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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的管理制度大全(13篇)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更新是必要的,随着环境的变化和组织的发展,规章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保持与现实的一致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化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温度。

2.试验室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吃东西、抽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试验室内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注明使用日期,做何种试验和使用人签名。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检测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按仪器操作说明进行操作,按仪器设备书定期进行保养,空调通风管按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5.仪器设备的零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保管好。

6.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

7.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臵,不得挪作他用。

8.试验检测完毕的试件集中堆放,每一周进行处理,处理地点必须是指定的场所,并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职业健康造成影响。

化验室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三、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四、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 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六、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二、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六、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八、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九、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十一、化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知识。

化验的管理制度

一.水处理人员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2、锅水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t=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水处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严格执行gbl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采取炉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炉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五.水质化验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七.化验室和水处理问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1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1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1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化验的管理制度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化验室管理制度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化验室管理制度

使化验室的检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档案,技术书籍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验、设备的原始资料的保存需要。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原始资料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职责。

3.1班长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进行归类,按保存期限进行保管。

3.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档案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由班长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4.2由班长负责收集日常水质检测原始记录,在检测报告发出后立即归档。凡列入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各类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于进站开箱验收后,立即归档。

4.3借阅存档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密资料需经部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不得带出资料室,不得复印。

4.4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供货商保守技术机密,并按照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否则以违反纪律处理。

4.5要注销的技术档案要造册登记,经部长和总经理审批,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以防失密。

4.6妥善保管资料档案,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虫蛀。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的管理制度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6、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