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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作报酬协议(精选5篇)

作者:QJ墨客 最新合作报酬协议(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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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报酬协议篇一

为了加强我县与肃南县行政边际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作与治安联防,增强行政边际地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形成打击和预防犯罪合力,维护行政边际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增进相邻地区干群团结,共创平安边界,促进行政边际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市要求,民肃两县共同协商,达成了《民肃两县行政边际地区综治协作与创建平安边界协议》。现将《协议》予以下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贯彻好该《协议》,特提出如下要求:

1、沿山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维稳联络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在每年牛羊上山之际,都要主动与相邻区域内的乡镇取得联系,加强沟通,进一步细化协议中所涉的具体内容。对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县维护边界稳定联络小组协调解决。

2、要结合每月召开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定期分析边界形势和边界地区治安隐患,把预防边界纠纷与其它矛盾纠纷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打招呼,相互沟通协商。要教育群众依界放牧,不得抢牧和制造事端,对涉及两县边界地区稳定的重大情况、重要事件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掌握边界动态,坚决防止虚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4、发生边界纠纷,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亲临一线调处,教育引导群众撤离事发现场,要避免正面接触,尽量减少摩擦,严防事态扩大。

5、各有关乡镇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于5月15日之前与相邻有关乡镇签订创建平安协议,切实把维护边界稳定的措施落到实处。

附:《民肃两县行政边际地区综治协作与创建平安边界协议》

兰州、白银两市检察机关签署加强交流协作框架协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积极为“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交流,实现渝邻经济社会全方位对接,提高检察机关为渝邻合作和渝邻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4月14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代林带领全体院领导和自侦部门干警来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军签订了《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加强司法协作的协议》,这标志着两院司法协作工作的全面正式展开。

一个新的台阶。

为加强沪渝两地检察机关工作交流,提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资源的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近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与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共同签订了交流协作协议。两院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原则,在三个方面的工作协作交流达成了共识。

接洽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探索建立两地检察官培训交流机制,双方可以不定期相互派员进行学习交流。建立检察信息互通平台,就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双方通过邮寄检察信息刊物或利用检察专线网进行全方位的交流沟通,互通有无,取长补短,逐步实现两地信息系统的联通和共享。三是建立调研成果共享机制。双方不定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就共同感兴趣的、关系检察机关和检察业务发展的重大调研课题进行共同研讨,随时交流学术信息、案例信息,共享调研成果。

仪式上,合川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凡和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均表示,随着协议的签订,两院将在案件质量管理、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交流和合作,互相学习,促使两院的合作制度化、常态化,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合作报酬协议篇二

东西扶贫协作框架协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山东

东西扶贫协作框架协议

为了顺利推进山东省东营市与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协作,充分发挥东营市的优势条件,助推酉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结成东西扶贫协作伙伴,并达成如下扶贫协作框架协议:

一、扶贫协作目的和原则

1.加强两地间扶贫协作,密切两地间友好往来,促进两地经济、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帮扶助推西部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样板。扶贫协作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惠、合作双赢的原则。

二、扶贫协作的主要内容

(一)扶贫开发

进程。

3.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整村脱贫。东营市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扶持,结对帮扶酉阳县一批贫困村实施整村脱贫。

4.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作活动。东营市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支持和参与酉阳县扶贫、助学和济困等事业,酉阳县为东营市社会各界参与东西扶贫协作搭建平台、创造机会、提供方便。

(二)经济协作

5.开展产业联动。根据两地工业化程度和经济结构,联手推进产业对接和资源开发,共同促进两地产业良性发展和跨区域企业合作。东营市支持酉阳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石油装备、石油附产品、新能源、新材料、有色金属压延及深加工等产业。东营市推出一批合作项目,向酉阳转移适宜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工业。

将酉阳县纳入东营市石油产业、石油装备产业基地发展战略体系,支持酉阳县在石油产业领域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双方企业联合开发区域内优势资源,构建区域性产业链条。加强经贸信息资源交流,定期组织两地间的经贸合作或专业性的洽谈活动,实现互利双赢。

资兴业,酉阳县对东营市引进的企业,给予土地流转、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厂房保障等政策优惠。

7.加强农业领域合作。东营市支持酉阳县推进农业科技开发、特色农业开发,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酉阳县投资兴业,酉阳县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东营市利用自身优势条件支持酉阳县发展面向京津地区、韩国、日本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业。

