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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中的故事(模板16篇)

作者:字海

作文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环节,对学生成绩的提升有着显著的影响。如果你对写一篇优秀作文感到困惑,不妨阅读以下范文,或许能给你启发。

校园爱情故事

和他认识是在大二的上半学期。因为我读的是专科,在入学前爸爸就给我一个任务:让我考上本科。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发奋读书。看到大学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手拉手散步,我也觉得寂寞,好像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我的长相不算出众,但自认为还不丑。追我的男生也有几个,但是我一概回绝了,因为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影响考本科。

但爱情这东西就像命运,“半点也不由人”,该来的时候想挡都挡不住。他出现了,我是在自习室看到他的。我们互相对视的那一刹那,竟然都不自在起来……原来目光的碰撞也能产生火花?我觉得好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如果说他就是我多年来一直在梦中出现的那张脸吧,这话又跟没说一样。为了形容的方便,我就说他长的特像梁朝伟吧。或许事实上他和梁朝伟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但梁朝伟一直是许多女孩心中成熟男人的代表,当然也是我心中成熟男人的象征了。

一个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是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啊?我当时就有了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我都去自习室,都能看到他。他开始给我递纸条,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但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我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他是那种有点贪恋女色的人,他给我讲他以前的风流史……但是,他从不勉强我。他好几次提出要和我发生关系,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很怕,真的害怕,我不同意,他就不再勉强。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这么帅,喜欢他的女生这么多,他还能为了我忍着,他对我一定是认真的。

我对他也格外地好,他爱抽烟,我就给他买“红塔山”,他身边的兄弟都非常羡慕他,他们都知道我对他是真的很好。每晚我们在一起,一直到晚上11点,他送我回宿舍,然后在楼下,给我一个醉人的吻,我就依依不舍地上楼,梦想着在他的臂弯中甜蜜地睡觉。

那天他对我说,如果你可以接受高校同居的现象,那说明你有更大的空间去接受新事物。他甚至认为高校同居是人性的反映。我的脑子就混乱了。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后来,我就看到他经常和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我找他理论,他说是那女生追他的,他只是想陪她玩玩。我气得要打他。他劝我冷静。于是把我拖回我们的“家”。然后给我跪下,求我原谅。我虽然任性,但看到这样,想到一个同学经常遭他男朋友的毒打,我满足了,原谅了他。其实,认真想起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怕“老婆”了。

有一次,他还举胡适的例子说,胡适就是怕老婆的男人,所以做他的老婆一定很幸福。胡适的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胡适还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就是:“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就是:“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我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好,谢谢你在我的生命里出现,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了。有爱就有痛,我心甘情愿。

当我们都面临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荒废太多学业,没有考上本科,父母要我回老家了,而他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着落。有人说,大学的毕业典礼,更像大多数校园情侣的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失恋仪式。当爱情被现实逼迫着做出选择时,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渐渐地化为乌有。

为了面包,我们得放弃爱情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分手的时候,他很平静,竟没有半点留恋,我知道以他的外表和口才,他身边不会缺少女人的,也许他早就等我说分手的话了。

校园中的礼仪故事范文优选

丹桂飘香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地歌唱;秋高气爽的日子我们遨游在校园这个知识的海洋,一起编织彩色的梦想;金秋十月我们要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快乐章。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观念,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也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点。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从孔子提倡的“礼之用,和为贵”“和而不同”,到孟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论断;从洪秀全提出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理想方案,到康有为描绘的“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社会状态,从_“大同世界”的理想,到_“环球同此凉热”的追求,悠悠中华几千年,历代思想家、政治家,无不推崇团结互助的理念,和谐社会始终是人们最崇高的理想。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也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是老师给了我们文化知识的启迪,使我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的雨露,需要的是我们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师的付出,尊重老师的劳动。师生互敬互爱,从而打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和谐校园的温馨。保持良好的心态,宽容对待他人,用一颗真诚的心去换另一颗真诚的心。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从而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构建和谐校园需要建立好的学风、好的校风。我们要倡导一种蓬勃向上的团队作风,一种脚踏实地的学习精神,将学风建设的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指向“理想、团结、自强、成材”。一种团结奋进的班风和刻苦勤奋的学风能促使个人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好的校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响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诚信、文明的作风。同学之间相互信任、坦诚相待、说实话、做实事。考试时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用诚实和实力给自己和老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风严谨、文明,从而打造和谐的校园文化。

同学们、老师们,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任前方荆棘丛生我们将持之以恒。茫茫学海中,我们要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

校园爱情故事

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季节,我开始注意一个高我一届的男生。

那时候我每天很早便去上学,男孩的家就在路边一幢旧楼的二楼,从路边可以看见他那个装着淡紫色百叶窗帘的窗户。每天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都要隔着马路远远地观望,一直到扭回头也看不见为止。当柔柔的灯光从百叶窗中渗出,弥漫着氤氲的色彩朦朦胧胧地将天地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想走进那个房子瞧一瞧,看一看,他在干什么;又想男孩走出阳台对我笑笑,说:“喂!等一下,我们一起上学。”每天我都这样幻想着,幻想着这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形。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冬日早晨,那窗子散出的暖暖灯光总会成为我不变的期盼。

那是一个不善于掩饰,也不会掩饰的年龄。说不清的理由,我却把这份期盼尘封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心中一直有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有一张与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成绩很好,每个学期都是年级的第一名,而学期末学校会给各年级的第一名来一张大合照。想不到,这个愿望竟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拼命地学习……那个学期我就拿到了第一名,在那个令我激动万分的时刻,我悄悄站到了男孩的身边,终于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照片上的我只及他的肩,我笑得很甜,男孩也笑了,是阳光灿烂的。他眼睛不大,但在两道浓浓的眉下显得很亮。我将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将自己和男孩剪下来把它贴在一张素雅并缀着满天星花纹的信纸上。我让照相馆的师傅将它翻拍、放大后,夹在了一个带锁的。

日记。

本里,上面写满一个女孩初次的呓语。

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关注他的一切。而后我与他有了淡淡的接触,也知道了他那颗善良包容的心。一切就如此淡然,之后我们分别考上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大学。

在青春流转的大学,虽然不乏男同学的青睐,但我知道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很迷惘。再次打开那本带锁的小日记本,看着我与男孩的那张合影,我终于决定给他写一封信。

“曾经认为自己苦苦追寻不舍放弃的是最初的那一段美好的心情故事,走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内心深处真正在乎的是最终的人。”我在信的第一段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出于矜持,最后我还是把那个“人”字去掉了。

那年晚春我的生日,他来信了,信中夹寄了一张相片,竟然就是我们高中时的那张合影。他和我一样,也把它剪了下来放大。“你有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以前只要触到你的目光我就会心动不已……”男孩在信中说。

男孩成了我的男友,但他一直不知道我也有一张同样的照片,他说我给他的那封信让他揣摩了好几天,终于他决定用那张合影冒一下险。

我们热烈地爱着,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的合影。

他的生日快到了,我将日记本的小锁打开,再次凝望了好久那张照片,然后将它装进了信封,郑重写上了他的地址。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

时间。

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

英语。

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

数学。

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小学校园中的朋友真情故事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他的确有颗善良的心。“我是不是再送他一块红宝石?”

