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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门头合同模板

作者:李Y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装饰门头合同篇一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

装饰门头合同篇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对甲方提供的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设计。

2.2根据甲方(包括装修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装修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确认,甲方不会因其对深化设计图的审核、批准而承担因深化设计图中存在错误、遗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该等损失将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对双方约定的品质、材料、品牌、规格等偷工减料,否则,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装修加工制作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丙方承担。丙方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

2.4丙方有责任就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甲方。即使在丙方已经完成了装修的加工制作,或安装、验收,只要甲方发现有其他更加优化的优化设计(不包括装修所使用的材料)且该优化设计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甲方即有权在本工程结算时单方面扣除使用甲方优化设计可以节约的工程造价。

2.5甲方视需要,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合同中其余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丙方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暂定总价为rmb 万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4.2本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4.3本装修工程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丙方工作的,丙方亦应施工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按120%在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7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结算后14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丙方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5.7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5.7.1.1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7.2.1工程进度滞后2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

5.7.2.2进度滞后3天以上10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5.7.2.3进度滞后超过11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2.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七、工程质量:

本装修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建设单位(甲方):

总包单位(乙方):

分包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装饰门头合同篇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客户联系电话:

客户工作及责任:

客户委托本公司进行方案设计,并由本公司提供设计图以及预算。

洽谈设计付款方式:

1、根据客户的工程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收取设计方案费元(大写 元),客户先支付50%的设计委托订金既 元,如若客户需要提供工程施工预算,则预算制定费用为每平方米 元,本公司在签定设计委托合同后天完成全套设计方案图以及工程预算,由客户择时择地进行方案的认定。

2、如果客户对设计方案不满意,本公司会在进一步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客户满意为止,时间不超过一周。如客户对设计方案满意并同本公司签定装饰施工合同,本公司将在工程总造价的费用中扣除客户已交纳设计费。

客户签字(盖章): 公司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设计师:

签约时间:

地址:

电话: 邮编:

装饰门头合同篇四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己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

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报价表》及施工图纸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

其中:工程款: ;设计费: ;

工程监理费: ;税金(5.36%): ;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18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后三天为准。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如工程验收时甲方提出整改.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第二条 付款方式

进场前,支付工程款30%;工程过半,支付工程款40%;工程验收后,支付工程款项的剩余30%。

第三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预算报价表》)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与施工要求或《预算报价表》不符,应禁止使用。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工程以《工程项目报价表》、施工图纸及项目变更单的内容为依据,以《家庭装饰质量核验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1.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六日内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及验收合格。

2.未办理移交手续,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项目变更的约定: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及增减施工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与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域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施工。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如发世争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处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行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l.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l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装饰门头合同篇五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______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装饰门头合同篇六

【篇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篇二】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第一条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装饰门头合同篇七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装饰门头合同篇八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台湾东路

1.2规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地面、墙身、天花的装修

1.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装饰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6 月 10 日

1.5装饰工程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10 日

1.6 工程总天数: 90 天(注: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 500000 元,(金额大写) 伍拾万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 1 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并负责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则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 2 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名: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