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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夜校管理制度(优秀14篇)

作者:书香墨

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职工总结的要点和写作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职工管理制度

以分店店长为总负责人,下设宿舍管理人员1-2名,各小宿舍设置寝室长一人。

二、卫生规范。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同事负责。

3、值日工作范围:打扫卫生(包括卫生间、客厅)物品摆放,督促其他同事床上被褥物品摆放整齐;离开宿舍检查门、窗、灯是否关掉,并有权监督其他同事讲究个人卫生。

1、冬天2天洗一次澡,夏天每天洗澡。

2、内衣勤换。

3、袜子每天换。

4、胡须天天刮。

5、换下的衣物6小时内须洗干净,并晾挂。(深夜班除外)。

6、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漱口。

1、进门请换拖鞋,保持宿舍卫生和公共财物的完好。

2、进门后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宿舍安静,不能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3、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不准私自带陌生人留宿寝室,搞好邻里关系,服从寝室长安排。

5、同事间要团结互助、互敬互爱,形成温馨友爱的范围。

6、寝室内不准酗酒。

7、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张贴不健康字画。

8、不准赌博。

9、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粗话、打架斗殴。

10、准时关宿舍电器(如饮水机、电视、电灯、空调)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11、希望各位同事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海氏员工。

1、洗脸的毛巾用完后,必须折叠存放。

2、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

3、用完厕所后必须冲洗干净,出门关灯。

4、未经别人同意,不得用别人的毛巾等洗漱用品。

5、洗手间下水道严禁倒茶叶等杂物,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1、爱护公共财产。

2、人多看电视时,应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3、电视音量应控制好,不能影响邻居或他人休息。

4、晚上12:00应准时关电视休息。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一)。

2、未宿舍管理员同意不能私自调换床位。

3、床头周围不能悬挂衣物等物品。

4、每天起床后应把床单理平整,被子叠成方块,放于规定的方向,枕头放在被子上面。

5、被子等床上物品应无异味。

1、早上一般8:00-8:30起床。

2、早上起床不能放音响设备。

3、中午休息时不能放音响设备。

4、晚上12:00后不能再打电话。

5、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宿舍的必须请假。

1、任何员工进入宿舍都应先换拖鞋。

2、宿舍内未经同意不准乱贴乱画。

3、果皮等各种杂物,应扔进垃圾桶,保持室内卫生。

4、洗衣服时不得将水滴在室内。

1、寝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取暖器材(如:电暖器、电炉、电热毯)。

2、寝室内严禁生火做饭。

3、寝室内的电热水器必须断电后使用,热水器每晚必须关掉气阀,排气管必须保持通畅并接到室外。

4、各床位上铺必须设置栏杆,确保人员不会掉下来。

5、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6、各宿舍男女员工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如有事情应找各宿舍负责人说明情况,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寝室内的窗户必须按照防护栏。

8、员工未经允许,严禁上楼顶休息。

9、每套寝室至少放置灭火器一个。

10、严禁在宿舍内外私接电话、插座。

1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类取暖设备。

备注:

1床铺20被子折叠四方平整并统一放在床的一端,床单平整整洁,床上物品摆放整齐。

2书架衣柜10衣物、书本等日常用品摆放有序,衣、鞋、袜勤洗,无异味。

3室内整体10室内布置美观大方,无乱贴乱画,不乱挂衣物,保持客气清新无异味。

4地面10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5桌子10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6门窗10门体窗柜清洁无污迹,玻璃透明,保持通风。

7床底10床底整洁,不堆放杂物。

8墙面10没有乱涂乱画,无污迹,保持墙面美观。

9卫生间。

10地面、墙面、脸池、便池干净,无污迹、无污垢、无异味。

1、店内评比(每月两次)。

2、片区、店与店评比(每月一次)。

3、个人评比(每月两次)。

1、被评为(店内)先进寝室的,发给先进奖状、奖金等。

2、被评为落后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全体公司职员,开放时间为每天19:00—23:00,由当天行政值班经理负责。

2、娱乐项目:台球(宿舍222室)麻将、象棋、电影放映室等(宿舍223室)兵乓球(食堂大厅)。

3、值班经理负责活动室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参与活动者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轮流活动、输者下台”的原则,共同约定符合惯例的活动规则,特殊情况由活动室管理员最终协调裁决)。

