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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建工作汇报(优质18篇)

作者:QJ墨客

通过工作汇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四个助推违建治理工作汇报精选_

宝平执法队2018年违建工作汇报为积极响应区违法建设专项五年行动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结合宝平辖区违建基本情况,现将2018年违法建设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建基本情况。

宝平辖区共涉及违法建设876处,总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违建基本情况分为九类:

(一)居民区内搭建构筑物(简易房),占违建总量的9%。

(二)圈占扩建小院,占违建总量的21%。

(三)圈占公共绿地,占用公共空间的,占违建总量的13%。

(四)占用消防通道,损害公共安全的,占违建总量的10%。

(五)楼顶建加层,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占违建总量的3%。

(六)道路两侧的违建,占违建总量的2%。

(七)封闭阳台、露台,占违建总量的27%。

(八)拆窗改门,占违建总量的11%。

(九)道路两侧违法建设,占违建总量的4%。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共计拆除辖区违法建设492处2.42万平米,占总比重的71.97%,其中2018年拆除违法建设187处,共计0.89万平方米,占总比重的12.54%,因万兆小区拆违工作正在进行,工程结束后,将增加拆违占比16.7%。

下面汇报今年辖区具体拆除情况:

今年一月份对幸福路、北小街、清真寺及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共170处4295平方米。二月份对南三路、塞纳世家底商等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共7处79平方米。

三月份对前朝霞村违法占地违建进行拆除,共3处220平方米;对西区北路及百代富地等地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共53处4535平方米。

六月份对万兆小区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目前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万兆小区开展全面拆违工作的同时,计划七月份联合兄弟部门落实清华园、鸣石苑小区违法建设的鉴定工作,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八月份计划拆除百代富地1处235平米违法建设;与此同时,在严格按照上报区五年拆违领导小组表格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违建舆论,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为提前完成拆违目标不懈奋斗。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万兆小区的半坡式洋房因设计原因,部分楼房中间几户为半地下,大部分业主私自做了彩钢封顶处理,其中部分业主彩钢封至二层,违建拆除后恐影响居民正常居住,建议多部门协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部分老旧小区由于建设时间较长(如鸣石苑小区)外接部分与原有建筑使用同类材质,致使无法确认违建部位,建议规划等部门现场指导。

拆除违建工作汇报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你公司恩施州商会大厦二标段7#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处置事故、配合调查,并暂停恩施州商会大厦项目你公司承建的所有标段的现场施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违建工作汇报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2017年漕河泾街道河道治理工作,需要拆除6条河道6米防汛通道内的11处违法建筑,总面积1078平方米,目前均已拆除,拆违目标顺利完成,河岸面貌得以改善,为后续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河道清淤及生态治理扫平障碍。

一是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区领导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五违四必、滨江贯通、河道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漕河泾街道沿河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街道党工委于2月6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河道治理方案,部署拆违工作。街道人大工委、政协委员联络组联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查看河道情况,共同研商推进拆违工作。区建交委与区市政水务署同志亲赴街道研究河道治理方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踏勘,召开现场会,抓进度,破难点,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是自我加压,全力以赴,完成河道拆违工作。区委、区政府明确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河道拆违任务,街道自我加压、抓早抓实,将时间节点提前至2月底。摸清11处违法建筑情况,按照目标管理工作要求,逐一制定拆违方案,明确拆违时间,落实责任人,组织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大联勤等执法力量,迅速启动,逐个约谈11处沿河违建的搭建人,通过横幅、张贴《公告》,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强调没有例外、没有特殊,争取形成广泛认同的执法环境。如龙华港三江路桥东,多年来长期存在着一处近600平方米的历史遗留工地宿舍,街道多次约谈,讲明大势,做通工作,2月中旬即拆除了区域内占地面积最大的沿河违建。此外,在史家宅河岸边,有一处历史遗留的废品回收站,在河道边搭建违章,乱堆废品,环境脏乱,针对该废品回收站当事人回避推诿、消极拖延的情况,街道组织力量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果断拆除了废品回收站沿河违建,展示了治理决心。

三是健全制度,多方协同,构建河道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长网企居”联动治水工作机制,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河长,两名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河长,对河道分段分责,将河道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发动沿河道企业和居委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沿河道居委会组建护河志愿者队伍,依托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实现河道巡查全覆盖、常态化,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形成长效常态的河道管理养护格局。完成拆违工作后,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继续加强与区市政水务署协调,争取工作先行,做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设想将水文化元素融入河岸治理,研究在三江路桥边拆违后的约1500平方米河畔空地,建设“百年漕河泾”主题绿地,成为传承漕河泾历史文脉,展示徐汇中城发展历程和居民休闲相结合的载体,因地制宜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景观水平。倡导全民参与,合力建成社区的“美丽家园河”、“和谐生态河”。

四个助推违建治理工作汇报精选_

平坝区积极搭建四个平台,全力助推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共发展微型企业574户,促进民间投资1.74亿元,户均投资30.35万元,带动就业3392人。

一是搭建融资平台。出台《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建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企业办理金融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程序和时间。自2012年开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活动以来,共为281户微型企业发放贷款7294.3万元。

二是搭建发展平台。发展联鑫微企创亿基地、贵屹小企业创业园、联鑫投资有限公司等一批小微企业孵化平台,依托龙头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增强微型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微型企业孵化率和优生率,加快推进微型企业集群化发展。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平坝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实行政策指导、信息咨询、手续代理、技术创新、人员培训、电商创业、项目申报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良服务。成立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微型企业分会,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职能,协助微型企业办理网上年检等事务。

四是搭建监管平台。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在1个月内对成功申报企业进行实地巡查记录,审查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有效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投资计划书的要求真正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当中。

四个助推违建治理工作汇报精选_

集团公司“三违”治理的工作部署以后,某矿党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把“三违”治理作为当前矿井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矿上下掀起了“三违”治理的新高潮,力争在一段时间的集中治理基础上,使“三违”顽症得到明显遏制,逐步把“三违”控制在较少范围之内。

烈,时间持续个多小时,既统一了思想,又收集了大量的金点子,为“三违”治理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集思广益,认真制订了“三违”治理实施细则。在广泛讨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夹河煤矿“三违”治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三违”治理的原则、理念和目标。五个原则: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保障安全,利于生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严明制度,惩治从严。四个理念: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作业就是自杀,发现“三违”不制止就是见死不救;对“三违”治理宁可失之于严,不可失之于宽,宁可不生产,不能不坚决;积极反“三违”的干部受尊重,消极反“三违”的干部不称职;对“三违”严惩根治是对职工的最大关爱。四个目标:“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明确提高,杜绝重复违章现象和习惯性“三违”

行为;广大职工对“三违”治理的自觉行动有明显进步;“三违”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不因违章因素造成各类事故,最终实现矿井长治久安。

二是强调了“三违”的预防。提出从科学生产决策、创建可靠安全生产环境、合理组织生产、减少职工延点、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积极预防“三违”。