“唉!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所剩的只有我的双眼。它们由稀有的蓝宝石做成,是一干多年前从印度出产的。取出一颗给他送去。他会将它卖给珠宝商,好买回食物和木柴,完成他写的剧本。”

“亲爱的王子,”燕子说,“我不能这样做,”说完就哭了起来。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因此燕子取下了王子的一只眼睛,朝学生住的阁楼飞去了。由于屋顶上有一个洞,燕子很容易进去。就这样燕子穿过洞来到屋里。年轻人双手捂着脸,没有听见燕子翅膀的扇动声,等他抬起头时,正看见那颗美丽的蓝宝石放在干枯的紫罗兰上面。

“我开始受人欣赏了,”他叫道,“这准是某个极其钦佩我的人送来的。现在我可以完成我的剧本了。”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第二天燕子飞到下面的海港,他坐在一震大船的桅杆上,望着水手们用绳索把大箱子拖出船舱。随着他们嘿哟!嘿哟!”的声声号子,一个个大箱子给拖了上来。“我要去埃及了!”燕子略道,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等月亮升起后,他又飞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叫着说。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愿再陪我过一夜吗?”

“冬天到了,”燕子回答说,“寒冷的雪就要来了。而在埃及,太陽挂在葱绿的棕搁树上,暖和极了,还有躺在泥塘中的鳄鱼懒洋洋地环顾着四周。我的朋友们正在巴尔贝克古城的神庙里建筑巢穴,那些粉红和银白色的鸽子们一边望着他们干活,一边相互倾诉着情话。亲爱的王子,我不得不离你而去了,只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明年春天我要给你带回两颗美丽的宝石,弥补你因送给别人而失掉的那西颗,红宝石会比一朵红玫瑰还红,蓝宝石也比大海更蓝。”

“在下面的广场上,”快乐王子说,“站着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火柴都掉在陰沟里了,它们都不能用了。如果她不带钱回家,她的父亲会打她的,她正在哭着呢。她既没穿鞋,也没有穿袜子,头上什么也没戴。请把我的另一只眼睛取下来,给她送去,这样她父亲就不会揍她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但我不能取下你的眼睛,否则你就变成个瞎子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子是他又取下了王子的另一只眼珠,带着它朝下飞去。他一下子落在小女孩的面前,把宝石悄悄地放在她的手掌心上。“一块多么美丽的玻璃呀!”小女孩高声叫着,她笑着朝家里跑去。

这时,燕子回到王子身旁。“你现在瞎了,”燕子说,“我要永远陪着你。”

“不,小燕子,”可怜的王子说,“你得到埃及去。”

“我要一直陪着你,”燕子说着就睡在了王子的脚下。

第二天他整日坐在王子的肩头上,给他讲自己在异国他乡的所见所闻和种.种经历。他还给王子讲那些红色的朱鹭,它们排成长长的一行站在尼罗河的岸边,用它们的尖嘴去捕捉金鱼;还讲到司芬克斯,它的岁数跟世界一样长久,住在沙漠中,通晓世间的一切;他讲纽那些商人,跟着自己的驼队缓缓而行,手中摸着狼冶做的念珠;他讲到月亮山的国王,他皮肤黑得像乌木,崇拜一块巨大的水晶;他讲到那条睡在棕祸树上的绿色大莽蛇,要20个僧侣用蜜糖做的糕点来喂它;他又讲到那些小矮人,他们乘坐扁平的大树叶在湖泊中往来横渡,还老与蝴蝶发生战争。”

“亲爱的小燕子,”王子说,“你为我讲了好多稀奇的事情,可是更稀奇的还要算那些男男女女们所遭受的苦难。没有什么比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小燕子,你就到我城市的上空去飞一圈吧,告诉我你在上面都看见了些什么。”

于是燕子飞过了城市上空,看见富人们在自己漂亮的洋楼里寻欢作乐,而乞丐们却坐在大门口忍饥挨饿。他飞进陰暗的小巷,看见饥饿的孩子们露出苍白的小脸没精打采地望着昏暗的街道,就在一座桥的桥洞里面两个孩子相互搂抱着想使彼此温暖一些。“我们好饿呀!”他俩说。“你们不准躺在这儿,”看守高声叹道,两个孩子又跚蹒着朝雨中走去。

随后他飞了回来,把所见的一切告诉给了王子。

“我浑身贴满了上好的黄金片,”王子说,“你把它们一片片地取下来,给我的穷人们送去。活着的人都相信黄金会使他们幸福的。”燕子将足赤的黄金叶子一片一片地啄了下来,直到快乐王子变得灰暗无光。他又把这些纯金叶片一一送给了穷人,孩子们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们在大街上欢欣无比地玩着游戏。

“我们现在有面包了!”孩子们喊叫着。

随后下起了雪,白雪过后又迎来了严寒。街道看上去白花花的,像是银子做成的,又明亮又耀眼;长长的冰柱如同水晶做的宝剑垂悬在屋檐下。人人都穿上了皮衣,小孩子们也戴上了红帽子去户外溜冰。

可怜的小燕子觉得越来越冷了,但是他却不愿离开王子,他太爱这位王子了。他只好趁面包师不注意的时候,从面包店门口弄点面包屑充饥,并扑扇着翅膀为自己取暖。

然而最后他也知道自己快要死去了。他剩下的力气只够再飞到王子的肩上一回。“再见了,亲爱的王子!”他喃喃地说,“你愿重让我亲吻你的手吗?”

“我真高兴你终于要飞往埃及去了,小燕子,”王子说,“你在这儿呆得太长了。不过你得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

“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埃及,”燕子说,“我要去死亡之家。死亡是长眠的兄弟,不是吗?”接着他亲吻了快乐王子的嘴唇,然后就跌落在王子的脚下,死去了。

就在此刻,雕像体内伸出一声奇特的爆裂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其实是王子的那颗铅做的心已裂成了两半。这的确是一个可怕的寒冷冬日。

第二天一早,市长由市参议员们陪同着散步来到下面的广场。他们走过圆柱的时候,市长抬头看了一眼雕像,“我的天啊!快乐王子怎么如此难看!”他说。

“真是难看极了!”市参议员们异口同声地叫道,他们平时总跟市长一个腔调。说完大家纷纷走上前去细看个明白。“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经掉了,蓝宝石眼珠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市长说,“实际上,他比一个要饭的乞丐强不了多少!”

“的确比要饭的强不了多少,”市参议员们附和着说。

“还有在他的脚下躺着一只死鸟!”市长继续说,“我们真应该发布一个声明,禁止鸟类死在这个地方。”于是市书记员把这个建议记录了下来。

后来他们就把快乐王子的雕像给推倒了。“既然他已不再美丽,那么也就不再有用了,”大学的美术教授说。接着他们把雕像放在炉里熔化了,市长还召集了一次市级的会议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些金属,当然,我们必须再铸一个雕像。”他说,“那应该就是我的雕像。”

“我的雕像,”每一位市参议员都争着说,他们还吵了起来。我最后听到人们说起他们时,他们的争吵仍未结束。

“多么稀奇古怪的事!”铸像厂的工头说,“这颗破裂的铅心在炉子里熔化不了。我们只好把它扔掉。”他们便把它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把城市里最珍贵的两件东西给我拿来,”上帝对他的一位天使说。于是天使就把铅心和死鸟给上帝带了回来。

“你的选择对极了,”上帝说,“因为在我这天堂的花园里,小鸟可以永远地放声歌唱,而在我那黄金的城堡中,快乐王子可以尽情地赞美我。”

校园故事作文

她,是一个女生,具体怎样的女生,她也不知道。但她只知道,她是一个活泼开朗,刁蛮任性,从不把自己的事埋在心里的女生。直到那一次,她才知道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生。

