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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合同(优质16篇)

作者:文轩

银行是指一种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以下是一些银行产品的推荐,在各个方面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银行理财合同优选

本协议适用于我行发售的各款本外币理财产品,但以下两类理财产品除外:

1、总行或有权行另行配发理财产品协议的单期理财产品。发售通知中就特定单期理财产品另行配发理财产品协议的,应与客户签订通知中配发的理财产品协议。

2、面向特定对公客户设计和发售的理财产品。此类产品中客户的签约议价能力较强,差异化服务需求较为普遍。这类产品协议可由有权设计发售机构的营销部门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客户及产品特点参照本协议拟定,并作为非制式协议进行法律审查。

关于协议签订的要求:

1、经办行与客户办理各款理财产品的认购或申购时均需与客户签订本协议。

3、系统升级前,经办行在受理客户认购或申购时,在确认客户已经与本机构签订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不再要求客户重复签约。

二、配套文本。

(一)适用于通过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发售的产品时,本协议的配套文本包括: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单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适合度评估(附于产品说明书后部)、《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和系统打印的各交易凭证。

(二)适用于通过集中版系统以外系统或途径销售的产品时,本协议的配套文本包括: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单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适合度评估(附于产品说明书后部)、《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赎回委托书》和发售通知配套的其他产品文件。

三、使用说明。

(一)协议填写须知。

1、填制协议文本时,应确保填写内容的字迹工整、端正、清晰,使用文字。

规范、标准,不得使用同音字、通假字、简化字或错别字。填制完毕后,协议内容、文字确需变动的,应当由双方签章认可,不得单方擅自涂改。

2、协议文本内容的填写应当严谨、周密,避免产生歧义。待填内容应当准确填写到对应的空格(栏)位置,不得错位、错填、漏填。协议文本上如有不需填写内容的空格(栏),应当以斜线划去,或在空格(栏)处加盖空白章。

3、同一协议的各份文本上所填写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同一协议的笔迹、墨水颜色应当尽量保持一致,同一业务的相关协议文本对相同事项的表述应当保持一致,同一业务的相关协议和文本文书之间相互引用填写文本名称、编号、业务事项等内容时应当准确、完整、一致。

(二)协议编号。

现阶段,协议编号不需填写。待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升级后,按总行另行通知的规则编号。

(三)协议当事人。

1、为简化填写,本协议直接以协议签章处的当事人签章显示各方名称,协议首部不需列出各方当事人名称。签章处的各方名称,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协议印章记载名称完全一致。自然人客户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即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护照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单位客户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指当事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权机关制发的书面文件。

2、协议签章页、协议骑缝章/字、凭证等处当事人签名或签章的当事人名称保持一致。

3、当事人名称填写或签字要工整、准确、完整,不得使用简称、通假字、同音字、错别字或省略文字。

(四)第二条协议的构成和效力。

1、款。

(1)本款说明了我行理财协议的构成。本协议、单期产品说明书、认购/申购委托书、赎回委托书、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打印的各交易凭证或产品对应配发的交易凭证构成一份完整的理财业务协议。

(2)本款同时明确了产品说明书与本协议的效力关系,即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优先于本协议。本协议部分条款不能满足某些理财产品的业务需求时,产品设计和管理部门可以款的约定为基础,在产品说明书中做出特别约定。

2、款:本款目的是告知客户本协议、产品说明书和总行所发布产品信息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避免因其他途径宣传材料的不当或不准确陈述误导客户,或对我行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有此条款作为基础,产品设计、管理和发售部门仍须注意其他宣传材料与协议、产品说明书内容的`一致性,避免出现违规陈述、不实描述或不当承诺。

3、款。

(1)本款明确了本协议为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基础协议的法律地位。其作用是扩大本协议的适用范围,以简化销售签约程序。目前,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已将协议签约确认功能列入工作规划,待升级完成后,在客户首次认购或申购我行理财产品时签约后,经办行可不再要求客户重复签约。