举报“三违”,设置“三违”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实行了区域包干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矿领导及安监部、生产部负责在全矿范围内抓“三违”。各部门各单位均明确了自己的责任范围,并把走出去队伍管理人员抓“三违”纳入考核。、层层分解了抓“三违”指标。矿长、党委书记及其它非生产线矿领导每人每月不低于个,生产线矿领导每人每月不低于个,有外出创业任务的矿领导按在矿时间累计每天一个指标考核。其他管理干部抓“三违”工作也都明确指标,严格考核。、规范了“三违”的追查分析。除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号文件要求以外,对因违章造成事故的,由矿长组织,分管领导、安监处长和工会主席及相关单位的职工参加,运用系统追问或刨根法在全矿进行公开追查。未造成事故的一般“三违”在安监部追查,未造成事故的严重“三违”在责任单位追查,发生事故的“三违”在全矿公开追查。、三违”人员必须过“十关”。即:追查分析关,自我反省关,集中学习关,帮教提高关,参加军训关,现身说法关,行政处罚关,张榜公布关,亲属签字关,建档立卡关。、严格考核“三违”指标。完成月度反“三违”指标,对其按每人次元进行嘉奖,每超欠一个指标,对等奖罚元。每抓一个严重“三违”,对其嘉奖元。如单位反“三违”指标未完成,而机关部室在其生产区域抓到“三违”时,则对未完成指标的单位党政主管加倍处罚。本单位以外人员在井下生产现场抓到“三违”时,当班班长、跟班区长、瓦安员一并参加“三违”座谈分析,并给予“三违”人员同等标准的处罚。采掘单位当月“三违”发生率列采掘单位第一的,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元,列最后的,对党政主管各嘉奖元;对井下辅助单位及洗煤厂党政主管的奖罚同采掘单位党政主管。

分查“三违”。矿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下井查“三违”。近日为安监部配备了一名专职副部长及相关专业人员,专门负责“三违”治理工作,对“三违”的追查分析做到不过夜,小时内必须追查分析完毕,第二天调度会上通报,并在井口和矿内主干道公布。首场全矿公开追查会于月日在矿灯光球场举行。目前“三违”人员全部在各单位就地学习,矿计划于月日正式开办“三违”学习班。

乡镇违法违建工作汇报

围绕《府发〔20xx〕47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我镇自我加压,多措并举,序时完成了城乡建设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后:

一、认真调研,高起点规划。

我镇年初请相关设计部门对长坝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工业园区发展,按照工业入园,居住入区的思路,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修编的过程中邀请了县人大主任刘武华和县委政法委书记余建华到我镇进行调研,对场镇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我镇科学定位为新兴工业重镇、区域商贸重镇,精心塑造长坝片的门户和窗口。到今,已圆满完成了长坝镇总体规划修编,并经县政府第五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县设计院也对红光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红光村规划正在进行中,预计12月初全面完成。

二、强力推进危房改造,农村面貌大改观。

我镇认真组织实施了农村危房的改造,通过拆建和加固等方式,圆满完成了130户改造任务。对拆建农户由政府按风貌建设的有关图纸进行指导,完成巴渝新居建设40户,占年初下达任务的80%。此项工程的实施,不但有力提高了农民的安全幸福指数,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大改观。

三、加大投入,完善场镇功能。

一是总投资100万元新修长坝公墓和搬迁烈士墓,现已投入60万元,目前,烈士墓已全面完工,占总工程量的80%。此项目属车站调整项目,因无新的用地指标,导致车站无法开工新建,经请示县政府批准,同意我镇调整项目。二是加大市政、环卫设施投入。投入10余万元,购买果皮箱60个、维修和更换路灯一批、维修和新修建垃圾池4个,场镇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变。

四、狠抓关键,亮点工程显现。

我镇多次向县水务局申请治理石梁河东岸(场镇段)防洪堤建设。于今年5月份正式启动,项目总投资530万元,现已全面完工,防洪堤的建设为场镇建设新增加用地面积约余平方米。准备再次投入资金对新增地块进行改造绿化,完工后将成为场镇一道靓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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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助推违建治理工作汇报精选_

“三违”顽症得到明显遏制,逐步把“三违”控制在较少范围之内。

一、全面深入细致地宣传、学习、贯彻集团公司“三违”治理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形成了“三违”治理的浓厚氛围。

接到集团公司第七号总经理安全办公会纪要以后,矿立即将纪要和文件在内部网络上发布,安排各单位全面组织职工学习,在矿内主干道放大公布,在广播、电视上24小时全文滚动播放;矿领导在调度会、支部书记例会上重点传达精神,反复强调集团公司“三违”治理的各项要求;及时召开了矿长专题安全办公会,对纪要和文件的传达贯彻落实作出了部署,落实了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单位的责任。近日,矿领导和部门领导下井,均重点就纪要和58号文件精神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三违”治理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反复提问,检查宣传教育效果和职工的掌握程度,并每日在调度会上通报。从目前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职工掌握比较熟练,基本形成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矿党政主要领导参加集团公司“三违”治理座谈会以后,立即于8月20日下午召开了由全矿中层以上干部,技术人员、班组长、工人代表参加的大型座谈会,传达集团公司座谈会精神,所有参加会议人员人人发言,畅谈对“三违”和对治理“三违”的认识,提出如何治理“三违”的意见。会议讨论十分热烈,时间持续5个多小时,既统一了思想,又收集了大量的金点子,为“三违”治理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集思广益,认真制订了“三违”治理实施细则。

在广泛讨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夹河煤矿“三违”治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三违”治理的原则、理念和目标。五个原则: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保障安全,利于生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严明制度,惩治从严。四个理念: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作业就是自杀,发现“三违”不制止就是见死不救;对“三违”治理宁可失之于严,不可失之于宽,宁可不生产,不能不坚决;积极反“三违”的干部受尊重,消极反“三违”的干部不称职;对“三违”严惩根治是对职工的最大关爱。四个目标:“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明确提高,杜绝重复违章现象和习惯性“三违”行为;广大职工对“三违”治理的自觉行动有明显进步;“三违”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不因违章因素造成各类事故,最终实现矿井长治久安。

二是强调了“三违”的预防。提出从科学生产决策、创建可靠安全生产环境、合理组织生产、减少职工延点、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积极预防“三违”。

拆除违建工作汇报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20xx年漕河泾街道河道治理工作,需要拆除6条河道6米防汛通道内的11处违法建筑,总面积1078平方米,目前均已拆除,拆违目标顺利完成,河岸面貌得以改善,为后续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河道清淤及生态治理扫平障碍。

一是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区领导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五违四必、滨江贯通、河道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漕河泾街道沿河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街道党工委于2月6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河道治理方案,部署拆违工作。街道人大工委、政协委员联络组联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查看河道情况,共同研商推进拆违工作。区建交委与区市政水务署同志亲赴街道研究河道治理方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踏勘,召开现场会,抓进度,破难点,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是自我加压,全力以赴,完成河道拆违工作。区委、区政府明确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河道拆违任务,街道自我加压、抓早抓实,将时间节点提前至2月底。摸清11处违法建筑情况,按照目标管理工作要求,逐一制定拆违方案,明确拆违时间,落实责任人,组织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大联勤等执法力量,迅速启动,逐个约谈11处沿河违建的搭建人,通过横幅、张贴《公告》,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强调没有例外、没有特殊,争取形成广泛认同的执法环境。如龙华港三江路桥东,多年来长期存在着一处近600平方米的历史遗留工地宿舍,街道多次约谈,讲明大势,做通工作,2月中旬即拆除了区域内占地面积最大的沿河违建。此外,在史家宅河岸边,有一处历史遗留的废品回收站,在河道边搭建违章,乱堆废品,环境脏乱,针对该废品回收站当事人回避推诿、消极拖延的情况,街道组织力量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果断拆除了废品回收站沿河违建,展示了治理决心。