上六年级,她被转到一所新学校,这所学校,不怎么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校而已,但是,在这所学校,让她懂得了,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她的新生活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20xx年9月1号,她被自己的爸爸带到了一所城乡镇的育才小学,以前她一直在老家上学,老家讲的都是方言话,但是在这里,她简直就是一直被刚放出去的小鸟,不知道该怎样飞。刚到这里,还好,有几个女生主动地和她讲话,于是,她便和这些女生成为朋友。

来的第一天,她被老师带到了教室,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在她旁边的是一个女生,长的不怎么的,但是心地很好,乐于助人,她不认识这女生,不敢和她达理,这女生也知道,她是个新来的学生,肯定人生地不熟,也肯定没有朋友,于是,她主动接近她,和她讲话,陪她聊天,渐渐的成为了朋友,她把她的一些朋友,也介绍给她,于是,她在这里有了自己的新生活。

她的校园生活开始了。

以下就是她的校园生活的主要人物:

她--馨兰—哀琴演(活泼,任性,潇洒,可爱)

她--程玲--无人演(活泼,潇洒,大方)

她--雪梅--无人演(任性,又毅力)

她--园园--无人演(温柔,可爱,重感情)

他--轮胎--无人演(潇洒,大方,幽默)

他--树枝--无人演(活泼,幽默)

他--吹哥--无人演(滑稽,潇洒,任性)

他--涵涵--无人演(幽默,稳重,可爱)

他--俊均--无人演(可爱,温柔,稳重,潇洒)

她—燕子—无人演(泼辣,刁蛮,潇洒)

她—大脚—无人演(活泼,可爱,成熟)

快来报名啦!

要快哦,不然没名额拉

呵呵~~

小学校园中的朋友真情故事

清晨,我迈着轻快的脚步踏入校园,一切都还是那样静谧美好,我丝毫不知今天会发生什么触动人心的画面。

下课铃还是一样熟悉地响了,我们欢畅阅读、亲密谈话、嬉戏打闹。我正准备写作业,一阵玻璃的碎裂声和尖叫声打破了一切和谐的画面。我闻声望去,地上一滩深蓝色的墨水,好像一个小型黑洞,要把别人吸走一般。刹那间,许多女同学尖叫着远离“事故现场”。

“这地上怎么回事?”当时我真想偷笑,老师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再看看,原来是他的同桌刚搬好沉重的作业,在窗口往里一瞟就注意到了那一滩墨水。她拿起自己的抹布不顾作业,不顾时间,先把四周小滴的墨水擦干净。那位同学慌忙说了声“谢谢!”她笑了笑说:没关系,说完就又准备拿拖把。

不知是她的举动,还是笑容,让我们的心暖暖的,立即有几位同学帮忙。她的精神在同学间快速传播,同学们都很惭愧,乱糟糟的班级立刻安静下来。墨很快就清理干净了,可她跟着去洗拖把的人一起走了出去。她明明洗好抹布了啊!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悄悄跟了上去。只见她弯下腰,正把拖把上滴下来的墨水擦干净,我十分震惊,没想到她做得如此全面。只可惜上课铃声响了,我只好回到教室,一切还是和往常一样,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这一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真谛。真情或许就这么简单,这么不起眼,但是它可能是你人生中最大的转折点,它能让你知道人间是多么美好!

作者|昆山市振华实验小学六(3)班吕乐言。

公众号|玉峰文苑。

校园故事

山阳小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这是一所有100年历史的老校,我就在这里上学,我从7岁的幼稚孩童逐渐长成了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校园里有我们活泼的声影,这里有许多我们的故事。和小时候相比,我们成熟了许多,懂得了感恩。

10月20日,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班主任李老师来说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她的生日。自从我们跨入小学,李老师就像一位慈母一样,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地教我们学会各种知识和本领,如果谁哭了或受伤了,李老师会和蔼可亲地询问事情的经过,安慰或鼓励她……李老师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也应该给与回报。

”铃声响起,李老师随着音乐奏进来。这是我悄悄地做了个手势“1。

2

3”,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对李老师说:“祝李老师生日快乐!”李老师先是一惊,接着便开心地笑了。李老师对我们说:“谢谢同学们!”我在心里想:李老师不应该对我们说谢谢,我们祝你生日快乐是应该的,何况,我们错过了多少次老师的生日呀!在母校的最后一年里我们一定要好好感谢我们的老师!

在母校我们还有许多故事,就不一一讲述了。这一件是值得我终生难忘的事情。

校园幸福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来到学校,打开书包,突然发现我没有带文具盒,心里一下子慌了起来:没有笔、没有学习文具,让我怎么学习,怎么写字啊!这时,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走进了教室,让我们写一些词语,全班同学全都低头写词语了,唯独我,在那里傻傻地看着本子,一个字也写不了。我正在发愁,旁边的韩铮问我:“你为什么不写啊?”我告诉他我没有带文具盒。韩铮热情地对我说:“用我的吧!”说着,从文具盒里拿出了一支钢笔:“给你,快写吧!”我道了谢,赶快写了起来。可是,这节课下了,还有数学课和英语课怎么办呢?我还在发愁。当我周围的同学知道了我没带文具盒时,人人都伸出了友爱之手,打开自己的文具盒,这个借我一支铅笔,那个又借我一块橡皮。看着她们那一张张热情的笑脸还有那一双双援助之手,阵阵暖流温暖着我的心灵,有如一束阳光照进了我的心田。

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却让我从中深深体会到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会有多么的温暖。也许,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一点帮助,就会给对方带来雪中送炭般的温暖。帮助与被帮助同样会得到快乐。我们整个社会大家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道是:“一方有难八方援,众人拾柴火焰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献出一点点爱心,那么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我们的社会又将是一幅多么美好的景!

互相帮助是我们人类的美德,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把这一美德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爱心洒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校园爱情故事

他们都是从小城市里出来的,所以读书的时候,便不能像别的恋人一样,有钱在两地的火车上奔波,打电话更是不能打到尽兴,每次电话一接通,都抢着说话给对方听,而且每每都还没有把列在纸上的话说完,就要因为电话上飞快显示的数字,恋恋不舍地收了线。

舍不得打电话,又没钱去另一个城市看望对方,但他们的爱情,还是谈得有滋有味。

男孩省出几百块钱给女孩买了一部手机,是几乎被人淘汰了的那种。但女孩还是视若珍宝,并没有因为它响起来时刺耳的铃声引来周围人的嘲笑,而觉得难堪或是自卑。因为,这已经是他们能时刻感觉到对方的最好方式了。

男孩子会立刻让她的手机响上四下,告诉她:当然在想啊。

这样不花一分钱的方式,常常会让他们觉得比什么人都要幸福。尽管宿舍里的女孩子,煲电话粥会煲几个小时,但她并不羡慕,她也很想让别人知道,其实他们的爱情,和他们一样甜蜜、温情,甚至是浪漫的。

谁说爱情一定要喋喋不休地说出来呢,有时候短短的70个字,是要比打70个小时的电话,还能让对方觉得柔软且暖和的吧!

后来学校里有公司推销一种“手机情侣套餐”,只要每月固定花费20元钱,同一个省内的情侣,便可享受无限制的免费接听和拨打服务。这样对讲机似的服务方式,即刻吸引了她。

她知道自己其实还是有着不肯对人讲的虚荣的,她不奢望他能每月来看她,但像所有女孩子一样,每天都能听听他的声音,在舍友们面前,朝他撒撒娇,那也可以啊。她很快换了手机卡,开通了和他之间的对讲机。

生活自此果然是不一样。她可以随时随地与他说话,有时候出去玩要穿什么衣服,她都会在手机里问他。而且,她可以随时开着手机,听他每天都和谁通了电话。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变得近如咫尺。

她甚至能够听到他睡觉时的鼾声,还有以前没有注意过的说话的语气。她突然发现他开始生出那么多的缺点,亦或是这些缺点一直就有,只是因为她刚刚“监听”到?他与自己说话,怎么能不耐烦呢,而且,语言也开始节省,连“宝贝”两个字都丢掉了。甚至,她问他问题的时候,他竟会将手机远远地扔开,在床上响起了鼾声。

有一次,她听到他与一个女生通电话,她追问是谁,他竟怎么也不给她答案!

