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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模板5篇)

作者:影墨 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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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篇一

根据国家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xx市xx家园业主代表大会章程》,制定本《xx市xx家园业主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并经xxx年9月18、日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宗旨

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代表和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在物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人员组成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办事机构。在业主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决定和负责小区日常事务工作。2、业委会工作由业委会主任主持。

业委会由本业主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委员组成。

本届业委会于xxx年9月、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之日成立。

第四条、业主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应当是本小区的业主和业主选举出来的业主代表,同时应当具备:

1、、具有为本小区全体业主服务的意愿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2、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工作能力。

3、未在本小区的物业企业及其下企业内任职。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和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的管理、运行情况。

2、组织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3、代表业主代表大会签订和监督执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执行与实施《业主公约》,维护小区良好的公共秩序。

5、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

6、公布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

7、负责小区公共资源的权利维护、管理、经营和收益的使用;

8、执行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xx市xx家园违规违建处理流程》。

9、执行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xx市xx家园招标工作流程》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组织与召开

1、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发起、召集和主持;

2、当三分之一的委员提议和提出议题,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或决议。

3、业委会可以由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主任办公会议,可以就业委会工作事务做出决定。但所做出的决定,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反对的,可以提交业委会全体会议研究、表决。

3、业主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4、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的会议。

5、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员或相关部门、人员、业委会候补委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无表决权。

6、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的议题,必须召开业委会全体会议确认。

第七条、业委会日常工作

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一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执行秘书津贴工资,从业委会活动经费开支。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任期

业主委员会任期为5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2个月内,业主委员应当报告xx市房管局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同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1、不再是本物业区域业主或业主代表。

2、因违法犯罪等原因不能履行委员义务。

3、拒不履行业主义务。

4、连续三次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5、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工作能力。

6、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

7、在物业服务项目所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者。

其中1、3项情况,委员资格自动终止,其他情况须报下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备案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所有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代表大会所有的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重要决定的处理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及时公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送达每一位业主代表,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发布公告。

1、关于专项基(资)金的使用建议。

2、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并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的建议。

3、根据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取何种方式(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

4、对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年度服务计划初审,并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的建议。

5、、关于决定召开临时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决议。

6、关于罢免委员的建议。

7、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发布信息的要求

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信息,必须经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加盖业主委员印章,方可对外公布。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信息主要有:

1、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的信息。

2、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并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的信息。

3、根据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取何种方式(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

4、对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年度服务计划初审,并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的信息。

5、关于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信息。

6、公示业委会财务信息;

7、经济活动招投标信息;

8、关于罢免委员的信息。

9、、向市、区主管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的信息。

10、其他需对外发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解散,

在解散前,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代表大会所有的财务移交给主管部门,并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十三条、印章的使用管理

经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加盖业主代表大会印章。经业主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代表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十四条、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活动档案,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各类会议记录、纪要。

2、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等书面资料。

3、各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备案资料。

4、业主名册。

5、物业服务合同。

6、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7、业主代表和使月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

8、公共部分收益、业委会活动经费支出、维修资金收支情况等财务账薄。

本物业区域的档案采取以下方式保管:

1、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2、委托社区管理。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财务和活动经费的管理

1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按《xx市xx家园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业主委员会必须按《xx市xx家园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每半年将小区财务信息进行公示。

3、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了开支: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

(2)、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等费用。

(3)、有关人员的工作津贴。

4、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日常经费从业委会收入或物业服务费中开支。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章程的生效

本《章程》的订立和修订经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代表大会决议补充。业主代表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为本《章程》的有效组成部分。

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篇二

2、7月7日上午开始,进行候选人公示,公示期7天,至13日24时结束;

3、7月10日至13日征集监票人,别墅组团代表3人、复式楼组团代表3人、商业组团代表1人合计7人组成业主监票小组,对投票和计票、开票情况进行监督。

4、7月14日前物业公司负责在岗亭设置2处封闭式投标箱。

5、7月14日上午开始投票,业主可在岗亭签名领取选票现场投票,未入住户由物业公司负责电话通知业主前来投票,未交楼的空置房屋由开发商进行投票。

6、根据业主签领选票情况统计,如未超过绝对多数的情况,则由物业公司和监票组人员进行上门催票,直至超过多数情况。

7、选票超过半数后即可开票,正式开票邀请居委会派人参加。

8、开票结果进行公告。

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篇三

20xx年即将结束,为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规范业委会工作,更好的为小区业主服务,经业委会成员讨论,20xx年业委会工作计划如下:

1、xx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

xx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于20xx年制定,近几年国家法律法规有了变化,小区情况也发生了变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计划于20xx年1-2月份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工作。

2、小区西门(8栋附近)侧门是否开通

部分业主建议,开通小区侧门,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购物、散步等。因改变小区规划,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需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3、地面非机动车车棚及充电桩建设

xxxx小区入住率越来越高,非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日益紧张,业委会在20xx年和20xx年分别组织过二次征询,业主大会都没有通过。现因部分业主强烈要求,计划20xx年再次征询。如征询通过,将公开招标施工单位。

4、地下人防车库地面维修

xxxx小区人防车位及公共区域维修,计划在20xx年1-2月份完成地面维修的调研工作。如征询通过,将聘请第三方专业监理公司介入,对车库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以上四项工作都需要召开业主大户征询全体业主意见,计划在20xx年3月份进行,请业主们关注业委会和物业通知。会根据投票结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安排工作。如工作能进行,过程公示,投票结果(明细到户)公示!欢迎业主监督!

3、紧急、应急事项的沟通、协调、处理。

1、业委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春节长假期间小区内安保工作,并督促物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应急方案;

需要征询的'四件事项进行前期工作准备;

2、督促物业对小区绿化检查,安排补植计划,跟进进展并检查补植情况;

1、聘请第三方,对物业管理的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五一节小长假期间小区内安保工作,并督促物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应急方案;

3、根据征询意见跟进业户大会投票同意的工作;

根据征询意见跟进业户大会投票同意的工作;

1、根据梅雨季情况,关注地下车库渗漏情况,并督促物业及时排水,并找到维修方案;

2、督促物业消防设施检查、管理;

1、业委会的账目半年公示,并准备半年工作总结;

2、提醒物业防洪、降暑,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

根据6/7两个月地下车库渗漏情况,落实整改、维修方案;

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区内安保工作,并督促物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应急方案;

1、督促物业对小区绿化进行补植,并检查补植情况;

2、督促物业对业主大会投票同意的工作阶段性质量检查;

提醒物业冬季设备设施保暖防寒工作,降雪应急安排;

1、督促物业消防设施检查、管理;

2、业委会的账目半年公示;

3、总结一年的工作,并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以上工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

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篇四

第一条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执行秘书为专职(协助物业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第五条本会权利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学校、中心和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六条本会义务

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4、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提出的有关指令、要求和规定;

6、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难物业管理中心。

第七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三章会议

第八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会长、副会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本会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会长因故缺席时,由副会长主持。

第十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政府及学校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华南师范大学批准方可执行。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华南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十三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必须是成年人)担任。

第十四条本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届中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但换届时由本会参与讨论候选人名单,由业主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或撤换: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十六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十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华南师范大学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2007]87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书篇五

为维护广大业主切身利益,改善小区现行状况,业委会根据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在车辆管理、安全问题、环境设施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租赁与使用、宠物饲养与管理、社区活动开展等方面拟定了工作计划:

一是通过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规划增加停车位、制定科学停车制度等措施改善机动车停车现状。二是规划、调整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数量、设施,改善非机动车乱停放、难停放问题。三是合理规划小区内部行车路线,使车辆出入更畅通。

一是争取实现小区摄像头全覆盖,扫除监控盲区。二是针对门禁增加远程开门功能,协调增加人脸、指纹识别和密码功能,兼顾便捷和安全的双向诉求。三是督促解决电梯、墙砖脱落等公共部分问题,协调解决部分业主户内建筑受损问题。

一是恢复绿化种植。二是改善小区卫生状况。三是修整、新建小区设施,包括大门处景观、花园景观,儿童乐园及其他健身休闲场所。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摸清具体问题和诉求,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协调促成。同时,密切关注其他政策项目。

加强政策宣讲,积极引导,规范租后的使用行为,协调邻里关系,化解邻里矛盾。收集、整理出租、求租信息,使房主和租户都有更多选择,疏堵结合,打造和谐的服务型小区。

加强宣传,加强引导,加强劝诫。尊重饲养人权利,保障其他业主权益。

向社区寻求帮助,积极开展新的政策宣传活动,引进热心公益活动,倡导睦邻友善,倡议保持环境卫生。创造机会,增进邻里交流,增进邻里感情。

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指导下,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在物业服务公司的配合下,中亨都市花园小区一定会重塑昔日辉煌。绿草茵茵,墙明路净,安全舒适,邻里和睦的“新中亨”很快就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