三是健全制度,多方协同,构建河道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长网企居”联动治水工作机制,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河长,两名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河长,对河道分段分责,将河道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发动沿河道企业和居委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沿河道居委会组建护河志愿者队伍,依托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实现河道巡查全覆盖、常态化,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形成长效常态的河道管理养护格局。完成拆违工作后,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继续加强与区市政水务署协调,争取工作先行,做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设想将水文化元素融入河岸治理,研究在三江路桥边拆违后的约1500平方米河畔空地,建设“百年漕河泾”主题绿地,成为传承漕河泾历史文脉,展示徐汇中城发展历程和居民休闲相结合的载体,因地制宜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景观水平。倡导全民参与,合力建成社区的“美丽家园河”、“和谐生态河”。

尊敬的各位人大代表:

首先对各位人大代表对熟溪街道进行工作视察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熟溪街道“三改一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代表作简要汇报:

20xx年,熟溪街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三改一拆”工作任务,以创建“美丽县城”“创无违建村”和“畜禽养殖场整治”为工作抓手,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全街道26个村的无违建村创建工作,开展企业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对各村的违法建筑和企业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工作,共拆除违建351宗,计247436.49平方米,完成县任务数的353.48%。对县交办的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堆现象进行了整治,共完成二批86宗交办件,并100%通过县检查验收。通过“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极大的遏制了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三改一拆”工作。建立了责任科室和工作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街道每周召开的班子工作例会上都将“三改一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并将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列入各村(社)主职干部的工作考核内容,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消除村干部的畏难情绪,不等不靠,顺利推进三改一拆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根据创建无违建村、畜禽养殖场整治等工作的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工作措施。组织街道干部同村干部到全面巡查,实地察看,丈量计算,对每宗违法用地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为编制方案,制定政策、分配任务提供了可靠依据,为做好“三改一拆”工作打好基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街道为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通过召开街道和村各层面的会议,进行政策贯彻,并发放违建情况调查表、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对工作推进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例,积极通过报纸和电视等进行宣传,为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明确重点,强势推进。

20xx年街道办事处主要拆除农村农户违法建筑为主,20xx年重点拆除了村集体出租违法用地和企业占用消防通道违章建筑。拆除了林村煤场,胡处村出租厂房,端村出租厂房,佐溪村出租厂房、农家乐、各企业的违章建筑等共计20xx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

(一)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养殖场拆除积极性。

到目前为止,街道办事处共关停拆除268宗畜禽养殖场。根据县政府出台的政策,对按时关停拆除的养殖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街道验收合格后,上报审核后再拨付资金。目前共上报审核200户,资金拨付到位的只有30户。养殖户经常到街道办事处反映,要求抓紧拿到补助资金。资金拨付的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禽养殖业关停拆除工作进度,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乡镇(街道)工作进展不平衡,导致推进困难。

熟溪街道办事处所有辖区均在为温泉旅游度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整个辖区范围内的养殖场需要全部关停拆除。但与街道相邻的乡镇,有的养殖场并没有关停,导致邻近的养殖场有比较的心理,认为在同一范围内的养殖场为何会有不同的政策,抵触情绪比较大,带来了比较大的工作难度。

(一)以堵为先,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

对于各种违建行为,堵住是前提,只有堵得住,才能疏得出。今年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调查摸底,对违章行为采取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及时拆除。此外,要健全巡查网格,完善村级巡查机制,加强村级巡查员队伍建设。同时,建立拆违工作“回头看”工作制度,对拆后地块及时进行清理,或复耕复绿或硬化,同时明确每个拆违区块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防止“死灰复燃”,切实巩固“三改一拆”的工作成果。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要特别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从源头上防违控违。要完善考核督查,实施每周一报告、每月一督查、每季一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重点案件重点督办和跟踪。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必须要维护群众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于拆违后的土地,要及时跟进,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或再开发。通过拆违和改造,来换取发展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以“短痛”来实现“长赢”,为群众谋得更多的利益和实惠。

某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工作报告是员工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纵观今年上半年九原区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微腐败”所带来的祸患已不容小觑。

一是“微腐败”涉及人数不“微”。基层腐败虽微,为恶既广且深。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微”在层级,“危”在民心。截止今年上半年,针对村民举报嘎查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分配占地款、新农村建设住房、承包土地及各类项目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谋取私利、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大幅提升增加。共受理村干部举报100件,占举报总量的58%,与去年同期46件相比上升了117%。

二是“微腐败”涉案金额不“微”。纪委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违法违纪金额小到几千几万元,大到几万几十万元都有。如某村主任魏某伙同两村民共同贪污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款72.47万元。

三是“微腐败”社会危害不“微”。最底层的群众对“微腐败”现象有着切肤之痛,因为这些“微腐败”直接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影响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激化了农村社会矛盾,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因为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身边的腐败看起来虽小虽微,但涉及的人多、面广,容易造成很坏的影响。往往一个好的政策,由于“吃、拿、卡、要”等“微腐败”,向群众传达中央精神的最后一公里被堵住了,党的信用也一点点被透支了。

四是“微腐败”滋生土壤不“微”。它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虽小,却是我国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工作关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大情小事,而基层群众维权能力低,违纪干部受到监督的力度不够,问题不容易被发现,为“微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时间。

五是“微腐败”社会存量不“微”。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屡见不鲜。三年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60个。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民心的一头连着中央牵挂,另一头连着百姓期盼。

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狠抓了对照检查、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等三个方面的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使全院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已落实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陈延令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们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这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我院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惠民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宣传动员。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摆出部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严格问责追究。问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要从快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在院内进行实名通报。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所有干部职工敢于正视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和结症,并迅速拿出整改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落实到位。

根据凤纪发〔2018〕14号文《关于开展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风景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抓好抓实,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完成。现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风景局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加入,负责领导亲自监管下属科室整改工作,随时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风廉政建设。

2、逐一对照,认真督检。

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拿出措施严改实改、即查即改、真改实改。

3、强化监督,重点督查。

监督检查专项领导小组认真走访,严肃监管纪律,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实处,确保监管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倡导节约朴素,禁止大吃大喝。

2、严格规范公出旅费标准。

3、规范公款消费行为,严格杜绝公款私用,收受贿赂。

4、禁止在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接待或被接待活动。

5、定期检查公款旅游、公物私用等以公谋私情况。

6、规范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7、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

经过严肃的监督检查,我局并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坚持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局将在市纪检委的领导下,防止“隐身”、“变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诱惑,加强自身的防腐抗污意识,提高防御能力,坚守一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照执行上级的文件精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个常态,形成长效机制,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使其成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一个防范警醒,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保护屏障。

根据《***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具体分工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0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结合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精神,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强调的讲话精神,学习有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二)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

我局日常开展工作多为与街镇协商,共同实施开展,讲究求实效做实事,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严控发文数量、规格和范围,协调内容联系紧密的多个文件,尽量不要求基层报送无实质内容的材料,以求做到真正减负。我局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组织街镇开会3次,发文3份。

(三)为基层放权赋能工作情况。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热情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原则,恪守“坚持标准、快速审批、热心为民”的服务宗旨,简化服务程序,练好服务技能,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进驻行政大厅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改为即办件。同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配合做好行政事项下放工作。二是加强对企业服务。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主动介入、超前服务。进一步优化*****等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四)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我局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户有**户,其中一般贫困户**户、低保户**户、五保户**户。自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我局关心扶贫户生产生活情况,扶贫工作人员定期入户,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定期送上节日慰问品。目前,我局帮扶的**户贫困户均已达到脱贫标准。

(五)以上率下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

目前,我局发文质量还有待提高,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还没有真正下放,联系群众方面主动意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一)继续减少发文量。按规定做到可不发文的、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文,同时发文内容讲实际问题,言简意赅,提升发文质量。