半年之后,她觉出他真的是对她厌烦了,以前所有的怜惜和疼爱,皆没了踪迹,且最终走到了无话可说的境地。

她还没有弄明白,他便提出了分手。不管她怎样哭闹,他都只有一句话:是你监听掉了我们的爱情,我再怎么努力挽回,都没有用了。

手机一下子安静下来,没了爱情,对讲机也当然没有用处。她伤心地换掉那张卡,将它夹在日记本里,无意中看到以前记的那些只有70个字的短信。所有那些贫穷但却别致浪漫的方式,一下子涌到心里来。

她想起他用符号给她发来的一个个吻,想起他在情人节的时候给她寄来的卡片,想起那些只有他们才能明白的铃声和暗语,想起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告诉对方“我想你”,原来这样看似将两颗心远远隔开了的距离,才是维系爱情的养料,才能给爱情最充足的氧气和自由。

真的是畅“听”无阻亲密无间的对讲机,将爱情里另一半的空气,给监听掉了。

校园故事

这几天可真背!被人传绯闻,被郝晨误会,又被老师大批一通!安婉儿低着头,边走边想。

“哎呦!”

“啊——”安婉儿抬头一看,哇——!站在面前的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无敌超级美少男!

……(对视了29.99999999999999999秒后)。

“喂!你撞了人知道不?”

“……”

“喂!喂!喂!你发什么呆啊?没见过像我这么帅的摔锅啊?!”这位“自恋狂”边说边潇洒的抹了一下头发。

“摔锅?”

“嗯?”

“哦,对不起,对不起,再见!”安婉儿赶紧跑了。

突然,安婉儿回头来了一句:“不过,你确实是挺‘衰’的!”

“那当然了。呵呵……啊——?你……你个小丫头!”

晚上宿舍里。

安婉儿打开好久没用的日记本,开始写日记。想起白天的那段经历,她呵呵的笑出了声。

“安婉儿!你笑什么呢?明天还有课呢,还不赶紧睡觉啊?”

“肯定是在想她的白马王子郝晨啦!”李欣欣取笑她说。

“去你的吧,才没呢,我睡觉啦,不和你们罗嗦!”

“嘻嘻,害羞了不是?”

“308安静!”值班老师的声音最有力量。

安婉儿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日记。她记录了今天的事情,然后甜甜的睡了。

校园恐怖故事

出了学院的西门,对面有一条晚上很少有人经过的路,路旁栽种着许多紫色叶子的树,人们就叫它紫叶路。

当然白天路上人很多,男男女女,来来往往。

这是白天发生的事。

今天是星期六,宿舍的舍友都忙各自的事去了,小芳爱学习,独自一人到教室上自习。己经过了小寒,天气阴冷而沉闷,小芳待在屋里直哆嗦。她通常早上七点带上点吃的到达教室,晚上九点才回宿舍。

她今天心情并不好,因为早上起来的时候和上铺的同学吵了一架。忽然有人给她打电话,那是一个一直苦苦追求她的男孩,他说请她出去逛逛,她烦他,就不假思索的拒绝了。

电话那边没了人声,可是电话并没挂断,她也没在意,叫了几声“同学”,没人回答,她也就挂了电话。收拾一下准备去教室。

今天她总感觉特别扭,走在路上仿佛人们都在用异样的目光看她,看得她发毛。她加快脚步跑到学院,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将自己看了一遍又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头发梳的很整齐,化妆也很得体,身上也没有异味,衣服也很干净。她又打量了很久,还是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进了教室。

她虽然低着头走进去,可还是感觉到屋里的眼睛齐刷刷的盯着她看,她通红着脸走到了最后一排,拿出书来,这时她才敢抬起头看别人。她发现今天的人真反常,人们毫不避嫌的看着她,那眼神里有愤怒,有谴责,有鄙夷。

不一会儿,教室的人都走空了,只剩下她一人,她有点惊慌,可是故作镇静。

“中午了,他们都去吃饭了。”她这样想,继续看她的书。

天的确是阴沉的,刚到中午,已经乌云密布,可是并没下雨。透过窗户可以看见紫叶路上的人,他们行色匆匆,他们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她的确是不高兴的,也根本没心情看书。她不想去吃午饭,其实很方便,穿过这条路就会到达一个热闹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可口的小吃,她就是不去。

天愈加暗淡了,她把教室里的灯打开,那种光亮和屋外的暗形成鲜明对比,现在透过窗户已经看不见外面的情况。

“啪!”

外面传来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想出去看个究竟,又不敢出去。现在对于她而言待在教室仿佛是最佳的选择,可是她有种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帮助,于是打电话给她的舍友,奇怪的是她们都关机。

她想到那个男生,可是就是不愿打他电话,她知道只要她号码按下,说下地点,那个男孩就会用最快速度出现在她面前。她倔强的不那样做,可是一停下思想,孤独感和恐怖感就会来折磨她,她还是打了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她在失落中松了口气,外面又是一个刺耳的炸雷。

她现在很绝望和无助,她需要安慰。黑暗越来越逼近了,天气从来没有这样反常过,她想冲出去,跑回宿舍,可是她知道回到宿舍仍然是孤独和恐怖。她把所有灯都打开了,虽然只是下午三点,可是这样她更加看不见窗外,更加的恐怖!

风呼呼的吹着,拍打着玻璃,发出各种奇异的声响,那声音尤其凄冽,她在一楼的最靠近紫叶路的教室,听学长说前年就有个女生死在这里,一场血案就发生在这条路上,死者的血流了一地,就像外面的雨,汇成了河。

外面的确下雨了,好大!天昏地暗,她看看表,已经晚上九点,她已经神情恍惚的过了一天!她得振作精神,跑回宿舍,从学院到女生宿舍有一里多路的路程。

她忘了带伞,可是雨一直不停,而且越下越大!她给自己壮胆,深呼吸几口气,将外套顶在头上,去开门,却发现推不动,仿佛外面有什么挡着,她透过门缝向外看,什么也看不见。她关上灯,心想这样就能看清。霎时屋里一片黑暗,她向外张望,见到一个高大的黑影,那家伙侧着脸,穿着黑衣,翘起的高领挡住了他的下半脸。

小芳恐怖万分,她感觉那人推开门就能进来,而面对他自己将无能为力。她想打开灯,手在墙上摸了很久也没摸到开关。她心慌意乱,又是一阵乱摸,并且小心翼翼,她害怕声响太大盖过雨声把外面的不速之客吸引过来。

她忙乱的摸着,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她感觉摸到了一个人头,那人的头发,眼睛、鼻子、嘴巴,好象在流血,她的手被咬住了,鲜血淋漓!她痛苦而绝望的挣扎,精神已经到了痛苦绝望的边缘,可是她的理智还在支配着她,她很坚强。疼痛忽然帮她忘记了恐怖,她感觉自己什么也不害怕了!她镇静心神,很快摸到开关,灯又亮了,她看清了一切,原来她的手被门逢夹住,不停的流血。

