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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管理制度(热门17篇)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是在社会组织中为了维护秩序和规范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它起到了管理和约束的作用,对于组织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制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方法。

小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范文一、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层楼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清洁班”。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先进班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卫生导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食堂卫生:

1、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8、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范文二、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小商小贩食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避免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六、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

七、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改善学生宿舍卫生条件,确保通风。

八、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九、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健康卡,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十一、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上好健康课。

医院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 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必要时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在各医疗机构防保科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传染病报告员接到临床医生的`传染病报告要进行核实诊断,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认真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临床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区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区卫生防疫站发现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防疫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10、区卫生防疫站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县、区)宗教的实际情况,特订立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防疫制度。

一、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小组,明确一名管委会成员专门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二、组织信教公民学习宣传卫生防疫常识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防疫方针政策,做到“讲究卫生,人人有责”、“控制疾病,预防为主”。

三、环境卫生落实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经常性进行卫生大扫除。物品堆放要整齐,保持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

四、后勤(食堂)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灶台,作业时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信教公民在场所内聚餐时,事前应对餐具进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禁止酶烂未熟食品上桌。

六、伙房、配菜操作间须安装纱门(窗),地面、灶台、炊具、桌面等保持清洁。做到整洁无油腻、无老鼠、无蚊蝇、无蟑螂。

七、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及霉烂、变质、过期、污染等食物,严禁生、熟混储。

八、宗教活动场所内如发生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包括乡镇政府、卫生局、防疫站、民宗局、统-战部)报告疫情,保留、封锁现场(包括食品、餐具等),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暂停信教公民聚会等活动,防止疫情扩散。

动物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和配合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强制免疫,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落实动物防疫措施。

2.1 养殖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通过免疫接种结合其他措施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2.2 根据本市疫病发生的.种类和特点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订的免疫程序,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确定免疫接种内容、方法和合理的免疫程序。作好详细记录,并仔细观察免疫反应情况。

2.3国家对重点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兔疫,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规定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的免疫监测、疫病监测和监督检查。

2.4 按照国家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可追溯制度,对免疫过的猪、牛、羊佩带免疫耳标。

2.5 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清洗和消毒,疫苗应现用现配,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作无害化处理。

3. 提倡“全进全出”,养殖场应建有动物隔离圈舍。

4. 建立场长、兽医技术人员和饲养员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

5. 养殖场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更-衣消毒室、兽医诊断室、药房等防疫设施,有条件的场应开展主要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6. 建立免疫接种、抗体监测、疾病诊疗、检疫、消毒、疫苗和药品的进货、保管和使用记录以及病死动物剖检(送指定单位)、无害化处理记录等资料档案。记录应保持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

7.落实灭鼠、灭蚊、灭蝇工作计划和措施,禁止其它家畜、禽、犬、猫等动物进入场内;病死动物当天焚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8. 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尽快控制、扑灭疫情。

9 .规范动物调入程序。调入前提前5天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调入后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车辆工具消毒证明,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验,并经所派官方兽医按规定采取消毒、隔离、强制免疫等措施后,方可混群饲养。

10. 出售、运输动物前,必须提前就近向所在地的动物报检点报检,经所在地官方兽医按规定实施产地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凭证交易或运输。

11. 场内饲养、技术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2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内应遵守本场的防检疫规章制度。疫病流行期间或受疫病威胁期间,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卫生教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鸡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太湖鸡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特指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畜禽防疫卫生条例。

二、阻断病源的传入和传播

1、鸡场出入口,设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效消毒液(使用:2%烧碱)。保证进出人员及车辆消毒工作。

2、外来人员未经负责人或兽医部门同意不得进入生产区。

3、任何其它禽及其禽产品不得带入生产区。

4、饲养员每天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在不同鸡群间串门。

5、生产区一周消毒一次,工作区和周围环境两周彻底消毒一次。

6、任何外来人员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进入前必须更-衣、消毒,紫外线下照射10分钟,穿全封闭一次行工作服在技术员的陪同下进入。

