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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通知(精选19篇)

作者:琉璃

生产是指通过劳动和技术手段将原始资源转化为有用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这里有一些生产环境升级改造的成功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实施效果如何。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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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四、检查形式。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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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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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xx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四、组织领导。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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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确定对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所作工作安排和“八项断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对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具体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化工产业大快严紧急行动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情况,专门机构成立情况、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按照鲁化安转发〔2017〕1号文件要求在主流媒体公示化工企业名单(请备好公示网站和媒体刊登原件或加盖市安委会公章的证明件等)。

(二)关停整改隐患企业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差”的企业,或者未参加“三评级一评价”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是否立即依法采取停产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安全有重大隐患的企业带病运营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优”和“中”的企业基本情况,对评级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情况。化工园区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审批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情况;已批未建项目处置情况等。

(四)在建装置试车管理情况。已建成待试车项目情况;是否存在未重新进行安全、环保等评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报经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同意而进行试生产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试车规范、不具备试生产条件、未进行试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企业违规试生产情况;对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等。

(五)取缔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情况。前期“打非治违”行动摸底情况;是否对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依法取缔关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化工生产、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面排查情况、排查结果、处理情况。

(六)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行等措施,是否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对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的有效监管及严厉打击情况等。

(七)有奖举报情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企业员工的监督举报、处置情况及效果等。

(八)周调度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周调度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调度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和任务。

一是听取各市政府工作汇报,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二是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制度、处罚决定、执法记录等文件资料;三是每个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3家重点园区和企业。

三、检查组和时间安排。

全省成立9个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6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牵头单位与各市衔接确定(各组联系人附后)。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省发改委带队,负责检查济南市、莱芜市。

第二组由省经信委带队,负责检查淄博市、潍坊市。

第三组由省公安厅带队,负责检查青岛市、日照市。

第四组由省交通运输厅带队,负责检查东营市、滨州市。

第五组由省商务厅带队,负责检查泰安市、菏泽市。

第六组由省环保厅带队,负责检查德州市、聊城市。

第七组由省工商局带队,负责检查临沂市。

第八组由省质监局带队,负责检查济宁市、枣庄市。

第九组由省安监局带队,负责检查烟台市、威海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勇担当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和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好检查工作。

(二)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企业和园区要按照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当地政府负责安排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随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责成市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带队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抓紧形成检查报告,于7月18日前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2号)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外省市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时刻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整改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旅游进入旺季,各县区和旅游、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住建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有效预防各类森林火灾事故。海洋渔业、农机、粮食、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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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兴宁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一)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开展专项大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4月2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4月27日至4月30日为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专项检查阶段。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

3.5月1日至5月8日为“回头看”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全镇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场所都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八类重点领域,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湛江“3·31”、河源“4·1”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人、车、路、企、技、管、救”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处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车辆、人员和企业,重点查处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主要交通路口加强交通劝导。

二是消防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针对佛山“4·7”火灾较大事故、梅县“4·19”火灾事故及去年大埔县“7·31”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各类批发市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实施打非治违、清理违规住人、完善防火分隔措施等源头治理措施。盯紧盯死盯实“人员密集、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建筑施工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佛山顺德“3·9”重大涉险事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钢筋掉落事故教训,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茂名石化“3·30”装置泄漏着火事故等教训,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作业是否安全、隐患是否排查、风险是否可控”安全三问。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全面落实化工行业“一线三排”“四令三制”主体责任。要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是矿山安全。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停产整顿私自偷采、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超越矿区范围开采、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开采、借“消除安全隐患”进行非法采矿等行为,加强对露天矿山的安全监管。

六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台账,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七是城镇燃气安全。各村(居)委、镇属有关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入实施《兴宁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突出整治“七个重点”;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八是防汛备汛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持续强化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水库、堤坝、桥梁、涵洞、河道、边坡、排土场、矿山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和风险防控措施。要强化防御台风、洪水、山洪灾害、防洪应急预案及洪水调度方案和村(居)“一页纸”操作预案等预案(方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要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推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要全面落实好村(居)人员转移对接责任人落实制度。自然资源所、应急办等部门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的防治、强化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制订细化检查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责任,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措施,狠抓治理。“五一”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敏感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盯紧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应急,加强值守。“五一”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详见附件2),以便报镇委镇政府掌握情况和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3表格,并于2022年5月7日前书面报镇应急办。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xx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督导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五一节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1、对建筑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备案人员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高空作业、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及保养情况,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编制、审批规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对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情况。

