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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讲话稿(热门18篇)

作者:碧墨

讲话稿是在特定场合,用以演讲或发表观点的一种书面材料,它需要清晰表达主题和目的,引起听众的共鸣和关注。因此,我们需要准备一份精彩的讲话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讲话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快来一起浏览一下吧!

讲座讲话稿

昨天我们刚刚度过了五一劳动节。记得上小学时,老师教会了一首《劳动最光荣》的歌曲,最喜欢其中的那句“幸福的生活在哪里?要靠劳动来创造”。那时候只把劳动简单的理解为“劳作”,局限于每周一次的劳动课。多年以后,当自己成长为了千万劳动者中的一员,才深深体会到生活的多味,劳动的艰辛。劳动是汗水,是欢笑;是苦涩,是甜蜜;是给予,更是幸福。有一分劳动,就有一份收获。你给生活付出了多少耕耘,生活就会回报你多少果实,你就会拥有多少快乐与幸福。

劳动是神奇的,劳动是伟大的。劳动者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班斓的世界,创造了人类的文明。让我们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向全世界的劳动者致敬!

在充满真情的五月,紧握你因劳动而开满茧花的手,送上我最真心的祝福,聆听你劳动的赞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是一种人生;“凭栏处,潇潇雨歇”是一种人生;“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是一种人生;“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也是一种人生。种种人生,劳动如咖啡里的方糖,把我们的人生调得有滋有味;劳动如路旁的一帧风景,把我们的人生装扮得亮丽多彩。

五月,真情五月。在楼外高楼,在亭外长亭,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豪情万丈的唱一首大江东去,把全世界劳动者的心愿送给远方,送给明天。让我们为明天喝彩,为劳动高歌!

小学消防讲座讲话稿

国泰民安,是典型的天地交泰的泰卦状态,也是古来政治家最大的理想。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休闲的心情去举家团圆;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道上稳步前进!国家对于消防问题十分重视,于1992年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

这些灾难事故,在降临时各有各的细节。衡阳衡州大厦就是一座“不折不扣的违章建筑”。舞王俱乐部,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而登封的那个煤矿,“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酿成的恶果”,对省里停工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这个矿却是白天停产、晚上偷偷生产,顶风作业。”

如果我们能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教诲,关注安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就会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工作重点主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只有事前做好准备工作,遇事才能不乱,正所谓“临阵不乱,灾难减半”。如果确认是火灾发生,一般可分为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火灾较小,可采用灭火器灭火。

二是火灾较大,则要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采用现有消防设施,扑救大火,疏散人群,同时迅速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

水火无情。我们要牢记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有了安全,国才能泰、民才能安,我们的生命才能放出光彩!

今天,我很高兴站在国旗下和大家一起交流消防安全知识。

同学们,老师们,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就是善待和珍惜生命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甚至可能某些人还会否认它的重要性。现在我们就举两个在校园内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希望可以引起大家对消防安全事故的重视:

2015年,上海商学院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是,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同一年,中央民族大学女生宿舍发生火灾,楼内弥漫浓烟,6层的能见度不足10米。着火宿舍楼可容纳学生3000余人,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千名学生被紧急疏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

类似的消防安全事故还有很多,希望同学们可以提高警惕,从自我做起,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说到,可能有同学想问,我们在生活中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专家告诉我们引起火灾有三个条件:一、可燃烧的物质如棉质、木质、纸质、油质等:二、帮助燃烧的物质如氧气、空气等:三、火源如打火机。

我们应该如何预防火灾?

一、 家里、办公室、教室严禁使用拖线板。

二、 使用电吹风、电水壶等电热器具,大人千万不要离开。

三、 电视机连续使用4~5小时应关机休息,并拔掉插头。

四、 家里、办公室、教室不要储存易燃易爆的汽油、酒精。

五、 不要把按压式的喷雾罐放在有火种的地方。

六、 保持楼道通畅。

如果发生火灾如何自救?

一、 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其他场所发现有火灾应马上拨打119,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时,必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准确说出起火地点、燃烧对象、火势情况。

二、 当在封闭的房间里着火,千万不要开门、开窗。

三、 家里油锅起火,要立即用锅盖盖住油锅将火窒息,切不可用水扑救。

四、 自己身上衣服着火,要立即脱下或就地卧倒,用手覆盖住脸部并翻滚压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将火熄灭。

五、 逃离火灾现场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并与火势相反方向奔跑。

六、 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着火。

假若真的遇上火情,也不要慌乱。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保持冷静,机智的运用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和财产。

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同学们时时注意安全,珍爱生命,师生共筑安全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绽放生命之花》

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赤诚之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权利。然而,一些潜伏在身旁的“星星之火”,让宝贵的生命比昙花一现还要短暂。

2015年2月9日8:20左右,一场大火烧毁了央视新址大楼,一场火灾就让国家损失了6—7亿人民币。据统计,08年全年共发生火灾13.3万起。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95336起,死亡898人,受伤488人,直接财产损失46891.1万元。

2000年7月9日凌晨4时50分左右,金川公司二矿区夜深人静,谁也没想到,此时一场灾难正悄悄袭来:在金川公司二矿井,一场大火正从井下1138中段和1118中段岔口处燃起,并疯狂地扑向井下作业的人们。当人们发现时,为时已晚。

此次火灾中致使井下作业的17名工人中毒死亡,2人重伤,12号卡车报废。火难的悲怆震撼人心,亲人的泪水与回忆谱出生命悲恸的挽歌。

血泪之地,生民之哀,家国之痛!在数以万计的生命失去了迂回与生还的同时,我们所有人也深深地沉浸在无尽的悲伤与哀痛之中。那些永远消失于火海中的生命,足以让我们低首致哀。然而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们可曾树立防火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因此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使其成为一种习惯;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正如温-家-宝在全国安全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居安思危、有思则备、有备无患”。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正式启动以“三提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启动“百、千、万消防教育工程”,消防志愿者“千人培训计划”等系列活动,以此掀起全民参与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热潮。

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往往被忽视。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足以唤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我们要珍爱生命,做好防范工作,决不能让历史的悲剧再次重演。“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进行到底!

生命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过程,短暂得如同苍穹中一颗消隐的流星,那么我们不是应该让生命绽放更多的光彩吗?蒙田在他的《热爱生命》一文写到:“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是的,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生命该何时何地何因终结,谁也无法预料。我们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员,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应该让自己生命里的一切思想、情怀、品格盛开成五月如诗如画的鲜花,在寂寥的人生路途上,用生命去唱一支热烈而充实的歌。

国学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诸位朋友,大家好!

承蒙咱们校长的邀请,今天能与各位共同探讨如何开展国学教育这一问题,感到非常的荣幸。校长发心在咱们这六千多人的学校里推广和传播这一优秀的国学《弟-子规》《三字经》《千字文》《孝经》等传统文化,在登封武术学校领域里,可以说是一种超前的教育理念。也是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理念;更是符合武术学校发展规律的教育理念。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从大部分学生家长送孩子到武术学校来学习的目的、愿望中得以验证。古人说:“育才先树人”啊!当这么多的武术学校在今天社会需求武术逐渐冷却的年代,仍然继续用竞赛成绩、武术表演、武术教学打造发展品牌时,咱们校长推行和弘扬国学的这一决策,无疑是非常英明的。

诸位朋友,圣人说,教育后代、弟-子、学生、属下应该“首孝悌,次谨信;广泛爱众,而后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也是我们华夏民族几千年的教育根本。“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妻有别、朋友有信”人间五伦原则也是我们做人的根本道德规则。先贤要求我们:男尊“三道”(孝亲、仁义、忠诚)、女守“四德”(妇容、妇言、妇功、妇德)的品德修养,也正是为了创造良好的人生伦理教化环境氛围。《大学》中讲:“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倍。”相信有校长的超前教育理念思想的指导,我们学校将会创造出意想不到的发展效果。并将打造出一个堑新的教育特色品牌。

各位老师,我们应该紧紧地围绕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理念进行工作,坚定起信念,树立起信心,在教学工作中创造出浓厚的学习国学文化氛围,这是我们责无徬贷的职责。如果我们从思想意识行为上没有重视起来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学教育不就成了一句空话或成为一种形式了吗?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共同探讨如何落实校长的这一教育理念;如何把学习国学体现在师生的行为中去;如何在校长的领导下,我们共同去打造武僧文武学校未来的辉煌。