(二)继续做好为基层放权赋能。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对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配合做好事项下放工作。在实施下放事项过程中,主动倾听基层和群众反映诉求,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咨询政策和反映,主动说明情况,有序引导,对自身职责范围的政策和反映,做到主动联系解答和积极沟通,为群众排忧解难。(三)继续做好联系群众工作。结合***等业务工作等,多去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与群众交心,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方式方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围绕《工作意见》明确的四个方面12种情形,按照明确的十项举措,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作风建设既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又是一场深入的持久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中央要求贯彻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处理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情况通报精神,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行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固安落地生根。坚持把作风建设列入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连续四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广大党中不断改“四风”、树新风。

二是聚焦中央决策,坚决把重点工作落实好。对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我们都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部署推进、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有要求、固安有行动、行动见成效。2013年以来,我们始终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每年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纲,不断提升目标追求、丰富发展内涵、拓展思路举措,使之成为全县上下的自觉行动和共同任务。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扭住产业扶贫根本,累计实现6.4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28个省县定经济薄弱村达标出列;坚决抓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关停淘汰一批化工生产企业、低端低效产能,生态环境满意率居全省第三。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坚决把作风弊病整治好。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订14个方面36条整改措施,并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小组,统筹督促推进六大板块问题整改,先后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等16个专项行动,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9项,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四次民主生活会,把“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推进重大项目不担当、服务重点企业不主动、保障重要民生不贴心、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等问题,我们坚持正反双向发力整治作风问题,深化推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累计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93件,从严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新衙门作风”问题320个,问责145人。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坚决把长效机制建立好。围绕激发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督考机制和奖惩办法,在全县上下树立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针对会议偏多问题,我们制定会议审批、计划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召开,六届县委五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23次,其中扩大会议78次;七届县委两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06次,其中扩大会议16次,占比15%,大大减少了县区、部门“陪会”现象。针对文件“泛滥”问题,我们出台年度发文申报计划制度,加强对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发文的前置审核,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发文程序,严把文件质量;实行文件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运转高效、有序、安全,有效减少了文件数量、提升了文件质量。

五是突出关键少数,坚决把表率作用发挥好。紧紧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作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通过“微调研”“微督查”等方式,密切联系群众,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取得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基层能满意、社会真欢迎的“叠加”效应。围绕实施开展重特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我们建立健全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项目、企业一线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着力营造既风清气正、又风生水起的干事创业氛围。

尽管我县整治“四风”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形式主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文山会海”现象仍未根治。虽然会议、文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显得较多,如会议方面,有县区、部门同志反映忙于“跑会”,没有多少时间下基层、到一线,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有时还会“撞会”,分管领导无法分身,只能安排其他领导或处室同志代为参会;有时出现“虚会”,参加完会议之后,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需要自己去落实。分析原因,一方面因为有的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通过开会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推动落实,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有的工作在目标考核办法中就明确是否开会部署、领导讲话是否提到,否则就是不重视、就要扣分,这就导致了为开会而开会、为考核而开会。

二是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呈现出“多、散、虚”的现象:“多”即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总量较大,从调查情况看,32个县直部门共梳理出123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其中个别部门对基层督查考核事项将近60项。“散”即缺乏统筹管理,特别是有的部门对工作内容相近的督查考核事项整合力度不够,如安全生产检查,市级面上有,部门条线也有;再如目标考核,原来全市有总的体系,各部门又另行建立考核名目,而且自行组织考核,现在统筹后全市只有一次考核,基层负担大为减轻。“虚”即形式上空泛、内容上空洞,有的督查考核只是看看台帐,有的不需要督查的工作也布置开展,有的把普通的调研或业务指导冠以督查的名义。分析原因,一方面有的部门依赖于以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如何更好地指导推动激励下级争先创优抓落实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方法不多;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督查考核作为对下级施压的权力,通过督查考核树立上级权威、找“存在感”。

三是“重留痕、轻实绩”现象仍未杜绝。客观地讲,“痕迹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既可以防范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又能压实责任、推动落实,还便于查找不足、对标补短,以此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但是,如果不注重“实际”“实效”,就很容易导致“痕迹管理”过多过滥、变味变调。如有的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就是看看台账,台账不全就是工作没做好,而没有考虑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感受,导致一些干部把精力耗在准备资料、整理台帐等无谓的事务上。分析原因,一方面说明我们督查考核存在不足之处,存在“脱实就虚”现象,求真务实的导向还不够鲜明;另一方面说明有的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没有把“三严三实”要求完全付诸于实践之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抓好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理念,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整治,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四风”问题,既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去解决。我们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注重加强干部理念信念教育,尤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坚固、“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作风建设贵在日常、难在长效,要走出“一抓就紧”“一松就散”的怪圈,必须动真格、出实招,打好组合拳,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两为”专项整治,对作风建设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不断压缩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和生长空间。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有关具体办法措施,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作风行为。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西安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对照、深入查摆、时刻修正警醒自己,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为官从政、修身律己不可逾越的底线和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抓“关键少数”,又管“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坚持铁腕手段,对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盯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释放“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坚持双向发力。党员干部既是特殊的人,应当具备担当的政治素质;也是现实的人,需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牢固树立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无位、敢为善为者无过的鲜明导向,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让干事者放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干、敢为敢冲。同时对不愿担当、不敢负责、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坚决说“不”,该撤的撤,该换的换,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让“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成为干部最鲜明的特质。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使党员干部明确党纪党规的要求,认清违法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认真查找和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表,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深入清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监督,遵守政治纪律规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经过认真仔细的自查自纠行动,暂未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党员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1.明确重点,精心部署。根据《方案》的安排,全市共排查筛选出21家小型化工生产型企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其中,植绒胶生产企业8家,纸管胶生产企业4家,硅胶等其他化工产品生产企业9家。此外,根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另有31家类似企业也均参照《方案》要求一并开展了整治工作。安监部门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指导,同时利用专家技术优势,调动企业自身积极性,引导中介参与,强化宣传安全教育,较好推动此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程。

2.推进顺利,成效明显。本次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历时8个月,现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1家企业之中,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未能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已完成淘汰关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其余12家企业完成了原地整治提升。另外31家参照执行的企业中,26家企业关闭淘汰,3家企业搬迁入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1家企业淘汰部分落后生产线。

3.配合中心工作,促进转型升级。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坚持与“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出租房屋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例如街道化工园区占地120多亩,涉及化工企业14家,由于园区企业多且小,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缺乏科学管理且污染严重。在本次整治中,安监部门与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多次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对该园区化工企业采取整体集中关停,统一腾退,目前,园区内企业已全面停产关闭,营业执照均已注销或变更。在完成园区内化工企业整体关停腾退后,土地将用于建立“工业区小微企业科创园”,以此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截至11月底,全市共腾退低效产出土地(包括租用土地)229.8亩,拆除违法违规搭建的建筑物、钢棚共计约2030平方米,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又助推“三改一拆”、减少污染排放、优化当地水质,同时也实现园区整体转型升级。

4.淘汰落后,提升产业结构。我市小化工企业呈现规模小、产能低、规范差、工艺低,通过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淘汰落后的植绒胶生产装置8套,纸管胶生产装置2套,双氧水生产线1条,井冈霉素生产线1条,对羟基苯甲醛生产装置1套,氧化钴、氧化镍土法生产装置16套。通过规范化整治,从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整治,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企业的生产基础,淘汰落后的产能,使其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5.从严标准,规范整治。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一开始就制定了45条整治提升标准,明确要求和目的,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所有原地整治提升企业,聘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中介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治,实际消除安全隐患108个。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有6家企业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验收,其余企业正由中介机构辅导整治。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

