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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汇报(汇总18篇)

作者:XY字客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并改进工作中的短板,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这些范文是对优秀员工工作总结的汇总,可以为我们提供思路和参考,激励我们追求卓越。

年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上栗县司法局党组重视清除黑色的特别斗争,真正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必须研究,中途必须安排的研究安排清除黑色的工作,形成了会议记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相继制定了《重点人员再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xx]26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行业混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深度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xx]27号)、《上栗县司法局关于打击防止黑恶违法犯罪推进长期常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栗司字[20xx]48号)等文件,确保了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具体推动工作,并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纵向上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工作进行调度督导;横向上加强了与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形成科学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执行重点任务。

一是抓住三书一信处理。清除黑色和恶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收到了一封公安提示信(栗公清除黑色工作单【20xx】03号)。局党组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县情局情况部署,决定整改工作分三步进行。一是制定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栗司字[20xx]26日)、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行业混乱,推进黑色清除斗争向深度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xx]27日)严格管理乡镇司法的所有章节。特别是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更严格的管理。根据市局的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律不得休假,一律不得外出,35名有外出倾向的重点监视员进入全国票据购买预测。

系统,直至疫情基本控制。

二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控。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两类人群”。一是监控和教育并重,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整治工作。在抓好矫正对象定位、打卡等管理日常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象的帮扶、教育工作,加大矫正对象普法学法力度,运用好“学习强国”、“法律明白人”等学习软件,将学习情况与在矫人员季度考核评分挂钩,倒逼在矫人员学法、懂法;加大矫正对象的谈心谈话力度,时刻掌握思想动态,努力做到在矫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经常联合检察院、公安开展警示教育;二是重点把控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谈话力度,并完善谈心谈话笔录,掌握其行踪及思想动态。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整治。一是下沉乡镇,实地督查,切实做到露头必打,线索清仓。经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迅速成立了由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的5人督导组,对十个乡镇进行全面督导,重点关注“两类人员”和法律服务者涉黑涉恶的线索。通过乡镇司法所重点了解本地区社会服务者工作情况,收集线索;二是对因涉黑涉恶犯罪,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了重点走访。经过为期两周的督导,共摸排出线索2条,目前,已上报县扫黑办,完成了线索清零。

四是抓好线索摸排工作。一是动员乡镇司法所对我县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缓刑的在矫对象和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实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加强谈心谈话,鼓励检举揭发,进行清底摸排。二是依托县委政法委开展的“送电影、送戏下乡”百场宣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下乡的过程中广泛宣传司法局扫黑办有偿线索举报。截止目前,司法行政领域共排除出线索3条,经过线索核查,实现了线索清仓。

五是抓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我局普法宣传阵地,在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栗江法治文化景观带、李畋法治文化公园等县级宣传阵地宣传司法行政扫黑除恶工作,各乡镇也有不同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阵地,营造了扫黑除恶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是自我加压,分析研判抓好扫黑除恶调研工作。组织乡镇司法所对20xx年-20xx年刑释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在刑释或解矫后3年的社会表现及重新违法犯罪进行调查,从“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基本情况;重新违法犯罪主要特点;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以及分管县长提出的关于“存在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但为何没有黑恶线索”等4个方面的进行分析调研,并提出了如何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三、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步考虑

一是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建设好“智慧矫正”等信息化平台,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管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制度;采取刑释人员基本情况月排查制度,做到“刑释人员底数要清,刑释人员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明”。

二是信息共享常态化。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单位的人员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乡村。

三是广泛宣传常态化。营造扫黑除恶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法治上栗”微信公众号及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橱窗、司法局网站等进行线上线下途径对“扫黑除恶”精神及内涵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化。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司法局扫黑办、各乡镇司法所要保留举报箱、举报电话。

法院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汇报

黑恶势力是社会和谐的大敌,是社会稳定的大敌,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建设平安武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行动。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挥这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次专项斗争中,我院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把参与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谋划好、组织好、部署好、落实好。

一要精心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市县领导的讲话,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法步骤,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要依法严惩。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厉扫击,决不手软。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其他罪行的,要实行数罪并罚,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同时,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资本。

三要严肃执法。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案件构成什么罪,就按照什么罪定性,构成几个罪就认定几个罪。定罪量刑要充分体现国家法制的严肃性。审判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充分保障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行使。

