际完成改造户数计算。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6月底前,完成采暖“煤改电”的“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拟实施改造的村、居民等数量明细,向市县供电公司报装。

2、7月底前,完成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的招标工作。

3、7月底前,电力部门完成“煤改电”涉及的电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可研编制、申请立项和批复等前期手续工作。

4、7月底前,市、县经信委(局)配合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电源改造前期复查工作,进一步确认扩容改造的具体地点、项目内容和规模数量等情况。

5、8月底前,各涉改县区政府会同电力部门为供电电源改造落实占地、拆迁、破路等前期相关工作;完成用户电采暖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并向电力部门提供安装用户名单;电力部门做好供电电源改造施工相关准备工作。

6、8月底前,电力部门现场开工建设,试点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障施工正常开展。

7、10月1日前,完成用户计量装置峰谷时段及电价设置,完成电表以上电源设施改造建设,为保证10月15日准时启动采暖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采暖期间,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开展示范效果展示,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9、采暖季结束后,完成“煤改电”试点总结工作,要评估项目、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等,向全省提供可推广复制的有益做法和经验。

(一)补贴范围。根据《大同市20xx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县财政对各县区目标任务“煤改电”工程予以设备购置、安装及运行费用补贴。

(二)补贴标准。设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总费用不足1万元的,市财政、县(区)财政、改造居民按4:4:2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电价补贴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煤改电”用户采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

(三)由大同供电公司对实施“煤改电”区域安排电力增容。在实施电力增容中居民住户电表以上(含电表)的外网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市财政给予工程总费用30%的补贴《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xx〕30号)。

(四)按照《大同市20xx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补贴申领发放按市、县财政部门补贴程序和办法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改电”工程各项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做好以下方面配合工作:

市经信委作为全市“煤改电”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市“煤改电”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煤改电”外电网改造项目核准批复。

市财政局负责“煤改电”政府补贴资金的拨付。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优惠电价政策。

市环保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有关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推进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在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大同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立项和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