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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 华为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精选5篇)

作者:QJ墨客 2023年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 华为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精选5篇)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篇一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xx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直接持有格力电器50.82%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38%的股份。

(二)股权激励实施过程和结果

证监会要求格力电器在20xx年2月前完成股改,于是由格力集团牵头,与格力电器管理层、股东沟通协调后,制定了格力电器股权改革方案,顺势推出了格力电器股权激励计划。格力电器于20xx年12月23日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外,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将所持股份划出2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在20xx-20xx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格力集团将按照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出售713万股,若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员工2139万股,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之后,格力电器在20xx、20xx及20xx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团按照股权激励方案对格力电器的高管和员工实施了激励措施。激励条件及激励措施。其中在20xx年7月11日和20xx年7月11日,格力电器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赠5股。

(一)股权激励方式

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风险相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二)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定向发行;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格力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由于此次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权激励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没有进行定向增发,也没有动用股东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并没有侵害股东的利益。通过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这种方式,将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转移到格力电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程度逐渐降低,更加有利于格力电器以后的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比例

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数、股数及所占比例见表2。

由表2可知,在20xx年股权激励对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虽然高管在总体激励对象中所占比例较少,但是高管人员获得了总量713万股中的395.3万股,占总体的55.44%,其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150万股,两人所持有的股数占激励股份总数的42.08%。在20xx年,格力电器也顺利地实现了股权激励中规定的净利润,在20xx年10月31日,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中,股权激励对象增至609人,较上一年激励人数大大增加,其中,高管人数仍为6人,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控股子公司高管上升至603人,高管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了250万股,占高管激励股数中的87.6%,占总体激励股数的46.75%,20xx年业务骨干获得的股权激励份额上升至26.22%。20xx年格力电器同样高额完成目标利润,20xx年2月,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激励对象总数达到了1059人,较上一年的激励人数又大幅度提升,其中高管人员保持了前两年的6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子公司高管上升至1053人,20xx年度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激励股份226万股,占激励股份总数的28.16%。

格力电器三年来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最初的94人扩大到1059人,使更多的员工获益,高管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多,有利于维持管理层的稳定;高管所获得股份数量占激励股份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说明股权激励开始逐渐向下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

(四)股权激励的时间跨度

格力电器所实施的是三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我国许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时间都很短,大部分在5年左右,较长的激励期限可以使激励对象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业绩,激励作用更强。格力电器20xx-20xx年的净利润和总资产金额见表3。由表3可以看出,格力电器在实施了股权激励的这三年中,净利润和资产总额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成长性并不稳定,笔者认为激励期限较短很可能会导致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五)股权激励的条件

格力电器实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是达到预先设定的年度净利润,三年的目标利润具体值见表1,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前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94%、15.34%、22.72%,按照这个增长趋势,公司在未来的年利润增长率将高于20%,但是预先设定的目标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0%,低于平均年度利润增长率,并且仅仅通过是否达到目标净利润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简单,设立的激励标准过于单一,使得格力电器轻松达到了激励的标准。

通过对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可以为其他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提供一些启示。

(一)合理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比例

应该根据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合理地确定激励对象和激励比例。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公司内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那么股权激励范围的授予以及比例的设置则主要侧重于这部分员工,授予比例的设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的期限

我国规定,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10年,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期限,过短的激励期限会使高管产生短期行为,降低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

(三)恰当设计股权激励的条件

为了提高激励效力,企业应该设定具有一定难度的激励条件,过于容易实现的激励条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会使高管人员操纵指标来实现高额收益,股权激励的作用较弱。因此提出以下建议:1.公司在设计激励条件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例如某指标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该指标行业均值,以此为标准来制定有效的激励条件,避免激励条件过于简单,适当增加激励效力。2.应该避免用单一的指标来确定激励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引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作为激励条件,或是采用多种财务指标结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对公司形成全面的绩效评价。

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篇二

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xxx及团队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甲方为xxx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xx%股权。乙方为甲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xxx 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xxx公司法》、《xxx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对价