四要严格证据。要把坚持党的刑事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两个基本”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案,必须讲事实,重证据,但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

五要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法律原则,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形成扫击合力。

六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加强对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入手,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禁干警作为一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不懈,决不因专项斗争的结束,而放松对黑恶势力的扫击。

法院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恶势力,根据《遂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遂教字〔2018〕42号)文件要求,我校早准备、早谋划、早落实、在全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校首先召开中层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随后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本次活动组长由校长李俊套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副组长由副校长李冬梅担任,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成员有全校班主任、中层领导。

二、加强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收集线索。

(一)强化舆论宣传。

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教师报道典型案例,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学校南大门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在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学生教室、办公楼led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扫黑除恶流动标语,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扫黑除恶资料,全校各班举行扫黑除恶、平安校园、防欺凌等为主题的班会,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师生和群众。

(三)全面收集线索,建立排查台账。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了走访、摸底排查,全面收集线索,同时制定了《遂平一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统计表》、《遂平一高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信息登记表》、《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转递单》、《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审批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排查工作: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和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以上三方面基本没有发现可疑问题)。

(5)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3、对教师和学生参与社会黑势力进行了排查。排查教师中有没有勾结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黑恶势力没有强迫本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继续加大集中摸排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09月09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一是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相关站(所)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xx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团”,迅速召开宣传宣讲动员部署会议,为全体干部职工、各站(所)长、各村书记开展一次各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集中宣讲报告会,组织宣讲团成员开展学习培训,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宣讲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思想保障。

二是制定下发了《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xx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实施方案》、《“xx宣讲团”组建实施方案》、《“xx宣讲团”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结合乡情实际,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增强宣讲团成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宣讲的范围和形式、宣传目标和宣传重点,确保宣讲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措施,为全乡有效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体系保障。

三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宣讲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乡宣讲团通过召开村组干部大会、“农村党员冬春训”、“主题党日”、“道德讲堂”、户长会议、党小组会议、梅葛宣讲团巡回演出宣讲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党员、村组干部、群众进行层层宣讲,在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唱响扶正祛邪的主旋律,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奋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是围绕确定的宣讲主题,深化宣讲内容、改进宣讲形式,采取集中研讨、集体备课、示范宣讲等多种方式,认真备课。同时宣讲队还通过现有的各种新媒体、自媒体、微信、qq群等向在外务工的本乡老百姓和在外发展的有识之士大力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学习资料,让他们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掌握相关应知应晓知识,动员他们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并及时做好宣讲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把宣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宣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宣讲团成员深入村组开展集中宣讲20余场(次),制作扫黑除恶大型户外广告标语2条,村组张贴刷写固定宣传标语70余条,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五是深入开展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派发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扫黑除恶知识的普及,并开展给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将扫黑除恶宣传辐射到每个学生家庭;深入开展驻村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驻村走访联系群众,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带给每家每户,并动员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同时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扩大传播率;利用葫芦笙文化节等各类群众集会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共向全乡群众发放宣传日历及宣传画册4000余份。

年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x月x日,xx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xx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20xx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篇20xx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篇。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总结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把扫黑除恶做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摸排深挖,依法重拳出击,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利用。

宣传标语。

横幅平安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并在全镇刷写“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80余条,张贴《关于在全县开展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__县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涉黑除恶犯罪线索的通告》的宣传资料8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20幅,设置led宣传屏2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镇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在全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协调联动下,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高。当前,广大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停留在知晓上,并为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和部分违法案例,群众并未主动举报。

(二)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前期摸底排查主要集中农村,对部分企业、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排查力度欠缺。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乡霸”“村霸”“街霸”“市霸”和宗教恶势力震慑、打击力度不够。

针对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镇将积极整顿,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一)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行有奖举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参与进来提供更多的有效线索,从而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时不松懈,确保镇域社会和谐,治安稳定。

扫黑除恶宣传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按照xxx扫黑办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要求,xxx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现将区林草局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林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局属各单位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在在日常学习中,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林草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100余份。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宣传8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林业系统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社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xx镇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很抓落实,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方式,xx社区扫黑除恶专项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1、xx社区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干部会、辖区单位负责人会议、村居民小组户长会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中央、省、州、市、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打伞、无黑治乱”为工作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

2、积极与辖区派出所进行工作对接,成立了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社区副书记、xxx派出所社区民警民警任副组长,党小组长、社区全体工作人员、xx个居民小组长、辖区单位综治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社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组、辖区单位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确保工作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3、抓落实,抓责任、和辖区综治成员单位和村居民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