一、 开展国学教育,首先老师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净空法师带领弟-子们学习《弟-子规》时,曾说:“《弟-子规》是圣学的根基,只是会念会背,没有用处,要能够做到。每一句、每个字都要落实在日常行为中,一生都不能违背,从我们开始学习到老死都不违背,都去遵守,那就真的学成了。”今天我们作老师的能做到吗?什么是老师,老师是做什么的?“德高为师,行为世范,”啊!“师者”首先得能够“传道”,传什么“道”?传做人之道。这个“道”不是单纯用语言教化学生的呀,而是要用自己的行为去感召教化学生的呀!这一点我们要是忽视了或轻视了,那我们就是用混身的解数去给学生“授业”,授那些数学、物理、外语,或武术等这些科学知识,武术技能,学生会不会入心、开心、顺心地学习?学生会不会尊敬、恭敬、礼敬老师?即便是有部分学生的学习态度能够让我们满意,那么这些学生在学校、在家庭、在社会能不能去用那些卓越才华服务大众、贡献社会呢?我们放心吗?恐怕我们没有几个老师能够保证。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这些老师成了什么?何况说我们所培养的那些所谓的“优秀人才”,要是他们再去做些出格的事情,我们这些做老师的就能置若罔闻?我们就不会感到惭愧和内疚吗?《孟子》说:“狗彘食人食而不知俭,涂有饿殍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今天我们做老师的若不重视对学生的修身做人教化,而只重视对学生的才华培养,那么将来学生若是“有才而无德”,伤害别人、危害社会,那就是我们的过错,就是我们今天误人了子弟。作老师的,不单纯是一份工作,更是一种责任啊!我们不能不负责任的教授孩子们吧!所以,今天校长发起学习国学,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师生共同学习《弟-子规》,首先是要老师学会,并能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学生做示范、做榜样。教化学生在明白做人道理的同时,还要在老师规范言行的示范带动下,去模仿、去体会、去感受。所以,我们做老师的要时常怀着感恩的态度面对学生,学生也会用感恩的态度尊敬我们、恭敬我们、礼敬我们。《礼记》中讲:“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只要我们做老师的先学会了《弟-子规》,做到“以德示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带人”,就没有教化不了的学生。圣人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啊!人都有最起码的荣辱廉耻感,我们只要把握住学生的天性,运用圣人的教诲,牢牢把握“先塑造学生做好人,而后再传授学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武术技能这些才华”的教育原则,善诱利导,言传身教,能会培养不出“德才兼备”的学生吗?!《中庸》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里也。可离,非道也。”因此说,我们教育学生,千万不可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原则。

今年暑假期间,我在一家学校讲学时,进入那所学校第四天。晚饭后,我到学校的小餐厅转一遍,看到一百二十个座位上有三十二人剩饭,并且基本是整碗的。看到这种现象我非常痛心,难道平常学校没要求吗?绝对不会不要求学生“爱惜粮食、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等等。那么,我就和领导协调了一下,当天晚上在餐厅前讲解《弟-子规》。讲课前,我深深地给听讲的全体老师、教练及十五岁以上学生鞠了一躬,说:“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受校长的委托,来给大家讲解《弟-子规》,学习做人之道,只是‘言传’了,却没能‘身教’,非常对不起大家。圣人说,‘教不严,师之惰”啊!先生我没能让大家明白‘爱惜粮食,报恩父母,珍惜父母血汗’的道理,今天晚饭时餐厅里一百二十个座位上有三十二人剩饭。这是先生我的过错,是我教学的失败,我应该承担这个责任,把剩饭吃掉。”说完,我就当众吃掉了这两碗剩饭。当时在座的老师和教练都非常的惊讶,没想到我会当众吃掉剩饭,有几十个学生已经是泪流满面。诸位老师,当时的场面大家想象会是怎么样啊!那么到了第二天,餐厅就没有再剩饭得了。在以后我教学的一个月里,基本上再没发现有剩饭得了,偶尔有几个五六岁的小朋友还会剩一点。在那个学校讲述《弟-子规》两个月时间,总共讲了三十六节,完成了全部讲座。在这期间,学生模仿会了见老师、教练、领导鞠躬行礼问好;老师教练见面鞠躬行礼问好,也成了校园生活习惯;相对一部分学生学会了在校园里,没有老师教练布置安排做“义工”,课余时间在校园到处捡垃圾;老师教练主动带领学生搞卫生,而不再是指挥学生搞卫生;学生偶尔犯错,老师教练让学生读背《弟-子规》某段自省。

诸位朋友,“身教重于言教”啊!《中庸》中讲:“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所以,我说我们做老师的教育学生,首先要去塑造学生学会做人,而后再培养学生的才华。今天我们先学会了《弟-子规》,言传身教,以身立教,这样才能达到教化学生“德才兼备”的.目的,同时,也能使我们做老师的“教学相长”。

二、老师应该主动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弟-子规》不是只让学生学习的,也不是只让学生会读会背就可以了。这是优秀的思想文化,是几千年老祖宗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做老师的要在班级、教室、教学中,营造出浓厚的学习和体验氛围。比如,课上课下我们给学生鞠躬致谢的礼节;在校园里见同事领导鞠躬行礼问好;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痛苦;课前带领学生共同读诵《弟-子规》;室内外书写标语“和-谐生活,幸福人生,‘孝、义、礼’从我做起,从我身边做起;从我班做起,从我校做起”之类的;组织演讲会,颂扬善事善举;定期进行讲座等等。《礼记》中讲:“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啊!学习氛围是我们老师带出来的,我们得明白学习《弟-子规》的益处,如果我们就不明白这些内容道理,如何去教化学生?学生不明白可以理解,我们做老师的若不明白做人的道理,那就不能理解了。孔圣人说:“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其味也!”我们天天在讲“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我们能够真正知道究竟什么是“德”吗?“德”就是我们的先贤圣哲们所讲的“孝、义、礼”。《孝经》中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孝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这就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行。我们与学生共同学习《弟-子规》,说是“教学相长”,也的确如此,我们会因学习《弟-子规》而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品行。《孝经》中说:“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不愧对“老师”这个称号。鄙人做教育工作这十多年,一直从不间断学习《四书五经》以及其它传统国学,从不学习外国文学。我认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蕴含着极其丰富的自然哲理、人伦哲理、社会哲理。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我们还没有弄明白、还没能够做到,为什么要去学那些与我们民族思想文化相抵触的西方文化?孟老夫子讲:“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夏者也”。华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既有自然哲学,如《易经》《河图洛书》《黄帝内经》等;又有社会哲学,如《庄子》《老子》《荀子》《大学》等;还有人伦哲学,如《论语》《孟子》《菜根谭》等;也有历史哲学,如《春秋左传》《战国策》《史记》等。同时,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也就是1988年,就有七十五位国际诺贝尔奖得主,聚集在法国巴黎,发表了一个《联合宣言》。其中有一段话,说“二十一世纪人类要生存,就必须要回眸到两千多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而且,在早些年英国的著名哲学家汤恩比教授也曾讲,“解决二十一世纪的社会问题,只有两种思想学说,那就是‘孔孟学说’和‘大乘佛法’。”所以呢,我就边学、边做、边教学生。六年前我就带领我的部分学生学习《三字经》《千字文》《菜根谭》《孝经》《孟子》《中庸》《大学》《礼记》《春秋》等。教导并带领他们在家庭、在生活、在社会中实践体会感受人生哲理。我常对我的学生讲:“我之所以让你们学习圣贤书,是因为我不求你们人人都能成为国家、军队、亿万富翁,但求你们人人都成为‘天下为公’、贡献社会的君子,而不是‘有才无德’的小人”。孔圣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诸位朋友,相信只要我们老师能够用自己的言行去实践圣人的教诲,就一定能够给学生开创出浓厚的学习圣贤《经典》氛围,使我们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焕然一新。

《大学》中讲:“知止而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各位朋友,我们知道了教育学生“先塑造其做人的态度,而后再培养其某方面的才华才能”这个教育规律,也就明白了教育方向,我们就要坚定其信念。只要信念坚定了,我们才能够冷静地考虑研究探讨合乎规律的教育方法;有了冷静的处事态度,便会安定其工作;能够安定其工作,就能够平静有序地思考问题;思考问题周全了,总结经验多了,智慧也就自然丰富了。明白了这些规律和道理,我们能会做不好老师吗?!所以,我们做老师就要用诚心对待学生,不可有丝毫虚伪。古人说,“童心无欺”,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们的未来,是靠我们塑造的。这份责任比天大啊!如果我们教育失误了,就会毁了孩子们的一生,那可是“误人子弟”啊!如同谋财害命。我们的这种教育责任和医生一样,医生给病人治病如果失误了,可能会使病人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所以,我们应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啊!

