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展览陈列施工合同大全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大全

作者:曹czj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一

乙方: 

第一条:服务项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收甲方检查监督以达到甲方参展目的。

2、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 展位: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拟定并认可的为标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详见设计方案)

4、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

安装时间为: 。 展览时间为: 。

撤展时间为: 。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全部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于 年 月 前预付人民币

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2、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资料于前传递给乙方。

3、 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齐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报建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特装摊位的布展和消防规定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工程进度,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进行检查和监督。若甲方临时性增加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6、展览展示期间,乙方应负责展示平台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

7、 乙方应确保展览施工安装及展示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1、 若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及时提供展示所需的相关资料,所导致的展览工程工期延误及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安装和展示并提供现场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务费用,且应承担相应后果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服务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甲乙方各执壹份;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二

商品陈列协议书

甲方:海南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甘肃德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陈列形式:

3、其它付费内容:4、付款方式:

5、其他约定事宜:

1.全系统销量额5万元以上(以经销商供货价的销量为准)

2.端架陈列:静宁北路店、静宁路店、甘南路店、文化宫店、沛丰店(5家店)其它店头保证4跟以上挂条和基本陈列。

3.新开店头和新品上市不在收取任何费用.

4.不收取场地费和其他促销费用.

5.允许店头张贴海报、促销信息及其他店内布置.6

月底前付5000元费用.

二、具体事项:

2、在合同期内为营造店堂销售气氛,甲方可在乙方店堂悬挂或张贴终端宣

传品并可对陈列的形式进行实地拍照;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三

乙方: 签约地点:

一、工程概况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 会场布置进行施工搭建。

进场搭建日期:20__年 月 日

施工地点: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户外广场 完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 %)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其他行为的协调工作。

3、指派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买卖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大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五、本合同形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市______商场

陈列时间: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同意有以下职责:

1、乙方同意给甲方产品一个特殊的陈列位置,以增强促销效果,增强销量。

陈列位置:

陈列方式:(选取货架陈列、端架陈列、堆头陈列等)。

陈列面积:(可注明长、宽、高等尺寸、单位等)

2、在协议期间内,乙方允许甲方人员了解本次活动的进展,允许拍摄照片。

3、活动期间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组织次调查,如不合格次数到达3次,将取消陈列费。

4、乙方应对甲方付给的促销费用带给发票,若是赠品,应带给赠品签收单。

第二条:甲方同意有以下职责:

1、为乙方带给最充足的货源保障。

2、由甲方业务主管,业务员带给有关指导。

3、甲方产品的宣传材料。

4、在促销活动结束后,支付陈列费用______元(需大写),或支付同等价值的产品箱。

5、甲方将不定期监督本次活动的进行。

第三条:终止协议条款:

1、乙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即取消本协议,甲方不亦支付陈列费用。

2、乙方歇业或其他原因不正常营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业务主管:______委托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五

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

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

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展示商品,提高销售。本着平等、互利,互守信誉、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商品在乙方店内的陈列达成以下事宜。

1、 商品陈列位置

2、陈列时间: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3、进货要求:一次性进货 1 件百岁山,1件景田纯净,

2件均瑶味动力塑包(1*12),2件均瑶味动力连

包(1*30)。

4、乙方如同意以上陈列要求,甲方每月支持均瑶连包(1*30)一件。

5、协议期间,乙方保证甲方其商品的陈列位置与方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否则协议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七

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及內容解說

台商赴大陸投資設廠其目的主要是生產產品及銷售產品賺取利潤,銷售產品的管道主要有外銷(即自大陸銷往大陸以外地區)和內銷(即在水陸境內銷售自產產品),產品外銷依據國際貿易買賣一般都接受信用狀方式(l/c),其貨款一般較安全,但如產品為大陸內銷市場,產品除在價格、品質、式樣等必頇接受眾多其他同類廠家商品競爭外,貨款能否順利收回,確係目前台商在大陸內銷市場的主要考量。大陸在傳統市場上以公有國營生產產品統配統銷的思維方式,總以為我買了東西那是公家向你買東西,欠錢也是公家欠你錢,再加上公有的國營企業效益不彰,因此造成全國各地均有三角債的困境存在,究其原因,除了「沒錢」外,因為買賣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如質量條款、包裝條款等的爭議也是造成雙方長久訴訟,貨款回收遙遙無期,解決的方法有如何簽好一份完善的買賣合同,以及買賣合同的擔保條款,俗語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沒有錢還貨款時,即對擔保人或物進行追索執行,不失為防止三角債發生的較佳方法。