7、场内兽医人员不得对外诊疗鸡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

8、生产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生产区,在生产区穿工作服和胶靴,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三、严格淘汰

1、饲养员每天观察鸡群,每天早晨放牧后到鸡舍角落及其它偏僻处查看 有无离群独居、精神不好的鸡,发现后立即淘汰。

2、经技术员同意后饲养员方可对淘汰鸡进行无害处理,即离饲养基地3公里以外定点深埋。

四、传染病应激措施

1、当鸡群发生疑似传染病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加以确诊。

2、当场内或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病例时,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3、如场内发生传染病后,如实填报疾病报表,该次传染终结后,提出专题总结报告留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决不调出或出售传染病患鸡和隔离封锁解除之前的健康鸡。

五、防疫保健

1、技术员组织制定基地防疫计划的实施。免疫计划以技术员发的程序为准:

2、对场内职工及其家属进行兽医防疫规程宣传教育。

3、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的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4、定期检查鸡舍、用具、隔离舍和鸡场环境卫生和消毒情况。

5、技术员每天的诊疗情况有台帐记录。详细记录兽医诊断、处方、免疫等内容。

7、配合检疫部门每年两次鸡群新城疫、禽流感等检测。

8、妥善保管各种检测报告书,省级检测报告书保存期为三年,市级检测报告书保存期为两年。

9、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必须先消毒后使用。医疗器械及设备有保管员保管,如有缺损在一个星期内补购或维修,确保随时可用状态。

 

三、谢绝参观,特殊情况下,参观人员在消毒后穿戴专用工作服方可进入。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饲养人员不得相互串栋、串岗或共用物品。

八、严格按配方和饲料加工程序加工。加工车间将饲料分装为成品袋,严格区别,防止交叉使用,以免造成药物残余,饲料保管由专人负责把关。

十、一旦发生可疑病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采取药物治疗或紧急接种。确诊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鸡群采取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工地防疫制度工地防疫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细则。

1、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按完成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提安全奖励基金,各种违章罚款均进入安全奖励基金,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各二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计提安全奖励基金。

2、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的,建设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负责人2000元的奖励。

3、各项目部、二级公司年内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指标内(5‰),年终公司给予项目分部、二级公司主管经理2000~5000元奖励。

违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处罚细则。

1、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8000元罚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未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对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5、未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3000元的罚款。

安全事故处罚细则。

1、对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隐瞒不上报的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的安全主管负责人处于5000元的罚款。

2、工程发生死亡1人事故,将对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处以8000~12000元的罚款。死亡2人及以上处以20000~30000元罚款,并扣发全年奖励性工资。

3、各工程年负伤率每超过控制指标的1‰,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超过2‰及以上以1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伤1人罚款4000元;重伤2人以上以4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

4、被罚款部门在接到建设公司罚款通知一个月内,把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要求处罚细则。

1、进入生产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等,罚款30元。

2、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护用品,罚款30元。

4、气割工不戴防护眼镜,罚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铲等产生飞溅的作业不戴防护眼镜、口罩,罚款30元。

6、喷漆不戴防毒口罩,罚款30元。

7、能够产生粉尘的其他作业不戴防尘口罩,罚款30元。

8、其它作业不按规定佩带相应防护用品,罚款30元。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6、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

1、新进场员工未经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岗作业的,一人罚款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人罚款100元。

3、无经过审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没缺一项罚款200元。

4、塔吊、龙门架等安装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罚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张贴安全规章制度,或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

违反安全用电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

2、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

3、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

4、带电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源的,罚款50元;

6、直接使用电线插入插座的,罚款50元;

7、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每处罚款100元。

8、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9、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

10、配电线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的,每处罚款50元。

11、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的,罚款50元。

12、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沿地面明敷,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处罚款50元。

13、电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14、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

15、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

16、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7、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

18、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的,每处罚款100元。

19、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每次罚款50元。

20、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每次罚款50元。

21、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罚款100元。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每次罚款50元。

违反“四口”、“五临边”防护规定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5、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的,每处罚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

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过30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违反工程机械使用规定处罚细则。

1、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罚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罚款100元。