《礼记》中说:“今之教者,呻其占毕,多其讯言,及于数进而不顾其安。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其施也悖,其求也佛。夫然,故隐其学而疾其师,苦其难而不知其益也。虽终其业,其去必速。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说今天搞教育的人,只知道以书教书,以才教才,一味地对学生进行知识灌输和技能传授,急于要求学生的“才能”快速进步,而不顾学生的接受能力是否适应,结果会使大多数学生没有诚意去学习,而受教育的人也不能得到真正的‘因材施教’。那么,这种违背教育规律的教育,自然也就达不到真正的教育效果。像这样的教育方法,学生便会感到学习是一种痛苦而逃避学习,并且也会厌恶老师;同时,他们也只会惧怕学习的困难,而不会明白学习的好处。最终,他们虽然勉强地完成了学业,但学的知识和技能也会很快忘掉。今天的教育效果不好、不理想,主要原因就是这些。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因为今天有很多做老师的“虚华而不真诚”啊,或者说对人的真诚度还不够。《中庸》中讲:“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弟-子规》这本经典,涵括了人间伦理及修养身心的道理。教会我们怎么做子女、怎么做学生、怎么做属下、怎么做领导、怎么做父母、怎么做朋友、怎么做老师。所以,我们做老师的的形象,应该给学生的印象感觉是“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其言也厉”。《礼记》中讲:“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因此说,当我们学习《弟-子规》后,就会知道自己的不足,就会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懂的人伦哲理,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好。圣人在《中庸》中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而后勇”。只有当我们能够看到自己的不足时,才会勉励自己,才会不断的完善自己,所以说是“教学相长”啊!

诸位朋友,咱们学校的未来发展,校长把希望寄托在了我们这些老师和教练身上。校长的这一宏伟愿望,能否得以实现,其动力就在于我们这支教师教练队伍。而我们能不能在学校发展中实现我们的价值,就在于我们对武僧文武学校的忠诚态度,就在于我们对本职工作的认真态度,就在于我们对待学生的真诚态度。《中庸》中讲:“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下之化育。”我们要以至诚的态度,共同携起手来,认真落实校长的教育理念,努力打造武僧文武学校的未来。《孟子》说:“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强将手下无弱兵”,相信在永帝大师的大德感召下,我们这些仁人志士,会共同打造出武僧文武学校新品牌。谢谢大家!

讲座讲话稿

亲爱的同学们: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在这里特别召开消防安全知识大会,希望同学们认真听,把今天所听的,所学的记在心里。得以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知道该如何应对,其实最重要的还是防患于未然,所以希望同学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不要玩火。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都把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学校时常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每位家长密切配合,希望各位同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要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一生才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学校中树立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和安全第一的意识。

今天,我重点说一下防火安全知识,翻阅众多的火灾案例,自救能力的缺乏是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重要原因,自救能力不仅仅包括家庭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技能,家庭火灾的扑灭也是自救能力最重要的一环,家庭起火,校园起火,往往具有燃烧猛烈,火势蔓延迅速,烟雾弥漫快等特点,如果不及时扑灭,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有时能使整栋楼或整个村庄遭受到火灾危害,因此,了解和掌握一些灭火常识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了解火灾造成人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归纳起来有三条。

1、烟雾中毒窒息死亡,这是火灾致死的首要原因,因为大火烟雾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吸入后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成为碳氧血红蛋白,当人体血液中含有10%的碳氧血红蛋白时,就会发生中毒,严重时就会窒息死亡。

2、被火烧死。

3、跳楼摔死,多数发生在高楼失火,又缺乏自救知识,被火逼得走投无路而跳楼摔死。

其次,遇到火灾时怎么办,火口脱险有以下五个要点:

1、沉着冷静,根据火势实情选择最佳的自救方案,千万不要慌乱。

2、防烟堵火:这是非常关键的,当火势尚未蔓延到房间时,要紧闭门窗,堵塞孔隙,防止烟火窜入,若发现门、墙发热,说明大火逼近,这时千万不要开窗、开门,可以用浸湿的棉被等堵封,并不断浇水,同时用折成多层的湿毛巾捂住嘴、鼻,一时找不到湿毛巾可用其他棉织物代替,这样可以滤去烟雾中10%—40%一氧化碳,增加生存的机会。

3、设法脱离险境:利用各种地形,设施选择各种比较安全的办法下楼。首先是正常楼梯下楼,如果没有起火,或火势不大,可以裹上一件雨衣,或用水浸湿的毯子、棉被包裹全身后,快速从楼梯冲下去。如果楼梯脱险已不可能,可利用墙外排水管下滑功用绳子,顺绳而下,二楼可将棉被、床垫垫等扔到窗外,然后跳在这些垫子上。跳时可先爬到窗外,双手拉住窗台,再跳,这样可减少下落高度,还可保持头朝上体位,减少损伤,特别是头颅损伤。

4、显示求救信号。发生火灾,呼叫往往不易被发现,可以用竹竿撑起鲜艳衣物,不断摇晃,红色最好、黄色、白色也可以,或打手电,或不断向窗外掷不易伤人的衣服等软物品,或敲击面盆、锅、碗等。

5、不要因财物而贻误逃生良机,一旦发生火灾则应因火制宜,在可能情况下,顾及财物,但危急火势下,切不可舍命救物。

当家庭火灾发生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一定要讲清地名、门牌号等,然后派人在路口迎侯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用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也可以用脸盆,水桶等将火扑灭,或利用楼层内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苗。

3、个别物品着火,要直接把着火物搬到窗外灭火。

4、油锅起火,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油的比重比水轻,浮于水面之上仍能继续燃烧,水往别处流动,会把火势蔓延;也不可用手端油锅,以防止热油爆溅,灼烧伤人和扩大火势,直接盖上锅盖灭火即可。

5、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灭火,如仍未熄灭,再用水浇。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暴裂伤人。(切记要用湿毛巾或戴湿棉手套等,以免烫伤)。

6、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扑灭。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及液化气钢瓶等要及时疏散到安全地方。

同学们,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要视火势情况及时利用身边的棉被衣服,灭火器等迅速灭火,如火势蔓延增大,要及时报警、求救,并迅速用湿毛巾捂嘴,迅速弯腰或爬出火场,在有人被困的情况下要首先救人,救人时,要先重点抢救老人、儿童和受火势威胁最大的人。发生火灾时,如山火、森林大火等,学生不参与,也不提倡学生直接参与,但是这并不是视而不见,你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去实施救火,如报警,找人救等。

同学们,你们是国家的栋梁,是21世纪的主人,愿同学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安全就是幸福,生命就是财富”,拥有生命,才会拥有幸福,让我们珍爱生命,用全身心的爱,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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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讲话稿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就有一名学生在监狱被管制了几年,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判处了几年徒刑,有的现在还在监狱里服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而法律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的也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安全交通法》。

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

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认真落实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从而不断懂得少年儿童应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xx,或体会xx。

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然后,挑选写得好的xx办一期法制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也可以办“法制之窗”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五、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

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各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了解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的意识,用法律之剑去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讲座讲话稿

在人的一生所接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是伴随一生的教育。家庭教育先于学校教育,并且在学校教育的整个阶段内,一般都自始至终伴有家庭教育,在学生离开学校以后,家庭教育仍在进行。有的父母对家庭教育长期性认识不足,以为父母的任务主要是管好孩子入学前的一段,孩子入学后,把一切都交给了老师。虽然体现了家长对学校及教师的高度信任,但是这种想法也会导致家庭教育的松懈,对充分发挥校内外整体教育的有效性是极其不利的。