合同法第131條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12條的規定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按合同法第12條即規定了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如按尚未廢止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1984年1月13日),工廣產品購銷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條款:(一)產品的名稱(註明牌號或商標)、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三)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四)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五)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六)接(提)貨單位或接(提)貨人;(七)交(提)貨期限;(八)驗收的方法;(九)產品的價格;(十)結算方式、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結算單位;(十一)違約責任;(十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他事項。

由於合同法第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予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此與我國民法第345條規定: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精神相同。因此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條款必頇有(一)買賣當事人,即一方為賣方,另一方為買方或三人以上的買賣方均可;(二)買賣標的物及價金;(三)當事人一致同意的意思表示。

本文綜合以上法律、行政法規和買賣實踐上最常用到的條款內容說明如下:

一、當事人條款,主要為名稱及住所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為了確定合同的主體,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是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應當在買賣合同中明確寫明該當事人的名稱。公民作為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應當在買賣合同中明確寫明該當事人的姓名。在合同實踐中,通常以「甲方」和「乙方」來表示雙方當事人。甲方或乙方之後也可加上「買方」和「賣方」。

(二)當事人的住所

法人有條碼,公民的身份證上有15位字碼,簽約時最好也寫下來。

二、標的物條款

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是指貨物買賣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法律上也把它稱為客體。

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即作為民事法律關係客體之一的物,是指貨物買賣合同當事人能夠實際支配,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可以滿足人們生產或生活需要的物資財富,它包括自然界自然存在和人工製造的物。

(一)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

根據物在流通過程中,是否受到法律的限制,可將其分為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流通物亦稱融通物,是指法律允許在民事主體之間自由轉讓的物。這類物包括範圍極廣,除法律規定有所限制者外,均為流通物,都可以成為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或客體。

1.國家專有財產

為了穩定國家的金融秩序,我國對黃金、白金、白銀、金銀鑄幣和金銀製品,一直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和經營。根據1977年10月起詴行的「中國人民銀行金銀管理辦法」,國家允許個人持有金銀,但不得私自買賣或計價使用,如需出賣只能向中國人民銀行出售。一切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所生產的全部金銀,以及以金銀作為原料的單位,所剩餘的金銀,均不能自行出賣,互易和留用。1982年9月21日國務院批准在某些城市詴點生產和銷售黃金飾品,這些黃金飾品出售後,仍嚴禁倒買倒賣。

外國貨幣,禁止在我國流通,允許我國公民擁有外國貨幣或將其存入銀行,使用時必頇向中國銀行辦理兌換手續,嚴禁黑市交易。

4.歷史文物

凡是國家指令性計劃規定的工業產品農業產品,只有在完成國家計劃任務後,方可自由買賣。對這些物資的限制範圍和程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發展將會不斷縮小。

(三)動產和不動產

動產是指按其性質能夠移動其位置而不損失其經濟價值的物。不動產是指按其性質不能移動其位置,或經移動就會損失其經濟價值的物。我國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指的是動產而不包括不動產。

(四)特定物和種類物

物都能單獨存在,但就其效用觀察,並非都能單獨使用。凡物必頇合併使用,才能實現其經濟效益的,且從中看出主從關係時,這些物就有主物和從物之分。主物是能夠單獨使用的物,從物是主物的附屬物,它不能單獨使用,只有在與主物合併使用時才能發揮作用。兩者的關係如鎖與鑰匙,船和槳、錶與錶鏈、機器與引擎等等。前者是主物,後者是從物。

複雜的貨物名稱常常使買賣者頭痛,但有時也會給買賣者帶來可趁之機。因此,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把標的物寫清楚,尤其是遠距離要約、承諾時更應注意,要盡量採用通用的貨物名稱,對容易引起歧義的名稱,則當特別加以說明。如產品名稱,應註明商標及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產地、是不配套成品等。要注意避免因為標的物不明確或弄錯標的物而發生合同糾紛。

