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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钢结构部分(详见预算书)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
1.5工 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
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工程单价:
1.8总承包价:
1.9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2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协助办理乙方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甲方承担办理开工报告所需费用。
2.2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工程增量变更登记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及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给乙方,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工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工程施工所在地。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6.1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总造价的30%;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工地付总造价的27%;工程进度到钢结构施工完毕维护前时再付总造价的30%;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总造价的10%。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有关材料移交甲方,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总造价的10%。工程保修期壹年,保修金按合同价格3%预留期满一次结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同时工期顺延。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3000元违约金。
7.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同时并视为工程合格。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10.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和指定分包(范围、方式、控制措施)
招标人指定分包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实行总包,其中部分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分包与总包签订施工合同,由总包支付工程款。监理的管理直接对总包。招标人分包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程招标人直接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与总包不存在分包关系;现场监理直接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2、方式:监理部根据不同的分包方式制定具体控制措施,在各个施工方面进行监督总包单位与各专业分包的施工。
3、控制措施: 第 1 条 合同管理
监理部应依据总包合同要求,认真审核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项目合同条款,并要求总包与业主、专业分包与业主 指定分包与总包签署施工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和指标,明确三方的管理责任,在协议中强化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要求,并明确监理部对总包及分包的监督职能。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入场时,应提前7天向监理部及总包单位报送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
在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部要定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偏离合同要求,要督促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整改和纠正,让其正确履约。
第 2 条 技术管理
在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项目开始施工前7天向总包方提交可行性、指导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包审批认可后,方可向监理报审实施。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编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技术交底,对于特殊部位、特殊工序还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做好层层交底。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检查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技术交底情况和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与原施工图不符的内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经多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负责专业性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变更与洽商,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确认。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必须配合总包施工进度,负责土建同步的预留孔洞交底,否则遗留下的问题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
内外装修等专业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在施工前,如无设计图纸,应向总包及监理部提供深化设计图和施工工艺措施,以便于监理部、总包单位参照检查。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必须保证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并积极配合资料归档。
第 3 条 质量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与总包签订《质量管理协议》,明确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质量管理目标和指标,明确双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专职质检人员;进行质量责任分工,划分质量管理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或办法,以书面材料报监理部及总包质量管理部门。
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项目,监理部从原材料进场、到工序产品、到分包工程完工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及时审批相关质量文件。
为加强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监理部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施工质量有否决权、停工权、处罚权。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严格执行“三检制”,严格工序质量检查,严格按施工报验程序报验。严禁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插入施工前,应与监理及总包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
为保证结构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不得随意在主体结构上剔槽开洞,若发生设计变更需要剔槽开洞时,应先征得监理、总包和设计院的同意。
第 4 条 安全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在监理监督下与总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建立自己的安全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分工,划分安全管理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在进场前,应根据自身工程的作业范围、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编制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安全管理方案,报送监理部审批。监理部审批认可后,按此方案实施安全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工人进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认真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接受监理及总包单位检查。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向总包报送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和上岗资格证,经监理部核查合格后,特种作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应及时向监理部报验。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三证”应齐全有效,并建立台账,经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安全费用投入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如因施工需要,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需临时拆除的部分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人安全监护,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由其自行负责。与其它分包垂直交叉作业时,还应做好垂直防护。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方案应先取得监理部的认可。搭设好后,必须通过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自觉接受监理部的安全监督检查与验收,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并参加监理部组织的周例行综合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规范、系统的制作和整理安全资料,并向监理和总包及时提供其需要的安全资料。