1、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大张旗鼓的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宣传。

2、在各村、各辖区单位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3、利用到居民小组开户长会时发放宣传资料,还把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单位每个职工手中,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4、社区和辖区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做好宣传。

5、到各村组、辖区单位醒目位置喷刷“扫黑除恶”宣传标语52条,张贴宣传画xx余张,素喷宣传画xx张。全社区共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牌xx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xxx余本。

6、到村民小组开户长会xxxxx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余份。六是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社区与共驻、共建单位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下乡活动为契机,进村入户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参与。

为确保每次的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xx社区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入户宣传、询问和调查。对他们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社区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和局面,定期收取各村摸底排查表和摸排线索。

一年来xx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完成的常规工作外,还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六清行动”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大会战,全面推进“行业清源”,进步巩固前期“治乱”成效,为实现“长效常治”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打好基础方面的工作。

2、按照鹿城镇扫黑除恶办的安排和部署,为了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查处侵占侵吞集体资金、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等突出问题,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依法严厉打击霸占、抢夺、盗取、侵吞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的‘村霸’、‘行业霸’、‘资源霸’等黑恶势力,斩断其经济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开展侵占、侵吞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对霸占、抢夺、盗取、侵吞、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村霸’、‘行业霸’、‘资源霸’等黑恶势力进行了认真摸排,要求村居民小组签订扫黑除恶斗争“三资”清理承诺书。

3、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完成了2020年扫黑除恶双清零工作。

4、按照上级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1、工作认真扎实,宣传发动到位,扫黑除恶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村风、民风有所好转,歪风邪气得到控制,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社区2020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了辖区单位、村居民小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通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一年来上上下下共同努力,在社区范围内没有发现黑恶势力活动的迹象,取得了可喜可贺的好成绩。

1、xx社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一年社区上上下的共同努力,得到了辖区单位和村居民小组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项工作的正在按照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意图和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抓紧组织落实并实施、全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由于社区人少事杂,社区担负着东南新城阔成,征地拆迁安置,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实施推进等的诸多工作任务,所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还做的不够细致,宣传发动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导致在举报工作方面可能还存在举报人担忧被打击报复的压力等等。

3、由于xx社区辖区的特殊性,又是城郊结合部,又涉农,辖区面积相对较大和较复杂,不但和本镇好几个社区相连还和外乡镇接壤,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难度。

4、在群众举报等方面,人民群众可能还存在怕打击报复的心里,还需加大宣传和保护力度。

为巩固前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严打整治的态势,社区在下步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进,做好举报人的思想工作和保密工作,让他们放心包袱和鼓励,大胆举报揭发,充分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扫除农村黑恶力,还老百姓一片净土,力争在2021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再创新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xx县把开展好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方面,整合宣传工作资源,丰富宣传方式方法,全面掀起了扫黑除恶宣传热潮。

——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部署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将扫黑除恶有关要求和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范围,通过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开展知识测试等方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扫黑除恶知识知晓率。县公安部门专门成立扫黑除恶宣传组,精心准备宣传资料、制定宣传计划,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实现了宣传全地域、全领域、全群体覆盖。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覆盖,提升群众知晓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动通过媒体、官方微信、服务窗口及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设置宣传展板、开辟宣传园地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县公安部门以“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农户、进寺院”六进活动为抓手,累计投入资金80余万元,设置线索举报箱100余个,在交通沿线、繁华地段制作张贴巨幅海报80余张、小型海报10万余张、展板40块,张贴海报通告2000张、《致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公开信》20余万张,印制宣传彩页、纸杯、抽纸30余万件,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专项督导,确保实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引导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县公安部门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察组,组织力量深入各部门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专项督导工作,通过听汇报、查台帐、看实地等方式督导检查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推动情况,帮助各部门查找问题、发现不足,并就如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汇报精选_

1、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

5、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6、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7、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

9、社会平安,人人受益;维护平安,人人有责。

10、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11、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2、严厉打击地痞地霸、车匪路霸、欺行霸市,与一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分子。

13、铲除黑恶痞霸势力,得民心、顺民意!

14、黑恶不除,国无宁日!

15、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16、党委领导,依靠群众,将扫黑恶除霸痞优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进行到底!