(3)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罚款100元。

(4)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限位开关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每项罚款100元。

(6)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7)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8)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固,罚款100元。

(9)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罚款50元。

(10)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2)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连接或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3)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每处罚款50元。

(15)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罚款50元。

(16)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罚款50元。

(17)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填写不规范,未经责任人签字,罚款100元。

(20)上下无联络信号,罚款50元。

2、塔吊。

(1)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罚款100元。

(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罚款100元。

(3)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50元。

(4)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罚款50元。

(7)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罚款50元。

(8)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9)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罚款100元。

(10)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3)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罚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5)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罚款100元。

(16)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17)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每次各罚款50元。

(18)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罚款50元。

(19)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3、施工升降机。

(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罚款50元。

(4)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5)未安装吊笼、安全钩扣,罚款50元。

(6)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7)未安装上(下)限位开关或上(下)限位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8)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罚款50元。

(9)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罚款50元。

(10)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罚款50元。

(12)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3)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4)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5)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规范要求,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6)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罚款50元。

(17)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罚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2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4、起重吊装。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罚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罚款100元。

(3)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4)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罚款50元。

(6)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罚款50元。

(7)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罚款50元。

(8)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或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罚款50元。

(9)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50元。

(10)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罚款50元。

(11)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2)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

(13)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有记录,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

(1)各施工机具安装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50元。

(2)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30元。

违反工程消防安全规定处罚细则。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200元。

(3)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款100元。

违反工程实体安全规定处罚细则。

1、基坑支护、土方开挖。

(1)深基坑施工未编制支护方案,罚款1000元。

(2)基坑深度超过5m未编制专项支护设计,罚款500元。

(3)开挖深度5m及以上专项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罚款500元。

(4)支护设计及土方开挖方案未经审批,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罚款200~500元。

(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6)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200元。

(7)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罚款200元。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罚款200元。

(9)砼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罚款200元。

(10)支撑拆除没有拆除方案,或未按拆除方案施工,罚款200元。

(11)用专业方法拆除支撑,施工队伍没有专业资质,罚款200元。

(12)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未设置有效降水措施,罚款200元。

(13)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罚款200元。

(1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罚款100元。

(15)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和管线沉降措施,罚款200元。

(16)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罚款200元。

(17)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罚款200元。

(18)人员上下未设置专用通道,或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

(19)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司机无证作业,罚款200元。

(20)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罚款50元。

(21)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罚款100元。

(22)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及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罚款200元。

2、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

(2)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未办理脚手架验收手续,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

(3)脚手架搭设未按经审核合格的方案及规范进行施工,罚款200元。

(4)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罚款200元。

(5)架体底部未设垫板或垫板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6)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罚款100元。

(7)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罚款200元。

(8)未设置排水措施,罚款100元。

(9)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0)立杆横距、纵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荷载及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1)剪刀撑、连墙件设置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设计要求,罚款100元。

(12)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罚款50~100元。

(13)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14)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罚款50~100元。

(15)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罚款50~100元。

(16)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罚款100元。

(17)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

3、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施工的,罚款1000元。

(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

(3)支撑模板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罚款100元。

(4)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平台,或未按要求进行防护的,罚款50~100元。

(5)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立杆的接长、连墙件的连接、扣件的紧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100元。

(6)拆模之前未按要求办理拆模申请手续的,罚款100元。

(7)模板作业区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拆除的模板未及时清理的,罚款100元。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封闭围挡,或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罚款200元。

(2)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罚款50~100元。

(3)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罚款100元。

(4)未设置门卫室,未设门卫或未建立门卫制度的,罚款100~200元。

(5)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罚款100~200元。

(6)现场排水设施不齐全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罚款100元。

(7)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罚款100~200元。

(8)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随意凌空抛掷,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10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分类存放,罚款100~200元。

(10)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罚款50~100元。

(11)现场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罚款100~200元。

(12)现场临时设施的材质和选址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罚款100~200元。

(13)易燃材料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罚款100~200元。

1、施工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项目部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不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仓库、木工加工间、电焊气割点、休息吸烟室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现场不设工人宿舍,各临时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等设备。