第 5 条 进度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编制分包工程进度计划,并报送总包审批,总包审批认可后,方可向监理报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进度计划应服从总包的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的要求,服从工程分包合同的要求。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依据确认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总包审批,审批通过后向监理报批。
监理部监督总包定期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进度执行情况做出考核评价。进度计划若发生偏离,应督促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采取措施纠偏,以保证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工程进度。
因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除承担分包合同约定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总包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 6 条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有义务保持场内的干净整洁,不准随意乱扔乱倒,作业层上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按总包规定时间清运出工地。
垃圾清理实行袋装化,禁止直接从楼层上倾倒施工垃圾。 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负责覆盖,防止扬尘。
第 7 条 消防与保卫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与总包签订《现场消防与保卫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职责。
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公共部分的消防设施由总包提供,由总包负责管理与维护。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作业范围内,包括库房、材料堆放场地及其它重点防火部位,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现场保卫由总包统一管理。其中,进出场保卫由总包负责,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的保管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负责。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应主动向总包登记备案,建立名册,并办理出入证。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出场或退场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退场人员应办理退场手续,归还出入证。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加强对工人的管理,严防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第 8 条 进场材料与设备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材料、设备样品必须通过总包、监理和业主三方确认,并向总包提供样品件及其相关资料。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材料、设备进场,应与样品件相符,且质量合格证明资料齐全。及时向总包材料设备部门报验,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报验。
需取样试验的材料,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负责取样,但取样时应有总包的试验员在场监督,见证取样还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自行负责保管。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固定专人管理材料、设备出场,并向总包登记备案。需要出场的材料、设备,由其到总包方办理出场手续,否则,一律不准出场。
盗窃材料、现场设备、物品的行为,根据材料、现场设备、物品的价格进行5倍的罚款,本工地施工人员清退出场。
第 9 条 成品保护管理
按照“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做好自己工程的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保管工作。
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半成品及成品保护、保管均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自行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不仅要保护好自己的工序产品,还应保护好他人的工序产品。
对他人成品的损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第 10 条 施工报验程序
各类施工报验按照“分包自验合格向总包报验,总包验收合格向监理报验”的报验程序进行。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报验程序,严禁不通过总包直接向监理报验。
第 11 条 施工资料管理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工程的施工资料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负责收集、制作、整理,施工资料的制作和整理应及时、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报送一份施工资料复印件给总包备查,总包对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的施工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工程完工后,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在一个月内按归档要求将其施工原始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好后,移交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给总包归档。
工程施工资料由总包负责统一向业主归档、移交,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积极配合。
第 12 条 施工协调与配合 施工现场内的施工总协调由总包负责。同时,总包积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尽量为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提供方便。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按时参加总包组织的周生产例会,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相互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及时、有效解决施工问题,积极为对方施工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 13 条 竣工验收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在其所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先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总包验收。总包验收通过后,由总包报请监理验收。
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总包报请监理、业主进行竣工预验收。最后,由业主组织相关方进行竣工验收。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必须参与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前,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配合总包把施工资料整理完毕。
第 14 条 质量保修
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应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对用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由专业分包及指定分包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年限按分包合同约定。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建设面积:___________
承包范围:安检车间、环检车间及调试车间钢结构主体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运输、吊装、构件表面防火涂刷、材料复检、构件检测、工程资料编制等项目)。
进场安装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安装竣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____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按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执行,实际价款为结算后价格。或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执行。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成达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4.工程造价:
5.钢结构工程建成后,土建砌体完工。
第二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三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给乙方。
2.在主钢梁钢柱加工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总价的给乙方。
3.在主钢架钢梁檩条安装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4.在屋面瓦完成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
5.剩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甲方必须一次性付给乙方,预留 %为本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第一周内付清。
