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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范文(14篇)

作者:书香墨

学习健康饮食知识,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和搭配原则,有助于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以下是一些关于食品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的介绍,希望能够增加大家对食物的认识和理解。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媒体宣传 。

3.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

(二)设置宣传专栏 。

1.各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专栏。 。

(三)广告标语宣传 。

1.悬挂横幅。 。

2.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

(四)社会宣传 。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忠”总任务,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创建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推动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率先完成创建任务,培育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按照创建标准细化

创建。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有序可控。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食安办备案。同时由县食安办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体工作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和县食安办的统一安排,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并将方案报县食安办备案。

2017。

8

月前县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食安办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在县食安办开展创建自评达标后,县政府于。

2017。

10。

月向市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待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并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后,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共同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职人员从事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市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我县的创建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创建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创建经费的管理。县食安办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评议、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县食安办要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

“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

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现制定玉堂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宣传,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以上。

(二)围绕创建宣传主题,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每月举办面向广大群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

(三)公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加强都江堰市对创建工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落实情况的宣传,促进创建经验交流,推动全民参与。

(二)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既教育学生又辐射家庭的各类科普活动,每月不少于1小时。

(三)通过食品行业协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市场、超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所,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了解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将科普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校园教学结合起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五)开展公益宣传内容征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征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共建共享等公益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体宣传工作由经发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宣传工作,落实创建宣传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新媒体宣传。

邀请形象阳光正面的知名艺人、主持人、网络红人等作为形象代言,参与宣传片摄制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广告宣传。

1. 楼宇广告宣传。在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内,利用led屏、广告屏、电梯海报、横幅等大力度、持续性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2. 户外广告宣传。在广场、绿地、商业街区等,利用大型户外led屏、广告牌等持续进行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刊播。(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一)第一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 各责任单位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统筹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2. 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居民小区、院落、社区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3. 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经发办加强对社区、相关科室创建宣传工作的协调,及时收集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 开展绩效评估。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成效评估,深入查找工作差距,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工作短板。

(二)第二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下旬。

1. 自查自纠。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纠。

2. 市级考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街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 整改完善。针对市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做好迎接成都市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7月。

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得失,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迎接成都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创建办的各项考评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社区、相关科室要上下联动,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对照标准,分类推进。各社区、相关科室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永川区实施方案【精选】

21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工作方法;以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努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以创建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为基础,实现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培育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把我区建设成为。

“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及成效认可度高,全区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以上。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着力健全。

“三大体系”,突出抓好“四个工程”,重点实施“五项行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

组织管理体系。

加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镇(街道)要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落实

3

5

名监管人员从事创建日常工作,保持监管队伍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真正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纳入镇街综合考核评价。

2.

检验检测体系。

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监督抽检水平和快检能力,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食品。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支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建设,逐步形成监管机构快速检测、企业自检、社会检测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抽检品种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关。

3.

社会共治体系。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场所出租者因未履行职责及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参保率。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档案,促进信息共享,构建食品安全失信在其他领域惩戒制度。利用“

3

·

15。

”、“。

3

·

31。

”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定期播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发挥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1.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产销监管衔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2.

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和生产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重点将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所涉及的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

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企业、工地食堂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着力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门店、小餐饮,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防群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

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工业。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规范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逐步引导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临时划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大力发展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

1.

“源头治理”行动。

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和肉品出厂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不合格畜禽和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管覆盖率达

100%。

企业持证率达。

100%。

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及时召回和依法处置问题食品加强小作坊和摊贩的备案管理,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2.

“市场整治”行动。

建立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全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入市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做到依法监管有痕迹,监管覆盖率达

100%。

持证经营率达。

95%。

以上。落实经营企业问题食品召回、违法违规强制退市等制度。

3.

“明厨亮灶”行动。

大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接受消费者监督,提升餐饮行业自律水平。

2018。

年,实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

80%。

以上,其他餐饮单位建设覆盖率达。

50%。

以上。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达。

100%。

建立餐厨废弃物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4.