一、家庭早期教育是孩子教育的基石。

早期教育有其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科学依据,民谚“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经典概括。国外一位教育家曾断言“早期教育能造就天才”,他把一个新生儿看做是具备一百度能力的儿童。如果从5岁开始教育,只能成为八十度能力的成人;如果从10岁开始教育,那就只能是具备六十度能力的成人。美国科学家布卢姆认为:如果把17岁时所达到的普通智力水平看做100%,那么从出生到4岁就得获得50%的智力,从4-8岁又能获得30%的智力,而余下的20%智力则在8-17岁这个时期获得。因而在这个时期,给婴儿提供相应适宜的环境,将对他的一生的事业和才能的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简单地说,早期教育是孩子大脑发育最关键的时期,是在给孩子储存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

“早期教育并不等于早期智力开发,早期教育其实就是养成教育,是学习准备状态的培养,培养良好的阅读、作息、自理、卫生、道德、记忆、观察、思考等习惯。”早期教育是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进行的,每时每刻的生活都是教育,每一位家长以天地为课堂,以万物为教材,按照自己的大纲在进行着教育。早期教育没有某种特定的形式和内容。在家庭里,父母的一言一行,甚至爱好打扮等,都是对孩子进行着一种全景式的教育。因此,对孩子的爱请从对自身的约束和行为做起,对孩子的教育请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进行,千万别忽视孩子稚嫩的心。

二、亲情关系是子女教育最基本的情感基础。

亲情是情感世界美好的玫瑰,亲情是教育的源泉和基石,亲情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财富,亲情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有难以替代的滋润和营养。研究标明,经常接受父母的抚爱、关怀等美好情感熏陶的孩子能促进自身内分泌的良性、和谐发展。给年幼的孩子安全感,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亲情关系是子女教育的情感基础。

自己的子女自己教,你在复制着你的教育。作为班主任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家长说:“老师,我对我孩子的教育已经没有办法了,我说的话他也不停,你帮我教育教育,你打骂都行。”这是我们当老师的遇到较棘手的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学生在今后的教育中一般比较难,这样的学生家庭教育一般存在问题。形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早期教育太宽松;一类是早期教育太严厉。以致家庭教育偏离方向,造成孩子不听父母的话。作为教师,教育孩子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会尽力去教育好学生,但有时候会力不从心,收效甚微。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并不是班主任的一次谈话、一次示范能改变的。作为教师,我也感叹,家长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教育自己的子女都深感无奈,我们的班主任一个人面对那么多人,又将如何?更何况,在目前教育背景下,教师的教育力远不如家长。家长与子女有着血缘关系,这种亲情是子女教育最基本的情感基础。现在我们说起小时候不听家长话,会自豪地说被父母怎样处罚,也就是说父母的必要责罚孩子是不会记恨的。因此,不论是从时间和教育力度上看家庭教育在教育子女上是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

家应该是孩子的避风港湾。孩子在外经历不愉快的事,受到委屈,回到家以后让他向我们倾诉,我们给予帮助和引导。父母是孩子的依托,给孩子关系而不是溺爱。我曾听一个朋友讲过一件事,这位朋友在事业上颇有些成绩,由于工作繁忙和为使孩子能有更好的教育机会,在孩子读小学时就送到长沙的寄宿制学校就读。一直到高中毕业的假期,父母说高考也考了,要陪他出去旅游。孩子却说,在我小时候,我是多么想你们在身边陪我,而你们却把我送到了学校寄宿,现在我已习惯了,我不需要你们陪了,你们把钱打到我卡上,旅游的事我自己会安排。这个孩子,放假也不太愿回家,回家后也很少与父母有话可说。我想,这位朋友应该是后悔当初的决定。现在,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经商,子女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呵护,使这些留守孩子出现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下降也较其他孩子比例高。从这些事例中,反映出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孩子越小,亲情关系在教育中的作用越明显。

三、成功偏爱有准备的家庭。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找准自己的定位。成功的家长应该是孩子的良师益友、心理医生、保健医生,是孩子心灵的港湾、坚强的后盾、起飞的加油站,而不仅仅是生活的保姆、学习上的监督员、行为上的警察。要扮演好这些角色,家长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一,教育孩子,要从小抓起。小时候,孩子就像一块未成形的泥巴,而做父母,就要把这泥巴雕刻成一件艺术品。这其中需要灌注教育。随着孩子的不断长大,这块泥巴也渐渐有了形状,渐渐的,便越来越坚实,而难以雕琢。甚至有时候,这块泥就不听使唤了,即使再怎么捏,也无法捏出自己想要的。如果到这个时候再进行早该进行的教育,为时已晚,那些从小养成的恶习一时间很难改正,这样的教育自然是失败的。

第三,确立目标,培养志向。

曾在教育界引起极大反响的“马加爵”事件,再次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包括家长是出了警示。马加爵临刑前的一句“没有理想,是人生最大的失败”如一枚重磅炸弹,促人猛醒,催人反思。著名学者陈茂林曾给家长提出建议,要不失时机,引导孩子立大志。他指出,小学阶段的孩子,他们的理想就是兴趣,而且很不稳定。因此作为家长应激发他们的兴趣,并且创造条件,扶持他们体验兴趣的快乐,享受成功的喜悦。随着年龄的增长,作为父母要帮助孩子分析判断,把远大理想扎根在社会需要与个人实际的结合点上。另一方面,不要强求,要尊重孩子的选择,创造条件,让孩子为实现理想而努力。

总之,孩子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上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播上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前途的收获。教育是系统工程,任何一个成功的孩子都是特定的教育产物,是一株多因素作用下开花结果的树。方法可以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家庭教育是一门学问,包含的内容与可研究的课题也很多。家长要有平常心、信心、耐心、爱心才能把孩子培养成健康幸福、自由乐观的人。只要人做好了,孩子的愿望能实现,你的愿望也就实现了。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潜心研究并实践它的人,才会收到惊喜,品尝到快乐,享受到幸福。我希望今天来参加家长会的各位家长能有所启发。回家后,对孩子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教育,希望您的孩子能在您与我们老师的教育下更加幸福茁壮地成长。也让我们一起努力,助孩子一臂之力,向着他们的理想目标共同努力。

安全知识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同学们知道,任何时候都可能存在的病菌、不洁饮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不良习惯以及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潜在的危险因素。一系列数据显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正在逐年上升,这就要求我们学校、家长和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要强化安全意识,防火、防电、防水、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警钟长鸣。下面我主要谈一谈我们同学应如何强化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一、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1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二、饮食安全:

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也是各种病菌活跃的季节,是传染病的高发期。接下来我们来讲讲饮食安全的问题。

(一)、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病快、短时间内有大量食用过相同食物的人同时发病、所有病人都有相似的以消化道症状为主的临床特征。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2、不吃被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

4、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

5、切过生食的菜刀、菜板不能用来切熟食;

6、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

7、不吃毒磨菇、河豚鱼、生的四季豆、发芽土豆、霉变甘蔗等。

(二)、为什么不能喝生水及变质饮料?

(三)、食物安全十原则

1、要选购安全食品;

2、食品要烧熟煮透;

3、烹调好立即进食;

4、小心贮存熟食品;

5、再加热的食品要彻底;

6、防止生熟食品交*污染;

7、保持厨房用具清洁;

8、加工食物前要洗手;

9、防止昆虫类动物污染食品。

10、使用清洁水

三,地震中如何避险自救

1学校避震

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 在操场或室外时,

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应当有组织地撤离。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阳台上去, 必要时应在室外上课。

2,家庭避震

地震预警时间短暂,室内避震更具有现实性,而室内房屋倒塌后形成的三角空间,往往是人们得以幸存的相对安全地点,可称其为避震空间。这主要是指大块倒塌体与支撑物构成的空间。

室内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是:坚固家具附近;内墙墙根、墙角;厨房、厕所、储藏室等开间小的地方。

3公共场所避震

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不要拥向出口,要避免拥挤,要避开人流,避免被挤到墙壁或栅栏处。

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处:就地蹲下或趴在排椅下;注意避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书包等保护头部;等地震过去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在商场、书店、展览、地铁等处:

避开玻璃门窗、玻璃橱窗或柜台;

避开高大不稳或摆放重物、易碎品的货架;避开广告牌、吊灯等高耸或悬挂物。 在行驶的电(汽)车内:

抓牢扶手,以免摔倒或碰伤;

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地震过去后再下车。

4户外避震

就地选择开阔地避震:蹲下或趴下,以免摔倒;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不要随便返回室内。

避开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楼房,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过街桥、立交桥;高烟囱、水塔下。