(2)本款同时明确了我行与客户就单期或特定理财产品所签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协议,为单期理财产品另行配发协议或与特定客户另行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但为完善表述,相关部门在与客户签订单期或特定理财产品协议时,可在该等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对方当事人已与农业银行分支机构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不适用于该协议项下产品。

4、款和款。

两款的目的均在于说明本协议的基础协议性质和单笔理财产品交易的相对独立性。本协议生效后,我行虽与客户建立了理财业务关系,但不负担无条件接受客户认购/申购/赎回要求的单方义务,具体产品交易的达成仍以客户满足相关条件为前提。同时,具体产品被赎回或终止后,仅表明在该产品上双方的理财业务关系终止,本协议仍然有效,可继续适用于双方后续进行的其他产品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

(五)第三条。

违约责任和风险承担条款,为我行应对客户不合理主张提供了协议依据。

2、款:为避免要求非自然人客户加盖公章对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效率的影响,本款特别要求客户事先承认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和交易凭证加盖其预留印鉴的法律效力。但签订本协议时,应要求非自然人客户加盖公章。

(六)第四条理财产品的认购。

1、款。

江苏银行理财合同

;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交通、浦发的理财产品因为较高的竞争力,预期收益水平偏小,开始慢慢挑选一些较高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一些小型银行的预期收益水平更高一些,那么江苏银行存款或理财安全吗?这些东西一定要了解。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是江苏省唯一一家省属地方法人银行。

2.从金融行为看安全性      从金融行为看安全性就是说在江苏银行开展了什么业务。

江苏银行的存款属于高安全性的金融行为,所以安全性高;江苏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选择性,客户可以根据不同的风险承受力选择产品。      总的来说,一般稳健性产品安全性还是较高的,江苏银行可以满足资金的安全性为主。而存款及理财利率也比其他大规模商业银行会高一些。

      以上是关于江苏银行存钱安不安全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银行理财合同优选

上诉人李文与被上诉人*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市b支行、第三人许成、王达路、张众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湖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xx)五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原告主体资格。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涉及到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诉讼结果的承担。本案的原告主体问题,主要是关于案例中涉及的委托书签名和实际使用人不同而导致的诉讼主体确定问题。委托书的签字虽然是第三人王达路以第三人许成名义所填写的,但是根据第三人许成所讲他并不实际拥有该银行卡,且委托书上的账户也是原告李文使用其身份证开户,开户资金也是原告李文的。

虽然委托书的签名为第三人许成,但实际的拥有人确是本案原告李文,因为原告李文与被告之间存在侵害与被侵害的权利争议事实、其与被告存在权利保护的争议事实,而且原被告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笔者认为,法院认定李文是本案**适格的主体是正确的。

理财产品认购书效力。

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认购书有无效力的问题,涉及到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问题。本案所涉及的许成与b支行之间签订的委托书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填写的,委托书上的客户签名也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签字的,并非许成本人签名,虽然委托书上所使用的账户系原告使用第三人许成的名义开设的,但是实际使用人是原告李文,李文无法证明该委托书的.签订是其授权王达路代替第三人许成签署,而且案件在一审两次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许成、王达路都对委托关系的客观存在没有异议,所以本案系委托合同没有异议,即原告李文委托被告员工王达路为其购买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来看,原告首先应在被告处存入足额资金,与被告签署理财产品协议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以开通理财服务功能。原告李文认为将理财产品的内部操作流程和程序强加于上诉人是违反公允原则的,但是对于理财产品的购买来说,程序流程本身就是相当严格的,客户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流程才可以完成委托事宜并促成委托购买生效。

本案一审原告在20xx年7月曾在被告处购买了一次基金产品,原告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应当是知晓的,所以依据被告所提供的《*a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范本条的约定“乙方(a行)与甲方(客户)签订《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已经成功认购对应产品,甲方认购成功的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原告与被告在签订理财委托书之前并未与被告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且在签订委托书之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将委托书确定的金额元汇入其所开设尾数为3219的理财账户中,所以被告无法冻结并扣划相应款项,在其业务系统中也没有任何存档记录,笔者认为委托合同没有支付相应对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