“违法惩治”行动。

-->。

5.

“示范创建”行动。

实行示范引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业街(圈)、示范门店创建活动,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

2018。

5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5

条示范商业街(圈)、

20。

家示范生产企业(含。

5

家种植基地、

5

家养殖基地、

10。

家生产加工企业)、

20。

家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100。

家示范门店。严格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审查复核,健全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以此来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制订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机构,报市食安委备案后,召开启动仪式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创建责任,按照《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社区、学校、企业、门店评价细则》,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区食安办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每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全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率先创建,通过自评达标的,可在。

2017。

10。

月前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各镇街在。

2018。

4

月前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及时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区食安办组织考评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对通过评价验收、公示结果得到社会认可的镇街,由区食安委授予“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未通过评价验收的镇街,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不超过二个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整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后,重新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再次接受考评验收。对获得“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的镇街实行动态管理,由区食安办定期组织暗访抽查,对不能持续保持创建要求的,撤销“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

各镇街全面完成考评验收工作后,区食安办向区政府报告全区创建工作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食安办,并向市食安办提出我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申请,迎接市食安委组织对我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考评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力量,做到经费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绝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各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设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与镇街创建工作实绩挂钩,对成功创建

“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的予以补助。

区食安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考评机制,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必要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期间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根据永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六城联创,整体达标”要求,进一步推进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高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辖区居民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确保整体宣传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的实现,成立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媒体宣传。

1.利用媒体通过专题报道、嘉宾访谈等多种形式,呈现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或监管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2.利用创城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食安创城”动态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创城温馨提示。

3.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二)设置宣传专栏。

1.各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专栏。

(三)广告标语宣传。

1.悬挂横幅。

2.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四)社会宣传。

2.开展文艺汇演宣传活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文艺手段,主动策划创作一批反映食品安全和农产品方面的精品力作,通过各种晚会、广场歌舞,以丰富多彩的作品提高对“食安创城”的知晓率。

各社区在辖区每个居民小区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2条,在每个社区开展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活动。部分居民楼房墙体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实施统一领导,强化制度保障,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社区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宣传画、横幅、专栏等设置任务。

3、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社区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居民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食安创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各社区对创建宣传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街道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社区进行通报。

马山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根据《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紧紧抓住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我县实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以白山镇、古零镇

“食品安全乡镇”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为载体,以点带面,逐区域、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环节、细节兼顾,“四小”单位(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大型企业一起抓,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全员动员,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以白山镇、古零镇为。

2018。

6

月底前,力争通过验收完成创建工作。

1.

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2.

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

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3.

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县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各乡镇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和制度建设,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加强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满足履职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食品、农产品检测资源配置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设置检测机构。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高毒农药经营示范和实名购买,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比重达

40%。

以上。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检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建立落实跨部门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提升食品监督抽检效能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黑名单”管理等管理制度,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生禁入”制度,惩戒失信行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召回问题食品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风险隐患防控会商探索,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广泛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园区,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园区对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

“双提升”。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校园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展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各乡镇结合当地的实际,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实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自评,重点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评结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将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一并报送市食安办汇总。接受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县创建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

长:县食安委主任、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县长。

长: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卫生与计生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公安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工商和质监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编委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县农林局局长。

县经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保障工作组、源头治理工作组、市场规范工作组、风险监测工作组。

1.

办公室。

任: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从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等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做好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起草创建工作相关文件、方案,收集创建工作信息,协调好各工作组的关系,做好对创建指标的分析和梳理,定期检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并主动与相关单位研究商讨,制定解决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2.

宣传工作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兼)。

副组长:县文新广体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旅发局、县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在本县的主要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和舆情管理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3.