她又去开门,才发现原来门的门闩没拿下。开了门,发现外面空荡荡,只有洒扫用的几个扫帚,拖把立在门口。一阵冷风吹了进来,她清醒了许多。

雨还在下,时间不早,她得赶紧回去。路面积水很多,虽然没有光亮,但是她可以凭借鞋子打湿的声音来判断。她一蹦一跳的走向紫叶路,紫叶路比别的地方地势低,积水更多,排水设施不知怎么回事,竟不发挥作用。

终于走到紫叶路,白天这里发生的事她还记得,人们的异样眼神还让她心有余悸。一滴水落到她衣领里,凉意透心。

她下意识的抬起头看看天上,阴暗一片,但她还能分辨出树梢和屋顶。她想加快速度,却一不小心滑倒在水里,浑身湿透,她懊恼的爬起来,还好左手里的书没湿。她这回小心的走,再不敢跑了。

这时忽然看到远处的刺眼光芒,对面来了一辆车,那车是白色的,什么标志也没有,幽灵一样开过,好象是从男生宿舍那边开过来的。她没在意,因为车子经过时把她溅了一脸污水,她只顾咒骂开车的缺德。

终于回到宿舍。她惊异的发现所有人都在,舍友用惊异的眼神看着她,她不说话,径直走到自己的床铺,想找件干衣服换下。发现床上有封信,已经被拆开,是那个男孩写给她的。

第二天醒来,发现天气真好,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她仿佛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一切,室友们亲切的和她打招呼,她也笑着。

“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

“谁?”

“还能有谁,就是那个一直追你的男生,他在楼下等你呢。”

校园恐怖故事里的故事

一回到宿舍,邹义便习惯性地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接着,设置了自动登录的qq头像便在屏幕的右下角亮了起来。这时,一条提示信息跳出来提醒他,又有了新的好友印象。

邹义随手便点开了自己的好友印象窗口。

“来自远方”给你评价了新的好友印象:长舌夫。

“长舌夫?”宿友王俊里不知什么时候瞄见了上面的评价,乐不可支地说道,“哈哈,邹义,真没想到居然有人给你这个评价,太有味儿了。”

邹义本来不想理会这无聊的评价,也不想理会王俊里,但是下一秒,他却张嘴便来了一句:“谢文华,你知不知道,王俊里上次得到a的论文是在网上请枪手写的?”

到了半夜,邹义突然觉得呼吸困难,像有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里。他试着咳了几下,还是没缓解这种状况,只好挺身从床上坐了起来,冲向了洗手间。

“咳咳!”费力咳了好一阵,邹义张开嘴,一个滑溜又柔软的物体终于从喉咙里被咳了出来。只是,那个东西并没有被吐出来,而是粘着舌头,挂在了下巴那里。

邹义抬起头,看见镜中的自己,大吃一惊。

他看见自己的舌尖上,不知什么时候又长出了两条细长的舌头。

那两条细长的舌头和原先的舌头一样宽,但却长了许多,像两条发白的触角,在他的下巴那里轻轻蠕动着。

刚刚卡在喉咙里差点儿让他断气的便是这无缘无故长出来的两条舌头——。

“长舌夫。”

“西院有人为情跳楼。”

“外语教授因有小三而离婚了。”

“之前因拒绝了理科男表白的女生被报复后在医院不治身亡。”

“中文系的校花又换了新男友。”

王俊里突然成了班上的小喇叭、百事通。

而以前在宿舍里最活跃的邹义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很少说话。

“喂,邹义,你说校花的新男友怎么样啊?”王俊里笑嘻嘻地凑近在电脑前查资料的邹义。

邹义抬头看了他一眼,一脸无奈:“那个男生现在还有个未婚妻在老家呢。”说完,他便好像说错话般用手挡住了嘴巴。

谢文华吹了一下口哨,打趣着说道:“哇,邹义,原来你最近不是不爱说话,而是准备用一鸣惊人的方式树立新形象啊。”

“没有。”邹义简单吐出两个字,便咬紧了嘴唇。

王俊里拍拍他的肩,有意无意地问他:“那个好友印象是谁给你评价的啊?”

“好友印象?”谢文华也来了兴致,“什么好友印象?我也总收到好友印象,都快被那些无聊的人气疯了。那些哪里是好友印象,明明就是恶意中伤嘛。”

王俊里被邹义吓坏了。

那晚,他在洗手间的门口并没有发现邹义的不妥,只是想不通,一向沉稳、最能保守秘密的邹义怎么突然把他抄论文的事情如倒豆子一样倒给了谢文华。

直到见到了那舌头,他才意识到,邹义最近的行为变化都是因此而起。

“他给你这个评价,你就真成了长舌夫。那你不如也给他一个评价,看会不会成真。”王俊里一下子成了邹义的密友,“这叫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评价什么?”邹义苦思冥想着怎么打击对方,王俊里已经直接给“来自远方”发送了好友印象:短命鬼。

“这不是诅咒别人吗?不太好吧。”邹义不认可。

“你怕什么?我是用我的qq号给对方的好友评价,和你扯不上关系。”因为邹义的号码给对方评不了好友印象,所以王俊里便用他自己的qq号码给了对方评价。

“评价失败?”接着,王俊里傻了眼,“我也评不了,兄弟,帮你报不了仇。”

“没事。”邹义听他这样说,反而莫名松了口气,“医生说这舌头可能只是身体正常的变异,和返祖的症状差不多。除了尽量保证不要让舌头卡住喉咙之外,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说完,他对王俊里苦笑了一下。

王俊里也松了一口气。他其实也不希望评价成功,只是,邹义嘴里的那两条舌头总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它们像是秘密探测仪,让好友印象里的“长舌夫”实至名归。

“你知道吗?西院跳楼的女生是被别人推下楼摔死的。”邹义坐在床头,又缓缓开口说道,“那个小三听说是外语教授以前的学生呢……那个重伤不治的女生之前一直暗恋我们班上的男生。”

“你怎么知道?”王俊里看着嘴唇一张一合的邹义,有些惊诧。

“我哪里知道?”邹义说到这里,惨淡地笑了一下。他微张的嘴里,那两条长长的舌头像手一样,掰开了他的嘴唇,然后爬了出来。它们在邹义的脸上张牙舞爪地舞动着,“是它们知道的。”

“这个教授的小三听说是他以前的学生。”

其实,邹义也有想剪了那两条舌头的想法。

只是,和王俊里的噩梦不一样,邹义打算遵医嘱做手术切除。

但邹义手术前很害怕会不会就此挂掉,真成了短命鬼。

医生知道了他的担忧,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不知道变异生长是必须要切除的吗?不切除的话,将来癌变了不就更危险了?”

“但现在手术台上的死亡率实在太高了。”邹义低声嘀咕着。此刻,他正在医院里,准备做手术。

“你管好自己的舌头,别等会儿做手术时,突然爆出医生收红包的事情就行了。”王俊里陪着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提醒着。

邹义苦笑了一下,拿出手机登陆了qq。

接着,他又翻开了自己的好友印象。

突然,他一拍大腿,对王俊里说道:“怪了,之前的评价没了。”

“什么评价?”王俊里问邹义。

“长舌夫的那个。”邹义说,“我记得我当时想删,却怎么也删不了。现在它怎么自己不见了?”

“那个‘来自远方’给你的评价?”王俊里问他。邹义点点头。

“哪个‘来自远方’?”正准备给邹义打麻醉针的小护士端着药盘进来,听见他们的对话,好奇地接着说道,“前几天,我们有个病人的qq昵称就叫‘来自远方’。”

邹义和王俊里相视一眼:“那个病人现在在哪儿?”