4、木工加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清理工作。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公司审查,经公司安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经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审查批准厚,方可动火。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清理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规定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施工现场安全例会制度。

1、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2、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等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例会。

3、会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通报、对后续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预防等。

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定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定处理方案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5、整改完毕,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应加大处罚力度,并采取停工整顿等方式进行处理。

6、安全例会应留有书面会议记录。

建筑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四、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六、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七、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质量和安全是建筑装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视。建筑施工单位在设计建筑装修时一定要考虑这些问题,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共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防疫管理制度

编制人员:

审核人:

审批人:

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1、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

2、打菜人员与厨师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打菜人员之间必须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

3、所有在疫情期间值班的人员可坐在同一餐桌就餐,新到岗人员必须将盒饭带到非密集通风的地方就餐。

4、严禁对着食堂内饭菜咳嗽、打喷嚏。

5、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6、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7、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8、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9、食堂就餐实行分时间段分批开饭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专人负责监管。

10、epc项目部及分包商,就餐时间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督管理,纠正违章。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新型冠状病毒消杀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防疫管理制度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防范和控制疫情在我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保持临时隔离室通风换气。使用后定时开窗通风。

2、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安排专人对临时隔离室每日中午和晚上进行喷酒消毒。

3、临时隔离室只接待疑似病例、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入内。

4、临时隔离观察患者,由校医使用专用登记簿进行登记。

5、接待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洽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如校医接到班主任报告、发现有异常学生时,要依据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应急人员前往搀扶将异常学生立即带至临时隔离室,并告知班主任自报告起要减少其他师生与该生的接触;且该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

7、发现应临时隔离观察患者,立即电话报校长室,患者及陪同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室,待上级派员来校进行处置;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8、视情形,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对患者到过的地方加强消毒。

9、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防疫管理制度

(1)探亲、旅游、出差为目的到达湖北省,途径或逗留湖北省,以及密切接触湖北省人员的,尤其是武汉市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返程后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在家办公自我隔离14天,确保身体无感染症状后可返岗工作。

(2)开工上班时各工作小组组织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状况的员工,立即安排就医和隔离14天,严禁进入办公区、基地厂区,直至其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班。

(3)自我隔离期间要求每日上午9:00、下午13:00、晚上18:00,以视频形式报告体温监测情况,视频回传至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4)公司与xx酒店签订协议,用于安排员工进行隔离,隔离期间安排人员每日进行统计汇报员工体温和身体状况。

(2)卫生间配备消毒洗手液,前台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1)配备手持体外红外温测仪,用于日常体温监测。

(1)xx中心各级员工由前台正门出入,其他自动门关闭,确保人流出入可控。

(2)xx基地员工由正门出入,办公楼、各车间刷卡或人脸识别进出,确保人流可控,同时严控物流门,加强基地出入管理。

(3)办公区、工厂车间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动。

(4)要求员工办公、作业全程佩戴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办公桌之间间距1米,公司行政部配备口罩,及时向无口罩员工发放。

(5)尽量减少出差,鼓励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沟通协调,减少人员外出流动,如确实需要出差,请第一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6)要求所有员工办公期间着工装、佩戴工卡,便于识别。

(1)尽量减少来访接待活动频次,各业务接待部门尽量以电话视频方式与客户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如确需面对面业务交流,建议选择室外或非办公区,避免外部人员进入办公楼和厂区。

(2)外部来访来客、第三方人员于公司前台或基地门卫处登记备案,并做体温监测。

(3)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邮件、微信、钉钉等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沟通联系下发相关要求。确保办公保持高效、精简,快速决策,减少聚集时间。

(1)每晚20:00前对公寓、宿舍入住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员工回寝休息。

(2)公寓不得留宿他人,不得圈养宠物,严格按照公寓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1)食堂所有员工登记备案,每日食堂进行消毒处理,员工进行体温监测。