西湖b支行的过错及责任。

在委托书的效力确定之后,有关人员的过错及责任该如何确定?银行职员王达路的行为效力该如何认定以及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则是本案的争议的焦点问题。从上文的分析中,可知认购委托书虽然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因为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原告李文认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在签订委托书之前已经交给银行职员王达路,是王达路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导致资金没有汇入理财账户中,而且王达路私自使用了李文账户里三四十万元。从案件有关事实来看,20xx年11月初王达路被李文要求还钱,在无钱偿还的情况下,李文要求王达路出具关于理财方面的单据,即为本案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是王达路在未经被上诉人同意下私自伪造的,私自盖上了自己保管的业务专用章。由此可见,委托书并不是银行真实意图的表示,王达路虽然为银行员工,但无相应的授权,所以委托书对于银行来说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王达路私自伪造盖章应属个人行为。从本案来看,王达路在西湖b支行的职务是运营主管,此任职期间也没有办理相关理财产品的职责,是李文基于和王达路的私人关系才将其银行卡及密码均交给王达路保管,王达路在为李文代办账户资金往来业务时并没有利用运营主管的职务身份,而是直接使用李文交给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密码。由此可见,李文将两个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王达路保管、使用的行为应属于两人之间委托关系,王达路代李文管理银行卡及密码也是出于私人行为,不具有职务行为特征,故不构成表见代理。鉴于此,两审法院均认为,银行对其职员非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失应无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几点启示。

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书的性质与效力。由于委托理财业务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项金融服务,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尚未在合同法层面上予以规制,金融监管法规也更多的侧重于从监管金融机构的视角来规范,而很少对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予以关注。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基础。有些地方法院已经试图在其规范性文件中解释委托理财合同,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限定为是受托人和委托人为实现一定利益,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类资产根据合同约定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资本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管理活动。这意味着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交易和管理两大层面的内容。从合同法视角来看,现阶段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大致有委托法律关系说、代理法律关系说。借贷法律关系说、行纪法律关系说、合伙法律关系说、信托法律关系说,虽然委托理财在某些性质上与这些合同的特点有重合的部分,但是委托理财合同也与这些合同类型存在明显不同,无论将委托理财纳入上述任何一种制度中予以规范和调整都有与现实实务的操作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实际上,委托理财合同是兼具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借贷合同性质的“无名合同”,它集管理、委托、融资于一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合同类型,其法律性质和内容可以从监管层面上予以适当的指引,但是不宜过多强制性地干预。但是为了减少委托理财合同效力和法律后果上的不确定性,作为主导格式合同拟订一方的金融机构应该尽可能将合同的要素规制清晰,应适当考虑消费者(投资者)基本权利的保障,并应严格遵守既有的有关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来披露相关信息和保障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彻底杜绝“霸王条款”现象发生。

司法机关裁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意。正因为委托理财合同是一种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应通过合同来约定和规范,故司法机关在解决有关纠纷时应充分尊重既有的委托理财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在*衡银行与消费者(投资者)利益关系上,不宜简单地从消费者(投资者)是弱者的出发点来推定和裁判,尤其是对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问题,更加应该持谨慎的态度,没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宜否定合同或认定专业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法院要尊重当事人意愿,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来进行界定效力问题从而达到相关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衡。