“就在前面,不过……”小护士的话还没说完,邹义和王俊里已经顺着护士指的方向跑了过去。小护士在后面跟着叫道:“哎,你要做手术呢,你要去哪儿?”

邹义没理会小护士,因为直觉告诉他,医院里的这个“来自远方”和给他评价的“来自远方”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邹义和王俊里跑出去,正好和一群伤心的人打了个照面,最前面的人怀里抱着一张黑白遗照。照片中,一个女生灿烂的笑脸一下子刺痛了邹义的双眼。

“她不是一直暗恋你的那个女生吗?”王俊里也看见了那个女生的照片,他低声问邹义。

“真是可怜啊,听说向她表白的男生是因为qq里的好友印象而留意她,的。”人群里,有人发出感慨,“那个刺伤她的男生就因为看见好友印象里有人说这个女生是‘超级萌的小学妹’,就留意起她,然后对她一见钟情,接着就向她表白。这个女生直接拒绝后,就遇害了。唉,可怜啊。”

邹义的心一下子便沉到了谷底。

他想起来了,之前他听说过有个女生暗恋他,他便通过校友录在对方的qq好友印象里写下了那句话。

之后,他便将这个小插曲彻底忘记了。

他也未曾料到,自己无心的“好友印象”,却间接导致了那个和他还不曾说过一句话的女生的死亡。

“唉,我告诉你们,这个女生没抢救过来,但她的手机却总是莫名其妙地会回到她的手里。”跟着邹义和王俊里跑来的小护士低声说道,“而且,还在以‘来自远方’的昵称登陆qq。当时好几个护士都吓得不敢上夜班了。”

来自于“来自远方”的好友印象:短命鬼。

那三个鲜艳的红色字眼,出现在了邹义的电脑屏幕上。

“难道她还是对你间接导致她死亡而耿耿于怀,所以,要置你于死地?”王俊里帮邹义的酒杯加满酒,“唉,如果是个人,我还能帮你打一架,但对方是个鬼,我爱莫能助啊。”

邹义一口喝完了杯里的酒,摇摇晃晃地往学校走。

过了那条马路,不远处便是学校。王俊里跟在他的身后,被他甩开了一些距离。

“邹义,小心,有车。”王俊里在后面叮嘱着。

邹义突然打了个冷颤,接着,一道白色的影子向他迎面扑过来。等邹义看清时,那张苍白的脸距他只有一步之遥,反应过来的邹义吓得后退了两步。

这时,一辆车从邹义的面前飞驰而过,带起一阵阴冷的夜风,让他的酒醒了一大半。

“我的妈啊,太危险了。兄弟,你怎么了?真想成为好友印象里的短命鬼啊?”王俊里正好走过来,拖着邹义往角落走。

“我刚看到她了。”邹义停下脚步,眨眨眼,见白影已经不见了,便又说道,“可能是我喝高看错了。”

“你是说那个‘来自远方’?”王俊里也停下脚步,两人站在拐角的阴影里。夜深了,周围除了他们,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两人却都缩了缩肩,像被一道阴森的目光缠上了似的。

“那你能不能问一下她,为什么给我的好友印象是‘短命鬼’?”王俊里的声音也沉了下来。

“你也收到了那个好友印象?”邹义大吃一惊。

“是啊,所以我一直在想,我怎么可能成为短命鬼呢?”王俊里喃喃自语着,“就连那个女生要拉着我一起殉情,我都想法先推她下去了。除非,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并且将这个秘密说出去。”他说到这里,在黑暗中无声地靠近了邹义。

“你是说,西院跳楼的那个女生,是被你推下去的?”等邹义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刚刚王俊里已经把他拖到了一个死角,此时,王俊里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刀,向邹义步步逼近。

“是啊,我见你总是可以说出别人的秘密,都不知多担心你会突然抖出我的秘密。但现在,只要我杀了你,就可以一了百了了吧。”王俊里说完,慢慢举起了手里的刀,“嘿嘿,这样,你的好友印象里的‘短命鬼’可就名副其实了啊。”

还有谁在评价谁。

只是,王俊里的刀还没落下去,“砰”地一声闷响过后,他的身体便摇晃着倒了下去。

邹义看见谢文华的手里拿着一块砖头,正在紧张地深呼吸。

“你后面那个‘短命鬼’的评价,是王俊里搞的鬼。”谢文华对邹义说道,“如果不是他故意改了昵称评价你,我都不会发现,之前一直在我的好友印象里专门评价那些打击我的话的人就是他。”

邹义听了他的话,松了一口气:“那快报警,是王俊里杀了西院的那个女生。”

“你是说,王俊里之前谈的地下恋情就是和那个女生?”谢文华一听他的话,一脸兴奋,“你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你那个‘长舌夫’的好友印象太名副其实了。”

邹义又听到了这个评价,他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那个好友印象……”

只是,他剩下的话因被谢文华捂住了嘴而没说完。

“你不会也正好知道,我在网上当枪手专门接论文写作的事情吧?”谢文华扬起了手里的砖头,接着说道,“我可不能让你这个长舌夫去告诉其他人……我会把这里弄成一个相互斗殴的案发现场……”

接着他抡起了手中的砖头。

校园恐怖故事

深夜百鬼行。我们这些肉眼凡胎看不见这些魂魄,也就是俗称的鬼。但他们的确存在。

江雨夜就不信那个邪。他天生胆大,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会看一些恐怖故事或者录像。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鬼,又是无神论者,认为那些鬼啊神的都是人们杜攥的。

一天晚上,他在学校百无聊奈。就提议大家来讲鬼故事。

舍友们听后都拍手同意。于是按照床位开始一个个津津有味地诉说起恐怖故事。

为了酝酿气氛,江雨夜还将灯关掉。一个个都讲了自己认为最恐怖的鬼故事,但是大家都觉得不够刺激。

轮到江雨夜的时候他决定讲一个死亡现场。于是他讲了最近发生在一个熟人身上的车祸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他们家隔壁的王大爷。他以跑三轮载客为生,说来还是挺可怜的,老伴先去世,而唯一的儿子却是一个典型的妻管严,一分钱也不敢偷偷给他,更加谈不上赡养老人了。于是大爷到老了还得重操旧行,骑着三轮到处拉客。就在上周末,傍晚时分他骑着三轮过马路被一辆急驰过来的货车压扁了。

听说现场那叫一个恐怖,满地的血混合着流出来的内脏,还有白花花的脑浆流了一地,眼睛圆睁着死不瞑目。让附近居民感到奇怪的是他本来可以避开驶来的货车却留在原地没有避让。

江雨夜讲的时候还刻意描述了现场的惨相,但是却没有获得想要的效果。

故事讲完时已经接近一点了,大家都有了睡意。甚至有人听着已经睡着了。

江雨夜也准备睡了,不大一会儿就睡着了。

突然他感觉有人在叫他,一下子就醒了,看见一个黑影飘在面前,仔细一看竟然是死去的王大爷。把江雨夜吓得直哆嗦,冷汗直冒,心脏都跳慢了一拍。

他忍住想要晕过去的冲动问道:“你!你!你来做什么?”