5、要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大吵大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6、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赌毒黄、酗酒、打架斗殴、迷信结社及偷盗等违法活动,违反刑律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7、活动室内的电灯、开关、音响、通风系统等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私自调整系统设置。

8、在进行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时,各职员须爱护桌面及其他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棋子等),对于损坏的配套物品请及时交至管理部门,凡发现恶意或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除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任何人不得将室内物品设施搬出活动室。

10、对破坏公司财产者,要积极及时向管理员或行政中心举报。

11、活动室内的音响等发音设备的音量不得开的过大,以免影响周围办公区域及宿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休息环境。

12、每项活动结束后,职员要将物品放回原处,关闭相关电器设施。活动室关闭时间到后,活动室管理员要将室内所有电器及门窗关闭后方可离开。

职工管理制度

1、本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计件工、实习生等,均可在食堂就餐。就餐者一律使用公司食堂专用代金券,食堂人员不准擅自收取现金。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障员工吃足、吃好、吃的营养。

3、经常听取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实行民主化管理,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4、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努力提高烹调质量,加强优质服务观念,做到员工满意。

5、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实行月清点,账目公开制度。

6、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先洗手后操作,并严格遵守常规制度。

7、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8、严格财经财务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食堂管理员验收入库,并建立“物品出入账”,经手人必须签字或盖章,食堂专用代金券要日清月结,杜绝一切漏账现象发生。

9、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违反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职工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职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书屋规范化建设,确保“职工书屋”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真正为职工提供一个学习知识、获取信息、提高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现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工书屋由工会负责管理,并设置专人管理图书。

第二条图书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图书的整理、归档、借阅登记。对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及搞好卫生等工作;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

第三条凡新配置的图书需按图书类别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贴标签,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书、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登记,编制书籍目录,并建立电子图书管理档案。

第四条借阅范围:畅行公司全体人员(只限畅行公司人员借阅,不得外借其他人员)。

第六条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书刊2本,借阅时间为1个月。

第七条图书借阅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如有需要,必须重新办理续借手续。

第八条借阅者要自觉爱护图书,书刊不得转借他人或代为他人借书,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第九条借阅期满,经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归还图书者,将停止其借阅资格。

第十条书屋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不准乱抛杂物。

第十一条妥善保管图书资料及书屋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书屋的安全。

职工管理制度

一、职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职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职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党政办公室和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党政办公室和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职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菜)时自觉排队。

职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职工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是xx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为了保证xx职工宿舍区业主和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专业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道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则》为准则,并结合xx职工宿舍区的结构和特点,开展消防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第一。

(1)xx职工宿舍区值班室主管负责设立消防组织机构,指挥消防演练和灭火工作;

(3)技术保障班负责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故障排除;

(5)xx职工宿舍区全体员工和业主都是义务消防员,担负灭火义务。

(3)须进行二次装修的用户,必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并接受适当消防培训和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1)消防监管员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巡回检查,查找消防隐患,并做好相应纪录;

(3)定期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除当场解决的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部门或用户整改,整改单位在通知书上签名后存档;同时限期整改,跟踪验证。

xx职工宿舍区每年总结一次消防工作,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违者予以处罚。

(3)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项目有:消防栓、各种灭火器、防火门、各种标识等,并做好相应记录。

(2)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消防活动,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

(1)xx职工宿舍区每年至少组织—次消防演习,按《消防灭火作战程序》实施;

(2)消防演习后,消防主管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在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xx职工宿舍区值班室主管或其指定人应制定相关措施,要求有关部门整改,并验证其效果。

职工管理制度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科室人员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管理制度

(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一)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二荤二素一汤。职工要文明就餐。

(二)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一)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

(二)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连续三次不合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一)食堂职工都在考勤范围内,由负责食堂的管理员负责考勤。

(二)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七小时者,扣发一天工资,无故缺勤三天以上者,经批评教育,视其态度予以处理。

(三)食堂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管理员同意报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管理员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

(四)食堂职工请假必须在委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告知办公室请假的天数、事由、去往何处和联系方式。假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在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上班,若因需要延长时间,必须告知办公室及管理员天数、事由,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食堂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任意外出,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无故不上班,不服从分配者,按缺勤处理,扣发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七)食堂职工生病期间,不能按时上班,本人需向委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无故不返回,除扣发工资外,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三)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四)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八)监督检查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九)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食堂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一)环境卫生