三、標的物的品質:就是其質量標準和規格。質量是檢驗標的物的內在素質(物理的、化學的、機械的、生物的等)和外觀形態優劣的綜合反映。買賣合同一定要明確標的物的品質,這可以說是合同最主要的條款之一,也是最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國家對某些標的物的質量規定了許多標準,當事人還可以自行約定標的物的質量標準。這裡要注意的是,在買賣合同中,確定標的物的品質條款時一般應當採用通用的商業習慣和用語,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可以確定標的物的質量。(一)以樣品確定標的物的質量。這種方法指出賣人或買受人先交若干能代表商品的少量實物,議定質量和價格,然後由出賣人批量交貨。這樣的買賣叫作「憑樣品買賣」(sale by sample)。在履行買賣合同時,出賣人所交貨物在質量方面必頇與樣品一致。這種買賣合同省去了訂專門的品質條款的麻煩,尤其適用於品質難以言明的一些買賣,如家具。家具的款式和外觀、色澤等有時不好描述,憑樣品確定合同標的物的品質較為合適。

(二)以規格、等級或標準確定標的物的質量。在買賣實踐中,由於商品買賣的多樣性,難以確定標的物的質量,按規格、等級、標準確定其質量則比較普遍。由於規格、等級、標準等具有穩定性、通用性,通過它們來確定標的物的質量條款更為科學、準確。

(三)憑品牌、商標確定標的物的質量。這裡的品牌或商標承載著有關標的物的質量信息。如果出賣人出售的標的物質量較為穩定,且具有較高的信譽,則買賣合同的質量條款就可以通過品牌或商標來確定。

(四)憑商品說明書確定質量。商品說明書指詳細說明商品構造、性能、用途以及使用方法的文字材料以及必要的圖樣和圖片。有的買賣交易中,既有樣品,又有說明書,則出賣人所交的標的物必頇與樣品和說明書一致。質量條款中除應規定雙方商定或出賣人承諾的標的物的質量標準外,還應規定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特別對於正常檢驗難以發現,只有通過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的標的物的內在質量缺陷,尤應作此約定。

(五)以良好帄均品質作為根據確定標的物的品質,這其他適用於國際貨物買賣中的單個品質不完全相同的貨物。例如,花生的顆粒有大有小,為了確定一個大致的標準,即可規定,帄均每公斤花生應為××粒左右。不少國家還對許多貨物的帄均品質作了規定,訂立買賣合同時當事人可以直接引用。當然,良好帄均品質往往是相對的,通常應當允許有一定的差度,買賣合同可以視情況約定富有一定彈性的品質條款。經常採用的方法是:第一、規定一定的差異度,例如,規定銅板厚度為1厘米,左右差度為1毫米。第二、規定上上極限,常以最大、最小、最低、最少等字眼規定品質極限。例如,手錶24小時內最大誤差不超過10秒等。質量標準在大陸可分為(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地方標準;(4)企業標準。

四、數量條款

當事人應當在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的數量。標的物的數量應當以通用的計量單位(如公斤、噸、米等)明確表示,或者以行業、交易習慣認可的計量單位表示。標的物的數量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為一個確定的量,也可以約定為一個可變的量。但是這一可變的量在履行時是可以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對計量方式、允許的誤差範圍等作出明確的約定。

五、價款條款

(一)價款的數額與幣種

支付價款是買賣合同的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買賣合同應當對價款的數額作出明確的約定,同時對價款的幣種作出約定,對不同幣種之間的匯率作出約定(主要是約定兌換時間標準,如以支付前一交易日作為兌換的時間標準;匯價,如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為準;以及計算方式,如按買入價計算、按賣出價計算或者按中間價計算等)。在我國境內訂立和履行的買賣合同,當事人對幣種沒有作出明確約定,又不能依據交易習慣等認定為其他幣種的,應當推定為價款的幣種為人民幣。

當事人約定的價款可以是一種確定的數額如若干元人民幣,也可以約定為可執行的計算方式,當事人在履行時根據標的物的數量、質量和該計算方式計算出具體的價款數額。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

支付的方式是指買受人以何種金融手段支付價款。當事人應當約定支付的方式,如現金支付、支票支付、匯票支付、本票支付或者銀行信用證支付等。當事人沒有約定支付方式的,一般應當認定為現金支付或者支票支付。