王大爷一边还把摔坏的头骨搬回原位一边笑着说:“是你唤我来的。现在我要你亲身体会一下你没有看到的现场。”

王大爷说完就扑向江雨夜。江雨夜吓得慌忙想躲开,但马上就感觉到一阵冷风扑面,顿时到了车祸现场。

他现在身份是王大爷,载着一个人正准备过马路,行到路中间,一辆货车快速驶来,他想避开,但这时车却失灵了。而他转过头刚刚想叫客人跳车却发上位置上空空的。

心里很多疑问,但是马上货车就撞上了他。

一瞬间一阵剧痛传来,身体就压在了车轮下。一会儿过后江雨夜就亲历了死亡,身体变得很轻,一下子飘了起来。这时他看见他的尸体,又看见之前不见了的客人。

客人转过头来,血肉模糊,狞笑着说:“哈哈,终于等到替死鬼啦。”

然后那客人就再次消失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江雨夜。

同时江雨夜也回到现实,看大爷也不如原来那么恐怖。他问大爷为什么要带自己看车祸现场。

大爷告诉他,刚死不久的人会在人间逗留一段时间,而深夜谈论他们死前发生的事情就会招来鬼。一般的好鬼会让此人经历死亡现场,恶鬼甚至会趁此取人性命。

所以,深夜切莫谈论死人。记住,请鬼容易送鬼难。

校园童话故事

童话的幻想性说明了童话对儿童心理成长产生作用的心理学机制,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校园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叫卡尔斯的森林,大象卡奥卡是这尔的国王。一天,卡奥卡听说每个动物的尾巴都有非常大的作用,便心血来潮,要举办一个“尾巴节”。得到冠军就满足谁一个愿望。

比赛开始了。孔雀展开自己披纱的尾巴,枪着说:“我的尾巴可以使我漂亮起来,我的尾巴最好!”“我的尾巴才好呢,能掌握方向。”蟋蟀也不甘示弱。“你们那些烂尾巴算啥?看我的尾巴,它能削平大山!”这下老虎急了。……最后,萤火虫爬着上场了,它使劲地摆动着翅膀,光亮一闪一暗。评委们看得眼花缭乱。经认真评选后,大象卡奥卡拿这麦克风大声宣布比赛结果:“我们的尾巴王诞生了,它的尾巴可以给森林带来光明,每个动物都可以在它身上取光来照明。我宣布,今天的尾巴王是:萤火虫!”卡奥卡转向萤火虫说:“萤火虫,你有什么愿望?”“我的愿望是会飞,这样就可以给更多朋友带去光明。”萤火虫说。

“好,满足你的愿望!你现在就可以飞了!”随即,萤火虫闪着光飞起来了。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今天是星期天,工作了一星期的人们开始出来散心,消遣了。

在一条宽阔的马路上,随处可见废纸、果皮之类的垃圾,一辆辆车飞驰而过。“哎哟”一张棒冰纸因被车胎碾轧,而不禁呻吟起来,“这人干啥呀,家里着火啦!不长眼睛,竟往我身上压。哎哟……”

“兄弟,你没事吧?”躺在旁边的西瓜皮看到同伴被压伤了,关切地问。“不要紧,反正这几天下来也惯了!”棒冰纸沮丧地说;“咱们真倒霉,人们把咱们随处乱扔,弄得地上脏兮兮的。也让我们在这活受罪。”

“是呀,不论谁,一看到我们身上叮满绿头苍蝇,就像避瘟疫似的绕道走开。其实,这还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西瓜皮深有感触地说。

“就是。”一堆瓜子壳感慨地接住话茬,“自从两位小姑娘把我们扔在这儿,让我们日晒雨淋,每天昏沉沉的。你们看,那不是有个现成的垃圾箱吗?把我们放在那里面多舒服啊!”

棒冰纸无可奈何地说“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咱们快来动动脑筋吧!”

大家都沉默了。

突然,一阵歌声从远传来。大家一起把目光投向远处,只见一群小孩拿着纸篓、簸箕,唱着歌,在打扫。你看,他们有的在扫地,有的在捡纸,有的在马路边竖起几块牌子,上面写着:请讲究市容整洁;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他们干得多带劲啊!

一会儿,垃圾公民们进了垃圾箱,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啊!我们终于有了归宿,以后再也不会睡马路上,被风吹雨打,被人们讨厌了,可以躺在这儿睡大觉啦。”

从此,马路上总是干干净净的。

鸟类的首领鹰王自从率领鸟类大军打败了由百兽之王老虎率领的兽类大军后,性格从以前的。

谦虚。

和善,变成了横行霸道傲气十足。鹰王每天都喝得烂醉如泥,沉湎于美女之中,每个三天两头就去做长途旅行。这样么也就算了,可它不仅这样,还不理朝政。它的谋士鸽子好心对它进行劝说。鹰王却把它打入了死牢。它的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土匪强盗和流氓不断进行抢劫和偷窃。而鸟类的警察也对它们毫无办法!

这时,兽类大军做的事恰恰和鹰王相反。它们正在招兵买马,还采取到了人类的基因,进化成了兽人,又从死劳里就出鸽子作为军师。它们的粮食也是子给的,从来不从兽城里的老百姓们那里获取。城市里一片和平、安宁的景象。不久兽类大军就兵强马壮,准备和鸟类决一死战。鹰王听到了这个消息,也准备御驾亲征,把兽类彻底消灭。

鸟类一日一夜30000里!既没有准备,又疲惫不堪,军队里还出现了水土不服病和瘟疫。兽类趁此机会准备和鸟类进行。

战争。

鹰王听了,对战士们发号施令,准备战争但战士们都患上了水土不服病和瘟疫,都无精打采的,根本不听指挥鹰王见兽类大军浩浩荡荡的开来,又看战士们的样子,自己又因为平时喝酒作乐,也不进行锻炼,体形变得非常肥胖没有任何战斗力,气得七窍生烟,被活活的气死了就这样,兽类大军就不损一分一豪地赢得了战争。

这就验证了一句俗话:骄病必败!

校园爱情故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窗外阳光灿烂,碧树上洒满金辉,轻风吹动,满树的金辉摇摇欲坠。阿杰就坐在窗边,戴着耳机。

“你在听什么?”乐瑶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杰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摘下一只耳机告诉她,是一首轻音乐。

“好听吗?”

阿杰递过耳机,乐瑶把它放到耳边,音乐缓缓从耳机传入耳中。轻盈、跃动的音符,给人一种坐在树下看白云悠悠飘过蓝天的感觉。

“很有味道。”乐瑶把耳机还给阿杰。

阿杰接过耳机,正准备重新戴上,却又突然停下来,问道:“找我有事吗?”

乐瑶思忖片刻,说道:“是这样的,艺术节快到了,我准备组建一个合唱团,现在缺男生,你能加入吗?”

阿杰笑道:“当然可以啊!”

得到这个回复,乐瑶非常开心:“太棒了!那就这样定了。不过以后可能就要辛苦你了,我们会在每天晚饭结束后抽空进行练习,地点就在音乐教室边上的小教室,你一定要来哦!”

阿杰点头,又戴上了耳机,继续听歌。

吃过晚饭,阿杰从食堂前往音乐教室。夕阳下的操场,有人踢球,有人跑步。几个认识阿杰的男生纷纷向他招手。

“踢球吗,阿杰?”