(2)要求食堂不允许采购野生动物食材,每日采购的食材登记备案。

(3)要求食堂每日菜品留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要求xx基地安排员工错峰就餐,避免人员大面聚集。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计春节假期往返武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信息,并于开工前上报领导小组。

(3)如出现经医疗机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一旦出现不报、瞒报或迟报,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取消所有现场培训形式,组织下发《疫情防范知识手册》,确保人手一份,同时进行微信等形式进行视频培训,组织观看疫情防范视频。

(2)如出现发热症状请员工及时就医,并向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备。

(3)防控期间关闭吸烟点,全场禁止吸烟;

(4)不能集中就餐,采用一次性饭盒,由行政负责组织人员送餐到各部门、车间等;

(5)与每位员工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

(7)公司配置: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仪等。

防疫管理制度

1.1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卫生防疫工作,减少以致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防疫管理。

2.1公司党委书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分公司党支部书记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

2.3项目部是卫生防疫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4公司工程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会负责综合办公室、党某某、安全管理部对所属项目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1一般管理要求。

3.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突发卫生防疫、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1.2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严格实行新进工地人员体检制度,确认身体健康。对施工人员的流动情况要及时掌握。

3.1.3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网络、现场展板和手机终端进行相关的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地应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有关传染性疾病的报道,掌握相关知识,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自觉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1.4食堂应选在上风口,远离厕所(不小于30m)、垃圾站等有毒有害场所,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

3.1.5食堂应设饭厅、操作间、熟食区和库房,且要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3.1.6发现有员工患有传染病或是病原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常规每天2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等采用1000/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记录。

(3)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标准预防措施,为工人班组人员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和酒精速干手消毒剂,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4)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5)对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的过往史、接触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每日至少4次以上消毒及工人出入测温并保留相关记录。

3.2.1疫情防控措施。

若施工现场确认有员工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立即通知项目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员工复工岗前无条件接受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项目防疫工作小组对新冠肺炎流行病史咨询,体温、血压、心率测量,呼吸道症状筛查。员工复工岗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14天的出行时间、地点、轨迹核实登记,并向项目部报备、员工必须向项目部提供的自我出行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书。

3.2.2疫情防控相关处罚。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按《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酒店防疫管理制度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全国都陷入了灾难中,各地隔离措施相继出台,为减少亏损、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南长城国际大酒店权衡利弊,积极配合政府落实隔离措施,暂停营业。截止到目前,酒店尚未恢复正常,期间所受的损失如何弥补,年度经营任务如何完成,成为了疫情结束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鉴于当前形势,乐观估计酒店在2月底或3月初应能重新正常营业,在这个基础上,我思考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以确保酒店得以继续生存和恢复良好经营状态。

1、持续做好预防工作。当前疫情只是得到有效控制,距离完全扑灭尚有很大差距,据专家估计,疫情完全扑灭要到6月底。这期间,酒店恢复营业,但仍要做好预防工作,开业前员工需全部到岗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做好准备;营业中采购索证索票、大型会议餐饮留样、定时消杀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防止出现问题,因小失大。

2、主动工作恢复客流。受疫情影响,酒店原本接受的2月会议、宴席订单全部取消或延期,重新营业后,营销部门应主动出击,适时推出促销手段并做好宣传,跟踪本酒店取消、延期的会议或宴席,积极与主管会议、操办宴席的负责人进行沟通,适当给予优惠,促成短时间内恢复客流量。对非本酒店承办的会议,也可以拓展渠道,积极争取转到本酒店进行。

3、调整线上订单服务。关注商务、政务类客人在疫情结束后的住店需求,升级更新线上订单服务项目,在客房配备洗手液、一次性口罩等物品满足客人需求,加强与线上管理员的沟通,更新线上房间介绍,增强线上订单客户的接受度。

1、保持骨干队伍。人员流动性高是酒店行业的一大特征,关键在于如何流动。保住酒店发展,核心在于保持骨干队伍的健全。一般的员工流动是常态,重要的是能不能保持骨干队伍,骨干队伍保住了,就保住了后劲,保住了酒店将来发展的余地。对骨干员工,要根据能力适时调整岗位,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的能力转化为酒店发展的动力。