2014年3月开始,通过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化工生产型企业底数进行了调查排摸,市安监局在汇总梳理后,对于情况不明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勘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筛选,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监部门在初步确定整治范围后,与市行业整治办化工行业整治名单进行核对,并向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本次整治企业的范围。

今年4月30日,安监部门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召开了第一次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开展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决心,重点解读了《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并对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将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5月5日,市安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1家整治企业召开第二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试点要求,宣传了相关政策,动员企业自觉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辖区积极指导、协助企业,认真做好服务推动工作。会上,企业还签订了安全综合整治《承诺书》。

2.统一标准、扶优汰劣。

整治中运用“组合拳”,采取“药方”式进行,按照统一的整治提升标准,做到目的明确、内容详实。通过市场化调节,让企业自己对照整治标准要求,自主权衡利弊,自由选择原地提升、关闭淘汰、搬迁入园等整治方案,真正实现政府指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

3.中介服务、引导提升。

根据方案的要求,所有列入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都要聘请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从总图布置、设备布置、工艺管道、报警设施、自动化改造等方面给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确保企业的整治提升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安监部门会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化工专家共同进行讨论研究,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完善整改实施方案,保证安全隐患能够消除,确保整治提升的实际效果。

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安监部门多次赴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与企业主积极交流沟通,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治的相关任务。企业在完成整改工作后,聘请有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评价机构重点针对《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同时还对企业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检测检验、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评价和指导,提出进一步完善提升的意见建议。

4.现场验收、确保成果。

今年10月,通报了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阶段性情况,部署整治验收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根据企业申请,安监部门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评价单位和化工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审查,重点核查设计、评价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抽查部分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切实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同时,安监部门还到关闭淘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企业已经处于停产状态,督促业主妥善处置化工原料产品,尽早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变更或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较为顺利,整治成果明显有效,但同时也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通过综合整治,小化工企业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逐步了解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原地整治提升企业,切实消除了存在的大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大幅度提升,安全风险有效降低。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整改尺度的把握还是存在一些难度。这些企业一直以来都没有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按现行整治标准,原地提升企业整治后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仍达不到一流水平。

2.纳入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单位效益普遍较好,但普遍规模小、厂房旧、设备落后、整治资金投入大,若是不符合整治要求而需关停,心理认同感差,配合程度不高,而且缺乏经济补偿政策支撑,导致整治、关停慢,造成验收考核时间紧迫,工作被动。

3.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也有少数中介机构存在报告编写效率低、质量差、整改方案制定不切合实际、指导服务不积极的情况,造成了整个整治工作进度、质量受到影响。中介服务机构是由企业自主选择,安监部门在技术力量与服务态度方面管控难度较大。

1.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关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具备搬迁入园能力的其他小化工企业。对于涉及搬迁或者关闭的小化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过渡期及设备设施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按照《市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立项审批联席会议联审制度实施。

3.强化事后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必须常抓不懈。一要强化事后监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定期监督检查,掌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进行跟踪评价;二要指导好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真正把本质安全落实到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农【2019】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州区多措并举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农业农村局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署。2019年5月7日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宣州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农办【2019】87号)文件。

二是开展全方位农机安全警示教育。迅速编发变拖专项整治精神的短信,告知全区拖拉机手,提醒全区拖拉机手开展安全自查,对变拖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违法载人”、“病车上路”;进村入户发放“致全区变拖驾驶员的一封信”,面对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到非煤矿山、水利兴修工地、用人较多的厂矿、相对集中的运输企业、施建工地等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宣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承诺制,实行上道路安全全员承诺,全面提升变型拖拉机机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编发安全生产短信2000余条。集中培训十次,参加培训310余人。

三、组织工作小组深入到乡镇办事处,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得支持,布置农机干部对变拖实际保有量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做到家底清,各乡镇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给人给车给经费,建立台账,到七月底,各乡镇汇总外籍变拖486台。

四是部门联动开展变拖专项整治。与交警队召开变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定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所有变拖年检前必须到交警部门开具违章查询处理单,集中开展路面执法检查行动,对变拖相对集中路段加强检查,严查变拖超速超限、闯红灯闯禁令、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等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上限处罚,营造变拖高压严管态势,查处套牌、假牌假证变拖5台,交警部门全部进行了切割处理。有力的震慑了假牌假证的黄牛的使用者,宣州区变拖数理急剧减少,很多人把变拖处理掉了。

五、严格源头管理:严把变拖年检关,对变拖年检实行“六见面”,即“见人、见证、见车、见违章查询单、见机动车检测合格报告、见保险单”,强化变拖的外检工作,对与登记信息不符变拖不予年检。严格执行一年两检制度。

六、严格执行“变拖强制报废政策”,对达到报废年限变拖一律不予年检,对达到报废年限和三个检验周期不来年检的变拖先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及时公告注销。

七、与变拖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禁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发生。共签订变拖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386份。

八、加强对上道路变拖的专项检查,1—11月共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103次,隐患治理4个,开展变拖专项检查29次,派出执法人员515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33家,农机维修点15家,出动行动车辆93台次,检查车辆575台,共查处农机安全隐患5起,现场整改5起。发现变拖运输危化品三起,并责令整改,同时请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办事处、生产厂家进行配合,有力的打击了无证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排除了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

通过监理人员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现发现问题:

一、发动机动力严重超标。登记注册为四缸柴油机,而实际为六缸柴油机,动力严重超标。

二、省监理系统网上上传的变拖图片与《安徽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目录手册》(2003年)规定完全不符,张冠李戴。

三、网上数据除了发动机号、机架号与实际车辆相同外,车身颜色外观、发动机型号、动力、外廓尺寸、车厢尺寸、轮距、轴距、轮胎规格、总质量等技术参数与实际车辆不符。

四、假牌假证象仍然存在。(完)。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2020年11月10日前,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印发《xx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序时开展分类整治。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2020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摸排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现状,结合信访举报、污染源企业台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等现有基础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重点排查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场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及园区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产能,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设施设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4.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对乡镇(街道)指导帮扶,跟踪整治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定向移交限时整治到位;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严格按照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目标、整治措施等,对能够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除燃气、电力、民爆、农产品加工、采矿业外所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评、未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榨菜加工、燃气、电力、民爆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及淘汰企业落后产能。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强制性要求的园外分散工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牵头组织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榨菜加工除外)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登记;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清理排查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督促有关企业限期高质量完成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入园发展前、规范整治中及关停取缔前的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在临时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安全。对涉及无证无照及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无证排污、超证(标)排污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相应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落实。建立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细化监管责任,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对列入关停类企业,逐户实地核查,确保关停到位;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査、联合指导,把握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五是及时报送信息。2020年11月13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经清理无“散乱污”企业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仍需报送。2020年11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起,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每月25日前将《“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表》、《“散乱污”企业整治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

近年来,大队在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不断探索较为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落实专门力量防控,共立案查处各类乱搭乱建户,基本遏制了主城区违法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宣传。结违章建筑整治、五城联创活动,依托媒体、城管进社区等载体,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公共文明意识,消除部分市民侥幸心理,引导大家共同监督、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完善巡查机制。推行网格化区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管理区域、路段,做到城区各区块全覆盖。建立违法建设立案、跟踪巡查等机制,提高区域巡查频次,时刻掌握违法建设动态;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建立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大队、乡镇(社区)、物业等单位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做到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互通,调查取证协助配合。二是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规划定性、审批许可意见抄送、联合巡查、案件审批等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政府(社区)、大队、规划建设等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不听劝阻执意继续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章建筑,各单位能迅速联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直至予以强制拆除。

通过上述举措,城区违法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目前城区存在各类建筑137处,主要表现如下特点:

1、加层现象严重。我县城区范围自建房原先设计均为平顶结构,现阶段住户以渗水、屋漏为由,不同程度存在加层现象,已经发现的竹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桃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平顶上不同程度搭建64户,江滨小区加层建设14户、西阳山小区加层9户,潜在的加层建设住户更多。

2、分布较为集中。除上述自建房小区违法建设较为集中外,城区违法建设主要分布在一是老城区,如马车弄、张家塘、柳泽塘片区已发现拆建、扩建20户,河东弄、城投公司后面区域发现10户;二是新小区带露台的商品房违章搭建,如宜家小区(原二小地块)平台搭建22处,香樟嘉苑平台搭建20户。

3、安全隐患不少。违章建筑危害不小,城区违章建筑不仅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一是施工质量不能保证,违章建筑基本上是当事人或施工人员凭经验建房,缺乏规划、设计,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如江滨小区一住户擅自将两层半房屋加至四层。二是部分老城区房屋相互相连,本来因年代久远结构老化,在拆建、新建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邻里纠纷也时常发生。三是平台上搭建建筑物也容易产生其他不安全因素。

1、利益驱动。一是增大房屋面积用于租赁增加收入,二是期望征迁获取更多补偿,三是占用公共空间谋取私利。

2、房屋年久失修。主要为部分老城区房屋及农民自住房确实因建筑构造、设计等原因,经过几十年风雨,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损害。而相关部门对于房屋修缮方面的许可缺乏相应的审批、指导,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修建房屋的无序状态,如平改坡直接变成了加层建设,瓦房增高变成了两层等等。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文化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市民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认知不深,认为自家范围内建设房屋与他人无关,或嫌审批手续繁琐,心存侥幸,建了再说。

4、调查取证难。与农村违法建设相比,城区违法建设调查取证难主要表现在“进门”难。相当部分当事人拒不配合,不让进门、不提供相应材料,特别是加层建设、平台上搭建建筑物行为,执法人员经常吃闭门羹,面对类似的“无赖”行为,执法人员却无法采取进一步强制举措。

5、强制执行难。违法建设“处罚难拆除更难”问题日趋明显。一是法院现阶段基本不受理违法建设案件,当事人逾期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鉴于各种因素,法院要么不受理,即使受理也很难执行到位。二是组织强制拆除时,执法人员缺乏相应保障。违法当事人纠集亲朋围堵不让拆、甚至追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而公安部门未能及时协助或者未能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措施,导致多数拆违行动最终不了了之。

1、以疏为主,满足部分市民客观需求。一是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制度化,相应职能部门出台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实施办法,对房屋修建的申请不再一刀切,明确并公开准予修建的房屋类别,在许可过程中细化房屋修建标准,如结构、层次、高度、立面等。特别是平改坡问题上,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二是鼓励提前征迁,本着自愿、公平原则,对于列入征迁规划范围而又难以修缮的危旧房屋,由规划建设局建议、城投公司实施,按照征迁程序提前收储。

2、严格执法,强力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对于部分严重影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建议政府组织相应单位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以点带面,震慑部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户。部分待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况附后。

3、加强协调,探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做好预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社区或城中村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前期信息,做好潜在违建户劝导工作;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通报违建信息,共同制止违建行为。二是建立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由天马镇牵头,不定期召集综合执法、规划建设、城投公司等单位,讨论研究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三是明确公安配合机制,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配合查违,特别是组织强制拆除行动,公安应组织足够力量协助,及时处置拆违现场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

某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林发[2019]7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略政办发[2019]4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林业系统专项清查整治部署会,警醒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扎实开展清查整治涉林违建别墅问题。并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略阳县林业局涉林违建别墅工作方案》(略林发[2019]166号),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同时,成立略阳县林业局涉林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局系统各单位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共悬挂横幅80余副、张贴宣传标语400余副,同时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省秦岭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举报电话,在基层林区内张贴举报公告800余份。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方案要求各林场、自然保护区、天保中心及五龙洞森林公园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重点区域地段,认真开展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依法依规查处整治,逐案销号;二是是建立涉林违建别墅工作周报机制,要求林业系统各相关单位每周向局涉林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局和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形成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成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聚焦“违建、位置”两个要害,对县域内林地、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灵岩寺风景名胜区、五龙洞森林公园、6个国有林场进行了违建别墅问题拉网式全面摸排和定期巡查,通过全面摸排,我县未发现涉林违建别墅问题;同时,对市局反馈我县的疑似图斑及时进行现场实地核查。专项整治以来,市局反馈我局涉及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疑似违建别墅图斑,经实地核查,无涉林违建别墅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好清查整治政策,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涉林违建别墅排查,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漕河泾街道河道治理工作,需要拆除6条河道6米防汛通道内的11处违法建筑,总面积1078平方米,目前均已拆除,拆违目标顺利完成,河岸面貌得以改善,为后续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河道清淤及生态治理扫平障碍。

一是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区领导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五违四必、滨江贯通、河道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漕河泾街道沿河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街道党工委于2月6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河道治理方案,部署拆违工作。街道人大工委、政协委员联络组联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查看河道情况,共同研商推进拆违工作。区建交委与区市政水务署同志亲赴街道研究河道治理方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踏勘,召开现场会,抓进度,破难点,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是自我加压,全力以赴,完成河道拆违工作。区委、区政府明确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河道拆违任务,街道自我加压、抓早抓实,将时间节点提前至2月底。摸清11处违法建筑情况,按照目标管理工作要求,逐一制定拆违方案,明确拆违时间,落实责任人,组织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大联勤等执法力量,迅速启动,逐个约谈11处沿河违建的搭建人,通过横幅、张贴《公告》,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强调没有例外、没有特殊,争取形成广泛认同的执法环境。如龙华港三江路桥东,多年来长期存在着一处近600平方米的历史遗留工地宿舍,街道多次约谈,讲明大势,做通工作,2月中旬即拆除了区域内占地面积最大的沿河违建。此外,在史家宅河岸边,有一处历史遗留的废品回收站,在河道边搭建违章,乱堆废品,环境脏乱,针对该废品回收站当事人回避推诿、消极拖延的情况,街道组织力量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果断拆除了废品回收站沿河违建,展示了治理决心。

三是健全制度,多方协同,构建河道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长网企居”联动治水工作机制,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河长,两名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河长,对河道分段分责,将河道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发动沿河道企业和居委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沿河道居委会组建护河志愿者队伍,依托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实现河道巡查全覆盖、常态化,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形成长效常态的河道管理养护格局。完成拆违工作后,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继续加强与区市政水务署协调,争取工作先行,做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设想将水文化元素融入河岸治理,研究在三江路桥边拆违后的约1500平方米河畔空地,建设“百年漕河泾”主题绿地,成为传承漕河泾历史文脉,展示徐汇中城发展历程和居民休闲相结合的载体,因地制宜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景观水平。倡导全民参与,合力建成社区的“美丽家园河”、“和谐生态河”。

违建工作心得体会2

大队成立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只能通过县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司法公证等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拆除行动,以达到清除违章建筑的目的,但受补偿利益的驱使,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违章建筑仍不断产生。大队成立后,所属7个中队采取分组、分区域、包村等方式,坚持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法建设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仅4月17日至6月10日,控违面积就达12763㎡。大队工作目标也由拆违为主向严密查控、逐步实现规划区内无新建违章建筑转变。

2、工作力度由弱势向强势转变。

一是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经开区城管分局以三环路为界,分二个中队、八个组进行巡查,制定考核细则和督查方案,建立台帐,跟踪巡查,形成人人有事、事事有人的巡查机制,从时间、空间上保证了巡查不缺位。通过巡查控违遏制违法建设之风,已产生良好效果,目前在城建投的项目用地和白马桥乡项目用地范围内基本没有在建的违法建筑。