督查工作组。

长:县监察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

保障工作组。

长:县政府办主任(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充实县、乡(镇)、村监管队伍,协调落实监管人员;编制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源头治理工作组。

长:县农林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农林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制订落实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体系建设。

6.

市场规范工作组。

长: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旅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小”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信用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7.

风险监测工作组。

长:县卫计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分析评价风险监测结果,通报风险监测信息;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各成员单位要各履其职,各司其责,切实把各项创建试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具体职责:

1.

县政府办:根据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召开相关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县委宣传部:制定实施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查处食品安全虚假新闻;协调有关食品安全涉外宣传工作。

3.

县监察局: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督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纠正和严肃处理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县发改局:指导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规划,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审批及组织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普及、宣传、科技成果推广等有关技术服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

5.

县经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产业布局;提出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6.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7.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投入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本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本县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8.

县住建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各地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监督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早点、排档和快餐摊点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9.

县农林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畜牧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督和使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无公害认证体系、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0.

县文新广体局: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大事件、活动的现场采访、报道;授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

11.

县卫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事故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对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工作;协助县食安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相关营养膳食的宣传和指导。

12.

县旅游发展局: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13.

县工商和质监局:承担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相关职责,负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14.

县公安局:承担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职责;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支持、协助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15.

县食药监局:承担县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制定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6.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落实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17.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监督执法体系、信用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工作。

要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创建试点主体地位,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试点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力展现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创建试点工作需要。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防止借创建试点之名搞形象工程;要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纪、客观公正。县财政要相应落实保障经费,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创建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广泛宣传创建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

自xx年x月被xx市列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以来,xx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创城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把创城作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在2019年度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进入了全市a级行列。

一、xx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xx区位于xx市的核心城区,面积xx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xx万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xx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者xx户(含保健食品销售x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x户,单位食堂xx户,食品摊贩xx户(含固定食品制售摊贩xx户,早餐车(亭)摊贩xx户),食品生产企业x户。

(一)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高。

我区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均高于创建标准且逐年提高。

(二)食品安全合格率保持稳定。

我区在食品监督抽检及农产品监测方面不断加大力度,2018-2020年食品抽检样本总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每年达2份/千人。近三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分别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区域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常委会。

第1。

36次会议、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分别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并将落实《规定》和《意见》情况纳入对辖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绩效考核。结合辖区实际,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实施《xx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自上而下形成了强大的组织推动力。

我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城工作。区委书记旗帜鲜明地担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长靠前组织协调、督查暗访,较真碰硬推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

区巡察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检查。区委督查室将创城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每月每季度开展工作检查。在春节、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期间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我区印发了《xx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结合辖区实际适时对区食安委组成进行调整,成员单位由25个增加至34个。不断完善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区委政法委牵头出台《xx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先后8次组织召开食安委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全面提升xx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我区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三年来持续投入工作经费超2000万元。我区不断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各监管所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不断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执法队伍相关执法装备建设水平,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公安xx分局成立食药环侦查支队,不断充实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加大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提高侦查水平。全区170个社区居委会100%配齐两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挥了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我区通过开设食品安全大讲堂,邀请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生产经营、三方认证评估等多个领域的行业专家,采取面授或现场实践等方式授课培训,切实解决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的知识饥渴、本领恐慌问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局、住建委和民政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设施工项目和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接受法制培训不少于40小时。开展“征集、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征集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并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强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引领。

我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清理与产业发展和现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修订。鼓励辖区企业运用市级企业标准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辖区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控食源性疾病。