2、强化员工管理。安排员工分阶段返岗,对没有及时安排返岗的员工,与员工形成一致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员工待岗期的待遇问题。根据返岗后的经营情况,有计划安排员工休假和轮休,以控制人工成本,提高工作管理的效率和劳动生产率,进行岗位优化。适度开展员工心理干预,积极引导员工正确看待本次疫情,提高员工积极向上的心态,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好与员工的沟通,培养员工的忠诚度,让员工养成与企业同患难、共命运的职业道德。

疫情之下,要有更强的危机意识,在保障客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全酒店形成挑战极限式降低成本的氛围。努力缩减费用、剥离不良业务、杜绝亏损及没有质量的增长。节约经营,勤俭持家。可以考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创建绿色酒店,降低洗涤成本、能源成本,同时也能打造绿色品牌,更易被客人接受。尝试推出国家的取消六小件计划,以降低经营成本。但要特别注意,挖掘成本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在努力降低成本的同时,要考虑到确保服务品质和出品品质,同时要保持竞争力。危机过后,要逐步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品牌。

1、返岗员工要安排必要的防疫培训、卫生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培训。

2、新招聘员工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创新培训方式,尽量借助微信等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出现问题。

防疫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层楼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清洁班”。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先进班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卫生导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食堂卫生:

1、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8、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公司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部生产、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生产、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生产部厂区工作的员工、实习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生产部办公室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生产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下属各有关部门、车间班组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生产部办公室提出计划,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后勤采购部采购。

第六条生产部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工作区域(厂区统一使用的公共区域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工作使用者承担。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厕所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生产部下属各部门、班组应当按照生产部办公室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生产部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公告栏、厕所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扫保洁。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工作场所,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的建设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施工时由生产部办公室派人负责监督施工场地卫生。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工作的各部门、班组,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人员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第十八条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建筑物墙面内外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等其它纸画(生产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生产部办公室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车辆。第二十一条厂区内禁止私养或携带鸡、鸭、猫、狗等动物。

第二十二条生产部办公室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车间班组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卫生总要求:地面清洁,地沟清净、桌柜无杂物、门窗干净,墙无蛛网,设备干净,物料整齐,托盘、工具放好,软管盘好;工人衣着干净。

第二十六条车间、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及时倒入垃圾堆放池。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车间、室内禁止停放车辆,乱拉线充电。

第二十九条员工衣着必须衣着干净,车间禁止吃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第三十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桶、煤渣池以及垃圾堆放池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班组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生产部办公室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池内。配置给各部门、班组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班组使用并协助生产部办公室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二条办公室、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池内。

第三十三条车间产生的废弃袋和废活性炭必须按照生产部办公室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四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第三十五条卫生设施(垃圾堆放池、公共厕所等)和卫生工具(扫把、拖布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依据生产部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各负责班组和人员负责。

第三十六条任何部门、班组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第三十七条生产部办公室派人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池、煤渣池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生产部办公室管理,及时联系外部人员来厂清运。

第三十八条设置在各部门、班组和办公室的垃圾桶等工具,部门、班组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维护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三十九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四十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生产部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一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二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三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第四十四条食堂门窗、纱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五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六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七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第四十八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五十条已做好等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一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第五十二条炊事员上班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三条供给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四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清洁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五条员工食用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再次食用时,必须先行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供给员工。第五十六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八条遵照生产部办公室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五十九条生产部办公室要结合生产部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卫生检查结果要与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以促进厂区的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六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并由生产部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情节严重不思悔改者开除: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使用公共区域后未及时清理打扫,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在厂区内眷养鸡、鸭、猫、狗等动物或携带宠物影响环境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制人。

防疫管理制度

规范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本制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等疫情防控管。

(一)成立公司进口货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进口货物从装卸至加工完毕的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进口货物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进口货物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情况。

4、密切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进口货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1、实行进口货物专仓储存、专人管理责任制,不得与国产货物及其他物品混放。

2、查验“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能卸车并办理入库。认真填写《进口货物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货物信息全程可溯。