二是拆除力度进一步加大。大队成立以来,三管齐下,对违法建设户进行了严厉打击,对周边群众起了很好的震慑作用。首先,分别对凤形社区贵阳洲、白马桥村樟树、瓦窑组,玉潭镇通益社区、汪家冲村,历经铺乡新宝塔村、金南社区,白马桥乡仁福村的违章建筑采取4次大规模强拆行动,共拆违章建筑150户,拆除房屋面积达28000平方米,拆除围墙近20__0平方米,土地清表70余亩。其次,通过中队自身力量或几个中队联合强拆,拆除面积达15619㎡。再次,借助城管110热线平台,接办违法建设案件投诉112起,做到专人承办、限时处理、件件有回音。

三是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新闻媒体、悬挂横幅、入户交流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使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搞不得等思想深入民心,特别针对违法建设户,执法队员至少上门6次,在依法依程序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动员其自行拆除,减少自身损失。

3、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转变。

大队成立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大兵团、大机械作战的方式强制拆除,破坏性大,群众的损失大,因而其对抗情绪比较严重。大队成立后,积极探索助拆的人性化拆违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损失,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如在白马桥乡仁福村,组织民工队伍进驻已做通思想工作的违法建筑户,不拿其一针一线,不损其一草一木,义务为他们搬家俱、撬门窗、拆砖瓦,共计助拆32户,面积4000平方米,赢得了被拆群众的认同和理解。

4、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大队成立之前,控拆队伍仅有61人,而县城规划区面积达124平方公里,平均1名队员要负责平方公里范围的控违拆违工作,从时间、空间上都难于巡查到位,且发现违建行为也难以控制,久而久之,队员形成了平时只要做法律文书、程序到位,拆除则依赖于大规模强拆行动的思想,导致违法建筑屡拆屡建,如雨后春笋。大队成立后,中队执法力量得到充实,凭中队自身力量基本可以实施强制停工,组织34个中队基本可以实施小规模强拆。46月,各中队或单独或联合,主动出击,组织小规模强拆行动10多次,拆除违法建筑近2万平方米。

二、服务大局,服务中心,辖区环境有新面貌。

大队在立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服务大局、

服务中心的意识,以净化、序化、靓化为目标,认真管理各中队辖区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使其呈现出新的气象。

1、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辖区环境秩序不落后。经开区分局、玉潭中队、白马桥中队、历经铺中队在相关单位配合下,与辖区内各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000多份,并进行定时检查,有效促进了责任的落实。白马桥中队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先后二十多次整治汽车南站的市容秩序,清除流动摊贩二十多起,没收乱摆乱放广告牌四十多块。城建投中队积极配合公司沩江两岸三洲植物造景十里芙蓉项目工程,多次维护现场施工秩序,查处乱倾乱倒渣土案件十余次。金洲中队按照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对新区环卫清扫工作进行日常督查,组织清扫保洁突击行动30多次,确保新区以洁净、清新的环境迎接省、市、县领导的视察和各项目工程的奠基。

2、全力投入中心工作,确保辖区服务中心不落伍。大队服从当地政府、部门和全局的统筹安排,积极参与一江两岸三洲的大拆迁大拆违,全身投入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中心任务顺利完成。城建投中队和玉潭中队自6月份以来,分别进驻一江两岸三洲拆迁拆违的东线和西线现场,掌握了违建的基本情况。直属中队对春城路、花明路、八一路、玉潭路沿线房屋顶部搭建的影响市容的34处棚屋进行摸底调查,下达整改通知。

三、建制整章,严格管理,队伍形象有新提升。

1、组建新队伍。一是对全局的执法人员进行内部大调整,提拔3名素质较高的执法队员担任大队的中层干部,选拔一批精兵强将进入控拆队伍,进一步增强了控拆力量。二是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了39名新队员,4月份对新聘人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法制培训,专题学习了行政处罚、城乡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控拆违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以及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等,并进行了队列、体能强化训练。通过培训,使新聘人员初步具备了控拆违工作的基本素质,进一步充实了控拆队伍。三是组建了大队办公室,负责大队财务、工作督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2、建立新制度。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控违拆违大队20__年督查方案》,对大队执法队员行为规范、车辆管理、财务管理、控违拆违情况申报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并由督查领导小组组织日常督查,确保控拆大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中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学习制度、出勤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制度等,并组织了新进队员进行了学习,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台帐,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事的良好局面。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冬季绿化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全面清理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重点拆除各类违建商亭、棚厦;清理取缔各类违法摊点、加工点、废品收购站及占道市场。

二、按照绿化规划需要,应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其拆迁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本次清理拆除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清理拆除工作,凡阻碍清理拆除工作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27日。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本所建立法律服务关系的委托人以及与委托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满向律师事务所投诉的,适用本制度。

上述委托人和利害关系当事人,统称为“投诉人”。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有关机关、部门受理的投诉,要求本所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本所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律师行业规范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处理。实施的处理意见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其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当。

第五条本制度所适用的投诉范围包括:

(一)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接受委托后未尽勤勉责任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四)泄漏案件秘密或者当事人隐私的;

(五)巧立名目滥收费或收费后不给当事人开具正式发票的;

(六)其他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第六条本所设立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指定投诉受理人专门受理投诉事宜,并将投诉的详细材料汇报给主管投诉的负责人。

投诉电话和负责投诉受理人员的信息应当在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或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公布。

第七条处理当事人的投诉,由事务所主管投诉的'负责人负责。涉及原则性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投诉,由主管投诉的负责人上报本所执行主任,执行主任根据情况上报本所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组成投诉查处小组负责处理,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处理方案,并确定是否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

第八条当事人提出投诉,可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访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都应据实署名。

律师事务所对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九条当事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具体、明确,并附上委托合同等相应的证据材料。委托人向事务所投诉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的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被投诉律师姓名;

(2)投诉请求;

(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

4、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诉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律师存在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的证据材料;

6、其他材料(如相关的裁决书、判决书等)。

(二)投诉人为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如下:

(1)投诉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2)被投诉的律师姓名;

(3)投诉请求;

(4)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诉单位因投诉事项作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诉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律师存在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的证据材料;

8、其他材料(如相关的裁决书、判决书等)。

上述投诉材料如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在投诉书中说明原因。

第十条负责投诉受理人员接到投诉后,应当忠于职守,对投诉不得拒绝、推诿和敷衍,认真做好接待登记工作,并填写《投诉情况登记表》,载明如下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三)被投诉人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

(四)投诉人的请求事项;

(五)接受投诉的时间、受理单位和受理人。

当事人来访投诉的,负责投诉受理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谈话笔录。笔录须交投诉人核对并签名。

第十一条本所接受投诉人口头或书面投诉后,应及时与被投诉律师联系,经被投诉律师同意,被投诉律师与投诉人可就相关投诉事项进行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解决的投诉,本所不再保留投诉存档。

第十二条被投诉律师或者投诉人不愿意进行协商的,由本所主管投诉的负责人(合伙人)组织调节。经调解解决的投诉,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由投诉人和本所签署。

第十三条对调解不成的投诉,应立案处理。

第十四条投诉立案处理的程序如下:

(一)调查核实投诉人的投诉事由和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有关事项;

(二)被投诉律师提供书面申辩材料;

(三)调取被投诉案件的律师办案的案卷;

(四)根据案件情况收集相应证据;

