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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

作者:紫薇儿

公司还要与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共同的利益。以下是一些企业品牌的成功营销策略,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参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第一条、出勤。

1.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条、打卡。

1.员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2.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

第三条、事由。

1.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准及可,出差事假等超过3天的需经理批准。

2.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

第四条、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早退线:上班8:15到达,下班5:45以前离开。

2.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3.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未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3有薪节假日。

法定假日视情况执行。

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5丧假。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使公司正常运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有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者,本人写明原因,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四、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后,送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2、加班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销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不安排补休。不提出补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给予发加班误餐费,标准暂定为35元/人/天。

五、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1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4、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60%发给;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发给,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 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2、客服工作时间:白班:

上午8:00—中午1: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晚班:

下午4:30—晚上12:00。

1、每位员工都要按作息时间安排打卡上下班,不打卡或者忘记打卡都不予记录。上下班都需要及时在考勤机上录入指纹或者刷脸,请大家务必记住,以免遗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请假。

2、每个月的出勤时间和请假时间由考勤机自动统计,遇到特殊情况由工作人员手动统计,如有异议请和工作人员商量。

1、每人需按时刷脸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注意,请假后就不再算迟到旷工等情况了,不用担心请假后打卡问题,只要按时递交假条;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如遇紧急情况,回来后要补交请假条。

各部门向本部门上级请假,库房向老闫,其余部门向杨柳絮请假;不能随意更改请假人。请假必须电话请假,遇到联系不到的时候给相关人员打电话或者隔一会再打,凡是不打电话光发短信或者微信作为请假的,作旷工处理;因此如不是非常紧急的请假情况,尽量是提前半天到一天请假,以免耽误事情,避免突发因素。

请假之前,先和本部门人员交接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如果因为个人请假而无交接耽误工作的,由请假人负责。

2、避免迟到早退,每天上班时间10分钟内刷脸上班,超过十分钟的作迟到处理,超过一小时的`作旷工处理;下午下班时间刷脸时间为准点,提前20分钟或者以上的按早退处理。

(司机会计)外出办事特殊情况由会计人员记录。

3、每个月固定公休2天,超过2天的按请假处理,其他节假日除外。

1、迟到早退处理办法:迟到10分钟到半小时之内扣5元;半小时到1小时内扣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如果旷工半日,扣除一天工资,如果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2、除公休外,休息时间需扣除休息时间工资;。

3、每个月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奖励50元,每个月不休假全勤的均有全勤工资。

4、加班奖励:超过工作时间继续工作的,按白天每个小时10元,晚上每个小时20元执行;过年期间加班的,双倍工资奖励。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 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治理,标准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依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视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觉,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全部人员必需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觉,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本钱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

第十二条员工在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前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展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治理和薪酬发放方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各驻外分子公司(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执行。

3.管理责职。

3.1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监督检查员工考勤纪律,调查处理考勤违纪现象;。

b)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考勤记录统计表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与反馈;c)指导、监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审核分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职能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a)教育督导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

b)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相关考勤申请流程,监控员工日常的考勤违纪行为并反馈给考勤主管部门。

c)本部门内指定专人(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依照本管理规定,做好部门员工每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门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

a)开发或提供专业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负责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

b)系统日常操作的指导、咨询,与供应商确定良好的售后服务。

c)系统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管理。

3.4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是本单位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落实。

4.相关定义。

4.1“请假”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因私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应履行告知申请和签批手续的行为。

4.2“迟到”是指到了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

4.3“早退”是指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4“旷工”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应到达工作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4.5“窜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非联系工作需要,员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随意到他人工作岗位的行为。

4.6“怠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没用心工作或干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行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间节日和加班。

5.1工作日:实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2工作日作息时间。公司根据季节,将工作日工作时间分为夏令、冬令时间。

5.2.3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文通知为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订,具体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送总经办备案。

5.3休息日。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原则上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产一线及轮班制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实行轮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执行。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若有调整,将以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作为依据再行发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d)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e)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f)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经济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4)突发经济、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4、因工作需要出经济社交场合的。

5、因公差旅期间。

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8、加班工资计算

(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1部门工作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1、出勤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2、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2:00之间任选时段)。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3、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4、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5、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