17、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18、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

19、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20、扫黑除恶是ww标本兼治之举,是廉政有效加强之需。

21、扫黑除恶,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2、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23、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24、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25、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26、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7、坚决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

28、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29、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行动,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30、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证制度。

31、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32、开展扫黑恶除霸痞优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痞霸犯罪分子。

33、积极动员,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34、严厉打击涉爆涉x违法犯罪活动。

35、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36、全民参与,打一场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分子的人民战争。

37、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38、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39、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40、深入开展治爆缉x行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41、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42、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43、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44、坚决打击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活动。

45、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46、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47、坚决打击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

48、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49、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50、重拳出击,铲除黑恶霸痞。

51、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52、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3、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xx。

54、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有奖,利国利民;揭发黄赌毒窝点有功,消除治安隐患。

55、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6、坚决打击欺压百姓、横行万里、强卖强买、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57、加强综合整治,优化治安环境。

58、坚决依法严惩黑恶霸痞犯罪分子。

59、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

64、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乡霸路霸村霸市霸行霸65、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66、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争创人民满意公安工作。

67、坚决打击建筑业、运输业、采矿业、集市中的行霸、市霸。

68、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69、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

70、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71、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72、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打一场惩治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

73、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74、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75、决不让黑恶势力形成气候。76、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77、举报涉爆、涉x、涉刀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予以奖励。78、深入开展治爆缉x专项行动。79、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80、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81、私藏x支、爆炸物品是犯罪行为。

82、深入开保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83、打击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整治黄赌毒净化环境树一方正气。

8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85、继续深化扫黑除恶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86、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87、缉x治爆,势在必行。

88、打击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整治黄赌毒净化环境树一方正气。

89、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x支弹药。90、扫黑除恶,灭霸扫痞,除暴安良。

91、坚决铲除“黄、赌、毒”及涉x、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92、积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攻坚战93、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97、维护社会治安,公民人人有责98、积极举报有功、隐瞒包庇违法。

99、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100、从重从快打击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q####j的犯罪分子。

101、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102、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战。

10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4、扫黑除恶工作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基,是社会长治久安之道。

112、坚决打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7、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118、私自持有x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119、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路可逃。120、全民动员,全警参与,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扫除黄赌毒整治高潮。

121、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122、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123、黑恶必扫,除恶务尽。

128、朗朗乾坤除黑恶,清风正气迎新春。129、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130、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平安xx。131、除恶务尽,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132、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133、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134、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共建共享平安xx。135、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137.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的重大意义。

138.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

143.统筹各方资源,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144.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145.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57.依法打击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158.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159.严厉打击在重点行业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160.严厉打击“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61.坚决打击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62.坚决打击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犯罪行为。

163.坚决打击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

167.依法打击高利放贷、恶意逃债、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168.坚持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168.坚决打击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汇报材料精选

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

是指在相对固定的区域或行业内,形成违法犯罪势力,大肆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纠合性违法犯罪组织或群体。恶势力的存在,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民愤极大。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聚众围堵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信访活动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在信访活动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理办法。

(三)在重点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的行为;

(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四)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和机关走访的行为;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五)多人走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行为;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理办法。

在信访过程中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一)项、第四十二条。

(二)项、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三)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损毁公私财产,或者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行为;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并责令将上述人员带回。弃留人拒不带回的,被弃留人由民政部门处置,费用由弃留人自行责任。

(二)项、第六十五条。

(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项、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对教唆他人以上访为名借机敛财等方法扰乱信访秩序或者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九)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行为;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理办法。

(十)案结事了,又继续上访的行为;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符合劳动教养的呈报劳动教养。

(十一)以递交信访材料为名影响交通的行为;

以递交信访材料为名、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或者在信访活动中采取静坐等方法堵塞、阻断交通,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聚众堵塞、阻断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追究首要分子刑事责任。

上方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质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一)、(二)项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采取爆炸、防火或者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自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和后果。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或者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或者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或者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或者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和后果。

(4)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5)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6)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7)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8)故意破坏、污染他人坟墓或者损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和后果。

(9)吸食、注射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以及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0)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恶势力有关罪名及触犯刑法的后果。

恶势力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有: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自然人犯强迫交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相互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多次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持械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纠集多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以日后的侵害行为相威胁,当场或者日后占有其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日后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对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四)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发展组织成员”,是指将境内、外人员吸收为该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对黑社会组织成员进行内部调整等行为,可视为“发展组织成员”。