甲方同意,待甲方公司上市后,甲方将其持有上市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享有的股东权

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

第1页(共3页)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处分已转让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四、股权变更登记。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五、乙方承诺。

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

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持有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

乙方违反上述第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

乙方违反上述第、、条承诺时,**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按、,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乙方未按本协议、、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第2页(共3页)

本协议签订后,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xx年xx月xx日。

转让方:

受让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公证方: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股权激励方:xxxx公司(公章)

代表签署:

日期:

第3页(共3页)

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隐名出资、由甲方作为xx公司的显明股东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共同投资

万元(其中xx

万元、xx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将其对xx公司的投资交由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公司投资。甲方成为xx公司的股东,而乙方则成为xx公司的隐名股东,双方以其各自投资,承担风险,分享利益。

二、甲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资料,以其名下的投资,在xx公司享受股东权利,承担义务。但甲方应经乙方授意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甲方经乙方授意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结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股东的身份查询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纪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置股份,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返还第一条全部价款。

五、若因乙方过错导致该股权被处置,乙方赔偿责任同第四条。

六、甲方和乙方各投资人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显名投资人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七、甲方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方、乙方各投资人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八、甲方、乙方各投资人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方、乙方各投资人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甲方的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九、任何一方拥有的股份以及因参加合作而获得的权益在合作期间不得对外转让,但可以对内转让。甲方对内转让全部股权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的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股东。

十、甲方或乙方各投资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在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十一、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内容甲方授权公司,对乙方各投资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由公司直接分配给乙方各投资人。

十二、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本协议签订地点的有效法律、法规。 十

三、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订立协议的全体投资人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十四、协议的签订地点: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公司留存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篇四

员工持股制度(计划)是指企业员工通过投资购买、贷款购买或红利转让、无偿分配等方式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按股分享红利的一种新型股权形式。

建立员工持股计划,既可以使员工以劳动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又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企业效益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提供基本的人力要素。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员工持股计划是一个有着广阔市场潜力的金融产品,企业吸收个人股份增加了发展力,同时改变了员工的收入构成,减少了为不断提高员工收入而发生的货币支出;对员工个人而言,由于持有公司股份而具有了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员工在通过工作取得工资货币收入的时候,也可获得资本收益,真正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银川市商业银行在成立初期已发行了内部员工股,虽然目前员工大多数持有内部员工股,但并没有形成实际意义的员工持股制度。因此,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必要建立员工持股制度。这次我行增资扩股正是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良好时机,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这一产品的开发,及早研究并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和操作方案,通过增资扩股,实现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范围和持股额度

银川市商业银行员工持股的范围应包括以下人员:一是在本行有劳资关系的在岗的管理层以下的员工(包括在各支行的所有正式员工;本行派往关系公司工作,劳动人事关系仍在本行的员工);二是所有在岗的高级管理人员;三是本行董事、监事。

因员工持股带有很大的福利性,因此退休、内退的职工,死亡、调离、开除的职工;临时工、反聘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下的员工不宜列入持股的范围。

员工持股的股份分配。员工持股资格由董事会决定,非本行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员工持股规模根据本行规模、经营情况和员工购买能力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员工股总额占本行总股本的35左右。员工持股额度应结合员工个人的职务、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对在我行成立之前就持有的员工个人股应根据其自愿的原则确定是否应包括在所定额度内,但原则上个人持股额度不应低于规定额度。

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之间股权设置的比例,一般员工可以自由认购,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足额认购,而高层管理人员则必须大量持股。董事长、行长持股额原则上为员工平均持股额的5-10倍。如南京规定公司董事长、经理持股额为一般员工平均持股额的10倍左右,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可视情况提高持股比例,并适度提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限额,鼓励业务和技术骨干多持股。我们可以借鉴南京的做法,让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等多持股,使其与企业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我行持续稳定发展。