6、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9:15—9:30到,即迟到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31—9:45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46—10:00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7、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8、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卫生部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促进全体员工养成遵时守纪的良好习惯,营造团结高效的工作氛围与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上岗签到,离岗签退。

2、按压指纹时保持身体静止并正视摄像头,确保考勤图像清晰;无考勤图像者视为未考勤。

3、考勤依据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一)正常作息岗位。

适用岗位:节假日正常休息岗。

考勤方式:每个工作日考勤两次,上午8:30之前按压指纹不计迟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压指纹不计早退。

(二)倒班岗位。

适用岗位:白班与夜班交替岗位。

考勤方式:参照部门自行设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时间进行考核。

执行倒班制度的部门,根据倒班制度进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结合机房门禁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等材料制作倒班员工的考勤记录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职工考勤情况异常,无请假手续或《职工考勤情况说明》的,视情况记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1、迟到: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记为迟到。

2、早退: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记为早退。

3、旷工:员工无故不参加考勤,记为旷工。迟到、早退超过二个小时的,记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超过半个工作日的,记为旷工一天;因个人原因导致当天考勤记录缺失或不完整,记为旷工一天。

4、由于天气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考勤异常,由本人当日加以说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可视情况酌情处理。

5、对因出差等特殊情况形成的考勤异常,各部门须填写《职工考勤情况说明》,并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无效。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串动工作时间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填写《加班/串休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备案,并按以下方式记录考勤,未签到或未签退不计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当天有效签退后,17:30后须再次签到,离岗时签退,按加班计时。

2、休息日加班:上岗签到,离岗签退,按加班计时。

3、加班2个小时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串休一天。

员工每月出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统计周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30/31日。

1、无迟到、早退记录且出满全勤的员工计发全勤奖,每月100元,每季度兑现一次。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迟到、早退累计4次者,扣发绩效工资80元;当月迟到、早退每累计达到5次者,记旷工1个工作日。

3、对旷工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每旷工半个工作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每旷工1个工作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当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含)以上,扣发全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含)以上,扣发50%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扣发年终奖。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可对旷工员工视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降级、转岗处分。

4、员工连续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累计旷工达到10个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5、员工考勤实行全员全时管理,各部门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情况作为职工晋级、奖励、评优的依据之一,有旷工记录或累计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

6、各部门负责人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停职等处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2章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第4条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3章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打卡时间: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门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管理。

1、本公司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的,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

4、公司节假日值班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领导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作为员工加班补贴或轮休的依据。

5、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人事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上班时间迟于规定时间,按迟到论处;下班时间早于规定时间,按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五、打卡规定

3、员工未打卡时,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行政办公室,否则按故意不打卡处理。

4、员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1天处理: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请假后逾期不归;

6、故意不打卡;

7、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

8、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给予不超过当月工资30%的经济处罚;

3、当月旷工超过3天,或当月迟到、早退超过8次者,公司将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办私事。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必须明

确一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每天要自觉按时进行考勤登记,并按月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逐日填好个人岗位手册。年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并与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凡全年迟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的50%,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凡全年旷工15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年底考核不称职;旷工1个月以上的,建议组织做自动离岗处理。

三、凡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

1、凡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者,须经分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同意批准;凡副职请假一天以上经局长同意,3天以上报告区分管领导;局长外出,请假必须报告区分管领导。凡需请事假5天以上者,一律须经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凡不请假,又未到岗着,视同无故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的工伤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女职工的生育假,按现行政策执行。

3、所有经批准的请假条(请病假,须出示定点医疗单位证明)都需报办公室备查。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严肃查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假期的审批。

2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5分钟之内上班,不视为迟到行为,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其他例如产假、婚假、丧假等依据江苏省、苏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员工每月有一天带薪病假,病假超过(含)三天的,需出示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会根据每年业务情况,结合学校寒暑假情况,酌情在寒暑假给予公司每位员工一定天数的年假,具体放假时间和天数由公司决定。(或者给予员工一定的年假自行决定休息时间,亦可一半一半,再议)。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行政部备案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十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理办口头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不扣工资;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学校集体活动管理。

公司作为工业技术学校全额投资的企业,学校常规性集体活动每位员工均需要参加,例如:升旗仪式、起初期末工作总结大会等;但日常教务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等不需要参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体性员工活动暂时不便组织,员工可根据自身喜好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公司另有活动单独通知。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

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