港、澳、台黑社会组织到内地发展组织成员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

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

第五条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包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纵容”,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

(四)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的;

(六)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国出现和存在的历史并不长,但近些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地区和行业时有发生,且常与“黄、赌、毒、枪”等多种犯罪合流共生,对社会危害极大。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旦形成,不仅称霸社会,还会迅速向政权领域渗透,涉黑犯罪分子聚敛千万资产、头戴政治光环的情形并不鲜见,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有力予以打击并彻底铲除其赖以存在的土壤,日后必将成为危害一方的社会毒瘤。此外,社会上还有一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这些“恶势力”往往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虽然其规模相对较小、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破坏力也相对较弱,但其发展很快,任其坐大,极易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惩处。扫黑除恶切中了解决当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要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意义是巨大的。

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人民法院全力抓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特别是要依法重点打击那些操控“黄、赌、毒、枪”犯罪,或者称霸一方,盘踞在农村地区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内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通过对这些重点案件的依法审判,来带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推进。此外,坚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有完善的长效机制做保障。通过几年来的摸索和积累,我们在机制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后,将继续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法律和政策武器为重点,有效地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各级人民法院除了要在坚持依法审判的前提下继续与公安、检察、司法等多部门形成合力之外,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在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以及深挖“保护伞”的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决不能“案件一出手,啥事都没有”。同时,我还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营造出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宣传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按照县扫黑办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氛围营造的工作要求,xx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5月份的扫黑除恶社会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年初我街道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宣传办,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社区)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在全街道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五月份开展1次党员活动日。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xx街道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五月,利用“五一”节日进行节前进行扫黑除恶宣传1次,发放材料800余份,利用“和谐xx”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1期,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六月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街道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中学年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总结

按照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区教育系统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教发[202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我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处,办公室主任由张晓民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工作的具体落实。

年扫黑除恶社会宣传工作总结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xx乡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提供举报信息线索》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设计制作专栏1个,户外广告牌2个,在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8幅,设置led宣传屏5站,张贴公告40张。三是召开坝坝会宣传8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四是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广播宣传。五是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xx小学党支部书记王文贵同志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班主任会、全体教师大会,学习扫黑除恶文件精神。

学校扫黑办经常通过工作群向全体教师宣传关于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并通过e支部宣传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展情况。

号召全体教师和家长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时事新闻,提高政治觉悟。

对全体教师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培训,发放题库,并组织教师进行测试,均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积极组织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深入校园周边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走访摸排人数达36人次,组织全体班主任老师深入走访摸排本班学生校园欺凌情况270余人次,发放《辉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走访排查表》900余份,虽均未见异常,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同时,留意校园周边是否存有精神病患者,是否存有“两劳”人员,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排查校园周边小卖店、超市是否存有“五毛钱”食品和“辣条”,告诫业主正当经营,排查学校周边是否有精神病患者,“两劳”人员,未发现有此类人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范文

虽然通过前期各项措施的落实,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部分问题和不足:如社会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活动的形式还不够创新、主题活动还不够深入,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还需提升等。针对存在问题,下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利用新兴媒体,拓展宣传渠道。积极收集相关素材,提高微信宣传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丰富宣传的内容和内涵,深入揭露黑恶势力犯罪的手法和社会危害,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二是扎实利用好传统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广播宣传的频率,充分利用脱贫攻坚走村入户召开群众会等时机,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29种表现形式,切实提高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认知。

三是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栏等宣传载体,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举报方式、举报奖励和各级对举报者的保护措施的知晓率,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3月25日,召开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夏书君老师做《预防校园欺凌》的国旗下讲话。

召开“校园防欺凌”、“扫黑除恶,平安校园”、“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

班会课上,组织学生观看扫黑除恶动漫视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我校开展除黑恶,扬正气签字、宣誓活动。

倡议学生创作扫黑除恶童谣、快板等,并上传至班级群。

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一个阶段来,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从居民小组长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制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社区共张贴“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每月固定召开专题会议,张贴宣传海报200余份,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社区居民群众的一封信”35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确定重点,对照扫黑除恶20种情形,摸排出社区重点区域和娱乐场所。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大宣传载体运用的广泛程度,做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2、“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3、联合执法,各司其职,执法必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重道远,我社区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时不松懈,确保社区和谐,治安稳定,居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