3、对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汽车加气站、液化气储配站、天然气场站等场所,对燃气管线有施工工地的地段和发生过事故的管段要重点加强巡查,确保燃气管线运行安全;督促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打击向无证经营单位充气,充装过期和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4、对物业小区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车辆占用、被锁闭,消火栓箱是否被杂物遮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损坏,消防管道是否有水;是否存在电梯紧急呼救装置无人通话、监控系统损坏、发电机不能正常使用或设施设备无巡查养护等情况。

5、对既有居住房屋要重点关注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安全,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要督促镇区加强对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偏低的城市既有居住房屋结构安全的检查、鉴定和修缮加固工作。

总负责人:陶晓林。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机关车辆、办公场所安全、房产、保障性住房工程安全以及安全经费支出保障安全。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地震、防震减灾、人防工程安全。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督查农房质量安全管理、违法建设、安置小区建设拆除工程安全。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燃气安全。

第五组:

组长:

组员:

排查范围:负责房屋使用、直管公房、白蚁防治药物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安全。

第六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防迅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安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物业管理、档案管理及保管安全。

第七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房屋拆除工程安全。

第八组:

组长:

成员:

排查范围:负责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射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认真检查,不留死角。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射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或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

3、坚守岗位,信息畅通。各镇区经济发展局、省属驻射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值班人员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编号:

合同段名称共和至玉树a3合同段。

受检部门检查时,参加检查人员。

1、现场标示标牌检查。

2、临时用电内。

3、现场安全管理容。

4、安全教育。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示标牌存。

6、电线接头裸露并无架空埋地处理在。

7、帐篷内使用电炉子,闸刀不符合用电要求问。

8、油库离生活区近并无埋地围栏题。

10、油库必须远离生活区,埋地围住意。

11、增加安全标示标牌(安全操作规程、请戴好安全帽、配电室见闲人免进、严禁烟火等)。

改前全面整改后将整改结果以回复单的形式报共玉a3标路面项目部。

期其中增加安全标示标牌、油库围挡的整改,缺少材料,延长整改期限。

检查组签发人签发时。

受检部门收件人收件时。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xx〕2号)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外省市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时刻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整改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旅游进入旺季,各县区和旅游、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住建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有效预防各类森林火灾事故。海洋渔业、农机、粮食、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人员车辆出行大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科室)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五一”之前,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环节: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

2、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重点设施和特种设备(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情况。

4、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食堂、商店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禁止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6、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8、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措施落实情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4月27日至29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自身安全职责,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关注安全。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严防死守,保证安全稳定。

2、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自查,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事故隐患。要按《启东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文件汇编》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及殡仪馆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储存、清洗、烹饪各个环节,确保饮食安全,杜绝群体事故发生。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对一些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万无一失,并及时上报民政局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

3、加强监管,确保长效。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在自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填写安全自查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确保五一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启东市民政局。

20xx年4月19日。

五一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电话兼传真:82307509),以便汇总上报。

20xx年**月**日。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一年一度的五一很快就会到来,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是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办改字〔20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旅游旺季逐渐到来,人员出行将大量增加,同时多数地区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营林造林、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好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林区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林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和风险隐患。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三、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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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统筹调度,要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二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并将值班值守安排情况上报市农委办公室。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必须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严防脱岗、漏岗,严禁外聘、退休以及收发室打更人员代替应急值班值守。市农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三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遇有事故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特别要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5月x日报市农委办公室。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