避开危险物、高耸或悬挂物:变压器、电线杆、路灯等,广告牌、吊车等。

避开其他危险场所:狭窄的街道;危旧房屋,危墙等。

切记:千万不要跳-楼!不要靠近在窗户!不要到阳台上去!不要乘电梯

四、居家、外出安全

居家时要学会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睡前检查关闭门窗、煤气阀门。要养成进出家门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外出游玩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行程去处告诉父母,说明回家的时间;上学、放学要与同学结伴同行;不单独与素不相识的人同乘无人看管的电梯;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允许私自或者和同学在河边玩耍,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有驾车的陌生人问路,要与其保持一定距离,不可贴近车身。不独自通过狭窄街巷、昏暗的地下室,不独自去偏远的公园、无人管理的公共课件厕所。不要把家中的钥匙挂在胸前。不要在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如有陌生人对你说家中有急事时,应立即报告老师,并与父母取得联系,以确认是否属实。外出时穿着打扮要朴素,不穿名牌服饰。不要单独到银行存款或取款,必要时,可把积蓄的钱交父母替你保存。携带钱财时要隐蔽好,切忌招摇过市。远离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及其团伙活动,遇到敲诈事件,尽量不要正面冲突,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想办法尽快离开或靠近人多的地方,然后报警或告诉家长、老师。

五、意外伤害、自救自护类

1、生活中哪些事情会造成喉咙被卡住?

1)口里含着食物,互相打闹、跑跳。

2)写作业时。常将笔帽、别针等含在口中。

3)吃零食时,抛出食物,张口去接。

4)吃饭时,一边吃,一边笑。

5)吃鱼的时候。

2、在我们跟小狗玩耍的时候被它咬伤怎么办呢?

1)立刻仔细彻底清洗伤口,用流水冲20分钟以上。

2)将伤口上端(近心端)用布带结扎,防止血液倒流。不要覆盖伤口。

3)快速及时送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

3、如果遇到同学中暑与昏厥怎么办啊?

1)立即扶他到医务室,找校医。

2)把他扶到阴凉处,松开衣扣,用毛巾冷敷颈部,及时补充水分。

3)用手指掐嘴唇上方的人中穴。

3、游泳时,都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1)下水之前应做些准备运动,使身体适应水温。

2)游泳时使用合格的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使用之前检查救生设备是否脱离

或者破裂漏气。

3)过于冒险,在竹筏或爬到岩石上跳水,入水下洞穴探险,冰上嬉戏。

4)不要到深水、风浪、急流,有岩石、陌生的地方及没有安全标志的区域游泳。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安全意识永驻心中,同学们请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让我们从遵守校规章制度做起,从自身安全的每一个细节做起。让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温馨校园!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防止校园伤害 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对北京等10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学校占51.44%,这一调查表明,学校竟成为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可见,防止校园伤害,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多么重要。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下面我就几个主要的方面谈点看法:

一、交通安全

往来学校大多数都是骑车。为了适应这种现实,要求同学们要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骑车时要注意力集中,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车辆和行人,根据新的交通法规,不满16周岁的同学禁止骑电动自行车。

二、 饮食安全

2003年,辽宁省海城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致使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同年,北大、清华校园餐厅发生令人震惊的爆炸案;现在,有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冒险干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生产、销售一些劣质、变质的食品。我校周边也同样有一些小摊小贩出售这样的食品,可是我们的同学就是不太重视这些方面,试想,如果发生事物中毒,他们会为你的安全负责吗?恐怕早就逃之夭夭。因此,同学们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一看有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如果没有这些内容,那么这样的食品不能购买,更不能食用。同学们就餐最好是在家或者在学校食堂。

三、网络安全

味味俱全,机器声、脏话声,声声刺耳,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另一方面,“电子海洛因”充满刺激、惊险和浪漫,使得众网迷对上网有着极强的心理依赖,轻者影响学习、身体,重者致使心理憔悴、精神崩溃。还有些小网迷为了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四、课间安全

我校现有学生230多名,下课活动时,同学们和老师们要时刻注意安全,不许打闹奔跑,课间不搞有危险的活动,体育课,大扫除集体活动等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下楼梯时轻声靠右行,走出教室时不要拥挤。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关爱生命最重要的是加强安全防范。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希望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校园宁静,让学生平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斋公岭小学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都把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 学校时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每位家长密切配合,希望各位家长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要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一生才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学校中树立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和安全第一的意识,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等知识教育。

今天,我重点说一下防火安全知识,翻阅众多的火灾案例,自救能力的缺乏是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重要原因,自救能力不仅仅包括家庭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技能,家庭火灾的扑灭也是自救能力最重要的一环,家庭起火,校园起火,往往具有燃烧猛烈,火势蔓延迅速,烟雾弥漫快等特点,如果不及时扑灭,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有时能使整栋楼或整个村庄遭受到火灾危害,因此,了解和掌握一些灭火常识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了解火灾造成人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归纳起来有三条。

1、烟雾中毒窒息死亡,这是火灾致死的首要原因,因为大火烟雾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吸入后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成为碳氧血红蛋白,当人体血液中含有10%的碳氧血红蛋白时,就会发生中毒,严重时就会窒息死亡。

2、被火烧死

3、跳-楼摔死,多数发生在高楼失火,又缺乏自救知识,被火逼得走投无路而跳-楼摔死。

其次,遇到火灾时怎么办,火口脱险有以下五个要点:

1、沉着冷静,根据火势实情选择最佳的自救方案,千万不要慌乱。

鼻,一时找不到湿毛巾可用其他棉织物代替,这样可以滤去烟雾中10%—40%一氧化碳,增加生存的机会。

3、设法脱离险境:利用各种地形,设施选择各种比较安全的办法下楼。首先是正常楼梯下楼,如果没有起火,或火势不大,可以裹上一件雨衣,或用水浸湿的毯子、棉被包裹全身后,快速从楼梯冲下去。如果楼梯脱险已不可能,可利用墙外排水管下滑功用绳子,顺绳而下,二楼可将棉被、床垫垫等扔到窗外,然后跳在这些垫子上。跳时可先爬到窗外,双手拉住窗台,再跳,这样可减少下落高度,还可保持头朝上体位,减少损伤,特别是头颅损伤。

4、显示求救信号。发生火灾,呼叫往往不易被发现,可以用竹竿撑起鲜艳衣物,不断摇晃,红色最好、黄色、白色也可以,或打手电,或不断向窗外掷不易伤人的衣服等软物品,或敲击面盆、锅、碗等。

5、不要因财物而贻误逃生良机,一旦发生火灾则应因火制宜,在可能情况下,顾及财物,但危急火势下,切不可舍命救物。

当家庭火灾发生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一定要讲清地名、门牌号等,然后派人在路口迎侯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用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也可以用脸盆,水桶等将火扑灭,或利用楼层内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苗。

3、个别物品着火,要直接把着火物搬到窗外灭火。

4、油锅起火,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油的比重比水轻,浮于水面之上仍能继续燃烧,水往别处流动,会把火势蔓延;也不可用手端油锅,以防止热油爆溅,灼烧伤人和扩大火势,直接盖上锅盖灭火即可。

5、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灭火,如仍未熄灭,再用水浇。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暴裂伤人。(切记要用湿毛巾或戴湿棉手套等,以免烫伤)

巾捂嘴,迅速弯腰或爬出火场,在有人被困的情况下要首先救人,救人时,要先重点抢救老人、儿童和受火势威胁最大的人。发生火灾时,如山火、森林大火等,学生不参与,也不提倡学生直接参与,但是这并不是视而不见,你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去实施救火,如报警,找人救等。

同学们,你们是国家的栋梁,是21世纪的主人,愿同学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安全就是幸福,生命就是财富”,拥有生命,才会拥有幸福,让我们珍爱生命,用全身心的爱,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滨州市校舍维护管理优秀学校”、“滨州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规范化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示范学校”、xx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xx年“全区模范管理学校”、xx年“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先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管理使用优秀学校”。以上沉甸甸荣誉的取得浸透了全校师生的汗水与心血,我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累累果实。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一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讲座讲话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xx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xx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xx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xx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某某某人,个体户。武某某,17岁,某某城关区人,某某一中学生。贺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某对贺某说:“某某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某某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某某从某某叫来某某,6月15日上午,武某某、贺某某入室、刘某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某某,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某某挥霍。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某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某,16岁,某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某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某就将张某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某某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某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某说:“没事”。候某某说:“咋没事?”并问张某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某某就在张某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某被候某某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某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某某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某某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某某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某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某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对候某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负百分之五十,候某某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张某某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二候某某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某某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假如候某某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某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某人。200某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某年8月份,关某某伙同景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农民。)、钱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某某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某酒厂、某某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某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某某、景某、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关某某,200某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某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某月6日,关某某与朋龙在“某某某某”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某某准备回家休息,行止某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某某”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某某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某某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某某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某某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某,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某某、刘某、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梁某某、丁某某抢劫一案是200)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某某上初中期间与保某某、刘某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某某、李某、丁某某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某某、李某、丁某某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某某、关某某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某某、李某、丁某某原是某中、某某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某某、关某某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保某某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文档为doc格式。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各位领导、村干部:

大家好!