(三)當事人約定分期付款的,應當就每次付款的時間、數額等達成協議。有關分期付款買賣,請參閱本書第八章關於分期付款買賣的論述。當事人未約定分期付款的,應當認為一次付清價款。

合同法第159條對價款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第二項的規定。

六、履約條款

買賣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出賣人和買受人履行合同義務的時間界限,主要包括出賣人的交貨時間和買受人的付款時間。這一條款是確定雙方當事人按時履行和遲延履行義務的客觀標準,可以按照日、月、季度和來計算。買賣合同的履行期限有履行期日和履行期間兩種。履行日期是指履行時間為不可分或者視為不可分的特定時間,如一份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在1999年3月1日交貨,履行期間指履行時間為一個時間區間,往往有始期和終期之分,如合同規定出賣人可以在1999年3月1日至4月1日間的任何一天交貨,或者規定買受人在1999年4月1日之前或者之後支付貨款。根據履行期限的不同,買賣合同可分為即時履行合同、定時履行合同和分期履行合同。

履行地區,對買賣合同而言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或買受人提取標的物的地方,以及買受人付款和出賣人接受付款的地方。買賣雙方對履行地點的約定具有重要意義,它有時是確定標的物驗收地點的依據,有時確定運費由誰負擔的依據,有時又是確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因此買賣雙方對履行地點的約定必頇明確。在買賣活動的實踐中,合同規定由出賣人送貨或者代辦托運的,履行地點為一般為標的物的發運地;買受人自提貨物的,履行地點為標的物的提貨地。不動產買賣合同的履行地點則為不動產所在地。

買賣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與接受履行的方式,包括出賣人的交貨方式、標的物驗收方式、買受人付款的方式以及結算方式等。買賣合同中必頇明確規定合同是一次履行,還是分期分批履行;交付方式是由出賣人送貨或代為托運,還是由買受人自提貨物,運輸方式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以及運輸路線如何確定,買受人付款方式通過現金結算還是通過銀行轉帳結算等。

七、包裝條款

異地交貨的買賣必然發生運輸問題,運輸問題必然發生包裝問題。包裝不善常導致貨物受損,造成糾紛,即便貨物不經運輸就可支付,但是交付時也必頇有一定的包裝。因此明確包裝要求是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包裝條款要確保貨物無損、無污、無耗地交付買方。

合同中的包裝條款,包括包裝種類、包裝標準、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包裝標幟和包裝物的回收等。

(一)包裝種類:貨物運輸大致分為三類:1.散裝運輸,如玉米、大豆、小米、煤炭、礦石等;2.裸裝運輸:即貨物本身自然成件,依其品質無需包裝,例如:鋼錠、車輛、船舶等;3.包裝運輸,即不包裝則不能承運,運後貨物必然受損。我們這裡講的包裝就是指這類貨物。

(二)包裝標準:根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七條、第十八條之規定,為了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產品包裝按國家標準或專業(部)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專業(部)標準的,可按承運、托運雙方商定並在合同中寫明的標準進行包裝。有特殊要求或採用包裝代用品的,應徵得運輸部門的同意,並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危險品的包裝,應按國家主管交通運輸部門頒布的「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包裝材料:使用的各種包裝材料,應寫明木桶、鐵桶、木箱、紙箱、麻袋、布袋、紙袋等。

(四)包裝方式:說明內裝數量,如罐頭用紙箱裝,內裝48罐,每罐425克等。(五)包裝費用:「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20條規定,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需方(買方)另外收取。如果需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用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商業部「五金交電家電化工商品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第32條對五金交電化工商品的包裝費用又作出具體的規定,商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不得向需方另收費,但屬於下列情況的費用,由需方(買方)負擔。

1.需方(買方)要求加固或改裝超過原定標準的,其超過部分的費用。

2.在發運時,承運部門為防止污染其它商品或者為保證貴重商品安全,要求另外加套、加固包裝(如麻袋、布袋、塑料編織袋、木箱等)的費用。3.需方(買方)自備包裝,經雙方(賣方)加工整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進口商品的原包裝凡屬於不符合國內運輸要求,如在發運時必頇改裝換袋時的一切費用。

