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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优秀8篇)

作者:纸韵 最新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优秀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一

国,何为国?国就是一定的领土疆域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以及人们千百年来所创造的精神文明。爱国,何为爱国?顾名思义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忠诚于引领我们不断前进的党,捍卫祖国的领土完整。热爱广大的人民群众和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爱国不能只是说,还要用实际行动展现出来。

回顾历史,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人不计其数。在祖**亲生死存亡的为难关头,是他们用一股股豪情,一腔腔热血,发出了一声声震荡环宇的呐喊,谱写了一首首大海回波的状歌。为挽救我沉沦的中华民族,他们求索奋斗,折戟沉沙,浴血沙场,马戈尸还……林则徐虎门消烟的熊熊大火,王小二血撒山头的悲歌,刘胡兰宁死不屈的回音,红军战士爬雪山过草地气吞山河的壮举……无不让我中华儿女呐喊奋起。

捐区付国难,视死如归正是由于对祖**亲的强列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割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在当世及其重要。这关系到祖国的进步与发展,繁荣与昌盛,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就是跨世纪的一代举旗人。五星红旗是祖国的象征,不管风云怎样变换我们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失志不移。国旗,我们永远的信念。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建设祖国的强大力量,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的把爱国之志变成爱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明天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为题的国旗下演讲稿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二

根据国家交通部门的统计,每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十万多起,死亡数万人;交通事故已成为危及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又有数据表明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触电等原因非正常死亡。其中造成死亡数最多的就是交通事故。由此可见关注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每位中小学生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必须引起重视,不能报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今年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时值岁末,正是各种安全事故频发的时节,即使学校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过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但今天在这里,我还是要再次强调。

1、各年级、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全体师生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

2、过马路时,一慢二看,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

3、不在车行道或人行道上追逐、玩耍。

4、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上路。骑自行车不上机动车道,不互相攀肩并排行走,不一手抓车把一手撑雨伞,不曲折竞驶。

5、自行车靠右走,行人要走人行道,做到文明走路,规范骑车,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行驶,转弯要打手势。

6、自行车进出校门自觉下车推行,不碰撞,不拥挤,守秩序。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过马路要注意力集中,密切注视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生命最可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生命和财产最可靠的保证,更是一个人良好素质的具体体现。希望师生能牢固树立生命意识、安全意识,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成为文明守法的乘车人、骑车人、开车人。每天做到“高高兴兴到校,平平安安回家”另外,我校在通往新建停车场的地方开了一扇门,但那扇门并不是供给同学们进出的,为了抄近路而走那条路有可能会发生安全隐患,所以希望各位同学能自觉遵守。谢谢大家!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三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内容是《让我们共建文明校园》。

我们中学生要衣着装整洁,符合学生身份,体现出新世纪学生蓬勃向上的风采,升旗仪式,最为庄严。这凝聚了文明与热血的国旗,在礼仪的包围中显得更加鲜艳。此时此刻,国旗下的我们要严肃认真、精神饱满、高唱国歌。校园文明更加重要,课间休息,不追逐打闹,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上下楼梯一律右行、见老师和客人要主动问好。我们还应该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设施,不穿越绿化带,服从老师管理和接受值日学生的批评劝阻。

一直以来,我们的老师们默默工作,无私奉献,努力为同学们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同样,创建良好的班集体,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人人都有责任。同学们想过吗?学校要发展,形象要高大,光靠老师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你、我、他,大家的共同努力。你一言,我一行,塑造出水西中学高大、美丽的形象,每一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举止言行展现的正是学校的品味,关系着学校的荣辱。不要以为一个人的言行微不足道,一滴水不能改变旱情,但无数滴水却能形成海洋,愿每一位同学都自觉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你们是东方红的学子,你们要做行为文明的学生,你们要做精神富有的学生。

让我们全体行动起来,相互监督,共同促进。使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文明美丽!

谢谢大家!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四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学宪法知宪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身边,《宪法》陪伴我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的法律知识,为我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宪法日在国旗下的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哟。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李,严副校长上周谈了今年我们国家的两个首设日,其中一个是国家宪法日,他谈的比较简短。我今天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七

同学们:全国中中学生安全教育日?是定在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今天是3月26日,是2019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一,所以在此跟同学们谈以下几个全面:

1)做好春季防病。春季是多种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同学们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教室勤通风,勤锻炼,不暴饮暴食。坚决杜绝购买校内、路边小吃,流动摊贩的食品,以免发生食物中毒和诱发肠道传染病。

(2)不允许玩火、玩电,防止人身伤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禁止将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园,更不允许将刀、弹弓、防真pcp等危险玩具带进校园。

(3)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教学楼文明公约,不得在通道、走廊、楼梯上急促追赶或打闹,避免撞伤或影响他人。严禁在教室门口拥挤,要轻开教室门,防止门玻璃破碎扎伤同学,严禁在通道、走廊弹跳摸拍高处设施物品的现象。

(4)爱护校园,保持环境卫生。虽然我们也曾经看到不少同学在校园里的角落捡拾果皮纸屑;但是,我们还有一部分同学并没有按照要求做到见纸就拾,相反我们却经常看到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景:操场上、楼梯上、走廊上还有同学随手乱扔纸屑、食品袋。同学们,我们是学校的主人,我们要有责任感。多弯弯腰捡捡果皮纸屑,不要随地乱扔乱吐;多走几步,不要穿越绿化带,践踏绿地。保护环境,净化校园。好的行为我们要坚持,不好的让我们马上改正,做到了注意安全、遵纪守法、讲究卫生,我们的学习生活就充实而有意义。最后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卫生、文明、充满阳光的校园。

讲宪法学宪法国旗下演讲篇八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