二、员工股的来源和资金来源

对股份制企业来讲,股本的变更要有相关部门的批准,经过股东大会的通过,并办理相关的工商注册手续。尤其是在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下,个人直接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难度很大,因此,在确定员工持股时,要根据我行的具体情况确定股份来源。利用增资扩股增发个人股,是我行股份来源的首选方式。如何解决员工股份的资金来源,在实际操作中可采取多种形式的出资方式。

方案一:由员工个人出一块,公司拿一块,银行贷一块的方式,使员工使用一种有成本的资金,它是由企业、员工和银行风险共担的一种资金来源方式。采取这一方式,既解决了员工资金不足的问题,又有效地提高了持股员工对企业的关切度,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避免了全部由公司垫付资金的问题,因而它是能够满足员工持股根本目标的资金来源方式。

方案二:改革薪酬支付方式,按基本工资和员工股份向员工支付,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如5-10)作为持股投资,可以统一规定扣除率或员工自定扣除比率。

方案三:贷款购买股份。作为员工购买股份的投资,并用每年员工持股的收益偿还贷款。既能减轻员工家庭经济压力,购股资金又可以一次到位,不需员工拿出家庭储蓄和金融财产。

方案四:普通员工如果用现金购买有困难的,可以将预扣部分效益工资和员工持股结合在一起考虑,对完成年度任务的支行,返还所扣工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把所扣的部分全部认购成个人股份并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奖励给予完成任务的员工,另一部分返还给没有完成任务的,具体比例按完成任务情况计算。

方案五:将部分净利润分配给持股的员工,将工资、奖金结余量化给员工,将积存的公益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属于员工公共积累的资金按规定分配给员工。这样有利于促进员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为公司和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

方案六:回购目前非本行员工持有的社会个人股。

方案七:将员工股以福利的形式分配。将员工持股计划与员工退休计划、养老计划结合起来,员工股由企业以优惠的价格受让给员工,并随个人对企业的贡献和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而逐年递增。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兑现,也不保证向员工提供某种固定的收益或福利计划,而是将员工的收益同其对公司的股票投资、与企业的发展相联系,为员工的未来积累多种收入来源,让员工能在退休后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颐养天年,从而解除员工退休后的后顾之忧,激励员工长期为企业尽心尽力工作的作用,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方案八:将净资产增值部分折成股份奖励有重大贡献的人员。以无形资产入股,将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等作价折股分配给有贡献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引进科技成果,加快公司技术进步。

方案九:提取超计划利润的一定比例奖励经营者。通过直接购股、奖励股权与分红权、授予股份期权等方式,把经营者个人收入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方案十:设立岗位股,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股 份,分配给经营者,以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股的所有权在企业,收益权归经营者。上岗者一旦离岗,则岗位股归还公司。当然,岗位股份价值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企业经营的好坏,时高时低。

以上方案各有不同的特点,要视企业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用几种筹资入股方案。如公司补贴一块、员工现金一块、工资扣除一块、贷款购买一块、奖励一块的综合方案。

三、设立员工持股会管理员工股

员工持有本行股份,员工的劳动与资本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以产权为纽带与其他所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了员工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但如果员工作为自然人持股,其份额既小又分散,分散的小股东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行使股东权利方面有很大困难。因此,必须通过员工持股会对员工持股进行集中管理。员工持股委员会由企业内部持股员工组成。员工持股委员会是企业股东会的一大股东,是企业内部股的管理机构,代表全体持股员工参与企业决策。

