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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内容(汇总17篇)

作者:BW笔侠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内容(汇总17篇)

学校是一个充满活力和竞争的地方,每个学生都可以在这里发展自己的潜力。请大家共同来看一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总结范文。

学校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选购食品时必需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2、初次选购的供货商必需供应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每次选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选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从固定单位选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选购供货合同。

3、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设立食品原料选购台账,登记每次交易使用状况。登记内容:

(1)进货时间;

(2)供应商名称;

(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进货商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状况;

(6)进货商品的数量;

(7)登记人签名;

(8)其他状况;

(9)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保管。

5、食品选购台账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学校采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总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 非定点物资,可以现金支付。

2. 定点物资,实行转账或统一支付。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1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1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标方式。

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

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

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1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1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1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与采购。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1.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小学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各校园凡需要购进各类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及大宗物资(学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纸、办公用品等),需向龙浔中心小学填制《修建、购置项目审批表》,同时报送龙浔中心小学领导审批,若所申购的物品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政府集中采购。若属于学校自行采购范围的,由各校园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1、采购小组根据具体申购的物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进行信息收集,采购组长根据所收集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向供货方(三家以上)列出物品报价清单,供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商品报价,在确保物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小组根据供货方报出单价最低者确定为供货单位。

2、所采购物品经验收合格者,需采用银行转账,托收承付的由报帐单位办理报支手续,交龙浔中心小学总务处审核无误后转银行承付。

3、学校若急需采购小量物品时,应有采购小组三人以上共同采购,不得由一人办理采购全过程。

4、采购小组应在学校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的名义随意采购物品。

5、采购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要有主人翁的思想,不得徇私舞弊。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10元(含101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1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普陀区教育局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行为,不断强化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每项采购业务必须做到程序公开,用途公开,采购内容、数量公开,价格、质量公开,同时做到“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二、把握环节,注重询价。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规范询价、签订合同等环节。

三、优质服务,维修及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采购的物品在使用中所反映售后服务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予以解决。

四、严格规程,规范操作。

学校在每年下半年根据资金来源及资产管理中心要求,由各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预算项目,包括填制政府采购计划表、资金来源、采购时间等,报校长室审批。凡涉及“三重一大”的,由校党政会议讨论通过,审批通过后的项目报结算中心会计,编入下一年预算。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的项目由校长授权总务部门进行操作。

其他实际情况,在政府采购网上选择相应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方能入账入库。财产保管员待发票、项目验收单、购货合同等资料齐全后入库;财务室待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审批后的发票等资料齐全后付款入账。

每项采购活动(特别是金额万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完成后的采购文件由采购部门按要求交学校档案室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谈价记录、校装备采购工作会议决议、唯一性说明、设备采购申请单、采购预算、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内容。

由于需要采购的设备个性化较强或不在政府目录中等原因,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按以下流程进行采购:由采购工作小组对需采购的设备向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或邀标,形成3名(含3名)以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采购情况说明;采购完成后经设备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入库入账,并将相关采购资料报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总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1、非定点物资,可以现金支付。

2、定点物资,实行转账或统一支付。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1、各科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3、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超市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总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1、非定点物资,可以现金支付。

2、定点物资,实行转账或统一支付。

学校超市采购管理制度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学校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三)校服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我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五)我校采取将校服抽样送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六)学校关注质量技监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决不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七)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