本案裁判否定了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情况而做出的裁判。司法实践中在委托理财合同效力上最易于发生争议的是,合同中有关理财收益的保底问题。如果委托理财合同有保底收益条款时,合同是否有效,保底条款是否有效?根据最高院20xx年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所出判决书,河北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购买国债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人(投资人,河北社会保障厅)将资金交付受托人(投资机构,亚洲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管理,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本应是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法律关系),却因合同中存在了固定本息回报保底条款,并说明超额部分归属受托人所有,因此,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列协议的性质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贷属于金融机构业务,本案中的受托人亚洲证券公司是不具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因此上述系列协议无效。固定本息保底条款的存在使得委托理财合同成为了名为委托实为借贷的合同。因此被法律判定为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原则上不予以保护。对于履行此类合同发生的损失,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公*原则,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里也沿袭了最高法院案例的观点,但是也仅规定“原则上不予以保护”。银行监管机构对于“保证收益”问题有一定的规范,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这里也强调了不得“无条件”地对收益进行保底,其内容与最高法院的判例精神是一致的。该文件还进一步对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做了明晰,即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并理性*衡银行与客户利益关系。近年来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所谓的理财“飞单”)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虽然不是员工擅自代售未经银行许可的理财产品,但是员工与客户的私人交易易于被解读为银行行为,其性质上有类似私售理财产品的某些特点。为此,银行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员工未经银行许可而擅自销售各种理财产品。首先,应强化理财业务的销售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流程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要求员工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再次,要建立对于理财销售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各种业务票证、交易记录均应有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督约束。此外,银行应建立消费者(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教育和辅导机制,提醒、警示消费者(投资者)陷入“飞单”或未经银行许可的其他销售陷阱中。

消费者应理性识别、应对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和责任。现代化的投资方式使得消费者使用手中的资金进行资产有效化增值,所以委托理财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由于专业知识所限,仍有不少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及其风险认识不够深入,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也缺乏一定的认识。消费者应主动加强理财风险意识,不能盲目接受金融机构理财人员的销售鼓动,要清醒地认识自身的财产情况、投资经历及风险偏好等,理性地选择理财产品;要认真地了解和把握特定理财产品文件有关理财资金的投向、预期收益率、主要风险等。

年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知识点:合同法律关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

(1)违约金责任。

(2)赔偿损失。

(3)强制履行。

(4)定金责任。

(5)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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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合同优选

根据xxx《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理财投资,乙方也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现就具体委托理财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声明及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诺:

本人具备独立思考和决策能力,对于理财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有一定认识,自我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没没有被乙方诱导,乙方也没有向我保证理财收益。

本人确认已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自愿与乙方建立委托理财投资关系,愿意向乙方支付因理财投资获利而约定的酬金,以及承担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责任和权利。

本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准确、有效,理财资金来源合法,交易账户及第三方存管资料已得到充分授权。因使用非本人资料而出现争议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诺:

乙方保证如实地向甲方说明理财投资的标的和止盈止损理念,可预期的收益和损失;乙方明确向甲方澄清,以往的收益并不代表当下的收益承诺,并且也不会向甲方承诺收益和损失。

乙方保证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理性持仓,努力争取理财投资的损失可控和收益最大化。

乙方保证已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愿意遵守本协议有关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尽力确保本协议得以顺利执行。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代理进行理财投资,若理财投资产生收益则按照第三条中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酬金,若没有收益或者亏损(即负收益)则不付酬金。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投入的理财资金,全权由乙方独立的根据市场行情、技术趋势进行股指期货和现货黄金两类产品的投资交易,甲方不得干预、不得私自交易。

银行理财合同优选

一、定义。

1、甲方/客户:协议出资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的对象,亦是甲方。

2、乙方:_________协议理财服务提供者,受甲方授权在指定帐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操盘者。

3、本金: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帐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的原始资金总额。

4、保底收益:协议中乙方承诺甲方最低保证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5、信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信任而富贵”,甲方负风险全责,享利润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负风险50%,享利润50%。

7、安富:理财服务品种,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负风险全责,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

8、投资对象:股票、黄金、外汇。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财帐号操作原始密码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协议期间不得半途中断理财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与乙方协商终止合作,但如有损失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理财风险。如有利润产生,甲方必须按协议给予乙方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应尽早向乙方提供理财操盘原始密码。