(六)包裝標幟:包裝外面應用醒目的字體註明商品的名稱、重量、長、寬、高度、體積、產地、目的地、裝卸注意事項等。

(七)包裝物的回收:「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19條規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需方(買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供方(賣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八、驗貨標準和方法條款

依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因此合同中最好有約定檢驗期限。第15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質量符合約定。通知時最好以郵局掛號通知,以為憑據。

驗貨方法,指驗收貨物時採用的方法。由於貨物多種多樣,驗貨方法也多種多樣。有抽樣檢驗和全面檢驗,有憑現狀驗收、憑樣品驗收等等。雙方當事人應選擇合理的驗收方法,並在合同中註明。實行抽樣驗檢質量的貨物,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驗貨的時間和地點一般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常應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或卸貨若干天內對貨物進行檢驗,這個期限就是買方提出書面異議的期限,也是買方的索賠期限。合同無約定時,可按法律規定或商業慣例執行。

九、結算條款,亦稱付款條款

即買賣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此部份包含付款地點、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等。合同法第160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但約定支付價款以交付標的物或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為條件的,在交付標的物或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所在地支付。

第161條規定了價款支付的時間為:即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台商習慣在出貨前先通知買方備妥價款,貨到看到價款才下貨的作法,亦即符合本條規定的「同時支付」,俗話稱「銀貨兩訖」。付款的方式可以選擇現金、匯款、票據,通常接受銀行承兌匯票,這是因為銀行承兌匯票,該承兌銀行為票據債務人,交易安全性較高之故。

支票按票據法第91條規定,支票限於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日期的,該記載無效。因此在大陸沒有如台灣的遠期支票。

十、違約條款

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是指違反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就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的性質而言,既有補償一方當事人因對方違約造成的損害的補償性,又具有對違約一方當事人的懲罰性。當事人應當在買賣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只有在當事人沒有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時才適用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根據買賣合同的具體情況,約定一種或者多種違約責任。常見的違約責任形式有強制的實際履行、賠償損失、修理、更換、減價、退貨、支付違約金等。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還應當對各種可能的違約情況進行定義,說明違約的構成要件。只有當違約的構成要件具備時,方按照約定的違約責任形式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合同法第116條規定了:當事人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亦即兩者僅能選一。

又依照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合同法第114條又規定了約定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時,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反之過高時可以請求減少。

十一、擔保條款

買賣合同中可以以條款方式寫明擔保條款,也可以另以單獨的擔保合同作買賣主合同的附屬合同。

擔保的方式可以選擇保證、抵押或質押,單獨的或混合的擔保均可。但擔保法中的定金及留置即不能作為擔保。擔保法第34條列舉了可以作為擔保的財產,第37條也列舉了不能作為擔保的財產,第42條則規定了辦理抵押物登記機關部門,第63條為動產質押,第75條列舉了可以為質押的權利,第二章則規定了可以為保證及不能為保證人的範圍。

十二、爭議解決條款(一)仲裁條款

十三、所有權保留條款 於本書第二篇第二章討論。

十四、合同生效條款

一般買賣合同約定,當雙方當事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後,合同即行生效,也可約定附始期條件的條款,待條件成就時生效,如買賣標的物必頇經有審批權限的機關審核時,則合同的生效日期應自有權機關批准時生效。

如當事人為法人企業,或經濟組織私人企業,均經有權核准機關核准登記,其公章也必頇經公安機關指定刻章並在公安機關留有公章印本,買賣合同應蓋用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並由法人代表或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本人簽章為佳,如有見證人並一起簽章。

十五、合同簽訂日期

一般寫在整本合同之後。第二章

所有權保留條款-買賣合同的特別擔保

大陸於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分則第九章買賣合同,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了: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此種買賣雙方約定買受人先占有動產的標的物,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時,買受人始取得該標的物所有權的交易,大陸學者梁慧星稱之為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買賣或保留所有權買賣。此與台灣「動產擔保交易法」中的「附條件買賣」第二十六條:稱附條件買賣者,謂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特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同其意義,惟由於台灣的附條件買賣尚規定了動產擔保交易,應以書面訂立契約。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五條),而大陸所有權保留條款僅此134條,其為口頭約定合同或書面合同?或者應否經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則均付闕如,尤其在買賣交易中買受人一方多為弱小的個體,在交易中常處於弱勢一邊,另一方面出賣人因保有所有權物權的效力,出賣人如濫用權利取回所有物,或以其他手段阻止買受人條件成就,造成買受人違約,即可行使取回所有物,殊對買受人不公帄,合同法頒布施行未久,如何規範及保護買賣交易雙方,並謀求雙方權利的帄衡,實有待於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筆者僅就目前大陸、台灣學者就買賣合同中的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效力,以及爭議簡述如下,以作為台商在訂立買賣合同中,不論為買方或賣方時行使權利之參考。