员工持股会可以在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员工持股会作为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和其他股东一样同股同利。如果我行成立员工持股会并具有内部员工股1000万股,则员工持股会将成为比较大的股东,这样对我行的长远发展极为有利。首先,员工持股会代表了持股员工的利益,起到了分散小股东难以起到的作用,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参与意识和关切程度;第二,可以以大股东身份选举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员工的意见;第三,在资本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可以代表员工抵制外界对企业的恶意收购,从而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第四,员工持股会集中托管员工股份,并进行股份的日常管理工作,改变了员工股管理松弛的状况;第五,为经济上暂有困难的员工提供购买职工股的资金来源。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指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对我行的日常经营起着决定作用,但目前我行的薪酬制度,使得这些人员的收入与所承担的责任严重不符,根本不具备激励机制。所以,改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使之符合企业的发展要求在一定意义上更为重要。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员工持股计划的效率高低,取决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机制的成功与否。推行持股的目的是使企业管理者与企业结成高相关度的利益共同体,加强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心和对企业发展的关切度,使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为规范化。首先,在股份认购上企业管理者有最低持股额的限制,使管理者对企业经营的风险和收益也同样数倍于一般员工。这一数量限制既保证了企业管理者拥有充分的表决权,又激励管理者慎用表决权;其次,不同于一般的员工持股,也可规定管理者所持股份在其任职期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转让。管理者在离开企业两年后,经员工持股会离任审计,由企业回购,转由继任者购买,这就有效避免了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三,管理者处于企业最重要的岗位,他们倾注了大量的专用性资产,并承受企业经营决策的风险,理应获取相应的报酬。在管理者的收入构成中,奖励收入所占比重较大,以加强管理者与企业的利益分担机制;最后,从员工股金使用上,保证员工权益上的落实、投资收益的实现,是推进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物质前提。员工持股会所筹集的资金进入企业后要发挥资金的总体优势,不断提高整体效益,保障员工投资的回报。

六、明确规范员工股权的管理

一要严格规范员工持股制度中的员工股份转让行为。在制定内部员工持股章程时,应对员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的股份处置作出明确规定,由企业按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回购,也可以在企业内部转让并由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员工购买。因为员工股要进入公司资本金,所以不得退股,不得上市交易,仅作为分红依据,职工离休或调离、辞退时,职工死亡、退休,被辞退、开除、除名,申请辞职、调动退股时,按每股净资产值套现,必须内部转让。

员工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涉及持股员工权益。在我国,在各省市有关员工持股的暂行办法或试行条例中,大多对员工股作了禁止转让的规定。员工股股权的取得在购股资金方面通常获得了国家、企业的支持,若对其转让不予限制,不仅会导致员工持股制度的解体,而且还将对证券市场造成冲击,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原则上应禁止员工股的退股、转让和继承,只在员工退休、或因死亡、调离、辞职及被企业辞退、除名等情形而脱离企业时,才允许其依法向其他员工转让其实际持有的员工股,或由员工持股会在法定期限内回购其实际持有的员工股。

二是在增资扩股时,要根据未来发展的需要,预留部分股权,以供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认购或分配。

三是灵活处理员工持股分红问题。对于使用银行贷款员工股权所获分红,应首先用于归还贷款和借款,待贷款还清后,才能将分红给予员工。对入股的个人,应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在初期几年内,红利分配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直接给予员工个人,以减轻员工在筹资购股过程中形成的还款压力,减轻员工负担;第二,应逐步减少现金分红的比重,增大采用股份分红的比重,鼓励员工分红用于再投资,以使员工的收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密切结合进来。

七、努力发挥员工持股制度的监督作用

员工持股后其身份具有双重性,他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作为股东,公司的经营性收益与员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员工对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进行主动监督是从关心自身利益出发的,因而这种监督是自发的、持续的,不需外部激励的;作为劳动者,他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层次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实际状况和各层领导人员、管理机构等了如指掌,因而能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并迅速通过自己的代表,经过法定程序反映到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依法依章纠正错误同样受到员工的密切关注。员工的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具有直接、及时、深入、面广、多层次、多角度等特点,其监督是非常有效的。同时,员工会加强对自身进行约束与监督。员工与股东身份的重合性,彻底改变了员工传统行为的价值观。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既与员工的工作效率有关,又与员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员工在工作中变得高度投入,自觉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相一致,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