6.若本项目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三日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若甲方无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付清合同款项。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处理此合范围内事务,现场施工员全程在场负责技术处理相关施工日志需双方签字确认,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在12个月内,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维修合格,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工地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或单位无关人员(社会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擅自闯入施工现场,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甲方提供条件
1.甲方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2.乙方进入工地前甲方必须具施工条件,即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厂地平整)甲方应保证地面运输道路的通道畅通。
3.甲方应为乙方留有足够的场地用于材料堆放。
4.出现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情形,乙方停工后甲方如另行组织人员安装,因此情况出现基于甲方违约造成,不影响乙方按合同总价款向甲方主张合同总价款的权利,甲方明确放弃以此理由的抗辩主权。
第六条争议,违约
1.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在无甲方造成其他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有问题经返修仍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
4.工程中途因甲方的原因停建,缓建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动用,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原则上安装三日内甲方不提出书成异议即视为订可安装及质量问题,即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定立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终止。甲方首批合同款到乙方帐户后,甲方将派一方监理到乙方加工车间进行监理,施工日志双方签字。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
甲方将钢结构工程委托乙方加工制作为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信守。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车间
二、加工形式:包工包料
三、加工范围:钢柱、钢梁、天车梁、c钢。所有构件刷灰防锈漆一遍。(以图纸为依据)
四、工程总造价整 (小写 元)开票方式含税。详细数据见报价单。
五、工程质量:根据甲方提供数据及设计方案,乙方制图,甲方审定签字认可,本工程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乙方厂内验收。一切数量尺寸均以图纸为准。
六、双方责任:乙方按甲方提供各种数据及部件加工生产不包括运输及其它有关事项,如甲方提出特殊要求,乙方按实际造价收费。
七、加工期限:
八、结算方式:工 程 预付款为 元 整(小写 元),作为定金用于开工费用,余款 元整(小写 元),由本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提货时一次付清。本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以验收合格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双方纠纷:如双方发生纠纷意见,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xxx合同法》 、《xxx建筑法》及其他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分包单位: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基础土建工程等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15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5) 竣工后3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16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17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18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9条 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20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21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22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23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日期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 币____ 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第九条 仲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万利一矿灌浆站主体钢结构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灌浆生产车间、储砂棚主体钢屋架(包括紧固件、连接件、配件、辅料),基础预埋钢结构地脚螺栓,主体外围护结构岩棉夹芯板;钢结构外刷底漆及防火涂料,屋面排水天沟,主体门窗,配电室及值班室屋顶结构、屋面板,配合其他工种施工等。
一、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但不提供施工机具,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包括施工机械、辅料)。乙方施工范围包括灌浆生产车间、储砂棚主体钢屋架(包括紧固件、连接件、配件、辅料),基础预埋钢结构地脚螺栓,主体外围护结构岩棉夹芯板;钢结构外刷底漆及防火涂料,屋面排水天沟,主体门窗,配电室及值班室屋顶结构、屋面板,配合其他工种施工等。至工程完工验收,交付甲方。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与甲方协调关系(包括甲方提出的临时系统方案等)。
二、承包价款 73.8(柒拾叁万捌仟圆整)万元,乙方进场之日起,主体施工工期为15天(主体包括钢结构、岩棉夹芯板围护),至合同全部内容施工完毕工期为20天,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00元。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大、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原材料送检试验费用。
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三、开工日期自乙方进场开始计算,工期为15天。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乙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合格后,运行正常。签合同后付乙方首付款5万,乙方工程材料进入灌浆站施工现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50%。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变更图纸及施工有关资料、文件。甲方提供临舍,其它生活设施和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监督乙方使用合格施工材料。
3、甲方向乙方指派施工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6、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乙方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神华公司现行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神华公司现行的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相符之处,应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中乙方不按图纸施工造成材料浪费返工,一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遵守工地纪律,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4、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及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7、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禁止使用回族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8、乙方必须确保施工时的规范用电,晚上加班必须派专人值班。
9、乙方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打架、斗殴。
10 、乙方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神华公司现行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神华公司现行的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1、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12、凡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返工或修复工作,其费用(人工、材料、机械)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四个工种的作业队带班长,参与项目部安全质量责任制考核并进行同样的奖惩,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具体考核情况,见相关责任考核制度。
七、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八、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壹年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十、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一、 不可抗力
1.按照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二、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 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