阿杰笑着摆摆手。

在走进小教室前,阿杰就已远远地听到里面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悠扬悦耳,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敲开小教室的门,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人手一本乐谱,轻声哼唱着。乐瑶坐在钢琴前,美丽的双手正在黑白键上优雅地弹奏着。

“你怎么也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友好地响起。

“阿凯,你也在啊!”阿杰报以微笑。

然而阿凯并不领情,他走到乐瑶身边,把乐谱还给乐瑶,然后转身离开。门被“砰”的一声关上,大家都不明所以。

“怎么回事?”乐瑶问道。

大家都摇摇头,唯独阿杰若有所思地看着地板,一言不发。乐瑶察觉阿凯和阿杰之间似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但还是决定排练后再问。

“艺术节的预选赛就在下周五,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而且这次选的是首法语歌,我知道这对大家来说难度很大。每一句歌词我都有注音,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多加练习,争取尽早克服语言上的困难。”

练习一直进行到晚自习来临前,由于大家对歌曲不熟悉,所以进度缓慢。

乐瑶很着急,因为阿凯的缺席更是让整体排练效果雪上加霜。回教室的路上,乐瑶向阿杰问起了他和阿凯之间不愉快的原因。

阿杰讲述了整件事的过程,原来他俩的矛盾源于一场球赛。那是一次校际足球联赛,关乎学校能否晋级到决赛。双方冒雨苦战,各进一球,踢得难解难分。这时,阿杰和阿凯发起一波攻势,原本有机会踢进一球,却在阿杰传球过程中发生失误,不仅错失了进球良机,还被对方抓住防守漏洞,反攻进一球。比赛结束后,大家的情绪都十分低落,阿凯对阿杰大发雷霆。在众人的劝阻下,阿凯才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但他依旧对此事耿耿于怀。此后,阿凯对阿杰态度一直非常冷淡。

“原来如此。”乐瑶暗暗决定,一定要帮他们化解矛盾。

乐瑶主动找到阿凯,希望他能够回到合唱团来。在她的再三劝说下,阿凯同意了,但他提出了苛刻的条件:有阿杰在就没有他,有他在就不能有阿杰。

乐瑶把阿凯的想法告诉了阿杰,阿杰觉得自己可以做出让步。

“他都这么说了,那我就退出吧。”

“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都是男生,直接面对吧。青春嘛,谁没有过一两次失利!我们不怕平淡收场,只怕不敢放手一搏,不是吗?”

金色的落日染红了天边的云彩,白天的辉煌很快就要归于夜晚的平静。

阿凯和阿杰面对面站着,乐瑶离得远远的,不去打扰他们谈话。

“阿凯,上一次,是我的错。那一球我害怕自己踢不进去,所以放弃进攻,转而传球,可我却失误了。”

“你没必要就这个向我道歉。”

“阿凯?”阿杰一脸疑惑。

“我气的是,你为什么在丢球后不去努力追击;在被反攻后,又为什么只是一脸沮丧地站在原地。我们没有赢,是事实,可我们输了自信,输了斗志,也就提前输了比赛。”

阿杰终于明白了阿凯生气的原因——一个乐瑶和阿凯都懂的道理。

阿杰握紧了拳头,认真地说:“我明白了,明年,我们从头再来!”

听了这话,阿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在阿杰肩头擂了一拳,最后以一个有力的拥抱告别了彼此的不愉快。

之后每一次合唱练习,大家都拼尽全力,几乎克服了语言上的障碍,只等待预赛的到来。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乐瑶换上了演出服装,信心满满地看着大家。

“闭着嘴都能唱!”

乐瑶笑了,提醒道:“那可不行,一定要放开嗓子,唱出感觉来!”

“下面有请二班为我们带来《放牛班的春天》的主题曲《眺望你的路途》。”报幕员的声音清晰而洪亮。

灯光暗了,音乐响起,大家的心也逐渐平静。在钢琴的伴奏声中,合唱团的每一个人都忘我地歌唱着,拼尽全力去争取一个完美的结果。

预赛结束后,乐瑶、阿凯和阿杰三人相约去操场散步。

阿杰忍不住问乐瑶:“不留在那儿等待最终的评定结果吗?”

乐瑶反问:“你觉得呢?”

“我们用心努力过、全力付出过,就算平淡收场又如何?”阿凯拍了拍阿杰的肩膀。

三人相视一笑。

“对了,上次你听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在洒落阳光的树下》。”

“很好听,我很喜欢。”

“是吗?下次有机会一起交流一下。”

“好的,没问题。”

阳光下,三个朝气蓬勃的身影,慢慢走远。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恐怖故事

那个拐杖发出的声音最近折磨得我们宿舍的人天天睡不着觉。

第一天晚上,拐杖敲击声响起的时候我还没觉得什么,只是我们宿舍几个篮球队的舍友面无血色地坐着,嘴唇似乎微微发抖着。

“怎么了?”我问:“不就是阿婆来收垃圾嘛。不过这么晚了,老人家可能睡不着。”

其中一个叫岳的对我说:“可是,阿婆在下午已经进了医院。”

“?”

“我们打球的时候,球飞出去刚好撞到经过操场边的阿婆的头,结果阿婆当场晕倒,送进医院了。”岳说。

“叩……叩……叩……”每晚阿婆来捡垃圾的时候都会拄着拐杖,支撑着年老的身体。那个阿婆好老了,我想她一定支撑不住这么一下猛烈的篮球撞击。

阿婆进医院后的这几晚那个声音都照常响起,不过比起以前的时间晚了点,每次都接近午夜。而且最渗人的是,在我们问了其它宿舍的人之后发觉,只有我们宿舍的人才听到这午夜的拐杖声。

阿婆依然昏迷着。他们几个去过医院,买了很多慰问品,希望借此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然也希望阿婆可以不再“来”了。

可是没用。声音还是每晚响起。听起来,似乎就在我们门口走来走去。似乎……似乎有几下是直接戳在宿舍门板上。

声音结束下来的那个晚上我没来由的不习惯着,究竟是要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婆婆醒了吗?

我迷迷糊糊将睡着之际,忽然听到——“砰!”。

什么在撞门?

“砰!”又一声很猛烈的撞击声。门框的墙被震到有砂石掉落下来。

我睁大着眼睛不敢动,冷汗渗了出来。我循着声音的方向战战兢兢望去——黑暗里一个圆形的物体在地上蹦起往门上撞去。

“砰”“砰”一下又一下!

撞击的节奏越来越快了,整个门好像要被拆掉一样。我觉得有种即将崩溃般的恐惧感。可是偏偏我的声音就卡在喉咙出不来,身体也因为恐惧而不能动弹。

那个撞门的东西再次重重撞了一下门之后,朝着我床位这边弹跳过来。“nonono……”我慌得心里面英文都冒出来了。但我不能动,恐惧得无法言喻。“不会是个人头吧!!”我拼命的想抽身逃离,可是努力都是白费。

奇怪的是那个东西弹跳的力度越来越弱。渐渐的,如同心跳检测仪减弱的心跳一样,它停止了跳动,滴溜溜的在地上滚到我面前来——是他们的篮球。

这时旁边几张床忽然晃动起来,他们几个不约而同的一边大叫一边弹坐起来,声音震耳欲聋。

他们还在梦境与现实中胶着不清。

他们同时做了这样一个梦境:独自一人呆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似乎是篮球场。周围很黑,看不清楚。远远地他们都听见老婆婆拄着拐杖走动的声音。他们往声音的方向望去,可是看不分明,模模糊糊中似乎是老婆婆拿着篮球走了过来。

老婆婆走到面前,冷冷地看着他们。然后伸出手要把球归还,他们犹豫着伸手去接的时候,老婆婆用力的抓起他们的手腕拍起篮球来。他们想一点都挣脱不了。拍着拍着,身边的老婆婆不见了,可是手还是被强制着一下又一下地拍打着篮球。渐渐的,篮球不再是篮球,而变成了婆婆的头,他们每拍一下,就按到老婆婆的脸,头发……直到他们大叫着坐起来。

第二天,传来了老婆婆去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