(五)主管投诉负责人或投诉查处小组根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制作投诉处理的调查报告或处理意见,提请执行主任提交所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自接到或收到投诉的次日起15日内或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如因投诉事项复杂,在规定日期或约定时间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作适当延长。

第十六条投诉人对本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告之直接向本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投诉。

投诉人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投诉的,被投诉律师接到投诉调查通知后,应以积极的态度接受和配合投诉调查工作,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接受调查、陈述事实及提供证据材料。

第十七条经查证,被投诉律师确有违反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可以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被投诉律师向投诉人赔礼道歉;

(二)向投诉人退还收取的服务费;

(三)向投诉人赔偿损失;

(四)对被投诉律师提出口头批评或所内通报批评;

(五)对被投诉律师暂缓年度考核;

(六)对被投诉律师予以警告、解除聘用合同或除名处分;

(七)将被投诉律师移送市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涉及对投诉人退费、赔偿的,先由律所代为赔付;然后再从被投诉律师的收入中扣除或向其追偿。

本所决定暂不予年度考核期间的律师,不为其办理转所手续。经查实,投诉事项涉及律师事务所管理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由当事人投诉造成本所利益损失的,由被投诉律师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被投诉律师对本所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复核一次,或向本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查,在此期间必须服从已作出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本所立案处理的投诉案件,应当立卷存档,一卷一档。

对严重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重大投诉,或律师管理部门批转本所处理的投诉,应报本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对本所决定移送处理的案件,应当在处理意见生效后十日内,将本所处理意见及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本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有管辖权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二十二条对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的投诉,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本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违建工作心得体会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针对违章建筑随时有可能出现和发生的情况,也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强拆给老百姓带来的经济损失。镇党委、政府落实县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成立网格化管理,镇党委、政府把拆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各村支两委成员纳入拆违行动中来,成立专门的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各片区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违、控违”工作方案,建立防控监管、巡查督查等工作小组,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位,信息通报及时。执法大队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拆违工作例会,拆违工作人员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和教训,从各方面完善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提高拆违工作队伍整体的业务素质,做到拆违人员责任明确,拆违工作至上而下确保政令畅通,至下而上确保信息情报的准确及时。通过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执法行为,“三个一律”标准落实到位,镇拆违队在各级组织的协助下,有效提高了拆违工作的执行能力。有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拆违队伍更加强大,拆违人员责任更加明确,拆违成果更加显著。镇拆违工作真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二、文明执法、宣传政策,纠正人民群众的错误观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拆违队严格按上级的要求文明执法,时刻保持拆违队的良好形象。针对拆违工作涉及区域范围广,新的城市规划政策实施阶段,人民群众对非法搭建违章建筑认识不清的实际情况。因此要从重抓宣传教育入手,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对拆违工作的宣传,给人民群众宣讲政策,讲清私自搭建棚屋的危害,宣传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城乡规划法》以及农村个人建房程序,使人民群众更加切实的了解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理解农村个人建房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为我们不激发和人民群众的矛盾,顺利完成拆违任务,实现拆违目标,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刻录音像资料,利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的相关政策及拆违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拆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对现行的违章建筑发放停工、限拆通知书,责令停工或自行拆除。

3、在拆违工作中加强与群众联系和做好调查工作,从而具体了解违建户的违章程度和建房目的;二是耐心细致的对违法搭建户进行思想教育,并报请上级领导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

形成了极大的震动效应,对打击违章建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明年拆违工作打算。我清醒地认识到拆违工作纷繁复杂,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在“三个一律”的精神指引下,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队负责人正确领导之下,我会更加深入的开展拆违工作,切实维护好县城的经济建设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执法大队良好的对外形象。坚决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建设过程中的依法意识。

2、继续加大对违章搭建的查处力度,保证违建的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

3、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执法配合,确保拆违落到实处。

4、加强对拆违队伍管理条例与队员守则的学习,不断完善自我,使自己成一名有纪律、懂法律,召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工作能手。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

区人民政府:

本人,身份证号。住在区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组。本人于年建有(房屋基本情况),座落于。现本人承诺:

一、本人所建,面积为平方米,属违法建设。

二、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时,本人自行无条件拆除该违法建设,实行零补偿。

三、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时本人若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由政府组织强拆,强拆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不转让不租赁所建的'违法建设。

五、因不遵守上述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附:违法建设现状照片。

承诺人:(签名、手印)。

监督执行单位:区镇(办事处)村(居委会)。

(主任签名、盖村委会公章)。

监督执行单位:区镇(办事处)。

(镇长签名、盖镇公章)。

二〇一一年月日。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

尊敬的各位人大代表:

首先对各位人大代表对熟溪街道进行工作视察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熟溪街道“三改一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年,熟溪街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三改一拆”工作任务,以创建“美丽县城”“创无违建村”和“畜禽养殖场整治”为工作抓手,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全街道26个村的无违建村创建工作,开展企业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对各村的违法建筑和企业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工作,共拆除违建351宗,计247436.49平方米,完成县任务数的353.48%。对县交办的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堆现象进行了整治,共完成二批86宗交办件,并100%通过县检查验收。通过“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极大的遏制了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三改一拆”工作。建立了责任科室和工作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街道每周召开的班子工作例会上都将“三改一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并将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列入各村(社)主职干部的工作考核内容,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消除村干部的畏难情绪,不等不靠,顺利推进三改一拆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根据创建无违建村、畜禽养殖场整治等工作的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工作措施。组织街道干部同村干部到全面巡查,实地察看,丈量计算,对每宗违法用地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为编制方案,制定政策、分配任务提供了可靠依据,为做好“三改一拆”工作打好基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街道为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通过召开街道和村各层面的会议,进行政策贯彻,并发放违建情况调查表、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对工作推进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例,积极通过报纸和电视等进行宣传,为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明确重点,强势推进。

20**年街道办事处主要拆除农村农户违法建筑为主,20**年重点拆除了村集体出租违法用地和企业占用消防通道违章建筑。拆除了林村煤场,胡处村出租厂房,端村出租厂房,佐溪村出租厂房、农家乐、各企业的违章建筑等共计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

三、存在困难。

(一)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养殖场拆除积极性。

到目前为止,街道办事处共关停拆除268宗畜禽养殖场。根据县政府出台的政策,对按时关停拆除的养殖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街道验收合格后,上报审核后再拨付资金。目前共上报审核200户,资金拨付到位的只有30户。养殖户经常到街道办事处反映,要求抓紧拿到补助资金。资金拨付的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禽养殖业关停拆除工作进度,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乡镇(街道)工作进展不平衡,导致推进困难。

熟溪街道办事处所有辖区均在为温泉旅游度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整个辖区范围内的养殖场需要全部关停拆除。但与街道相邻的乡镇,有的养殖场并没有关停,导致邻近的养殖场有比较的心理,认为在同一范围内的养殖场为何会有不同的政策,抵触情绪比较大,带来了比较大的工作难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堵为先,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

对于各种违建行为,堵住是前提,只有堵得住,才能疏得出。今年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调查摸底,对违章行为采取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及时拆除。此外,要健全巡查网格,完善村级巡查机制,加强村级巡查员队伍建设。同时,建立拆违工作“回头看”工作制度,对拆后地块及时进行清理,或复耕复绿或硬化,同时明确每个拆违区块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防止“死灰复燃”,切实巩固“三改一拆”的工作成果。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要特别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从源头上防违控违。要完善考核督查,实施每周一报告、每月一督查、每季一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重点案件重点督办和跟踪。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必须要维护群众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于拆违后的土地,要及时跟进,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或再开发。通过拆违和改造,来换取发展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以“短痛”来实现“长赢”,为群众谋得更多的利益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