3、负责进口货物专仓管理,不同批次的进口货物要建立每批的出库记录,及时填写《物料卡》记录货物领用及退库情况。

4、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1、生产车间负责进口货物出库至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工。

2、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货物,根据排产情况单独填写进口货物领料单并按需领用进口货物,不得多领备用或在车间暂存间存放进口货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进口货物的领用及退库工作,在专用的指定区域存放。

4、操作人员领用、使用进口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护要求。

2、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4、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在接触进口货物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1)负责进口货物收发、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1)进口货物出入库,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发数量无误;

(2)发现收发错误时,应及时与车间或采购人员核对盘查。

(2)按要求整理库内物品,堆放在指定位置,标签明确,堆放整齐,不超量、不超高。

(1)仓库由防疫实施员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灭毒,并做好防疫实施记录;

(4)公司疫情防疫员毎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1、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2、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1、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口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查阅方便。

2、疫情防控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认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以下卫生防疫制度:

一、加强对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利用上健康教育课、健康知识宣传栏和发放传染病防治知识手册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师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做好季节性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定期发放消毒物品,每月由各部门、各学院把消毒登记表和消毒图片报后勤处综合科。

三、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四、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防疫管理制度

(1)探亲、旅游、出差为目的到达湖北省,途径或逗留湖北省,以及密切接触湖北省人员的,尤其是武汉市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返程后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在家办公自我隔离14天,确保身体无感染症状后可返岗工作。

(2)开工上班时各工作小组组织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状况的员工,立即安排就医和隔离14天,严禁进入办公区、基地厂区,直至其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班。

(3)自我隔离期间要求每日上午9:00、下午13:00、晚上18:00,以视频形式报告体温监测情况,视频回传至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4)公司与xx酒店签订协议,用于安排员工进行隔离,隔离期间安排人员每日进行统计汇报员工体温和身体状况。

(2)卫生间配备消毒洗手液,前台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1)配备手持体外红外温测仪,用于日常体温监测。

(1)xx中心各级员工由前台正门出入,其他自动门关闭,确保人流出入可控。

(2)xx基地员工由正门出入,办公楼、各车间刷卡或人脸识别进出,确保人流可控,同时严控物流门,加强基地出入管理。

(3)办公区、工厂车间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动。

(4)要求员工办公、作业全程佩戴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办公桌之间间距1米,公司行政部配备口罩,及时向无口罩员工发放。

(5)尽量减少出差,鼓励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沟通协调,减少人员外出流动,如确实需要出差,请第一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6)要求所有员工办公期间着工装、佩戴工卡,便于识别。

(1)尽量减少来访接待活动频次,各业务接待部门尽量以电话视频方式与客户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如确需面对面业务交流,建议选择室外或非办公区,避免外部人员进入办公楼和厂区。

(2)外部来访来客、第三方人员于公司前台或基地门卫处登记备案,并做体温监测。

(3)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邮件、微信、钉钉等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沟通联系下发相关要求。确保办公保持高效、精简,快速决策,减少聚集时间。

(1)每晚20:00前对公寓、宿舍入住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员工回寝休息。

(2)公寓不得留宿他人,不得圈养宠物,严格按照公寓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1)食堂所有员工登记备案,每日食堂进行消毒处理,员工进行体温监测。

(2)要求食堂不允许采购野生动物食材,每日采购的食材登记备案。

(3)要求食堂每日菜品留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要求xx基地安排员工错峰就餐,避免人员大面聚集。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计春节假期往返武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信息,并于开工前上报领导小组。

(3)如出现经医疗机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一旦出现不报、瞒报或迟报,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取消所有现场培训形式,组织下发《疫情防范知识手册》,确保人手一份,同时进行微信等形式进行视频培训,组织观看疫情防范视频。

(2)如出现发热症状请员工及时就医,并向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备。

(3)防控期间关闭吸烟点,全场禁止吸烟;。

(4)不能集中就餐,采用一次性饭盒,由行政负责组织人员送餐到各部门、车间等;

(5)与每位员工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

(7)公司配置: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