信箱:xxxxx@。

xx市xx会。

xxxx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通知

(一)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各村“两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农村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等工作必须引起各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本村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在镇安监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一定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各村对该项工作年初要有安排,年底要有书面总结。在召开村组干部大会、村民会议等会议上必须讲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农村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消除情况必须有文字记载,重特大隐患消除情况要报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报市安监局备案。如遇紧急情况,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应先行果断处理,再向市安监局等职能部门汇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农用汽车等各类行走机械,严禁违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机动车无牌无证的,要清理出名单,劝其完善手续,拒不办理的,要向市交警、农机等部门报告。搞好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固定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农村及场镇旧房拆、建和修建,维修塘、库、堰、机沉井等水利设施时,必须按安全要求,搞好防护,在作业中要预防垮塌、摔伤、物体打击和高空坠物事故;龙蟒河、付家河、干河子和太平水库、陈家湾水库以及各村的较大塘库在汛期要预防洪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各村必须要在辖区内的塘库、沟渠、河道、机沉井显著位置树立安全警示标志;村小学校舍、食堂要预防垮塌;学生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好农村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拆、装、架设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建设,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力度。在高压电线、电杆、水源、道路交通设施附近建房必须依法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农村(含场镇)的大型集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集会期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民兵搞好安全值勤和防护。

通过大型标语、墙报、广播、会议等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广播宣传的安全内容要存档并注明播出时间次数;在有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管理作用,让其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科学、有效的组织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知人:

日期: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重点。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四、检查形式。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台风、雷电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xx〕15号)、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xx〕60号)精神,省建管局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用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针对高温特点,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施工人员的作息环境,同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特点,及时向工人宣讲高温施工的注意事项、防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3、抓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工作。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改善食堂的就餐环境,保证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搞好蚊蝇易生场所的卫生,如厕所、食堂、民工宿舍、排水沟等地方应有防蚊蝇、灭蚊蝇的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清理,从源头灭杀蚊蝇的孳生地;要准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救助。

4、改善职工住宿条件。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每个宿舍必须配备电扇等,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内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有关防汛防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整治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地下室施工、基坑开挖和处于低洼地带、江河边等在建工程的管理,切实将防汛防洪防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并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深基坑工程应加强监控,保证应急救援材料的现场储备和应急电源的配备,组织有效的排水,避免基坑坍塌或因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和城市地下管线的破坏。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应确保基础不积水和非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超过六级风力不得施工作业,台风来临时要采取防台加固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制定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我局的值班电话:xxxxx,传真:xxxxx。

通知人:

日期:

生产安全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通知

当前已进入高温施工旺季,夏季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夏季雨天较多,空气潮湿,因此,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加强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2、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3、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夏秋季节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地要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工作。

4、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

5、加强大型设备检查。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遇大风自由旋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大风、暴雨、雷击、倒塌的基本性能。

6、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工程检查。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稳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脚手板、安全网固定牢靠,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

通知人:

日期: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xxxx年“五一节”即将来临,我县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街道、度假区,下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稳定。

(一)县交通运输、公路、交警等部门要对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路面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酒驾、不按线路行驶、无牌无证以及摩托车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路面危险货物违规转卸装载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重点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县公路局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的标牌、标识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县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影剧院、网吧、卡拉ok厅、舞厅、车站、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火灾隐患单位的监控和整治。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抓好水上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惠州xxxx海事处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各类船舶、渡口、码头丶海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严禁无证船舶、缺乏救生设施和超载船舶营运,严禁无证驾船,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要严肃查处矿山的非法开采行为,县安监局要对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县水务局要加大对电站建设工程及病危水库的监管。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小水电站在建工程,要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病危水库的储水位要严格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六)县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着重加大对滨海旅游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查力度,对旅游设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游客安全。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等单位要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检查,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八)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玩具制造、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制鞋业等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严厉查处违规生产和使用“三无”粘胶剂行为;检查企业粘胶剂台账建立情况;企业员工个人健康体检档案建立情况;员工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急性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通风系统设施等情况。县卫计、人社、公安、市场监管、质监、综治办、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及各镇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xxxx供电局要加大对发、输、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与隐患整改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供电,严防事故发生。

(十)县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场所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加强现场防护,要深刻吸取东莞“4.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井字架、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的重点监控。

(十一)县教育部门要做好节前节后校(园)车运送学生的交通安全,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要做好由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做好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严防因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三)县质监、林业、文广新、市场监管等单位要分别开展特种设备、森林防火、工矿企业、商场、市场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各镇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并有一名领导负责带班,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请于5月10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超勤,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xxxx年4月15日。

五一安全生产通知

一年一度的五一很快就会到来,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是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办改字〔〕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旅游旺季逐渐到来,人员出行将大量增加,同时多数地区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营林造林、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好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林区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林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和风险隐患。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三、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