印发《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累计监测采样监测535份样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累计完成食源性疾病报告2927例,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24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委托具备粮食检验检测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区属成品粮储备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我区餐饮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优秀率和良好率不断上升,明厨亮灶建设扎实推进,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及全部校园食堂均已100%明厨亮灶。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部署,超额完成2950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的长效机制,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清运台账,杜绝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的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规范辖区主要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行为,约谈辖区媒体单位负责人,坚决杜绝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保健食品知识的科普力度。进社区“零距离”宣传,开展了保健食品的选购及使用知识培训会。三是进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对xx大学新生宣讲了防范保健食品传销知识。四是进商超借助客流加大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保健食品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等形式,切实提高了保健食品选购能力。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以问题为导向,严治理、补短板、查漏洞、建机制,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参加我市工作会议,就xx经验在全市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季开学检查,覆盖率大100%,并对校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全区中小幼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对学校、幼儿园、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隐患排查。三是落实校长和监管人员“双陪餐”制,全力推进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100%,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xx大学、xx大学联合成立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制度,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园。

(六)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

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档工作,完成34家菜市场的建档工作,梳理入场销售者约1535户。印发《入场销售者档案》50册、《xx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jf-2016-074)3000余份、“证票合一”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6000余份,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开展检验检测,对蔬果、畜禽水产品、蛋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等项目进行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每周公示,并开展巡回快检,检测结果每日公示。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加强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

(七)开展食品“三小”顽疾治理。

开展食品摊贩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实施“搬家式整理,装修式改造”,提升改造734家,关停取缔181家。通过改造提升了基础条件和硬件设施水平,改变了食品摊贩“脏、乱、差”问题。切实加强早餐车的规范化管理,已备案早餐车摊贩数量位列市内六区第一。

(八)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科学性。

(九)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创建工作以来依法严厉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公安机关对本辖区涉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核查率达100%。创建工作以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70件,打掉黑窝点4处,罚没款60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9件,拘留3人,取保候审12人。

四、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取得许可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疫情期间为满足复工复产需求,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临时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单餐配送量超100份”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有效解决餐饮单位经营难、复工中小企业吃饭难的问题。简化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手续,减少入网经营申请材料,鼓励经营者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实施“无接触”配送。

持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建设,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情况及时公开发布。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食品安全审核认证,提高风险预防管控能力。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三)深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创建以来我区不断加快对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系统建设,1家饼干生产企业的2款饼干产品建成追溯体系并正常运行。为提高追溯体系使用率,加强操作人员业务能力,召开全区培训会,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证上传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五、高质量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一)加快菜市场快检室建设。

我区制定印发了《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推动方案》和《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指导规范》。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操作演示、实地指导、集中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快检室的风险筛查作用,逐步实现了第三方巡回快检服务的全覆盖。

(二)稳步推进区级示范店建设。

将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纳入xx区政府的民心工程,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培养、社会公示、听取社会意见等环节,开展示范店评比活动,促进了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全区共有市级管理示范店2家,区级管理示范店59家。

(三)加大提升辖区食品产业竞争力。

开展“品牌提升年”,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流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桂顺斋拨付设备升级扶持资金2万元,推动桂顺斋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举办辖区老字号发展工作座谈会,宣传介绍老字号发展情况及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辖区老字号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老字号企业重整品牌资源,丰富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不断推出新产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一)创新许可制度,实施智慧监管。

以一制三化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信用承诺审批、网上审批、先证后核、容缺受理、免予现场核查等新举措新办法,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营造了更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开发上线食品安全培训手机app,通过实景式、动画式影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行业伦理的课程培训,方便食品从业人员随时登陆学习。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获得者进行证后审查,采用制式检查表格定期出具分析报告,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加了检查客观性。推广网络视频式“明厨亮灶”,实现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app软件直面商家厨房。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巡回快检。

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开展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区级抽检6651批次,总体合格率98.48%,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4539批次,合格率98.17%,抽检结果均全部对外公示。对辖区内菜市场实现全覆盖巡回快检,及时下架处置不合格产品,从源头保证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组织专业快检机构在各菜市场每周开门搞抽检,由百姓选择抽检食品,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快速检测。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政办函〔2018〕10号),明确了全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2020年11月对其重新修订印发。每年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2019年针对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应急演练,2020年开展了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样品溯源应急演练。

