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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派遣合同(实用12篇)

作者:笔尘

劳务派遣制度在解决用工需求的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灵活性。以下是一些劳务回国的个人故事,让我们一起来聆听他们的心声。

劳务派遣个人合同

协议编号: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派遣公司):湖南金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用工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派遣岗位和人数。

1、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派遣名员工到甲方岗位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在约定的时间内增减人员,新增或减少人员适用本协议。

2、乙方应确保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的员工具有完成甲方生产、工作任务的能力。

第二条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到期协议自行终止。遇有上岗协议未到期仍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本协议自动延长至上岗协议期满。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试,派遣至甲方的派遣员工在乙方办理完上岗手续后即与甲方进行交接,由甲方负责安排上岗。

2、甲方应与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3、甲方应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对派遣员工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技能培训教育,并组织员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员工方可上岗操作。

4、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甲方规定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应明确劳务派遣员工适应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范围、程度,告知派遣员工,实施管理和考核。

6、甲方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有权退回乙方;对消极怠工或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派遣员工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7、甲方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执行国家劳动标准。

8、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二)点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手续。

9、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具备详尽的书面材料和考核记录,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

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0、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将派遣员工的考核情况、人员异动情况书面报给乙方,以便乙方按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增减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用工需求计划,确保甲方用工需求,并负责办理劳动用工相关手续,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员工有关信息资料。

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3、乙方应协助、指导派遣员工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

4、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计划和劳务派遣岗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增加和减少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尽快为派遣员工办理有关手续,避免影响甲方生产(工作)。

6、乙方对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7、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后,应于3日内将工资发放到位,不得克扣和拖欠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按劳动合同(上岗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考核发放。

8、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等手续,按有关政策规定代收代缴保险费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每年提供一份由社保局盖章认可的甲方派遣员工参保花名册给甲方备案审查,甲方有权随时到社保局抽查乙方为派遣员工的参保情况。

9、乙方对其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管理和走访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派遣员工的管理教育、业绩考评工作,并不断改进各项服务。

10、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派往甲方员工的管理,在协议期内,派遣员工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因不符合上岗要求被退回或派遣员工自动离岗等),乙方应尽快为甲方补齐符合要求的派遣员工,并协助办理派遣员工的离岗手续。

10、乙方负责派遣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1、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安全代管协议,委托甲方对其员工的劳。

动安全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项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

(一)劳动报酬。

1、试用期劳务报酬。派遣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劳务报酬标准按甲方薪酬制度执行,应同工同酬,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按月考核结算。

(二)社会保险费。

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具体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长沙市社保局规定确定。

(三)派遣管理服务费。

根据每月派遣员工在岗人数由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税金由甲方支付。

(四)费用结算支付方式。

1、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派遣管理服务费等由乙方开具合法劳务发票,在每月约定的时间向甲方财务结算收取。

2、所有费用通过银行结转,乙方通过银行发放派遣员工劳务报酬,月度劳务报酬发放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另行以函件明确。

第五条劳动管理、违约责任及其它。

1、由于甲方提供的用工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辞退试用期内派遣员工发生歧义,无法退回乙方,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派遣员工工作,超时或强迫派遣员工作而发生劳动纠纷,或产生相关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签订《上岗协议》并上岗。

4、甲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报给乙方派遣员工考核后的劳务报酬表、派遣员工增减异动表,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导致延迟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不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停保手续,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劳务报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参投社会保险手续,乙方无故不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和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7、派遣员工终(中)止上岗协议,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离岗手续。甲方提供给派遣员工使用的工具和其他物件,用后要求归还的应归还,若有损失,甲方可直接在该派遣员工工资中扣除损失部分。

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解除上岗协议,并通知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岗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或死亡),医疗费和医疗期按国。

家和甲方的规定执行,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和乙方后,将该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另派员工上岗。

2、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或工亡)事故,工伤指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伤申报、认定及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费用,报销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按照国家及地方《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应申报工伤而未申报或者申报的程序、内容等不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导致工伤申报不成功,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派遣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生育、婚丧、医疗、工伤等各种假期的权力,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4、除了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或者派遣员工自愿辞职的情况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外,甲方退回乙方派遣员工,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应支付派遣员工最低生活保证金。

5、乙方派遣员工转编为甲方合同制员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人服务费。

第七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应保守对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乙方应确保派遣员工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防范派遣员工泄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如遇法规政策变化需调整,双方可根据法规政策变化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下空白)。

(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样本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

法定代表人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邮编。

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派遣单位、派遣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单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元。

c、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在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元。

(四)合同期内乙方无工作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六)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小时、每周天工作制。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

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____元。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第十二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派遣员工到乙方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的工作地点:。

(三)甲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甲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甲方员工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二)乙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元。

(三)合同期内乙方未能安排工作,应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甲方报酬。

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员工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xxx《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方派遣员工到乙方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的工作地点: 。

(三)甲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甲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甲方员工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二)乙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三)合同期内乙方未能安排工作,应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甲方报酬。

五、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员工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 (实际用工单位名称)的 岗位(工种)工作,实际工作地点为 ;工作内容(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种作业。

第三条 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岗位(工种)工作属于第 种情形。

(一)临时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第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达到实际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按实际用工单位以下 条款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核实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依法报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告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权,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协商确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或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征得乙方同意,补休或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计发。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为 元。

(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

(三)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实际用工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第十条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的发放形式为 (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被用工的,甲方应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在实际用工单位为职工调资的同时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第十五条 甲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无工作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对工资待遇的其他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厂务、企务公开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公示栏中公示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终止、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终止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劳动工资网上备案),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对被派遣劳动者应适用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遵守劳务派遣企业的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

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

个人社会保障卡号就业登记证号。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____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可拨打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333、工会统一投诉电话12351);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 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费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人民币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务派遣合同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相关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岗位补贴,劳保补贴)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 % 收取;如开据税票按国家规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 % 缴纳,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工伤保险费:每人每月 30 元;

(4)个人工资额超过国家规定数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补交个人所得税: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30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和其他费用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20xx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