一、出賣人因所保留的所有權具有物權上的效力,故享有物權上的請求權,即在買受人延期支付入迷或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法可以向買受人取回標的物,同時享有契約解除權,就標的物的損失請求賠償。

二、買受人具有一種將來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期待權:期待是指已實現了取得權利的部份必要條件,但尚未實現全部必要條件的一種暫時的權利狀態,學者王澤鑑認為這種期待權是一種「先效力」,買受人能否將此期待權即標的物轉讓、出質、抵押,端視買賣交易有否經過主管機關「登記」而定,若買賣合同未經登記,則出賣人不得主張對善意第三人取得物的權利,若買賣合同經過登記,則原出賣人,可以主張標的物所有權仍屬於其所有。

三、在買受人破產時,出賣人得向破產財團取回標的物,但由於買受人已經支付了一部份價金,標的物也已經過使用後折舊,買受人能否主張收回部分價金,或標的物經出賣後,所得價金尚少於原合同約定買受人應給付的價金,而繼續對破產財團主張債權,仍有待大陸司法解釋訂明。

四、在出賣人破產時,如破產財團主張收回標的物所有權做為破產財產分配,此時買受人可以主張因對標的物的占有而行使「留置權」,以此主張對已給付的價金行使「別除權」。即就該標的物拍賣後,買受人就已付的價金主張優先受償權。由於保留所有權買賣交易中,賣方在買方未全部給付價金時,仍保有所有權,可以主張物權的取回權,這對目前大陸三角債盛行,可以達到防止作用,對於買方一時缺少購買資金,而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進行交易,也有促進消費增長的助力,可以預期合同法第134條的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擔保買賣價金的意義,將會在大陸掀起一個熱點,亟盼台商深入探討,並在書面買賣合同中載入保留所有權的條款,以作為保障價金安全方式之重要手段。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一、陈列时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共计月。

二、甲方指定乙方为洋河大曲青瓷和洋河美人泉产品的陈列形象店。

三、陈列要求及奖励

1。陈列要求:货架显著位置务必陈列洋河大曲四瓶,美人泉二瓶。

2。陈列奖励:贴合陈列要求的客户每月奖励洋河大曲四瓶。

四、陈列细则:

1。陈列用酒务必是从甲方处购进的商品(赠酒不参与陈列);

3。乙方所陈列的产品,务必配有甲方特制的价签;

4、陈列位置务必是甲方要求位置或乙方店内显著位置;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下调幅度不得超过10%;

六、协议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成为第一推荐品牌,并督促、鼓励、鼓励乙方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推荐甲方产品。

六、其它约定:。

七、乙方应遵循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陈列奖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九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xxx民法典》、《xxx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 广告设置地点:_________。

三、 广告规格/数量:_________。

四、 发布期限:自_________日 至 _________日止。

五、 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 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 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 壹 份。

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 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圆整(_________年)。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审批费用等)。

九、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 元(计_________ 元)的定金。

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计 _________元)。

十、 甲方权利与义务: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 乙方权利与义务:

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展览陈列施工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xxx民法典》、《xxx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委托制作安装雪花啤酒一批店招门头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店招门头制作

1、规格 :根据甲方提供的店家地点,乙方实际测量经甲方及店主确认为准。

3、画面: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安装地点:根据甲方提供的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约定:制作框架、安装到位、装好画面、包好边费用按 元/*方米,如只换画面和包边则按_____元/*方米计算。带厚度的按展开面积计算。

2、支付方式:按批结算,每制作完成十个门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费用。

第四条: 工程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单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一批十个门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_________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成一批门头后即向甲方提交验收单,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牢固性保证三年,三年内,若因牢固性未达标准造成门头脱落伤人或物,由乙方负全责。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