七、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开展丰富多样科普宣传活动。

开展以“全民参与营造氛围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创城融入街景,融入市场,融入生活,举办多场创城专场文艺演出,提高全区百姓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以“食安家安百姓安、创城行动在xx”为主题,按“党政同责、全程监管、诚信经营、共治共享”四部分拍摄形成创城宣传片。创办“xx食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传播食安科学知识,解答公众关心食品热点问题,达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效果,现已发布243篇宣传文稿。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宣传主题,精心谋划,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商超、进公园、进夜市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累计出动宣传人员近19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0余份,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28次,接受咨询人数6000余人,媒体报道20余次,形成了“上电视、上电台、上报纸、上显示屏”的全覆盖格局,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食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出台了《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设立专项奖励举报资金,规范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审批、发放等程序,营造了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的良好氛围,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强大震慑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xx区将坚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魄力、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食在xx、安全放心”。

为更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管理,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食安城办)决定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综合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原则。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整治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全市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步开展,整体推进。

(二)高效便利原则。建立“三小”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各县、区“三小”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享,高效便捷。

(三)属地负责原则。市食安办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督查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指导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五)严查违法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三小”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管档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市城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利于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等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严厉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开展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局)。

(五)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为“三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和信息化(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三小”综合整治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

1.动员部署。召开“三小”综合整治工作会统一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联络人,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工作压力,各县、区食安办应把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部门请进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各部门网站、内刊发布“三小”综合整治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三小”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9月初—2018年4月底)。

1.许可登记。各县、区要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

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坚决取缔。2018年4月底前各县、区应全面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许可及备案工作。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许可数据、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监督检验数据、整改及查处信息等内容完善的一户一档监管电子档案。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为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快检和移动执法设备,大力推行索证索票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

3.定期通报。市创食安城办要通过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对各地许可备案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初—9月底)。

1.开展专项清查。以清查小作坊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清查活动,加大对市场销售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三无”食品的查处力度,倒逼没有取得食品备案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

2.开展专项抽检。将“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1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

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让群众看到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效果。

(四)。

总结。

考核阶段(2018年10月初—12月底)。

1.开展专项调查评估。开展专项调查评估,重点是对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前后的政策实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监管对象反馈意见开展调查研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取得真实有效的评估数据,为下一步政策调整奠定良好基础。

2.组织专项工作验收。由市创食安城办制定针对县、区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三小”综合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等创建考核中,在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三小”综合整治权重。把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业务完成百分比、业务档案质量、“三小”生产经营者报告事项及核查情况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力求准确客观反映各县、区的工作实际。

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结合考核验收情况,评选出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县、区食安办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争取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三小”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长:郑中华。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管坚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马瑰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城管局副局长。

刘秀明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双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振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伟华。

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振启负责。各县、区要建立含同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内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各业务归口科室,特别要明确信息化管理对口科室及负责人,便于应用信息化开展各项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市里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小”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信息公示和报告事项公开力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公示内容展示平台,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三小”从业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由市创食安城办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加大沟通,畅通渠道。

各县、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发展、城管部门要确立一名联络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展业务咨询、信息交流、问题研讨。综合整治中有关统计工作通过“三小”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分级分类进行,不便于通过平台统计的数据或其它重大情况,各县、区要及时上报市创食安城办。

附件:“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xx区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论证,对实施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县长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年是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大考”之年,也是收官之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将创城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实现创城工作目标任务。刚才,**同志宣读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下面就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城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坚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李克强总理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全面贯彻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21年11月下旬,国家重新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县于12月份提交了第三批创建城市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今年6月将接受省级初评,年内接受国家层面的验收。

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创城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后续仍有大量的工作任务,大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创城工作当作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目标任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规范的管理,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推动创城工作落实落细。

创城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好当前工作,学会“弹钢琴”,抽出精力、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考评。