2、在理财操盘期间不得改变操盘原始密码而自己操盘。

3、理财月结算期,负责向乙方提供协议报酬并及时将金额转入乙方帐号。

4、按协议承担、享受规定的风险及利润分成。

5、按协议享有理财过程的风险损失知情权及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必须恪守诚实信用,殚精竭虑,专心打理,提供优质理财业绩。

2、在理财期间必须尽力按月结算,准时通知甲方查帐及分享利润提成。

3、依协议规定承担对应的理财风险及享有利润分成。

4、享有理财期间操作保密权,甲方不得干涉阻扰。

5、如有规定,必须将过程损失按10%、20%、30%递进及时告知甲方。

五、协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进行操盘理财,投资对象,理财服务品种,原始资金万。

2、甲方负风险责任,享利%;乙方负风险责任享利%。

3、经协议,甲方理财过程损失知情权,乙方必须及时遵守行动。

4、本协议所有理财风险损失均指相对原始资金总额---本金而言,所有风险承担皆以此计;协议期甲方累积总利润分成加最终资金大本金加保底收益后,乙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合作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及附则。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必须守约,违约者须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额为本金5%。

2、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协议适合国家法律,并依法处理双方争议。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江苏银行理财合同

;     江苏银行理财产品怎么样?安全吗?      王阿姨在江苏银行存了5万元定存,1年后获得利息1625元。王阿姨觉得利息太少了,于是去了银行准备把钱取出用来投资。

2.预期年化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市场预期年化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5.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8.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水平。

银行理财合同优选

乙方因资金需要,向甲方协商借款,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出借。

二、借款月利率%,预期红利%,每月6号支付,乙方必须按时将利息及预期红利人民币(大写)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元整,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_,户名:__,账号:_。

三、本次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借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4小时内,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乙方指定收款人:_陈应锦_,开户行,户名:_陈应锦_,账号:金额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乙方指定(委托)收款人收到该款项后应出具收款收据。

五、乙方自愿以其自有资产作借款抵押担保,甲方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归还借款,甲方可自行处臵抵押物作为还款赔偿资金。

六、乙方如需要对借款要求延期,应于借款到期前3日内同甲方签订借款延期合同,甲方如同意延期,双方按同期借款利息及预期红利执行。

七、借款到期,乙方不延期续签合同,乙方应于借款到期10日内全部归还所借甲方款项。

八、借款到期后,乙方还款资金进入甲方账户后,双方合同执行完毕,但甲方需将本次借款合同及借款收据(原件)及相关资料归还乙方,双方手续清结。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发生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银行理财合同优选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电话:

传真:

鉴于:

(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拟基于其自身财务现状委托甲方帮助理财;。

(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指派专门的理财规划具体承办乙方委托的事务。

因此,基于前述,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甲方基于乙方的财务状况为乙方制定理财方案,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对理财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理财服务费用。

1、双方约定,乙方就甲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向甲方支付理财服务费元人民币,并按照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

(2)甲方向乙方交付书面理财方案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

第三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甲方是依据xxx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有资格提供理财规划服务;。

(3)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理财规划师勤勉尽责,以合理的谨慎处理乙方委托的事务;。

2、乙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理财服务费;。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理财方案的制定有关的一切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准确;。

(3)乙方为甲方协助其执行理财方案提供一切便利。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理财服务费;。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信息。

2、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制定和向乙方交付书面理财方案;。

(2)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

(3)就理财方案的执行进行跟踪,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加以改进;。

(4)保守乙方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5)如实向乙方披露已经存在的或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冲突利益。

3、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取得书面理财方案的权利;。

(2)要求甲方协助执行理财方案的权利;。

(3)要求甲方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改进理财方案的权利;。

(4)要求甲方保守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5)要求甲方披露冲突利益的权利。

4、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依据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理财服务费的义务;。

(2)向甲方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3)为甲方协助其执行理财方案提供便利的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乙方不提供真实信息或不提供其他协助,则甲方有权拒绝制定并交付理财方案,并有权拒绝协助执行理财方案。