(三)基础设施合作

8.加强两地在交通、能源、水利水电、城市建设以及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方面的合作。

(四)商贸和旅游合作

9.组织开展两地产品交流与贸易展销活动,促进两地商贸业繁荣发展。

10.加强两地间的旅游合作。双方在旅游产业发展、宣传推介、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品牌打造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在各自的报刊、电视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专题推介对方的旅游资源、风土、民俗、人文等,协同组织重大的旅游交流和推介活动。

(五)人才合作

11.加强两地在人才、科技、劳务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扶贫协作工作需要,互派党政干部、农业科技人员、医务人员、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挂职锻炼。建立劳动力供求关系,东营市建立酉阳劳务供给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酉阳县劳动力。

(六)社会事业合作

12.加强两地社会事业交流与合作。东营市支持酉阳县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促进两地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活动。

三、扶贫协作的机制

13.建立扶贫协作专职机构。双方分别设立扶贫协作专职机构,负责扶贫协作事项的对接和日常工作。

14.建立扶贫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双方领导定期开展互访,定期联合主持举行对口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探讨扶贫协作工作思路,确定重大扶贫协作项目。建立宣传、表彰制度,大力宣传东营市在东西扶贫协作方面的主要成绩、重要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5.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鼓励双方部门、乡镇缔结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两地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双方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对具体合作事项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备查。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合作报酬协议篇三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协议

甲方:保山市中医医院

乙方: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区域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的整体水平,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工作,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健康干预等服务。

2、甲方定期与乙方一起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讲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发放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为基础群众提供一些简单的中医干预服务。

3、甲方向乙方推广中医预防保健新技术。

4、乙方义务:提供场地,做好前期宣传,预约服务人群,共同完成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干预等服务。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作报酬协议篇四

签协议单位: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合作社的协调,互动和统一组织作用,加快社员养殖业的发展,提高科技含金量,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经社员大会讨论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作社社员以养殖肉猪和肉牛为主项,以现有规模的基础,三年内力争达到母猪存栏数90头,生猪出栏平均每年700头,肉牛存栏数90头,出栏110头。年产值175万元,年利润60万元。养殖就业人员18人。

二、以为龙头,在兼顾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新建猪场三处,养殖面积1400平方米,牛场二处。养殖面积870平方米,总投资130万元。

三、建立统一的饮料采购统配点和种猪自培模式。

四、合作社向银行贷款由法人代表全程办理。贷款按各户需要调配使用,合作社在安地开设信用社帐号。

五、本协议外事项按章程办理。额外事项临时开会决定,产品销售允许各自出市,但不得在价格上损人利己。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作报酬协议篇五

甲方:

地址:

法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人:

职务:

为了适应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扩大双方在地区内的影响力,提高双方医院的知名度,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建立医疗协作医院。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同意挂协作医院的标志牌。

2、乙方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查房、手术等技术指导并帮助乙方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3、协助乙方扩大影响力,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义诊、坐诊或病例讨论等。

4、需急会诊的疑难危重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会诊,乙方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每年为乙方免费培养进修医师、技师、护师若干名(部分热点专业需按规缴费)。进修人员要求证件齐全,进修期为半年至一年。

6、对乙方转诊的疑难病人,甲方应优先收治。转诊的患者

若与乙方存在医疗纠纷,甲方应采取合理的有效措施,以保障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组织举行协作医院挂牌仪式,借助传媒做好宣传工作。

2、确定甲方为乙方的急、危、重疑难患者转诊定点医院。

3、乙方必须为甲方专家提供基本的交通、食宿服务,并保障甲方专家的安全。对于甲方专家的医疗技术指导及会诊费等,乙方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

4、在诊疗活动过程中,应全力配合甲方的专家工作,包括各科室、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提供必须的药品、器械、场所、设备和设施。同时要向医疗专家告知乙方医院及患者的实际情况,便于医疗专家的诊治。甲方专家在乙方医院的工作属正常医疗行为。

5、乙方应在所在地实行具体有效的宣传工作,扩大甲方医院及专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本协议之技术指导及会诊等诊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应由乙方负责解决,必要时甲方可给予协助。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有效期两年。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盖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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