在座各位能够当上新一届村干部,充分体现了村民对在座各位工作能力和素质形象的双认同,在此,首先向在这次村级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的各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在座各位党员、干部,你们长期战斗在基层一线,工作最具体,最艰辛;但你们任劳任怨,一直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开发区的发展和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向开发区各位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村两委成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以下内容:即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当前的反腐形势,职务犯罪及其主体和分类,近几年全市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触犯的刑法罪名、特征、危害性和犯罪心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及村官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下面首先向大家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3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失职侵权(反渎局查43个)等共涉及56个罪名。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一是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监督部门履行)。

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第三是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履行)。

即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诉部门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二是侦查监督。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活动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侦查监督履行)。

三是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诉部门履行)。

四是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包括对死刑的执行监督、对罪犯的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等管教活动的监督(公诉、监所部门履行)。

第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民行监督部门履行)。

第六是控告申诉职能:

即对老百姓及其单位的控告申诉以及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及其初查和处理。(控告申诉部门履行)。

第七是司法解释职能(最高检察院才有)第八是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精神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参与,各负其责,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构建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有机结合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职能之一,并且贯穿于其它各项职能始终。因为侦、捕、诉作为打击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惩治来实现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的目的,而预防工作则是通过教育、感化、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达到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减少犯罪、杜绝犯罪的目的,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第二向大家介绍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秉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贪污腐败的高级领导干部。据统计,近1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重刑的省部级高官有100余人。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是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高官第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是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在中纪委全会上,胡锦涛多次强调指出:要突出抓好关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的?四个进一步?的工作。除了?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据统计: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其中:立查贪贿大案18224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健全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4亿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49件10227人。其中,立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508件,立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33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8584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立案侦查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开发利用、征地补偿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248件。

2010年,武汉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2件296人,其中大要案件229件293人;这还不包括渎职、失职等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犯罪40余件。

第三谈谈职务犯罪及其分类:

在谈职务犯罪时,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三大法律;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它是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而切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家的标志等涉及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条文,凡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村民组织法、刑法、刑诉法)。

2,刑法?(实体法)简言之,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它有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3,刑事诉讼法?(程序法)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然还有民法、民诉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不一一介绍了)。

4,什么是职务犯罪?从广义上讲就是与职务有关的犯罪,也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利进行的一切犯罪。但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和政法工作中约定成俗的职务犯罪概念仅指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而把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与职务犯罪有关的犯罪纳入?经济犯罪?的范畴。(前面已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失职犯罪等56罪名)。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等。三是擅权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陷害罪等。

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二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但犯罪构成与行为人身份和职务密不可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三是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又触犯其他罪名。

谈到职务犯罪必须先介绍国家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而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

它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管理性,即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的公共事务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国家事务,也可以是社会事务和集体事务;二是具有国家代表性,即这种活动是代表国家而进行的,它是一种国家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代表某个人、某个集体、团体的行为。换句话说,这种活动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或是国家权力的派生权力的一种体现。

准国家工作人员:即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在2004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中作了如下盖定:

即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等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准国家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12日下午,我区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谭世贵教授做《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专题讲座。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法、检两长,区长助理,以及区级机关各单位、各街道党政办、市垂直部门上城分支机构、各建设指挥部、区直属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参加。讲座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益伟主持。

据了解,此次讲座是我区领导干部在本年度中进行的最后一次集中学法,随着国歌响起,讲座正式开始。会上,谭世贵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题中之义、主要特征、基本要求、方式着力点等方面进行了全新的解读,并对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坚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要按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总要求,坚持宪法与法律至上,本着“公正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处理问题,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做到分配公平、机会公平。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着力点在于,围绕法律实现深化改革,以人为本推动发展,通过法律化解矛盾,坚持公正维护稳定。同时,在提升运用能力时,要注重四方面的要求。即,以培养法律知识为载体,切实提高法律素质;以塑造法治精神为根本,努力改善法治环境;以参与法治实践为平台,不断提升法治能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提供制度保障。

会后,参与讲座的领导干部表示,本次讲座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尤其是对当前我区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都将起到有效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各位领导、村干部:

大家好!

在座各位能够当上新一届村干部,充分体现了村民对在座各位工作能力和素质形象的双认同,在此,首先向在这次村级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的各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开发区的发展和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向开发区各位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村两委成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以下内容:即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当前的反腐形势,职务犯罪及其主体和分类,近几年全市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触犯的刑法罪名、特征、危害性和犯罪心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及村官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下面首先向大家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机关负责直接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反贪局查13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失职侵权(反渎局查43个)等共涉及56个罪名。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一是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监督部门履行)。

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

第三是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履行)即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诉部门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二是侦查监督。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活动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侦查监督履行)。

三是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诉部门履行)。

四是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包括对死刑的执行监督、对罪犯的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等管教活动的监督(公诉、监所部门履行)。

第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民行监督部门履行)。

第六是控告申诉职能:

即对老百姓及其单位的控告申诉以及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及其初查和处理。(控告申诉部门履行)。

第七是司法解释职能(最高检察院才有)。

第八是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法制讲座校长讲话稿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努力形成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

法治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越来越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不可少的武器。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年龄特点及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同学们还不成熟,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潮也会使同学们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响,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沉溺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有些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利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天,我就如何学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它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准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只有按照《守则》和《规范》,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又是我们的保护伞,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各班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强化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律观念,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做到遵法、守法,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主题班会,或自己搜集材料,要求每位同学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心得体会。然后,请班主任负责,挑选写得好的文章送学生处进行评优;各班委办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今天发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大家:要学法、要知法、要守法、要用法。让我们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法律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2011 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青少年是“六 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不仅是“六 五”普法主题活动——“法律八进”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县 综治办、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团联合决定于 九至十一月份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青少年学生及家 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政法委抽调资深法制教育授课 教师进行授课。希望借助此次“法律进学校”活动,使“六 五”普法工作在校园全面推开,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和社 会相关部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 进一步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养成,为 建设法治兴隆、和-谐兴隆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此次宣传讲座活动圆满成功!

2011 年 9 月 1 日

讲座讲话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

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三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王某;18岁张某;15岁胡某;13岁。

2004年,三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县中学,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9年11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60元;

第二次,2009年12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200元;

三人均参加了抢劫,所抢现金被三人用于吃喝花用。

王某等三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王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年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胡某应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胡某不受到处罚,根据他的情况可以送工读学校矫正。最后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2执行年罚款1000元,胡某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送工读学校矫正。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中两人已满十四岁,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个体户。武某,17岁,某中学学生。贺某,14岁,某中学学生,刘某,13岁。2009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对贺某说:“电玩城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去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邱某授意于6月15日上午,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邱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电玩城,回来后,只剩300元。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16岁,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艾某问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艾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被艾某达的时候,张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艾的头发,在艾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艾又捅一刀。致艾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经法医鉴定:艾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

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

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

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

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

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要做到“四戒”,是哪四戒呢?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

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

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

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11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第三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

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强奸。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

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09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

法在我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一起学习和探讨法律知识。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既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告诉我们,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应当并举,法制建设应提高到现代化建设这一战略高度来抓,没有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还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江苏要在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培养大批合格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些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然应当具备这一素质。不懂得必要得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只为合格人才。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关系到一代新人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成败的大事,必须长期坚持。

我国的青少年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少年在党的教育、关怀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其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青少年中也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有社会的原因,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

属于社会方面的原因有:社会上存在不良的风气;家庭教育的不足;学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某些缺陷等等。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错误思想占据了他们的头脑。