一要迅速补短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盯考核标准,对标对表,查遗堵漏。目前,现场明查的工作尚未进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和机制创新等示范引领项目与国家验收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建立完整、充分、规范的档案资料。借鉴第二批创城成功城市的工作经验,在23种业态范围内,精细筛查、择优挑选,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动态调整可控。县食安办要对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检查标准,对辖区内23种业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并做好台账登记,对发现的新问题、新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家、逐项、逐条整改,细化监管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县迎检工作全面达标。

二要持续强监管。推动监管重心向基层一线延伸,按照《明查操作说明》及《检查示范模板》,着力抓好培训指导,提高基层监管专业化水平。鼓励基层探索监管新办法、积累新经验,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切实使监管重心向下、关口下移、监管对象全覆盖。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逐步扩大智能化监管、电子追溯系统应用覆盖面,破解食品安全保障和监管难题。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要争创新亮点。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中,一个重要导向就是鼓励改革创新、打造工作亮点。我县已经初步确定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及食品领域科技创新7个“示范引领项目”。这些项目是创城工作的创新所在、关键所在,也是今后我们创城工作的重点所在,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论证,对实施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后续用什么办法措施、用什么政策保障支撑落实,都要提前做好谋划。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全面展现我县创城水平和创城成果,努力争取“加分项”,让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亮点纷呈。

三、坚定必胜信心、担当作为,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创城工作力度,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形成抓好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抓深入、见长效。

一要压紧压实责任。抓好“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肉铺子”等重点行业和经营主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及迎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调整工作专班,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创城工作全面达标。

二要准确把握标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共六大类94项,满分120分,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形成上下一心、密切配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城格局。县食安办要强化业务指导,按照《明查操作说明》及《检查示范模板》,坚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检查、清单制管理、反复查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城任务。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就是生产力、战斗力的意识,注重发挥食安办作用,有力发动社区及村级党政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县融媒体、公众号、微信群、村屯大喇叭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创城氛围,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食安办要聚焦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覆盖式检查并登记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问效,确保生产经营主体保持达标状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给迎检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县食品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主管部门、各乡镇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县食安工作提档升级。

同志们,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须臾不可放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在即,任务艰巨、难点突出,除了做好有针对性准备的工作之外,还要面临暗访以及随机性检查,我们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决不能“一阵风”、走形式、走过场,一定要高度警醒,迎难而上,全力做好各项创城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创建全国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局作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员单位,始终将禁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站位,精部署,按照创建要求切实履责。

一、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专抓。局党组每月听取禁毒工作汇报一次,及时调度一次。二确保经费。局党规定,禁毒工作经费在节约的原则下,随用随支,不设上限,有力保障了各项禁毒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压实责任。局党组每年把禁毒工作纳入干部职工考核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禁毒工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抓、副组长合力抓、各成员配合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的禁毒工作格局,确保禁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禁毒氛围。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禁毒拒毒宣传。在机关宿舍区,建立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阵地的禁毒示范园,营造随时观看、随时受教育、随时受警醒的禁毒宣传教育环境。在服务大厅,运用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播放禁毒宣传片、宣传标语。在服务窗口前台,设立宣传资料发放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推进“无毒单位”的创建工作毒深入。截止目前,全局共制作禁毒宣传展板10余米,宣传栏8期,永久性禁毒宣传标语6对,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电子显示屏宣传达70000小时以上。

三、正面引导,夯实群众基础。

(一)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以“民政有爱社区无毒”为主题,组织禁毒志愿者每月走进一个社区,开展一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活动16期,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00余份,参与群众85000余人。

(二)实行新婚夫妇拒毒承诺制度。自2020年6月开始,为来窗口登记的新婚夫妇发放宣传手册一份,自愿鉴定“珍惜家庭,远离毒品”承诺书一张,鼓励他们在亲戚朋友间宣传禁毒拒毒知识一次。“三一”活动开展以来,共有150余对新人签订禁毒承诺书,接受了一场禁毒教育洗礼。