第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特别提示与声明。

2、乙方特别声明,本合同内容系双方逐一协商、谈判而达成,并非任何一方提出的格式合同。

3、乙方特别声明,乙方完全知悉并理解甲方提供的仅仅是咨询服务,对理财方案中建议的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不做任何收益保证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承诺,如承办的理财规划师做出该种保证或承诺,则不信赖该保证或承诺,如信赖该保证或承诺因此而造成损失,或因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均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合同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_____币,除编制_____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 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 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银行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理财合同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资金账号:__________。

或股东账号:__________。

起点市值: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n。

理财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

乙方签:

日期: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xx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理财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甲方将自有资产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保值增值管理。乙方将甲方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类,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合格交易商开立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十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交易商负责。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

操作费收取标准:

1、甲方获利10%以下(不包含10%)不收取操作费。

2、甲方收益10%以上(包含10%)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十分之一。

3、甲方收益25%以上,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五分之一。

注明:协议到期日,根据最终收益收取操作费。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甲方承担10%的风险。乙方保证甲方资金的90%保本。

2、双方必须遵守收费标准。

3、协议日期内甲方不得调动账户内资金。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乙方不承担上述风险及收益条款。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乙方须退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甲方最低保障收益。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以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及收益。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

甲乙双方最低协议日期不能低于三个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内容。

合同有效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额:_________。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理财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交易账户。

1、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2、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转帐密码保密,确保交易账户的资金安全。

3、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4、本协议执行期间除可以将投资盈利部份资金转出外,甲方不得转出本金。

5、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在交易时间内不甲方不得登陆自已的账户以免乙方不能正常操作,影响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在非交易时间内随时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6、经过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友好的磋商按以下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a、四六分成型:即将投资利润的六成分给甲方,乙方享受投资利润的四成,并且乙方要将资金安全控制在甲方所能承担的投资损失5%以内,如果资金损失超过投资额的5%,由乙方承担投资亏损的超额部份。

b、二八分成型:即将投资利润的八成分给甲方,乙方享受投资利润的二成,并且乙方要将资金安全控制在甲方所能承担的投资损失10%以内,如果资金损失超过投资额的10%,由乙方承担投资亏损的超额部份。

二、利润(亏损)分配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按a类投资造成的超额亏损部份,乙方按相应承担的额度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亏损金额足额转入甲方开立交易账户的银行卡内,如果按a类投资所带来的利润,由甲方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利润额的40%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内。

2、如果按b类投资造成的超额亏损部份,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将应承担的亏损部份金额转入甲方开立交易账户的银行卡内,如果按b类投资所带来的利润,由甲方将其投资利润的20%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内。

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甲方)受____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十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理财合同

甲方:__________客户(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帐户;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帐户本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1、甲方可以是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

2、合作资金量要求最低底线5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能借贷或融资。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只需把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操作交易。

1、委托理财期限为1年,净盈利10%结算一次(也可期满时结算),甲方需支付资金管理费为本金的1%(盈利后支付),以及按净盈利“三七”分成,乙方(三成)、甲方(七成)。如果期满后净盈利不到本金的10%时,甲方有权利不分配利润,只需交纳资金管理费(本金的1%)即可。

2、结算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把分配给乙方的利润,以银行汇款或者其他方式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乙方的操作风格是先保本金,再把握机会把盈利最大化,采取防守进攻策略。如果委托帐户的亏损达到本金的10%,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委托帐户的亏损达到本金的15%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对超出10%以外部分的亏损,甲方有追偿权。

2、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可透露乙方的操作信息,以免打乱乙方的操作计划,甲方也有义务保密一切操作信息。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合作,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违约时(提取现金、擅自操作交易等),则本协议既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截止当时无论盈利多少,甲方都应按资金管理费本金的1%以及盈利奖励30%分成一并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既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本金的所有亏损。

本委托理财业务是专门以中短线为主,把握市场热点主流板块,中短线黑马股为主要获利策略,其主要是投资二级市场a股和申购新股。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对乙方的操作进行随时的查看和监督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签字。

受托方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