1.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享乐至上的辛福观。

而许多青少年罪犯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利己主义原则作为自己的处世哲学,把“活着就是为了享乐”奉为人生信条。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

2.江湖义气的友谊观。

江湖义气是剥削阶级腐朽的道德观,是封建行帮思想的表现。它是青少年罪犯结伙成帮的纽带,也是他们的一支精神支柱。3.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为了人民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勇往直前,无私无畏,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色。但有亡命称霸英雄观的人,却把凶狠好斗、心狠手辣、视生命为儿戏看作是“英雄”,蔑视社会秩序,公开向法律挑战。

4.产阶级的淫乐观。

近年来有些青少年受格调低下的小报和色情书刊、录像的影响、腐蚀,色情欲膨胀,资产阶级的淫乐观占据头脑,整天想入非非,最后趟走入性罪错的泥坑。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作多方面的努力,搞好综合治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青少年自己来说,应当怎样防止走上犯罪的道路呢?1.认真学习,2.提高认识。青少年要努力学习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繁荣富强的人生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3.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

比如应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唱歌跳舞,组织交。

游等。对于一些有害身心的活动,应当坚决抵制。

(三)要多看好书,有选择地交朋友。

青少年求知欲强,看重友情,这是个优点,但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导,就有可能走到邪路上去。有的青少年看书是为猎奇,什么书都找来看,不加选择,结果沉迷与黄色书刊,沉迷于宣扬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腐朽意识的作品,不能自拔,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青少年结交朋友不加选择,谁请自己吃、喝、玩,就跟谁好,这是很容易被坏人拉拢、利用的。所以我们要多看好书,要有选择地交朋友。

(四)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在青少年当中,法制意识薄弱。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青少年应当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认识法律的重大作用,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时时处处作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以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当今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俗话说:有毒的药不能吃,违法的事不能做。违法犯罪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不仅危害国家、危害他人,最终也会危害自己。古语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干了违法的事,不管他多么狡猾,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青少年要学法、守法,要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的,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是神圣的,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行为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一个国家的利益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一种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带有强制性。有些青少年不懂法律,在行为上就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给自己终身留下抹不支的污点。

有两名中学生,平日学习不专心,一有空就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一次他们趁晚上行人稀少时,偷偷用弹弓射路灯,致使12张路灯被毁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两名中学生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家长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其实,象这样的事,我们身边有不少。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一个人一旦走上违法道路,就有可能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因此,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安全用电讲座讲话稿

同学们,长期以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一直是学校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到了冬季,学生宿舍违规用电的情况有所增加。

同学们,学生宿舍是大家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加强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宿舍环境,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前些时期我们的老师没收了一些同学的手机和充电器以及宿舍里违规使用的电器,有的同学不理解,认为学校的规定不合情理。请同学们仔细想想为什么?其目的还不是为了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同学们,忽视用电安全将会带来血的教训:

1、07年6月28日,下午17时左右,河北某高校物理系大三学生张然下课后回到宿舍,私接电线,强大的电流瞬间将张然击倒在床上。120急救医生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进行了抢救,然而这一切都已不能挽回张然年仅22岁的生命。

2、发生在上海的: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602宿舍同学前一天晚上使用了热得快,在 22:30熄灯停电后,忘记热得快还插在电源插座上,就上床睡觉了。早上6:00在她们还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供电,插在电源插座上的热得快很快把剩下的水烧干,并且很快引起过热,最终烧了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

在上面的两个惨痛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私接乱拉电线,以及违规使用电器是多么的危险。学校在每一年的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定期的安全教育中,都会针对用电安全做出特别强调。但之所以违规现象仍有发生,是因为有的同学对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手机充电,使用拖线板不会造成什么大不了的后果,安全意识极为薄弱。

同学们“当你忽视安全的时候,你就已经站在了危险的旁边”。为了你本人,也为了殷切关注你健康成长的`家长和学校,我们再次向大家呼吁“安全用电,从我做起”,只有全校师生都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尊重人的生命权,才能确保大家在学校能够安全,健康的成长。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职工师傅们:你们好!

很荣幸我有机会参加这次演讲,自从百年前的二次工业革命开始,电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最初的电能是直流电,电压不高,变压也极不方便,在传输过程中损失很大,直到交流电的出现,那时候爱迪生说过‘交流电是魔鬼’。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认识电能,安全用电”。

人体是有细胞组成的,而细胞是由分子组成,原子结合成分子以及分子都是靠电磁力的作用,当电流足够大的时候可以瞬间使人体气化。多数的触电事故则是灼伤和休克以及猝死。想想人体是多么精密的结构,电流只要稍微的改变一下人体结构,以现在的医疗条件是无法复原的。

想必大家都知道人体的安全电流和电压吧,交流电36v是有效值,实际峰值是50v,也是直流电安全电压。而生活中的220v其峰值却的根号2倍即308v,而2火线电压则是根号3倍即380v其峰值是537v。这些都不是人可以碰的。超过这个级别的高压线甚至有击穿空气的能力,连普通开关都无法断开,必须使用断路器,更不是人能靠近的。

以上跟大家说的数据只是理论数值,仅仅作为参考。职工师傅们,在工作中你们是前辈,吃过的盐多过我吃的饭,我长这么大只被电过两次,你应该比我感受多,但现在照样没事,也就不怕了。我要说的是,没个人的电阻都不同,就是同一个人做不同动作和不同环境以及穿不同衣服的时候电阻都不一样,不信你可以用万用电表测测,所谓安全电压就是个浮云,决定人体伤害程度的是电流,还有就是受伤的部位。手指受伤也就是少一接,眼睛要是遭遇电火花,那就是一辈子完了。

职工师傅们,我没下过井,不知道井下是个这么样的环境,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严格规范操作。因为我是学电气的,知道电能的性质有多复杂,不是简单的远离,绝缘就可以杜绝所有伤害。比如电流的磁效应,变压器都是禁止人靠近的,人如果处于线圈中间就是没触电也会变成肉球,同理,当电缆成捆抗在人身上的时候也是不能通电的,架电缆时就尽量拉直。还有救是电容电感等储能器件在断电都依然可以伤人。

对于地面,我看到最多的就是小火车,是低压的直流电,相对是比较安全的。但是也不能疏忽,因为小火车电机是感性负载,整个通路有电流保持作用,电线小火车以及铁轨形成一个回路,当铁轨出现断路的时候,人垮于两段有跨步电压,所以小火车在附近行进时不要靠近铁轨,小火车司机更不要在开车时露头,因为铁皮有静电屏蔽功能。

以上我说的只是对部分操作规范的解释,只想说明规范的操作都是有依据的,大家不需要全理解,只需要明白按章操作一定没事,违章操作可能悲剧。我的观念是工作是为了更加潇洒的生活,我宁愿在生活中抽烟喝酒,糟蹋身体,快意人生,也不愿意在工作中冒丝毫的险,毕竟那是没意义的,还给企业添麻烦。

心理健康讲座讲话稿

第一,战胜恐惧心理。

当人们面对特殊环境产生了非理性的心理症状,就是所谓的恐惧感。恐惧感来源人们对环境的不认识不了解,恐惧感的产生还与生物遗传因素有关,即性格脆弱,天生敏感和神经质的一类人最容易产生恐惧感。

那么你有没有恐惧倾向呢?