(三)建立群众禁毒自治机构。将设立禁毒自治机构纳入村民(社区居民)自治考核范畴。目前,全区204个村、27个社区都建立了自己毒禁毒组织,禁毒组织覆盖率100%。

四、精准帮扶,展现社会关怀。

全面实施“平安关爱”行动。以翠竹园、凌云等社区为中心,陆续开展“民政有爱,社区无毒”慰问活动,以困难走访、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形式,近距离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触,帮助他们度过思想、生活难关,树立起再次融入社会的信心。见面走访率达到40%以上。

积极开启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政策的戒毒康复人员,其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问题,主动介入,优先办理。目前,全区共6户涉毒人员享受了低保,14人接受了临时救助,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某县上半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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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创建推进大会,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县委巡察办将食品安全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对2个乡镇食品安全履职不力督促整改。县委考评办将食品安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权重3%,并为正向)、平安建设考核和党委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压实。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市场监管局每月调度、县食药安办成员单位每季调度、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调度的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形成定期通报机制。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2次调度创建工作,县食药安委3次调度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月调度创建工作7次,印发食安xx创建工作简报15期,印发通报2期。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发《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2年工作要点》《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清单》等“1+3”工作方案。修改完善《某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实际制定《2022年某县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度体系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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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定人定责定时,及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乡镇(街道)。

    二是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召开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推进会及现场培训会9场次,培训1341人。建立柑橘化肥农药双减综合技术试点示范8个,示范面积2800亩,带动面积1.05万亩。

    三是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暨猪肉市场专项整治等行动,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动物防疫、私屠乱宰等一般程序案件13件,捣毁私屠乱宰窝点12处,没收并无害化处理猪肉产品686公斤,行政罚款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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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粮食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我县2021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荣获优秀等次。

    二是食品小作坊提能升级。制发《某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排查包括无证生产加工、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等问题150条,正持续整改中。某县岩浆酒厂等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被市局列入“食品生产示范小作坊重点推进单位”。

    三是风险防控网逐步织密。上半年全县共实施抽检2496批次,完成全年任务总量的62%。积极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落户,目前已取得91个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实现了农产品检测“双认证”。县疾控中心投入400余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施设备配置,食品检测项目达到130余项,在……地区检测能力位居第二。

    四是餐饮质量显著提升。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620家,203家主体学校(249个学校食堂)、49个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100%。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注册和使用“阳光食品”app。截止目前,全县共1467家餐饮服务提供者注册“阳光食品”app,较去年增长1.17倍。其中,……等地“阳光食品”app入驻率90%以上。

    五是执法办案遵守“四个最严”。上半年共办结食品类案件79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移交卫健委案件3件,罚没80余万元。其中: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张某等人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嫌疑人9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抓获假冒驰名商标白酒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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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逐步推动食安保险。推出“政府推动+金融助力+企业免费参保+消费者共赢”参保模式,目前已有近3000户食品经营者参保。

    二是有序推进“食安封签”和网络厨房。推动美团、饿了吗运营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在外卖行业实施“食安封签”和“网络厨房”建设,目前“食安封签”已全面推进,“网络厨房”建设400余家。

    三是打造餐饮示范街区。打造……为餐饮示范街区,截止目前,a、b、c三区共入驻商家98户,覆盖13类业态。

    四是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某县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已建成城区菜市场11个,其中实现标准化改造7个。已建成乡镇农贸市场49个,其中32个完成规范化改造。

    五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申请地理标志商标3件,续展地理标志商标1件。其中:巴阳镇加强电商融合,采用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群众实现了“减产不减收入”。同时将……等产品作为2022年春节外事好礼,赠送给22个国家驻川渝总领馆的195名外交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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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宣传方案细。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再次细化,制作食安创建宣传资料模板48种类,分类别发给各单位,规范宣传内容。