总之,通过全员持股,使员工与公司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达到风险共担、责任共负、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不同层面的员工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牢牢地捆在一起,企业经营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资收入,还直接影响到其分红收益,企业与员工形成了“产权—责任—利益”的纽带关系,员工感到不仅在为国家、社会劳动,也是在为自己劳动,员工对企业的经营、财产安全更加关心,工作更有积极性,也更加爱护企业,自觉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出谋划策、多做贡献。这样,就有效调动了员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员工持股方案确定要素有哪些篇五

在国企顶层设计方案以及混改文件的推动下,国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也逐渐升温。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58家国企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7月单月开展数量达到14家,8月有11家,9月以来有7家。其中,隶属于央企的上市公司有6家。

国家xxx公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4007亿元,同比下降,这是4年间国企第二次出现利润负增长,与国企、外资企业不同,私营企业利润每年都是正增长。同一时期制造业500强中国有企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为,低于民营企业的;国有企业的人均利润为3万元,低于民营企业的6万元。相较民企,国企的效率问题分外突出,民营企业由于产权清晰,所有者能够获得所有权带来的收益,就有更强的激励机制去严格监督,并防止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低效行为。另外,民营企业大多都是中小企业,所有者本身就是经营者,自己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基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的情况。 国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逐渐升温。

虽然员工持股对于提升国企的公司治理十分重要,然而, 从目前公告的案例来看,国企的公告几乎仅占总量的一成,实际上员工持股的实施仍颇具难度。究其原因,员工持股本质上是一个投资行为而非激励行为,这导致如下问题的产生。

一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太短,无法发挥改善公司治理的长期作用。既然是投资行为,就会以获利作为目的,导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太短。从目前已公告的案例看,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主要依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1 年、3 年锁定居多,很少有企业将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持续的激励机制。由于偏短期化,持股员工可能还是更关注公司股价变动、套现获利,而降低参与公司治理的热情与动力。

二是员工持股计划尚存在多方面的制度保障缺口。员工持股制度的落实将会转变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员工由公司的内部人变为股东,从劳动雇佣关系变为公司的所有者。在这个调整过程中,企业员工持股缺少法律依据,员工的角色转换没有充分的法律支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员工持股权利范围问题;第二,“职工持股会”缺少统一的法律保护;第三,员工持股架构问题。我国法律制度尚未明确规定不同类型公司员工持股的对应架构。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员工持股,是在实现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基础上的再融合,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但是,如果混合所有制这个基础不牢固,或者在“伪混合所有制”下推行,员工持股就会走样。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实施员工持股需要满足遵循如下原则:

混改员工持股以增量为主,存量为辅。员工持股应建立在对企业未来发展认可,对企业未来价值增值认同的基础上,员工持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员工自有资金的投入(无论是工资绩效还是其他途径),主要是一种投资行为。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国有企业资本继续做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股权稀释的问题。但由于员工持股资金有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通过国企存量资产予以补充。

混改员工持股以激励为主,福利为辅。员工持股主要是对企业管理层、业务骨干、核心员工所做贡献的价值回馈方式之一,是为了激励他们为企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主要是一种激励作用。鼓励开展期权激励计划,更加关注企业未来收益。但是,为了达到和超越行业的平均薪酬福利水平,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水平,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员工持股作为一项员工福利和变相的绩效薪酬也是可以的。

混改员工持股以代持为主,自持为辅。由于许多员工不具备管理自己股权的专业经验,也由于股权过于分散会导致决策表决权过于分散,这些既不利于员工的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所以最好通过成立职工代持会或工会代持员工股权的形式,也可以选择内部其他资产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信托机构、资管机构来托管股权。对于一些持股量较大,对公司发展具有科学决策作用的经营管理层类的企业家可以自己管理股权,但这个群体不宜过大。

此外,国企改革中的股权“混改”也不应只限于“员工”。如五粮液集团的改革就值得借鉴。2015年10月30日,五粮液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五粮液希望通过此次定增引入优秀经销商和战略投资者。业内人士指出,五粮液推进经销商持股实质上是为了利益协同,以往厂商关系都是以厂家为主导,经销商成为股东后可以实现利益一体化,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企业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