我们来做一个小的心理测试,下面有十个选项,你看一看你符合那些选项:

1、经常莫名地联想到亲人会有不幸。

2、有时担心自己会给所爱的人带来伤害。

3、反感在拥挤的人群中被推来推去。

4、尽管自己已经努力,但还是对自己不够满意。

5、遇到尴尬情况发生的时候总是想尽一切方法逃离

6、在困难中是否能迅速地做出决定

7、你是否常常觉得自己做了某些多余的事

8、老舍不得扔掉已经没有用的旧东西

9、你周围的东西是否随时都要放在同一个地方

10、认为自己常常是不由自由的做事情。

如果你的选项6个以上,说明你基本上没有恐惧的倾向;如果你的选项在5-7个之间,说明你有中度的恐惧;如果你的选项在0—3个之间,说明你完全有恐惧倾向。

各式各样的恐惧都可以治愈的。克服恐惧感的最佳方法,就是勇敢地面对它,也可以进行心理分析和行为疗法。对付恐惧可以使自己经常处于“忙碌”的情况下,同时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生活目标,一个生活丰富、学习认真而忙碌的人,就不容易有恐惧感。

第二,克服悲伤。

曾经有两个孪生兄弟,老大叫悲伤,老二叫做乐观。悲观的孩子总是愁容满面,杞人忧天;乐观的孩子整天都是乐呵呵的。对于两个孩子如此异常的状况,家人很希望能够改变一下,于是赠与了悲观孩子一大堆的玩具,给乐观的孩子送了马粪。第二天,家人意外的发现,悲观的孩子依然紧锁眉头,玩具碰都没有碰过,因为他害怕把玩具弄坏了,而乐观的孩子却在马粪堆里玩的不亦乐乎:“这里一定藏了什么宝贝?”这就是悲观和乐观两种迥然不同对待生活的`态度。悲观和乐观心理有时候是由于人们心理暗示的作用,而引发的各种情绪反应。

悲伤和情绪低落对健康是很不利的,可是有时却无法摆脱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现在介绍以下种方法,它可以暂助你摆脱这种状况。

1、运动 运动能使你忘却悲伤,恢复信心。运动促使人全身肌肉紧张;使血液中的内分泌激素改变;减少大脑皮层疲劳;减轻大脑和心脏在代谢方面的过度负担;提高植物神经系统的能力。

2、营养 科学家都相信维生素和氨基酸对人的心理健康很有帮助。他们发现脾气暴躁且怪僻、悲观的人在大幅度改善营养以后,他大脑中用来维持正常情绪的化学成分会大大增加,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他克服情绪低落,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对大脑和心脏的影响。

3、变换角度想问题 情绪不好实质上都是由于思维方法不对所致。比如,在街上离你不远处看见一个朋友,他没有跟你说话或打招呼,你就以为是他不再理你了。如果你反过来想,“他可能没有看见我”,“他可能正埋头想自己的事情”,就不至于影响自己的情绪了。

4、扩大社会交往 有人说,“朋友是最好的药”,这一点不假。研究表明,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后一般也愿意帮助别人,互相帮助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也是最使人快乐的事。长期和好朋友们在一起,使人愉快甚至可以使人长寿。

笑一笑十年少,笑容是缓解悲观的最简单方式。请试着面带微笑对待所有人,那样你会获得更大的快乐。

第三,集中注意力。

学生注意力不集中这表现在上课时有时不注意听讲,常做小动作,老走神。注意力有专门的训练方法,我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个是听觉集中训练法:在安静的环境下,闭上眼睛,用心来听闹钟的滴嗒声,并伴随着这种声音默念“嘀嗒。。。嘀嗒”。可以是一两个孩子。也可以是全班或小组。每天五次每次两分钟左右,坚持六天。再一个是视觉想象训练:要求环境安静,闭目静坐,先在头脑中想象出一个黑点,再想象由这个点向右无限延长的黑线。每天练习三次。每次五分钟。隔两天后再想象,由黑点起无限旋转的螺旋线形。疗程为7天。然后减少量坚持2周。

怎样克服上课“走神儿”的毛病呢?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几张小卡片,上面写专心听讲、不要走神、等放在平时常看得见的地证词如文具合时书桌上,家里的写字台上墙上等这样无论上课听讲还是回家做作业都可以提醒自己别走神;或者就是在每次写作业或复习功课之前。先给自己定个时间表,从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完成什么内容。如果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学习计划,并且始终专心致志的。那么就奖励一下自己:看会儿电视或听一段音乐;相反,如果由于分神而使计划落空,那你就该毫不留情地惩罚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如干家务或跑楼梯等。这样长此以往就会为了奖励避免惩罚而渐渐养成集中注意力的好习惯了。

第四,培养自信心。

一个小孩聚精会神地在画图,教师问道:“这幅画真有意思,告诉我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上帝!”

“但,没有人知道上帝长什么样子!”

“等我画完,他们就知道了!”

每次读到这个故事,我都会想象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如果他长大了一定很了不起,只是和老师简单的对话,我们就能轻松地发现他满满的自信。

有一位名人说过: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区别在于有没有意志力和自信心,只要具备了意志力和自信心,除了违反法律的事以外,世界上没有事能难倒你。不断鼓励自己“我行,我一定行,我会成功,我会做得比别人更优秀!”这样,你就会精神抖擞,从容不迫地应对任何事情。

最后,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能够主动调节自己的心理,做个健康、乐观的人。

法制讲座校长讲话稿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我觉得我们最需要的是知道什么是规则,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然后一步一步的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知道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实践才是硬道理!

有句话叫“不为小事作恶,不为小事行善。”身边的小事总是在考验我们。不要认为你的某个行为对你有害,也不要认为你的`某个简单的好的东西提不起多大的作用而置之不理!事实上,每一件小事都有积累,都有无穷的力量,所以要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在校园里,我们遵守课堂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规范,遵守课堂秩序!观察里面的任何小物品,比如上课听到铃声,快速安静的进入教室;比如说话,先举手;比如先下车报到!再比如和同学一起玩,相亲相爱,不玩不闹;还有比如有序排队吃饭,有序排队公路队!比如考试的时候就光明正大,不会作弊!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如果一件一件去做,你在老师眼里的形象就会很好!

而在校外,我们需要遵守社会的规矩纪律!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向车外,更不要向车外投放垃圾!又比如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吐口痰,不辱骂别人,不对人动手动脚!如此小事,件件若都做好,那么一个懂规矩,讲文明的好公民形象也呈现在大家眼前了!

法制,法律说复杂不复杂,就体现在我们的一个小小举动上,若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文明,都符合礼仪,那么相信你自然不会去触碰到法律底线,自然不会违法乱纪!

所以,亲爱的孩子们,遵纪守法,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了解纪律,更需要我们从生活里的点滴做起,从身边的件件小事做起,一件件小事做到位了,一件件小事做好了,那么美好的意识会渗透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那么法律也自然在你脑海中有了点底!之后在生活中慢慢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相信你们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也会继续用之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帮助我们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且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看来,在像冯老师这样的好老师的带领下,川师附校走出去的孩子,每一个都是知法、懂法、维法的孩子!

讲座讲话稿

石云龙。

在未成年人中要积极开展防毒禁毒教育。让毒品预防教育深入到每个学生中去,首先要抓好学校教育。为此,学校结合《毒品危害与禁毒斗争》、《毒品预防读本》、《禁毒知识读本》、《禁毒斗争与毒品预防》等书,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将禁毒知识穿插到其他课程中,在板报中增加禁毒知识试题等各种形式,将禁毒教育纳入课堂教育主渠道。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禁毒知识的热情。除了正规课程外,开展讲座也是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毒禁毒教育的好形式。由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办禁毒教育讲座或进行禁毒专题报告,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

学校教育是重要方面,但仅靠学校教育远远不够。必须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毒品、拒绝毒品的气氛,才能确保中小学生不受毒品侵害。

抓好家庭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毒品侵害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举办家长培训班,开展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禁毒第一道防线的形成。要想彻底禁绝毒品,必须将打击毒品犯罪与毒品预防教育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功能,让广大未成年人从小就形成防毒拒毒观念,这样,毒品也就无处容身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吧!

讲座讲话稿

各位同志、同学们:

6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月份,我校举行的“第七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已经接近尾声。在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健康问题突显的今天,选择这样一个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是有其特殊意义的。

我校素有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传统,秉承“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严峻形势,学校党政领导高点定位,积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队伍,在20__年4月,已经建立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和宏观干预体系,即以“班级心理委员——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工作小组——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成的三级心理干预信息网络体系,可以快速掌握和反馈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切实有效地指导、帮助和处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根本的支持和保障,使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呈现出集时代特色、人性关怀和发展活力于一身的良好势头,为同学们健康成长创造了温馨和谐的愉快心境。

此次活动月是我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充分利用教育月活动载体,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教育活动月活动的举办为契机,不断探索学生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本次活动月给广大同学带来主题鲜明的朗诵大赛,丰富亮丽的心理知识和图片展,扣人心弦的心理电影,深入浅出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还有富有运动气息的校园环跑活动。相信通过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一定能达到增强心理健康,共建美好心灵家园的目的。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参与和推动!你们的成长需要师长们的关心和爱护,而老师们的劳动也需要你们的支持和理解。

在此我代表学院党政领导对本次活动月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宣布-------20--年“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