    二是宣传形式新。线上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栏,开展创建宣传5期,刊登宣传报道386条次。制作食安宣传小视频10余个,网络播放量5万余次。线下在城区建筑工地刊登食安广告168块,为全县90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张贴创建海报和桌贴2万余份,在某县长江大桥开展食安创建宣传灯光展,在城内灯箱、灯柱循环播放食安创建广告。开展开展食安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共驻共建单位”“进农贸市场”“进广场”“进市场主体”“进乡村”“进医疗机构”“进社区”等活动2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其中:青龙街道率先联合共驻共建单位开展食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建共治氛围。桑坪镇联合学校将食安宣传纳入放学安全10分钟课堂,发挥“小手牵大手”加强食安宣传。新津乡联合故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蔬菜店开展抽检,开展奖励每举报1起食品安全过期奖励100元,每月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实行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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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单位对食品安全(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报送资料不及时。

    从前期反馈来看,乡镇(街道)宣传力度和创建积极性明显高于部门,但整体而言,我县创建知晓率低于评价标准,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对照三城创建省级初评情况自查,我县在基础监管上存在三城共同问题,在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上都存在类似问题,离验收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

    示范引领项目是创城的重中之重,分值占比多达35%。目前,各部门提炼效果不明显,很难在国家验收中脱颖而出。

   我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极度匮乏,缺少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没有县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食品安全创新发展的支持多为企业指导和市级项目,推动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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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创建办梳理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细则注意事项和任务分解》清单,对评价内容、材料清单和现场扣分项、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梳理细化,请各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逐一落实整改。对资料审核内容缺项的,要及时更正补充完善,每一项资料形成闭环,力争做到资料审查不漏项、不扣分。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让群众看到直观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示范引领”依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市级口径,今年的示范引领项目评价细则会做部分调整修改,县食安创建办会根据评价细则拟定初步“示范引领”项目,请各单位盯准堵点痛点,抓准突破方向,精准提炼、推进本单位“示范引领”项目,为明年的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打牢基础。同时要畅通信息,相关信息情况要及时和县食安创建办反馈。

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是一项硬扣分指标,这需要不间断地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这里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内部人”知晓率和满意度必须达到100%,从前期情况反馈来看,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食安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并不高,这说明我们的创建工作存在“单打独斗”,没有凝心聚力成“一盘棋”,请各单位加强内部宣传,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人知晓创建工作,人人满意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主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不能单纯地发发传单、悬挂横幅、走走过场,要创新宣传形式,要在宣传培训上有明显成效,尤其是要在明查暗访的时候能问能答,要知晓、要支持、要参与。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会议上的交流发言,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街道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总目标,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落实创建措施,提升监管实效,形成创建合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4名,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和创城工作。与8个社区、32个中心村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了xx人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强化与公安、农综中心、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构建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有利舆论氛围。

每个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一条街,喷涂、张贴宣传标语230余条。印发《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宣传材料xx多份;举办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业务培训班3期,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培训2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三)坚持严字当头,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对街道1122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部分食品经营单位证照不全、过期等问题,责令限期办理。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鲜奶吧、校外托管机构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彻底清除无证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操作不规范等现象。

三是认真开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打击“四黑”(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交易)等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排查相关企业32家,确保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

四是强化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对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配送。

五是加大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排查20余次,坚决杜绝未经防疫检疫肉类食品上市。

二、下步措施。

下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工作标准、加大措施力度,狠抓整改落实,努力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和创城工作的领导。

食品安全工作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工程,街道把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同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村级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加大对高毒农药销售、使用的管控力度,强化对土地水体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狠抓食品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冒用许可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对学校、石门坊景区、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杜绝无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现象。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覆盖。

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最新动态,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维权意识。公开热线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努力在全街道营造创建人人注重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大协调配合,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工作步骤,突出整治重点,加大与公安、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等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抓监管、抓创建的工作合力,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将创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