1、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2、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3、就餐大厅要有灭蝇、灭蚊、防毒、防鼠等设施,对大厅环境每月进行1—2次全面消毒。

4、洗手间长期清扫冲洗,保证洗手间无臭味,要求每周消毒一次。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1、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2、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3、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4、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1、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2、肉类必须先清洗干净方进行蒸、炒、煮、爆等。

(四)个人卫生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充满朝气。

2、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3、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1、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2、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职工管理制度

1.职工小家由工会派人负责管理,主要为我队职工提供娱乐、健身活动,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2.职工在职工小家活动应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宠物带入职工小家。

3.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随意挪动室内安防设施。

4.使用活动室的职工应对室内设施的.完好负责。活动设施和器材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活动器材无管理人员批准一律不外借,更不得私自带走,如有损失双倍赔偿。

5.自觉遵守文明公德,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乱画。

6.遵纪守法,严禁以个人为名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7.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在职工小家擅自存放。

8.活动结束时,应关好门窗,断开电源,检查后方能离开。

9.如遇特殊情况由工会领导协商解决。

1.周一至周五17:30—21:00;

2.周六日9:00—11:00;15:00—20:00。

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hb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福利费核算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以下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三)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117号)执行。国家或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办法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五)非货币性福利,即公司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第四条各部门要加强福利费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提取标准,不得任意挤占、挪用福利费用,切实保障职工福利不受侵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组织日常福利费用的归口统计,并实施监督管理;财务部负责公司职工福利费的日常核算以及监督管理。每季度分析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反馈至综合办公室,共同商议并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管好用好职工福利费。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二)负责职工取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各项费用管理、核算和发放。

(三)负责疗养费、困难补助及慰问费、托儿费、计划生育费、独生子女费管理及发放。

(五)负责离退休统筹外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探亲路费等管理及发放。

(六)负责女职工慰问('三八'妇女节福利、女职工卫生保健福利)、职工生日福利等管理及发放。

第七条取暖费补贴。

取暖费补贴根据国家或hb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根据国家或hb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职工误餐补助费用。

(一)在武汉市郊区办事并误餐的,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无公杂费补助。

(二)在武汉市以外出差人员伙食补助一律按出差(日历)天数实际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条离退休统筹外费用。

是指企业承担的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主要包括企业承担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其他费用。离退休统筹外费用标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

(一)伤、病、亡慰问。

职工因病住院五天以上(含5天),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人;。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慰问金不超过20xx元/人;。

职工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过世的,慰问金1000元。

职工灾困扶助标准不超过20xx元/人(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

(三)困难职工慰问。

困难职工慰问时间一般为春节,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

第十二条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女职工卫生保健费发放标准为20元/月。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的福利,具体标准为单职工5元/月,双职工10元/月。

第十四条职工疗养。

参加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检费。

体检费标准为人均1200元/年。

第十六条探亲路费。

根据集团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三八'妇女节福利、生日福利。

'三八'妇女节福利标准不超过500元/人,生日福利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第十八条其他福利费。

其他福利费由发起部门上报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所列的各项职工福利费用,各部门在支出时需报综合办公室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福利费用支出审批流程按公司非定额费用审批流程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管理制度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实行特种作业资格制度。

6、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以及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有关保护女工在劳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的总称。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禁止女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对女工的“五期”保护等。具体为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未成年劳动者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他们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度,因而必须对他们给予特殊的保护。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为:不得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对经批准需录用未成年工的特殊行业,应当经过体检证明合格,录用后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提供适合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保证和照顾他们的文化、技术学习和休息;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禁止安排他们加班加点。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是指国家劳动部门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态实施强制执法的一种手段。包括一般监察、专业监察、事故监察三种形式。一般监察是对企业进行的常规监察,其重点是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专业监察是对危险性或危害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等进行的专项技术监察。事故监察是对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组织和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和审批结案工作。

职工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的人口意识,进一步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现制定我校计生管理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行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禁生育计划外二孩,坚决杜绝多孩多育。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做到调进调出人员的档案及时变动。

四、将计划生育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种表格准确及时地报上级计生部门。

五、已婚育龄妇女,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准孕证、准生证,未获得两证者,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取得生育指标的新婚夫妻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六、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检工作,避免计划外怀孕。

七、对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一个孩子的,给予奖励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